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有更新了, 对不起。希望这一章大家还看的满意。
我家前的空地还在抗争中, 在这数个多月, 我们已做了很多事。
寄了无数的信给各个政府部门及新旧发展商, 然后与各部门开会表达我们的意见, 与发展商会相表达我们的不满。我们上街, 我们静坐, 但是结果未是不明朗。各部门相互拉扯, 发展商无耻响应或没有响应。
例如, 与发展局开会, 他们说空地能够起高楼是因为三边的马路达到4.5m阔。然后, 居民委员会去量度, 发现其中两条不足4.5m, 而且这其中一条是被指作马路的路其实是公园内(这所谓马路是在公园的矮围墙内的) , 而这条马路其实是公园内行人路, 也可以用作紧急通道。当居民告知发展局时, 发展局说马路是路政处管理的, 请我们联络路政处。当我们联络路政处告知有两条路不足4.5m时, 路政处说马路是足4.5m的。居民响应说, 我们怎样也量度不到4.5m时, 路政处说他们有自己的一套标准量度方法。难道路政处说的的m与我们一般的不同? 我们追问那一套标准量度方法是什么, 路政处却没有再回应。
而新旧发展商呢? 新发展高其实是旧发展高的御用律师事务所, 大家可有听过律师事务所走去新楼? 我们找新发展商, 他们不理我们。我们找旧发展商, 他说地已卖了, 不关他们的事。
那我们还可以如何呢?
居民委员会确实去量度了, 如果你站在空地地盘与最近的阳台底下, 一手指天, 一手向地盘横伸, 手指已可以接触到地盘的围板了。在这么近的位置, 为何可以盖高楼? 谁能够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