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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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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年华结束没多久,曲雪便提出了辞职,因为她怀孕了,她要去北京跟她的男朋友结婚。
论起来曲雪年纪也不小了,三十岁的女人,也该有个属于自己的家了。她从冉江创建初期就来了,干了快五年,算是元老级的人物,她是看着冉江一点点成长起来的,对于江童来说,她即是大姐也是朋友,她推荐了安妮接替自己的位置。
临走时,她来到江童的办公室,对他说,其实她早就看出,他和姚冉的感情不一般,他们一个选择离开,一个选择放手,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最好的结局了。她劝江童人不能生活在过去,要往前看,好好珍惜安妮,她是个好女孩,而且她也爱他。
江童点了点头,由衷的说了声,谢谢。
晚上回家的时候,江童特意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这是这几年来,他第一次买花,殷红的颜色映红了他的脸颊。
江童把车在公寓楼下的露天停车场停好,刚从车里下来,就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被人吻住了双唇,紧接着两条细细的胳膊就勾住了他的脖子,一种熟悉的感觉立刻弥漫到了他的全身,是林颖,他的前女友。
林颖比江童第一届,是他们那一届的校花,也是江童唯一追求过的女孩,而且这也是他的第一次。
江童的学校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升入大二的学长们,要给新入学的学弟学妹们帮忙搬行李,做引导工作。
江童和姚冉入学的时候,就曾经享受过这种待遇,如今也轮到他们了。
他们和其他升入大二的同学一起,在校门口拉起了一道条幅,条幅上写着:“欢迎新同学”五个大字。
他们还在校门口摆了张桌子,对每一个进入校门的学弟学妹们进行登记。
那天来学校报到的新生可不少,他们大多都是由家长陪同的,也有像江童和姚冉这样相互之间结伴来的。
当林颖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竟然引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轰动。
绯红色的连衣裙包裹着她那傲人的身姿,带着点傲气的嘴唇上,涂抹着艳丽的口红,一头棕黄色的长发随风飘动,周围的人的目光一下子都被她吸引住了,以至于忘了过去帮她搬行李。
林颖推着她的白色行李箱,踩着细长的白色鱼嘴高跟鞋,很有风情地朝着桌子这边走了过来。
江童忽然发现她的唇形,和姚冉的很像,他下意识地朝姚冉看了一眼,说,“唉,你发现没,她的嘴跟你长得好像。”
“长得好像怎么了?”姚冉一脸的莫名。
说话间,林颖已经来到了桌前。
她摘下她的酒红色墨镜,露出一张精致而又冷傲的面孔,只听她对着江童道,“这位学长,你能帮我搬一下行李吗?”
那样子就好像你给她搬行李,是她赐予你的荣耀一般。
“当然可以。”江童一边忙不迭地答应着,一边把手里的表格往林颖面前一推,“这位同学,麻烦你先登个记好吗?”
林颖趴在桌上,在表格上填上了自己的名字。她的字很漂亮,就如同跟她的人一样。
江童接过来看了一下,并帮她查了一下宿舍的位置,然后拉着她的行李箱,朝她的宿舍走去。
或许是因为是美女点名结果,江童的心里天然地生出了一丝骄傲,他把腰挺得直直的,步子也迈地大了许多,引得周围的几个学长是好不羡慕。
江童把林颖送到宿舍门口,正想找借口多呆一会儿,不想却被林颖毫不客气地赶了出来。江童在楼下回望着林颖宿舍的窗口,无奈地摇了摇头。
江童后来听说有几个男生想追林颖,但都无一例外地被她赶了出来,而且话语用得是十分地冰冷刺骨,故此林颖坐稳了校花和冷美人的宝座。
江童真正追林颖,已经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自从江童吻了姚冉之后,为了向马一帆证明自己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而那个吻只是一场意外罢了,于是决定去找一个女朋友给马一帆看看,可是一连几天都没有确定目标,这让他多少都有些郁闷。
这天,他去图书馆打算借几本书,用来打发一下熄灯前的那段无聊时光。
学校的图书馆坐落在校园的西北角,是一座七层楼的白色建筑,容纳了全校各个专业,几百万册的图书,这还不包括那些课外的以及一些经典名著,所以那书架子自然是不低的,足足有差不多两人那么高,在不得已的状态下,甚至还要动用专门的梯子才能够得到。
