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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第十一章 ...
五月天景色盎然,江边柳绿莺啼,多的是出来踏春的行人。唐挽一行下了马车,沿着江水一路拾阶而上。冯晋阳打着折扇走在最前,沈榆和冯楠稍稍错后一步。唐挽和元朗走在最后。他们望着远处的美景,谁也没有说话。元朗广袖款摆,趁无人处,藏在袖中的手轻轻勾住唐挽的手指。唐挽底下头,藏不住唇边浅笑。
西山猎场紧邻着水北高台,越往上走,越觉得凉风习习。两侧柳树冠枝茂密,嫩绿的柳条随着清风款摆,像是章台舞女柔软的腰肢。不远处的江面上泊着小舟,临岸戏水的淑女们轻纱敷面,只在清风的撩拨下偶尔露出一抹潋滟容光。空气里是繁花喷发的香气,张嘴就被灌个满口满腔,恨不能醉倒在这江岸边。
越过高台,入目便是一片宽广的平原,远远就见旌旗招展,人头攒动。来至近前,只见数十个身穿短打的武士跨坐在战马上,每人的手中都挽着弓箭,马鞍前悬着挂猎物的银钩。马蹄不安地刨着地面,似是等待离弦的利箭。
唐挽久不在京城,这是第一次围观西山猎场的大赛,觉得十分新鲜。
“这是怎么比的?”唐挽问。
冯晋阳摇着扇子解释道:“等一会儿擂鼓敲响,这些猎手就要进那片树林里捕猎。规定时间内折返,按照猎物多少评分。”
“是谁打得多就算赢了么?”唐挽问。
“也不是,”冯晋阳道,“一般是飞禽不如走兽,小走兽不如大走兽。最难打的应该是狐狸了。”
“赢了可有什么奖赏?”唐挽问。
冯晋阳说道:“不过是一些西域商人们带来的新鲜货,这些马匹弓箭都是他们赞助的,也是招揽人气的手段。咱们只管等着,一会儿猎出来的美味要当场出售。咱们买一头鹿回去,晚上下酒。”
唐挽眼睛一亮:“早看世情小说里写,下雪天烤鹿肉如何美味,今天终于也有机会尝一尝了!”
元朗垂眸看着她兴奋的样子,也勾了唇角。
不一会儿,号角吹响,擂鼓声动。猎手们如同闪电奔驰而去,消失在眼前的树林中。高台上巨大的沙漏掉了个头,细沙缓缓而落,倒数时间。围在四周的人群便四散开来,三五成群席地而坐,等着看比赛结果。
唐挽今日穿了一身素色长衫,手拿折扇,另外的四人也是类似打扮,看上去就像是几个结伴出游的白衣秀士。人群中不乏有穿着太学学生服的士子们。有人眼尖认出了唐挽,便结伴上前拜见。
学生们刚要行礼,唐挽便伸手扶住他们的手臂,道,“我今日和友人外出游玩。寻常场合,你们就不要多礼了。”
学生们看看唐挽的左右。内阁这几位年轻的阁老哪个没听说过?一时脸上都满是激动。领头的学生名叫楚江,唐挽任国子祭酒时曾给他们讲过经学的课程,因此和唐挽最相熟。他便带头行了个子侄礼,道:“问各位先生好。”
唐挽点点头:“你们今日也来游春?功课都复习好了么?”
他们今年八月都要参加直隶省的秋闱。其中有几人,唐挽颇为看好。
一般学生最怕老师问功课。不过这几人平时课业成绩都很出挑,因此讨论起功课来多是神采奕奕,眉飞色舞。听他们聊天的间隙,沈榆靠在冯楠身侧,道:“这长江后浪推前浪。咱们几个也老了。”
冯楠哈哈大笑,道:“你我或许不年轻了。但是如今的我们,不慌不乱,不骄不躁,我倒觉得是最好的时候。”
这句话撞进元朗心中,倒引出许多感慨。他这一路,起于家族兴旺的顶点,此后入目便全是衰败;以榜眼的功名入仕,却终因党争夺储才得入内阁;他一向持身中正,却也经历了一段无奈婚姻,辜负了深情,蹉跎了时光。
如今回想起来,却并不觉得惋惜懊悔。正是这些过往,才懂得了眼前的珍惜。
“广汉说得好。”元朗说道。
冯楠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报以一笑。
时间飞速流失,擂鼓声响,催促着猎手回营。已有猎手当先而归。每一个的马前都挂满了琳琅猎物,却独不见有鹿。
“没打到鹿啊。”唐挽有些失望。
冯晋阳笑道:“鹿可不是那么好得的。等等吧,会有的。”
猎手们一个接一个地回来,将打到的猎物一一放于马前,供评审员清点核算。奔着买野味而来的京城百姓们早就聚了起来,对比着哪一户的猎物最为肥美。
猎物虽多,真正打到鹿的却只有一户。待他们寻到时,那猎手早就在和先一步赶到的买家商量价钱了。
那买家还不是别人,正是刚才来打招呼的那群学生。
冯晋阳原本计划着,不论对方出多少价钱,自己只要多出一倍,怎么也能拿下。可对着眼前这群学生,他却实在使不出这一手来。少年穷,穷却不可欺。冯晋阳叹了口气,只等着唐挽拿主意。
唐挽自然也是不好意思同学生们抢的。楚江倒是提出要将这头鹿送给唐挽,唐挽哪能要呢。为了维护师道尊严,只能摆了摆手,道:“我本也不是奔着这头鹿来的,其实是想买一只兔子。”
“原来如此。”学生们立时便将自己买到的兔子分了一只给唐挽。分别前还躬身行礼,“请老师好好享用。”
唐挽手里拎着兔子,只觉得心头无比失落。她看了看左右,说道:“得了,几位同年,咱们今晚就兔子肉下酒吧。”
“兔子肉可没有鹿肉好吃啊。”元朗挑了眉,淡淡说道。
“你也看到了,那鹿已经让别人买去了。”唐挽叹了口气。
元朗勾唇一笑,道:“要不是你那么要面子,咱们完全可以抢下来的。”
唐挽一愣,侧目看他,道:“元朗,你什么时候学会和孩子们抢东西了?莫说是我没买到,我就是先一步买到了,他们恭恭敬敬地找我要,我能不给么?”
