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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壹 ...

  •   成都,是一个多雨的城市。
      少年,是一个多情的生物。
      我指尖划过淡黄书页上的字,大文豪雨果说过:“谁虚度年华,青春就要褪色,生命就会抛弃他们。”现在高考最后一科结束了,我们还不能意气风发地走出校门,得在教室里上完最后一节班会,交代一些琐事。
      其实这天也是我的生日,只是今天的礼物有些不同,它送了我一份成长,过了今天,我就再也不是那个只会西风消瘦,孤傲清高的高中生了。
      看着在讲台上有些煽情的老师,要是现在还是物理课就好了。我不想去想,成年上大学之后会是怎么样的一番光景,我的青春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没有姑娘和逃课,只有一张张的年级第一成绩单证明我是在活着。
      “何大学霸,都要毕业了。就不要想着去背古文了吧?今晚记得来星空喝酒喔。”这是向我表白过的女生。
      我依旧是穿着我的白T恤和运动裤。第一次和同学们坐在酒吧里喝酒。
      现在是八点钟,酒吧里的人已经很多了。男男女女聚在一起,白色的,黄色的□□碰撞,脸上都浮现出一种醉生梦死的神情。
      我一言不发地低头喝着酒,也许是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被人天天念叨着酒是如何如何美妙。导致虽然我没喝过什么酒,但现在却觉得不够,喉咙火辣辣的疼。
      有女生想要和我去跳舞,我也答应了。“哎哟嘿,何极,看不出来啊!”我一手握住她的手,一手虚环上她的腰,她愣了几秒后噗嗤笑了出来。“何极,你当这是在跳华尔兹呢?”
      她甩开我的手,抬起手臂慢慢扭动了起来。看着平日里单纯带着啤酒瓶眼镜的女同学,画起了带着眼线的妆,眼角一抹绯红。她穿得少,手臂的线条一直延伸进抹胸短上衣里。
      我的心中有莫名的冲动,和她跳了起来,中途还踩到了她的脚很多次。后面又有人给我灌了好几杯酒。
      那股子冲动愈来愈强烈,我需要干点什么,我想发点声,对。我眼神瞟到台上的驻唱歌手,我脑子一热,冲了上去。
      我没有管驻唱歌手的眼神,用我那脆生生的,变声期至今还没过的嗓子嚎了起来。“我的爱如潮水——爱如潮水他将你我包围——嘿——我再也不要在深夜里买醉——”我朦胧的看着台下的人,在世俗里面,我看见了他。他穿着一身灰色卫衣,被帽子遮挡住的脸抬了起来,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
      我唱得太大声,头有些痛,刚好把话筒一甩给歌手,急急忙忙下了台。那个人还在那里,他的身边有不少的美女围绕着,我酒劲一上来,想要去那。
      有人拉住了我的手,“何极,你干嘛呢?清醒一点!”我甩开他的手,“那是我表哥,我要去找他,不用管我。”我脚崴了一下 ,扭着向他走去。
      他也看到了我,也许是共鸣,向我走来。既有天生相克,也就会有天生相惜一说。
      我的手放在他的手上,一种酥麻的感觉从他的指尖传到我的指尖,瞬间击倒了我的免疫系统,我的每一个淋巴细胞都在呐喊,走!
      我握住了他的手,他笑了,牙齿很白。是不是跟我用的同款牙膏呢?我的脑子飞快闪过这个念头。
      就今晚,我的青春一去不复还,就今晚而已。我不顾旁人的眼光,亲了亲他的脸。
      他笑得更开心了,拉着我往外走,飞快地奔向后门。
      “我,想吃章鱼小丸子!”我朝他大喊道。“好!”他头也不回地继续跑。他骑着机车载着我。他把头盔扔给了我,“我不要。”“随便你,反正头发会被风吹乱的又不是我。”
      我不知道他要带着我到哪里去,这边是一闪而过的路灯,街上一个行人也没有。“我们去哪?”我的话语被呼啸而过的夜风带走,变成了模糊不清地呢喃,他回答了些什么,我也没听清。
      我很安心,把头靠在他肩上,闭上眼,身上还穿着他的飞行员夹克。想嗅他身上的味道,但风实在是大。我不断在想,接下来是什么?