江童想借的书在二楼,验过证件之后,他就在一排排大书架上浏览了起来。
今天来借书的人不少,很多同学拿到书之后,就迫不及待地趴在图书馆准备的阅览桌上看了起来。
图书馆提供的阅览桌挺大,一张桌子足可以容纳二十几个人同时看书。
江童找到了自己需要借的书之后,便开始浏览其它类型的书籍。他的手指在各类书籍上划过,目光最后锁定在了一本小说上。
这本小说有点特别,叫《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英国作家劳伦斯的作品,因为里面充斥了许多情色描写,所以在文学界一直颇有争议,江童一直想找来看,但都没有找到,没想到今天却在这里找到了。据说这本小说一直没有对中国授权,但还是有一些小出版社,只在小范围内印刷出版。
他正想把书拿下来,目光却被隔壁书架的前的一个女孩吸引住了。那个女孩扶着书架踮着脚,正费劲地去够书架上的一本书,那也是一本外国名著,《呼啸山庄》作者是艾米莉.勃朗特。
那女孩看起来有点眼熟,但他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他有点纳闷她为什么不把梯子推过来,上到梯子上去够,所以他朝隔壁书架的两边搜寻了一下,原来梯子正被人占着,翻找着更高处的书架。
看着她费劲的样子,江童就有了想帮帮她的想法。
他伸手把书抽出来,走到隔壁的书架前,凭借着自己的身高优势,将那本书从架子上取下来,并递到她的面前。
当女孩转过脸道谢的时候,他这才认出来,面前的女孩原来是林颖。
林颖接过书,冷冷地说了一声谢谢,便离开了。
江童对于她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现,莫名地感觉一阵好笑。
就在他看着林颖的背影发呆的时候,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转头一看,是自己班上的一个同学。
他的脸上带着几分颇有意味的微笑,问他是不是也对林颖感兴趣,要知道,那可是校花是学校许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追她的人,都可以用火车拉了,只可惜没一个能入得了她的法眼。
江童不置可否地笑笑,说,“也许吧。”
江童向来都是喜欢挑战的人,他不相信别人办不到的事情,他自己办不到。忽然一个想法在他的脑海中形成了,他要去追林颖。
“喂,你怎么喜欢看这本书?”他的同学忽然发出一声惊呼,表情也立刻变得有些古怪,并压低了声音对他说,“这可是讲同性恋的。”
江童急忙低头一看,这才发现他的手里拿的不是自己所选的那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而是另一个英国作家福斯特写的小说《莫里斯》。
他扬了扬手里的书,露出一副很不屑的表情,“我想看看,不行吗?”说完,变转身离开了。
回去之后,江童就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了。
第一步是偶遇,时间是一个星期。
学校就这么大一点,一天偶遇上几次自然是避免不了的,最关键的是偶遇的时机,要把握的恰到好处,比如搬东西,到水房打水等等,而且次数也要把握的恰到好处,不能让人感觉到那是刻意为之。
一开始,林颖依旧是一副冷面孔,撑死说声谢谢,或者干脆就是拒绝。
江童也不纠缠,需要帮了就帮,不需要也不硬来,干完转身就走,然而随着次数的增加,竟渐次形成了习惯,即便江童没在,遇到帮忙了,林颖也会第一个想到他,并且逐渐也能跟他聊上几句客套话。
第二步请吃饭,时间是对多三天,但是江童没想到一天就拿下了。
那天中午吃饭时间,江童早早地来到学校食堂,他并没有急着去排队,而是找了一个僻静无人的角落坐了下来。
现在的时间是十一点半,而食堂开饭的时间是十二点,不过已经有偷懒的学生悄悄来了食堂,并占据了有利的位置。
大约差五分十二点的时候,学生们一下子涌了进来,江童一眼就看到了夹杂在人流里的林颖。林颖在一个买份饭的窗口排上了队。
这个窗口相对靠门,有人时不时从她的前面或者是后面穿插过去。江童悄悄地走过去,排在了她的后面。
林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下意识地回了一下头,正碰上江童带着笑意的目光。林颖翘了一下唇角,算是冲他笑笑,便又把头转了过去,但两个人却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
话是由江童先挑起来的,不外乎,你来了,嗯,你来得还挺早,嗯,你来得也不晚,之类的话语。
