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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番外三·闫凤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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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弱柳好花尽折,晴陌。
今天是新科发榜的日子。闫凤华靠着车窗往外瞧去,就见那绮罗丛里,年少的探花郎抱着满怀的香囊,眸子里都是懵懂和慌乱。她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对身边的丫鬟说道:“这是要把人吃了不成。”
鸣兰笑道:“可说是呢。这探花郎长得还真是俊俏,我听人说是何郎傅粉的美貌呢。就是年龄小了些,要不然啊,可堪作我们小姐的良配了。”
一般的丫鬟可不敢这样开小姐的玩笑。鸣兰不同,她自小同闫凤华一起长大,将来也是要跟着陪嫁的。陪嫁丫头给老爷填房,也是常有的事。
“别是你自己看上了人家吧?”闫凤华笑着拿眼睨她。
鸣兰便臊红了脸,嗔道:“你一个小姐,净拿我们这些下人开心。”
“明明是你先拿我开心,倒不许我了,这是什么道理,”闫凤华娇容浅笑,也不着恼,“不过要我说啊,男人还是应当少些脂粉气,清贵潇洒为最好。”
“像咱家公子那样的?”鸣兰问。
闫凤华摇摇头。
“那像咱家老爷?”鸣兰又问。
闫凤华想起一把胡子的父亲,忍不住笑出来。
“应该像……”她的目光飘向不远处,不经意间捕捉到一个身影,后半句便堪堪卡在了喉咙中。
那人踏着白马而来,姿容清俊,眉梢眼角带着世家贵族特有的清冷,像是高山白雪中的一枝寒梅。他一手握着缰绳,两条修长的腿夹着马腹。微微倾身,仿佛玉山倾倒。长臂一揽,便将脂粉堆里的人捞在马背上,转身催马而去。
应该就是这样!
“鸣兰,刚刚那人是谁啊?也是新科的进士吗?”闫凤华问。
鸣兰垫着脚看了看,道:“状元是前头穿红袍的那个。应该是榜眼呢。”
2
闫家二小姐刚办完及笄礼,说亲的媒人便踏破了门槛。
能和闫首辅的掌上明珠结亲的,自然也都不是一般人。这边是兵部尚书的内侄,那边是老侯爷的世子。每每来人,闫炳章也不避着,甚至还专门让人请了小姐来亲自相看。闫凤华束着纤腰,碧绿裙摆铺在身侧,像是一朵荷叶上的露珠,含羞带怯。
父亲宠她,这样的人生大事也会问过她的意思。她喜欢了,便说“全凭父亲做主”;不喜欢了,便可说一句“女儿还想再陪父亲两年”,闫首辅便寻个由头把人打发了。
可接连打发了十几家,闫炳章也没听见那句让他做主的话,不禁有些奇怪。再这样下去,京城里那些门当户对的公子可都要被拒绝完了。不成,他得亲自去问问姑娘的意思。
闫凤华坐在父亲面前,低头绞着手里的帕子。她自小便被教养得情不外露,可真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她若自己不说,也没人会替她说了。贝齿在朱唇上磕了半晌,终于开口,声如蚊蚋:“琅琊谢家不是还没来么。”
闫首辅微微挑眉,原来是惦记着他啊。
3
礼科给事中李立最近得了个好差事。首辅大人家的小姐看上了谢家的嫡长公子,让他从中保媒。
论起来,这媒也只有他做得。论身份,他和谢仪的叔父谢芝韵同掌朝廷礼治的大事,日日打头照面的,十分亲近;论私交,李谢二族早有联姻之好,算起来那谢仪还该叫自己一声“表舅舅”。
这亲若真的结成了,便是两下利好。自己这个媒人也能趁机沾沾光,再高升一步。若是不成……怎么会不成呢?那谢芝韵又不是个傻子。闫家这高枝,可不是谁都能攀得上的。
谢芝韵听完他的话,垂目笑了笑,两只手指捏着盖碗荡平浮茶,慢悠悠饮了一口,道:“是个喜事。只是我那侄儿脾气执拗得很,还得等他回来,再同他商议商议再说。”
“哎呀我的老哥哥,这还商议什么?直接让元朗去提亲便是。那可是闫家!”李立搓了搓手,问道,“对了,元朗去哪儿了?”
