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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外重生 ...

  •   林平之再醒来时,自己正躺在一处荒地中,身上穿着一件臭不可闻的衣物,背后衣内插着什么东西,腰腹部剧痛无比,并且饿得眼前发白。
      但是这种种痛苦都比不上林平之此刻的万分喜悦,他把手在眼前晃了又晃,确认再三,终于相信自己是真的看见了,失明多年,如今突然重见天日,让林平之万分喜悦。
      冷静了一下的林平之,左右看看,自己正处在一处山野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林平之靠着一颗大树,缓缓地坐起来,细细思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林平之慢慢将背后的东西拿了出来,定神一看,正是自己父亲的长剑,林平之细细抚摸剑身,皱褶眉头,仔细思索着。
      这一幕十分熟悉。
      自己衣着褴褛,腰腹受伤,又背着父亲的长剑,这一幕正式自己出手救了岳灵珊之后,被设计,遭到屠门后的时候。
      自己那时被岳灵珊救出后溜走,天真地想要赶着去救爹娘,宁愿饿死也不偷食有主的龙眼,后来实在是饿的不行,似乎在路上昏迷了一阵,之后再往前走,遇到了一户农家,才讨得点吃食。
      林平之捂捂肚子,看样子,自己此刻是昏迷后刚醒时,难不成是……借尸还魂又活了一世?
      自己无情无义,背弃师门,忘恩负义,背叛妻子,不忠不孝,自宫练剑,如此有违天理,老天爷居然还会给自己一次还魂的机会?又或者,自己遇到令狐冲,岳不群之后的种种,都只是昏迷时的一场梦?
      想了一阵,饥饿的肚子实在无法允许他再坐着想下去了。林平之自嘲地笑了笑,罢了,还能如何,许是老天爷耍自己一世还不够,还要让自己再受一世的苦吧,既然如此,自己又能如何,自宫之痛都能受,又有什么苦受不了的。
      林平之扶着树缓缓站起,突然灵光一闪,如今父母尚在人世,自己既然已经知道之后的事态发展,不如快些想办法,救出父母。
      岳不群!令狐冲!任盈盈!还有这些欺辱过自己的人!要让他们血债血偿!
      还有就是,绝不会再碰那断子绝孙的剑谱,至少,要让林家有后。
      想完,林平之蹒跚着往前走,印象中前面应该是有一处农家的。
      果然,走了几里,林平之看到了那户农家,农家的妇人才被丈夫教训过,正生着气,林平之走上前去,上一世林平之从未做过这种乞讨之事,扭扭捏捏半天才说清楚来意,这一世,林平之早就受了不知多少折磨和侮辱,就是被困湖底那几年任盈盈的侮辱也够他受的了。
      故此,林平之倒也算大方客气,“好心的大姐,我家中突遭变故,行此实在是饿的不行,求您发发善心,给口吃食。”
      妇人正在气头上,二话不说开口就骂,指责林平之偷了自家的鸡。
      妇人刚骂了两句,林平之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果然和上一世一模一样啊……
      妇人见林平之笑,更加生气,拿着扫帚劈头就抽,林平之身体微侧,没让她打到脸上,却是打到了肩膀胳膊处。
      妇人没想到这小贼居然不躲,挨了这一下,这一抽,倒也不那么气了,却还是冲林平之吐了口唾沫,骂骂咧咧地转头回屋了。
      林平之倒也不气,上一世,妇人虽凶恶,却还是给了自己吃食,比那些口蜜腹剑之辈不知好了多少。想到这,不由地又想起了岳不群,浓浓恨意涌上,忍不住在心里唾骂了一句,佛口蛇心,衣冠禽兽的伪君子。
      妇人很快回来了,手里拿着四支煮熟的玉米棒子。
      妇人把玉米棒给了林平之,说着,“小鬼头,这就吃吧!老天爷生了你这样一张俊脸蛋,比人家新媳妇还要好看,偏就是不学好,好吃懒做,有个屁用”
      林平之微微躬身,客气地道谢,拿着玉米棒走了。
      妇人看着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年轻人,自言自语:“这小鬼,看着倒不像偷鸡贼。唉,我家这天杀的,能有他一半好脾气,就好了”
      之后林平之也是一路乞讨,林平之上一世几经辗转,才到了湖南,这次,虽然知道父母的去向,但是单凭自己,必然是无能为力的,所以林平之直奔湖南去了。
      林平之此刻已经下定决心,如果老天真的开眼让自己重来一次,林家必须有后!
      决定不练辟邪剑谱,自己的武功一时半会儿是不可能敌得过岳不群他们,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他人,林平之心里清楚其实最佳人选是令狐冲,完全可以利用令狐冲讲义气的弱点,借他的手杀人,等到令狐冲被自己利用完,自己再一剑杀了他!不,自己也要将他的筋脉挑断,让他在湖底尝尝自己受过的苦!