食堂里人声鼎沸,嘈杂的声音,再加上林颖是背对着他,所以他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只是偶尔的一个回头,或者十句能逮上一句,就已经不错了,但这已经足够让他知道她所表达的意思,而把对话进行下去,不至于冷了场。
终于轮到林颖了,她只要了菜,没有要米饭,这让江童感到很奇怪。
林颖告诉他,食堂的米饭太硬了,她消化不了,会胃疼。
江童哦了一声,没有说话。
到了下午课间的时候,江童把一袋太妃糖放到了正在犯低血糖的林颖手里。
其实他自己也没想到会这么巧,他只知道,中午不吃主食,会低血糖,就买了糖给她送来。
太妃糖在那个年代,也算是一种奢侈品了,浓浓的巧克力牛奶味,香甜又爽口,而他竟然买了这么一大袋。
林颖看着那袋奶糖,迟迟没敢伸手,还是在江童的一再催促下,她才将那袋奶糖拿了过来,并飞速的剥了一颗,放进了嘴里。
到了下午吃饭的时候,江童把一盒蒸的软糯的米饭,放到了林颖的手里,这是他求了一个保洁阿姨,专门在外面蒸好了拿进来的。
就这样,江童如细雨润物一般,悄无声息地走到了林颖的身边。
目的虽然达到了,不过两人的关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却处在一种若即若离地状态之中,这让江童很是苦恼,他不知道最后一步应该怎么实施,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那就是确定关系,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最后老天竟然帮了他的忙。
那天晚上,江童上完晚自习,准备回宿舍,在路过林颖他们班教室的时候,心里忽然一动,想过去看看林颖下晚自习了没有。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人已经基本上走光了,就在他以为林颖也已经走了的时候,她却从教学楼里出来了。
江童看着林颖,心里忽然起了一点戏谑之意,想逗她一下,跟她开个玩笑,于是便放缓了脚步,想等她走到差不多的地方时再冲上去,吓唬她一下,于是乎林颖走在前面,江童则不远不近地跟在她的后面。
在走到一个岔路口时,原本应该直行的林颖,却忽然调转了方向走了另一条路。
这条路有些偏僻,还没有路灯,但是却是从小树林里直接穿插过去,比走大路回宿舍,路程至少缩短了三分之一,江童想一定是林颖想尽快回到宿舍才选了这条路。他想冲过去,拦住她,但是却慢了一步,林颖已经走进了小树林。
此时的周围一片漆黑,只有远处的宿舍楼传来点点的灯光,但那似乎过于遥远了,遥远的如同天上的星星。
林颖往前走了几步之后,忽然停了下来,江童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忙也停住了脚步。只见她在随身携带的书包里摸索了一阵,从里面取出了一个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一点亮光在她手中亮起,原来她从包里取出来的是一个小手电。江童记得这个小手电还是他买给她的,为的是她晚上起夜比较方便,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宿舍,用的还是公用卫生间,一层一个。
林颖打着小手电继续往前走。
此时的江童已经没有了戏谑之意,只想赶紧追过去,跟她一起走,所以脚下不由得加快了几分。江童的脚步声似乎引起了林颖的注意,她拿着小手电朝回身照了照,但是手电实在是太小了,那光也是在是太浅薄了,只能照见周围巴掌大的地方,远一点的地方就根本不见。
就在江童快要跑到她跟前的时候,林颖忽然转身发了疯似的往前跑,而且而且她还不知道从哪来的力气,跑得飞快,江童在后面怎么也追不上。不过好在江童熟悉路径,知道前面不远有个拐弯,便他急忙越过半人高的冬青斜插过去,他刚跑到脚还没站稳,林颖就跑到了他的面前,一头撞进了他的怀里。
林颖被吓坏了,在他的怀里不住地挣扎着,叫喊着,江童废了好大的劲才让她平静下来。
江童问她怎么了,林颖用一种颤抖地声音说,后面有人跟踪她。她一面说着,还一面往后看。
江童有些好气,也有些好笑,这才明白,原来是自己的脚步声吓着她了。
他作势往后看了看,然后对林颖说,后面已经没有人了,那人也许听见有人,已经乘机溜走了了吧。江童提出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送她回宿舍吧。
林颖点了点头,同意了。
就在林颖点头的那一刻起,江童明白,这个女孩归他了。
当他牵着林颖的手,出现在校园里的时候,引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轰动。
但是马一帆见了,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冷笑着,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