谢芝韵道:“他和几个好友外出游玩,不几日便回来了。”
李立摇了摇头,无奈笑道:“和我家世清一样,都是不操心的公子。倒是咱们,急得什么似的。”
谢芝韵宽和地一笑:“孩子么。”
4
刚下过一场雨,青石板铺就的路面高低不平,存了一汪又一汪清浅的水渍。夕阳余晖倾洒过来,那石头便成了墨色,水倒成了金子。
一顶青呢软轿颤颤而来。鸣兰捏着帕子,眸光直往一旁的巷子里瞟。那巷子里住着一户人家姓冯,商贾出身,小门小户。若说有什么特别,便是那冯公子与谢仪是相交甚好的同年。
“鸣兰,他还在那儿么?”轿子里的人轻声问道。
“可不,”鸣兰低声说,“我瞧着像是丢了什么东西,在找呢。”
闫凤华掀开帘子往外瞧,可轿子早已过了巷子口,除了一片灰色砖墙什么也看不见。
“鸣兰,转回去。”
“啊?还走啊?”鸣兰有些无力,也只能吩咐轿夫调转方向,再一次假装路过。
鸣兰心里哀叹,小姐啊,你这么坐在轿子,就是走到天黑,人家也不会注意到你的啊。
谢仪的确没有注意到那顶来来回回的轿子。他在找东西。他身子微微躬着,手背在身后,好看的眉微微蹙起,目光搜寻着每一个可能的角落。
嘶,怎么就没有呢?
难不成已经被人捡去了?
他只管低着头往前走,不经意间眼前便出现一抹桃红的裙摆。目光上移,竟是个年轻的小姐,正红着脸望着她。
谢仪以为自己挡了人家的路,拱手说了句“抱歉”,便往一边让了让。
闫凤华本就紧张到了极处,心里想了一万句话要说,可到底女儿家脸皮薄,话到了嘴边,又都咽了下去,反而先红了脸。谢仪的心思却都在找东西上面,低着头继续往前。闫凤华看着那人越走越远,她是没有那个脸再追上去了。这次的机会一旦错过,下回再想单独说句话,又不知要等到何时。
“哎!”
她说完这一句,自己先臊了一会儿。哪有这样叫人的,真真失了礼数。
谢仪听到声音,负手转过身,四下看了看,确实没有旁人,好看的眉微微扬起:“姑娘叫我吗?”
闫凤华此时倒淡定了下来,微微屈膝行了一礼:“公子可是在找什么东西?”她一顿,又补充道,“小女家住在附近,常在此处走动,也许见过呢。”
对啊,也许有人见过的!
谢仪的脸上立时便焕发出神采来,向着她温和一笑,道:“在下丢的是一个花山石坠子。姑娘可见过?”
“花山石?”闫凤华却并没有听说过。
谢仪解释道:“是一种石头,红色的,用个银托子镶着。像是个扇坠,我一直挂在身上。”
闫凤华想起来了,她的确常见他戴一个红色的坠子。当然是她躲在轿子里偷偷瞧见的。
“小女并未见过。”她道。
谢仪眼中的光亮一闪而过,微微叹了口气,还是朝她施了一礼,道:“多谢姑娘了。”
他说完,转过身继续寻找。
闫凤华望着他的背影,夕阳余晖将他的影子得很长很长,一直落在她脚边,一抹落在了她的裙裾上。她突然生出一种决心,问道:“那坠子很贵重吗?”
谢仪没想到她人还没走,顿了顿,转过身,道:“很贵重。听说是女娲补天留下的,能辟邪祟、行好运、招姻缘。”他说完,好像想到了什么,平素封在眉宇间的霜雪尽化,竟生出三分暖意来。
闫凤华便被这笑容乱了心神。她急忙低了头,细着步子往巷子口走去。
5
闫家小姐突然喜欢上了金石文玩。喜欢的东西还很少见,叫做花山石。
“花生石?”文玩商人皱着眉,“什么东西,我怎么没听说过。”
“你耳朵塞驴毛了。是花山石,花山!”另一个人喝了口茶,道,“临清府有个花山县,出的一种石头。那地方穷得很,眼下可是要发达了。哎呀,真是不知道哪片云彩有雨啊!”