      想到上一世,令狐冲大婚前,仍旧指责自己有负岳灵珊,林平之有些踌躇,岳灵珊对自己的情谊,自己不是无动于衷,如果可以,这一世自己不再辜负她就是了。
      林平之缓了缓神,将事情梳理了一遍,有了一个大概的计划。
      要报仇,就还得有人帮忙,要让别人帮忙,就得施恩,而这种拼命的事情,自然得施大恩,林平之想到了一个人,刘正风。
      还记得上一世,刘正风金盆洗手不成反遭大祸,刘正风又与魔教长老关系匪浅,这次如果自己能救他一命,日后刘正风对自己就一定是一大助力。
      想到这,林平之不在踌躇加紧赶路。
      终于,林平之到了湖南的福威镖局分局,上一世,湖南分局的招牌被倒挂,镖旗更是备受侮辱,这次或许是林平之来的早,这些都还没发生。
      不过林平之这次来,可不是为了解决受辱的问题,他是来取见刘正风的敲门砖的,而且有了上一世的经历,曾经不可一世的林公子,深刻体会到这个笑贫不笑娼的世道,没有钱是寸步难行的。
      林平之按着上一世的记忆,乘着天黑,从后墙翻了进去。
      走过了两个院子,果然见东边厢房窗中透出灯光,走近几步,听到有人说话。
      林平之悄悄靠近,他极缓极缓的踏步,弓身走到窗下,屏住呼吸,一寸一寸的蹲低,靠墙而坐。听到屋里两人的对话。
      一人道,“申师哥,师傅派咱们来湖南彻底铲除这福威镖局,咱们如今只是屠了镖局,算不算彻底啊。”
      另一人回答,“吉师弟别急,明天咱们把他这破镖局的狗招牌倒挂了,再弄个破裤衩挂他镖旗上,保准让他福威镖局三百年都翻不了身。”
      姓申的那人伸了个懒腰,姓吉的那人立马殷勤道,“师哥可是累了?不如师弟去给师哥弄点热水洗洗脚,早点歇着。”
      姓申的似乎很满意师弟的有眼色,笑着说了句,“也好。”
      那师弟立马出门忙活去了,不一会儿就端着热水回来了。
      师哥说,“吉师弟,你我投缘,日后有了好处,定少不了你的。”
      师弟立马道谢,“多谢师哥,只是师哥,这堂堂一镖局,怎么没什么黄白之物啊。”
      师哥高深莫测地一笑,“别着急,师哥自有办法。”
      听到这,林平之知道,张镖头藏金银珠宝的棺材还没有被两人打开,许是那个姓申的师兄想故意看师弟的笑话,才拖着还不曾打开,又或者是想独吞。
      林平之不再理会这两人,悄悄离去,找放棺材的那间屋。
      找到之后,又悄悄等了一个多时辰,估摸着那两人定然已经熟睡,才偷偷动手。
      打开了棺材,金银珠宝确实不少,似乎比上一世见到两人分的那些还要多点,看来那姓申的真不是东西,已经提前藏了一些,这才把剩下的拿出来孝敬师傅师娘,与师弟分赃。
      林平之摇摇头,果然青城派是烂到了骨子里,有什么样的师傅,就有什么样的徒弟。
      林平之索性将全部珠宝统统装好。
      放到墙根处,又拿着剑回到了刚才两人住的房间,上一世,自己为了当正人君子放弃了手刃仇敌的绝好机会,没杀这两人,这一世,可不会再这样了。
      谁知走到跟前,才发现,这姓吉的并没有像上一世那样忘记关窗,想来也是,自己这次早了些时日到了湖南,自然也没遇到那次机会,现在若是冲进去,凭自己虚弱受伤的身体,一定只有束手就擒的份了。
      林平之咬咬牙,懊恼不已,却也没有别的办法,罢了,留这两个杂碎多活几日。
      林平之带着财物悄悄离开,临走时用尽最后的气力,用剑砍了镖局门口的镖旗,削了招牌上的字,宁愿毁了,也不愿镖旗和招牌像上一世那样受辱。
      好在他虽然身体虚弱,也没有练就辟邪剑谱的内力,但是剑法招式倒是了然于心,纵然威力相差甚远,但是削个死物还是可以的。
      林平之也不着急,等到刚刚天亮,先换了身好衣裳,又寻了客栈洗漱了一翻,收拾好大包的珠宝,准备好散碎银两,雇佣了一辆马车,出发了。
      林平之一路赶到了衡山,到达时已经快傍晚,在城里,先找了一处体面的住处住下,城里陆陆续续已经有一些武林人士聚集,金盆洗手大会还没有正式开始。
      林平之打开装珠宝的包袱,取出了锦缎盒子装着的玉马,自嘲道,“我林平之如今借花献佛的本事,也不亚于青城派弟子嘛。”不过再一想,这些本就是镖局的钱财,不管是哪的镖局,自己这少公子来用,总比别人用好!
      这对玉马,上一世是那两个青城派杂碎打算给刘正风做金盆洗手的贺礼的,这一世干脆由自己来用它们坐刘府的敲门砖。
      第二天一早,林平之好好将自己打扮了一翻,看着铜镜里自己的样子,很是满意。
      辟邪剑谱对人的心性影响很大,林平之自上一世自宫后,就对外表在意起来,甚至更加倾向于女子的喜好,若不是上一世林平之身负血海深仇,无心其他,恐怕时间一久,他也会变成又一个东方不败。
      如今的林平之虽然没有自宫,但是经过了上一世,心境没办法完全恢复到自宫以前,因此虽然不至于喜爱花花绿绿的东西,但对容貌也不自觉的在意起来。
      此时的林平之仔细查看着自己的一身,深墨绿色的锦袍,头发用白玉冠束起,插一枝金簪,脚上是一双锦面的黑靴子,靴口处还镶着两颗不大的玉石。腰上佩戴的正是从湖南分局拿出来的羊脂玉佩,雕工细致,配着墨绿的袍子更显贵气。
      林平之本就长的极好,不然也不会让岳灵珊如此念念不忘,也不会被人戏弄兔爷。
      如今这一打扮,再加上上一世经历,多少让少年年纪的他增添了几分历经磨难后的气度,整个人不仅精致美好,更如陈酿,看似清澈却回味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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