      他停在一个小巷口,“到了。”小巷很黑,一点灯光都没有,只有隐隐的月光照下来,青石板上的水洼反光着足迹。
      “不安的灵魂也有处安放 ,我踏上青色的石板路,取一抹夜色好好珍藏,当启明星升起。我又走向薰衣草小巷,将星光锁上油灯,挂上另一个世界的天穹。”
      不远处升起了一团光火,我细看,发现是一个买章鱼小丸子的摊。一个小小的招牌,上面写着几个日语。在这寂静漆黑之地,它像一个归宿。
      满头银丝的老奶奶在翻动这小丸子,发出一阵阵夺人的香气,顺着这股味道。
      我想起了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刚睡完午觉,慢悠悠地蜷缩在充满薰衣草香味的被子里,两腿夹住慢慢磨蹭。午后的阳光透进来,在我挂着印花窗帘的落地窗上洒下了斑斑光影,随风而动的风铃,带着这光影,飘忽起来。我听见楼下的小女孩在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也好想笑啊。
      书页被翻动起来,我放在书桌上的小盆栽也开花了,上面还放着我想要自力更生修好的录音机。一团一团的磁带被随意的扔在地上,甚至有一团被扔到吉他上。
      那个午后我到底做了什么是记不清的,但是那种,慵懒舒服极致的感觉我是不会再体会第二次了。你没有事做,躺在床上可以过一天,阳光正好,薰衣清香。
      “要什么酱?”他的声音讲我拉回现世之地。“沙拉吧。”我咬了一口热乎乎的丸子,急忙连连呼气,快速嚼动起来。我忽略了一个问题,这个时间以及这个地点出现这个摊,是正常的吗?
      “来一个吗?”我问他。“喂我,我就吃。”他笑嘻嘻地看着我。“要是你不让我喂,我还不给你吃了呢。”我把咬了一半的丸子放进他嘴里。
      “走。”吃完东西之后他对说。“好。”任由他牵着我的手向前跑,我转头看了一眼,老奶奶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消失,变成泡影,她笑着朝我挥挥手。疯了吧?
      “你喜欢海吗。”他像是在提问,但是语气是陈述句。他又把车开得飞快,周围的景物又扭曲了起来,我喝了酒的脑袋还是有些晕乎乎的。
      下了车,海腥咸的味道拥抱住了我。夜晚的海洋,温柔而平静,呼吸随着海浪一刮一刮的起伏,唰唰的声音让人没有办法想到她深处的暗潮汹涌。海上明月很孤独,把这海面啊,照得如一块巨大的蓝宝石。
      他举起了一大块石头,狠狠地砸进水里,“啊——啊啊啊——”他大喊道。“这个去他妈的世界 ,去他妈的!”他撕下了他的伪装,大喊了起来。我也跟着大喊:“数学老师我最讨厌你啦!长得那么丑还那么布置那么多作业!”他闻言笑得牙龈都出来了,他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让我回到十六岁吧!我发誓我再也不掀政治老师的裙子了——”
      “我要努力学习出国留学,离这远远的!”
      “如果还有下次我一定要跟语文课代表说,我岳阳楼记其实是背得的,但是我就是想让你监督我——”
      “早知道我就再考几个奖状了,就不高考了!”
      “要是我不长痘痘,我就向她告白了。”
      。。。。。。。。。。。。。。。。。。。。。
      这些话只能说给海听,她能传播到天涯海角,告诉那个人,即使是最微小的光芒,她也能听到。
      这些还远远不够。我们走进一所大学的图书馆里,放眼望去这里有很多人,但是你仔细一看就会发现,这里有些人是穿着小洋裙扇着扇子正在慢悠悠地吃葡萄,还有些则是穿着旗袍在写着些什么。
      我走上前去,看到了那位旗袍佳人的真面容。“请问,您是林徽因先生吗?”我听见自己颤抖的声音。“这位公子,我们素未谋面,你如何得知我姓名?”她浅浅一笑皆是芳华,“我,只是,对不起。”我用脚跺了跺地板。我看到了她正在写作的诗句,这个时候的林先生还是一名怀春少女。我想了想改了口,“林小姐,您将来会是一个有很大作为的人的!”她一挑笔,“功名乃身外之物,我所追求的,不过是这永恒的真理罢了。”
      一个雄浑苍老的声音在后方想起,“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熟悉的名言,莫非。我转过头,这就是大师亚里士多德。他并非是什么美男子,相反的还有一个大大的额头,荒草丛生的脸上拨弄出一口井,用来呼吸的酒糟鼻。
      他喝了一口酒,在激昂地发布自己的理论,一个思想的巨人,用他那锐利的鹰眼在我身上刮了一遍。
      又是爆炸的声音,那是奥本海默。做完研究后,他端起一杯水。哼,爱,那是什么?所以每当我仰望星空,我就在想,质变与黑洞的关系,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个时代。我想要去追寻,原子弹背后的科学真谛。