冯楠和沈榆少见这两人斗嘴,此时都揣着袖子在一边看热闹。冯晋阳忙说道:“兔子肉也不差。我们再多买几只,也够今晚下酒吃了。”
唐挽一偏头,说道:“可元朗想吃鹿肉呢。”
“是你想吃鹿肉吧,又拿我说事。”元朗笑道。
唐挽怎么看他笑得那么来气,瞥了他一眼,道:“我是想吃鹿肉,但是鹿肉没有了。我们就吃兔子肉,就这么定了。”
“谁说就没有了。”元朗撤身一步,对四人道,“你们且等我一会儿。”
他说完,转身朝最近的猎手走去。也不知同人家说了什么,那猎手竟将身上的弓箭摘给了他。
“你做什么!”唐挽话音未落,元朗已翻身上了马,冲她喊道:“等着,我给你打鹿去!”
言罢,纵马飞驰入了树林。
“元朗这是……开玩笑的吧?”沈榆也傻了,“那树林里多是走兽,这也太危险了。”
冯楠却是一笑,道:“元朗与我们不同。不必担心他。”
“对啊!”沈榆抚掌,道,“琅琊谢氏的嫡长公子,射、御二艺当最为精通。的确不是我们能比的。”
沈榆等人都是寒门子弟,自小寒窗苦读的目的便是金榜题名。因此他们的全部时间都花费在如何通过科举选拔一事上。可以说,科举会考的他们就学,科举不会考的,他们才不会浪费时间。
元朗却不同。诗礼簪缨的世家,培养出的接班人不能是个只懂舞文弄墨的酸腐文人。除了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之外,元朗还学了许多偏杂的玩意儿。那些少见的爱好,是世家子弟们身份的象征。
可随着世家的衰落,能教养出元朗这般人品的家塾也彻底消失了。唐挽忽然觉得惋惜,像元朗这样完美的人,当真不会再有了么?
时间流逝,周围的百姓越来越少,猎手们也开始收拾弓箭,准备离去。唐挽几人仍在等着。先前那位借给元朗弓箭马匹的猎手向他们走来,问道:“你们的朋友还没回来?该不是遇上什么猛兽了吧。要不要我们去林子里寻他?”
他这么一说,几人愈发担心起来。忽听一声哨响,原来是几个猎手打了个口哨,指着林子的方向。
唐挽转头望去,只见元朗身背弓箭策马而出。他一手执着缰绳,一手拎着一头小鹿,眉眼间尽是一股漫不经心的清贵潇洒。
银鞍照白马,飒踏如流星。
唐挽怔了怔。忽听身边冯楠轻笑一声,摇摇头,道:“还是老样子,那么爱显摆。”
元朗已经策马来到近前。他低身将手中的猎物放在唐挽面前,策马绕着她走了一圈,唇角勾起,道:“今晚上有鹿肉吃了,还不谢谢我。”
也不知这人废了多少力气,衣摆都被树枝勾坏了。冯晋阳和沈榆低头查看那头鹿,嘴里叠声说着“厉害,厉害”。元朗却不看别人,只盯着唐挽瞧。
唐挽睨了他一眼,笑着摇了摇头,转身往回走。
“匡之!”元朗在身后唤道。
唐挽转过身,嗤笑一声,道:“爱显摆!”
元朗翻身下马,看着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自己费了那么大的力气,不就是因为她想吃鹿肉么?这人,一点都不领情。
元朗瞥见冯楠,忙指了指唐挽的背影,道:“广汉,你看……”
冯楠只是摇头道:“可不是我教她的。”
元朗啊,我心头的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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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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