仿佛一夜之间,花山石就突然在京城权贵圈子里流行了起来,价格炒上了天。
谢仪将书合上,故纸堆中的沉闷渐渐散去,目光又被腰间那一抹红色吸引,笑意便爬上了眼角。这匡之啊,还真是个鬼机灵。
他出了翰林院,沿着小路漫漫地走着。快到冯晋阳家附近的时候,突然从路边一定软轿中,走下一个女子来。
“谢公子。”姑娘冲着他淡淡含笑。
谢仪停下了脚步,想了想,便认出是那日在巷子里见过的姑娘。一时有些意外。
“公子的坠子找到了吗?”她问。
谢仪答道:“找到了,原是落在朋友那里了。”
“嗯,”闫凤华有些局促。她花了很多心思,终于买到了一块品相顶好的花山石,想要送给他的,没想到他竟然已经找到了。藏在身后的那块石头,倒不知该不该拿出来。
她还没想个清楚明白,那谢仪便已经行了一礼,两袖临风而去了。
风吹过墙头,满架蔷薇簌簌地招摇。闫凤华望着那人的背影,几不可查地叹了口气。
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6
再见面,已是两年后了。彼时她正在廊子底下绣着罗帕,见鸣兰慌慌张张跑起来,心神一动,便将手指刺出了一个血珠子。
她在宝葫芦门前站了许久,抬手理了理鬓发,担心自己仪容不够规整。有心回闺房补一补妆容,又担心让他等得太久了。罢了,又不是从前没见过的。
这两年,她在京城的名声不大好了。二十岁的姑娘还未出阁,外头的闲话也就多了起来。有人说她眼高于顶,谁都看不上;有人说她原本是许了人家,但性情太过嚣张跋扈,被人退了亲。只有她父亲和兄长知道,她是心里存了一个人,旁的,便再也入不了眼了。
如今那人就负手立在晚秋零落的花木中。她细着步子来到近前,低低唤了一声:“公子。”
谢仪转过身,看到她的时候,眸中闪过一丝错愕。
竟然是她?
他再联想此前种种,心中也便有了答案。
对于闫家的逼婚,谢仪心里有过愤怒,也有不甘,可终究不得不低头。他今日来只有一个目的,便是与这闫小姐好好说个清楚。嫁了他便是他的妻子,他不想做负心人。
是她又怎样?不管是谁,他都得娶。
“谢仪想请问小姐一句,你心中的夫妻,当是什么样子的?”
闫凤华的心狂跳不止。她没想到他今日突然到访,问出这样的问题。女儿家的心事到底藏不住,红晕便顺着耳根烧上来:“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便为最好。”
“嗯,”他点了点头,眉头微微舒展,道,“这我倒是做得的。不停妻、不纳妾,我也可以做到。”
闫凤华微怔,侧头看他,才发现他也正瞧着自己。对上那双朗月星眸,她心口一跳,忙低下了头。
“我这个人,性情寡淡,不拘小节。将来如果有什么不周之处,小姐明言便好,我自当改正。”他说道,“小姐对我,可有什么交代么?”
闫凤华并不明白他的意思,只是低垂螓首,摇了摇头。
“那我明日便上门提亲。”
7
人世间最快乐的事,莫过于得偿所愿。
她终于等到了。她的良人,就在她身边。
8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谢家在京城没有亲眷,也就免了许多凡俗礼节。闫凤华觉得自己是最幸运的女子,丈夫性情温良,没有公舅婆母,眼前这个独门独户的小院子,便是她的天地。
她喜欢唤他“谢郎”,有时当着外人,也叫一声“夫君”。她的谢郎是全天下最温柔的男子,两人从成亲的那一天起,从未有过争执。纵然她有时耍点小脾气,他也是一味迁就着她。
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应当就是如此。
可时日一久,她又觉出不满意来。
说起来也都是些细枝末节的小事。比如他晚饭后总是在书房待到很晚,她送吃食进去想多多相处,却终是被他不温不火地挡回来;比如每一次去郊外进香,他都会陪伴左右,可也能感觉到他的心根本不在这里;就连夫妻间的床笫之欢,他也总是温温淡淡。自己若不提,他就好像永远也想不起来。可这种事怎么能总让女儿家主动呢?
“许是衙门里的事太累了吧。”凌霄听完闫凤华的话,淡淡说道。
闫凤华蹙眉:“那唐大人,也是这样吗?”