      可大面积的辐射与焦土又在告诉我,这是极其悲惨的。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范文正公直指着窗外,“下雨空气中会产生一种影响人情绪的多巴胺,根本就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他坐在那双手抱臂嘲讽。“一介莽夫,呜呼哀哉!”范文正公青筋暴起,这家伙根本就知道范老师想表达的不是这意思的。
      在历史的长河里中流砥柱的思想巨人,科学巨匠都会集于此。我关于生命的思考,那些忧愁又小家子气的想法似乎是不足为提的,但是莫尔的手很温暖,他说:“没有矫情的乌托邦是完美的,也是死气的。”
      莎士比亚还在叨叨,“罗密欧,你为什么是罗密欧。”这个文艺复兴的巨头主张的自由恋爱,追求现世的享乐。我现在有一种大胆想法,我要和他做更深层的灵魂交流。
      他抱着我跌跌撞撞地冲进了一间屋子,“这是我小时候的房间。我想带你来看看。”墙上贴着每个少年心中的永远的彼得帕克,角落放着篮球,地上还放着一大堆的游戏机和漫画,几双臭袜子夹在大部头书里当书签。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篮球衣郑重地挂在衣柜门上。
      “这是我小时候的奖状,是奥数的,还有这个是我当上篮球队队长后第一次获胜的篮球赛的篮球。。。”他开心地向我介绍着。
      “还要这个是我在化学课上悄悄用铝条扭成的一个小小的东西。”他把一个小小的圆环套在我的手上。
      我的心中刹那间升起了烟火,火药爆炸释放的声音困住了我。不在乎烟花易冷,只在乎那一瞬惊世。剧烈的情感几乎吞噬我,我的感官,无法控制自己,一滴眼泪落下来,他抹去,吻住了我。原来和人接触是这么个感觉吗?
      青涩,甘甜,又好似一个成熟到快要烂掉的蜜桃掉下来,砸在石头上炸裂,汁液四溅。牙齿磕到牙齿,疼得我浑身发颤。
      这是我人生的初体验。
      处于极乐与堕落之间,想挣脱束缚,飞升,一不小心就会掉入无间深渊。毕加索在等着我,梵高拉住我的脚踝。我狠狠地咬了他的肩头一大口,见血了。
      他把我的握在手中,“好白啊。”声音低沉压抑,他说他好像抓住了云端,我笑道:“你的天空在我身下。”
      汗水的味道,□□湿润的味道交织在一起,一起蒸发。
      他压在我身上,仔细盯着我好一会,我好怕他会把我杀掉碎尸。最后,他开了口:“我想给你纹身。”我很开心,但是脑子确实一片嗡嗡作响,有些力不从心。
      不过他也确实没等我回答,自顾自的拿来了工具,消毒。他的房间怎么会有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在你身上纹一个燃烧的拉裴尔怎么样?”他在我耳边说。“不要,让我好过点成吗。”
      他想了想,在我的锁骨上纹了一道笛卡尔数学公式,像一条项链,也像一道枷锁。
      r=a(1-sinθ)。
      “我锁骨很疼诶。”我类似于嗔怪的口气说。“安啦,几个小时后就不疼了。”
      我这一觉睡得沉沉浮浮,似醒非醒的。终于在一个无意义的梦毕后醒了过来。我看着身边的人还在闭着眼。收拾了一番后,抓住门把,感觉背后有人在看着我。
      我抓着门把打开门,出去的那瞬间,手中的门把不见了,回头看,是一堵墙,我和自己家楼下的墙面对面。
      我考上了一所很不错的重点大学,过着很不错的大学生活,那个夜晚好像是一个梦,不,就是一个梦。可是锁骨上的公式还在打我的脸。
      若风过境,了无痕。只有地上的枯叶,会在运动鞋的碾压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正在忙着一个课题,步履匆匆地走在广场上。见到好几个小姑娘在那大喊大叫,“甘霖娘,我老公怎么可以有喜欢的人!啊啊啊,我要多买点他的专辑以表愤怒之情。”我好奇地抬头看,之间头上的大屏幕上正在重播一个当红明星的采访。
      “迟乐你还记得你的初恋是什么样的吗?”主持人八卦地想要套出更多的看点。
      “他很可爱,稚气未脱的小屁孩,什么都不懂,像只小雏鸟,呆呆的。呵呵呵。”
      “哎呦,那你还记得初恋叫什么嘛?”
      “此乐何极。”
      “什么?他姓岳吗?还是姓范?”
      “你猜。下一个问题。”
      我站在广场上,不可遏制地大笑起来,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像老鸭嘎嘎,旁边的女孩抱以看傻逼的目光。
      这个福尔马林式的爱情,足以支撑我的整个余生了。
      坐上公交车,带上耳机,随意地打开一个电台听歌。邓紫棋的歌声缓缓流进我的耳朵。
      如果有缘我们会再遇见
      反正地球本来就很圆
      就算今天你要走得多远
      反正就是一条地平线
      反正愿望不一定会实现
      反正承诺不一定要兑现
      反正睡醒是新的一天
      别对我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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