凌霄望了她一会儿,淡淡一笑,说道:“可不,我家那个忙起来连家都不回的。你啊,早点生个孩子,也就不惦记着男人了。”
闫凤华点点头。谢郎心性寡淡,对床笫之事没什么兴趣,她也应该理解。比起那些脏心眼养外室的纨绔们不知要好了多少。
凌霄说得对,早点生个孩子,才是正理。
9
谢郎要去江南,完成哥哥提出的国策。这种一家人共同完成一件事的感觉真好。
她没有去过江南,不知那边的天气。多带几身厚衣服总是没错的。男人总是粗枝大叶,闫凤华将包裹又重新收拾了一遍,这才满意了。
她来到书房外,突然听到里面有人说话的声音。
像是唐大人。
“这些年来,日夜煎熬着我的,就是看着你孤身一人,却什么都帮不上。”
闫凤华的脚步顿住。她从未听过谢郎用这样的语气同人说话,带着怜悯疼惜,和小心翼翼的卑微。他真的是在和唐大人说话么?
“这场婚姻对我来讲,是葬送一切的坟墓。我们两个人,真的没有希望了。”
“你便允了我吧。前途凶险,让我替你承担。我怕时日一长,我们之间能留下的,真的不多了。”
闫凤华在发抖,自己却感觉不到,只觉得周身冰寒刺骨。她悄悄动了动步子,往书房里看去。只见她的谢郎靠坐在书桌前,低头摩挲着那人的手,眸中有她不曾见过的柔光。
不对,这眼神她曾见过的。那年的巷子里,他转过身来,眸中也是这样温暖的神情。
那时他在想什么?
……“这是花山石,能辟邪祟、行好运、招姻缘。”是谢郎的声音。
……“我们刚结婚那会儿穷得揭不开锅。那时候她在花山当县令,漫山遍野除了石头什么都没有。”是凌霄的声音。
……“谁家白皙少年郎,蜀锦吴绫别样妆。半醒半醉骑马过,最堪魂断是龙阳。”
她明白了,她突然全都明白了。闫凤华微微颤抖着,看着自己的丈夫满目柔情,轻轻覆上另一个男人的脸庞。她再也顾不得什么,转身便往后堂跑去。
什么举案齐眉,相敬如宾。都是假的,都是做戏。他未曾有一时一刻将她放在心里。过往的那些美好,全都化作泡影。
10
怎么办,她还是爱他。
藏在心里那么多年,已经去不掉了。
又怎么可能去掉呢?他是她的夫君啊。
11
孩子的降临给了闫凤华新的希望。她想,等孩子出生之后,一切都会不一样了吧。
五里亭前寒风重。她裹紧了披风,踮起脚尖,在谢郎耳边说出了这个秘密:“等你回来,便可以做父亲了。”
她满意地看到谢郎的目光从那人身上收回来,办是犹豫办是惊诧,落在了她的眉目间。
许久,他的眸光终于沉静,抬手理了理她的鬓发,道:“照顾好自己。”
闫凤华的眼前瞬间有了光亮。谢郎一定会回心转意的,她想。毕竟那个男人给不了他一个家。
她只要耐心一点,再耐心一点,总能等到的。就像当初,他终于还是娶了她。
漫长而孤寂的夜里,她睁着眼睛,望着大门的方向。
谢郎,什么时候回来呢?
……
锦盒里的信一共十一封。元朗用了整整一夜,将它们一封一封读完。而写信的人,已经躺在了棺木中。
他的眼中已经没有了眼泪,只有一双干涩的眼眶,和遍布血丝的瞳仁。他从没想过,像凤华那样从圣贤书里走出来的女子,竟然也会有这样细腻缠绵的心思。
她是有情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过往的日子里,他却只将她当做一个妻子,从未将她看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在你这种世家公子的眼里,妻子不过是个装点门楣的花瓶。花瓶不该有情绪,也不该有想法。”那一年花山的月色下,卢氏所说的话又回响在耳畔,“你根本不懂女子的用情。”
卢氏骂得对,他不懂。他以为自己已经给了她她想要的一切。绝对的尊重、相对的自由、安稳的生活、独有的名分。这些名门贵女们撑着体面用一生去争取的东西,他双手捧着送给了她。可她要的不仅仅是这些而已。
他从没想过,她想要爱。
元朗最怕辜负,亦不愿去辜负别人。如果当初知道她所求的是他的情爱,他怎么也不会娶他。
他日日夜夜的陪伴,却辜负了她的缱绻情深。
只因她想要的,他给不了。
到底还是辜负了。
“凤华,你这番情深似海,我该拿什么还你呢。”
我能许给你的,也只是一个谢氏夫人的名份而已。
好了,我回来了,你不必再等了。今夜月渐更深,我在此陪你。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