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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三花的忧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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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某猫的观察,他家两位家长,一定在生日那天,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互动。
证据是,凤零身上属于厉沐枫的气味,更浓了,浓到如果只凭味道,根本分辨不出他两人。
厉沐枫的眼角眉梢也都挂着餍足,微微眯起的眼睛,满是饱餐猎物之后的意满。
这对老夫老妻,散发着伉俪携飞的甜蜜,围观的乔流华,虽然也为他们高兴,却始终有件心事搁不下。
“大大,我卡文了,”曾经无忧无虑的猫咪,连续纠结了许多天,终是没忍住,跟许次纾请了周末值班的假,借着冲茶的时间,寻求家长们的实力后援。
凤零不喝酒,话就少得跟富坚义博的全职更新一样,平时问话依然是厉沐枫代劳,“怎么卡法?”
“大概就是,新文没想法,”流华答道。
他现在准备放弃现实同人,自己开坑写网文,却不幸死在构思的第一关。
“好多想写的题材,一推敲细节,感觉就写不下去了,”将盛了醴泉的铜壶放在炉上,流华等水烧开的功夫,说起连日绕在自己心上眉头的愁事。
“想写仙侠,但是不说设定跑不出,废柴逆袭,老祖重生和普通少年苦修成神的圈,就连剧情都难推进啊。”
在逻辑上,流华继承了厉沐枫的科学精神,一定要严谨、考究、细致,但这样一来,剧情根本浪不动,许多大通套桥段,完全经不起推敲。
“仔细想想,哪有那么多不知好歹,见着个人就想欺负的,再说,没有点眼力见,是怎么在把杀人越货当家常便饭的高危世界活下去的?”
“还有,主角团以外的人装叉必打脸,主角及团队成员装叉,必然是满座皆惊,顺便收获某某身份高贵的妹子青眼,觉得他好个性,好有傲气,顺势暗许芳心,或者某某恐怖如斯的高人,看出他骨骼清奇,假以时日必成大器,上赶着把自己家某某送出去。”
流华一口气吐槽太多,要不是他学会龟息,差点缺氧。
“这样写也太双标了,这妹子怕是有中二病,高人可能也是金鱼精,忘了前面说的,世界上从来不缺乏天才,走到最后的才是仙道至尊。”
“剧情需要,”厉导说起自己那些年自编自导的经验,“没有他们,哪里来波折,如果真要逻辑,你就别用这些设定,这些设定本身就是杰克苏bug。”
“虽然在虚拟世界找真实是有病,但是太扯还不如不写,这种文,就算字数增长速度超过光速,也还在科学范围,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传播任何信息,看了就是浪费生命、虚度光阴。”
杰克苏跟玛丽苏一样的不讲道理,为了苏而苏,他背后反映的是,某丝男的臆想,现实中得不到,就在文里面油腻。
厉沐枫对两者都不能理解。
作为小型富二代,他是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世家公子哥,非要跟一个各方面不如自己的穷小子作对。
掐架的前提,是同等地位,上位者去针对下位者,不是精神有问题,热爱贬低自己为乐,就是我军的派出的演员,明着打脸实则抬高对方身价。
同样,他也不是很懂为什么会有人,放弃爱自己要死要活的,颜值爆表的,家世学历双优的高品质女,去舔脸倒贴一个性格长相家庭都一般,唯一特色就是不喜欢自己的普通人。
至少现实中,他从没见过这种情况,一般不是世家联姻,就是普通家庭的女孩子足够优秀、出类拔萃。
“如果你是只想成为普通的网文写手,这种bug,就不要在意,怎么爽,怎么写,看这种文的心情,跟看岛国片一样,没谁会在意剧情合理性,”厉沐枫为自己的发言做总结,“如果你想有自己的风格,增加可读性,还是尽量带点脑子,扣一扣细节。”
壶中水沸,流华拎起水壶开始洗茶具茶叶,心中不忘感叹他厉爸爸的比喻精妙。
爽文和岛国爱情动作片的异曲同工之妙,不仅在于剧情合理性退居其次,还在于观看心情也类似——看的时候激动不已,看完又觉索然无味,在短暂的圣人时间里,反思自己虚度年华,然后继续寻找下一部,重复这个过程。
随着热水的注入,茶烟婷袅而出,在空中散作一尺香纱。
寒食节后,春色不老,烟雨暗了一城细柳斜风,新火烹着新茶,与人论文倒也是风雅事。
流华每次煮茶,都会觉得自己的档次格调比以前高,他家奶奶虽然也是文化人,还是老小姐,却终归比不上凤零这种把日常活成艺术品的精细,若是有哪个文青看了凤零的生活,说不定会兴奋高呼起诗性不死的言论。
“我倒是有心当有个性的写手,可惜了,各种意义上的缺乏条件,”流华为两人奉上杯盏,自嘲道,“写创新,脑洞不够,写心计,城府不够,写悬疑,我这种逻辑死得早的,还是有点B数的好。”
品了一口凤离新寄来的春茶,凤零启唇安慰,“各有所长,写文一事重在多看多练,自然能寻到自己的路。”
“确实,”厉沐枫对于凤零的话,没有不赞同的,“我记着你文笔好,心理描写细,可以多侧重这个方面。”
“文学来源生活,又高于生活,你把自己的经历套进去,一个妖怪能写不好修仙?”
“写不好,”流华满脸写着耿直,“我修的是假仙,没叱咤风云过,天天被臭道士揍,苦修百十年好不容易熬出头,唯一霸气了一次,还被大大吓得哭了几天。”
霸气什么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了,想想如何成为家养宠里的战斗机就够了。
“……你要不要试试,写那些揍过你的道士?拿他们当主角?”厉沐枫犹豫着建议。
“……”流华设想了一下,正色问道,“你觉得主角经常被揍还be了,会不会有人看?”
“如果他们当主角,我很想变成灰姑娘家的后妈,把主角往死里虐,最后惨死。”
“与人交流,必定会有机锋,除非你写光棍死宅闭关修仙记,”厉爸爸为了儿子的家庭作业操碎了心,恨不得亲自替儿子操刀代笔。
“会有人看吗?”流华对于这个毫无看点的设定表示忧心。
“或者,哭包捡漏成神记也不错,”凤零上下打量了小猫咪,替他找到出路。
“还是这个好写,”厉妻奴立刻站在媳妇身后摇旗助威,“跟三花最像,有代入感。”
一通设定敲下来,流华看着主角“怂,戏精,爱哭,麻烦体质,装叉从未成功,但运气极好”的设定,感觉到来自天命的恶意,那个装叉零成功率的被动,总让他觉得膝盖隐隐作痛。
作为一只连YY都不能大杀四方的喵,他可能早晚被踢出称霸地球的猫王者联盟。
“说起来,我记得易知翎明天有个关于文心的约谈讲座,她给了我几张邀请券,”厉沐枫已经考虑到孩子梦想一途很久之后的事。
既然写文,就要有一个人的心,传递出一种观念,只有这样有立意有高度的文,才能经得起时间磨洗。
就像岛田庄司,他曾经刻意沉淀自己,去寻找独属于个人的文心,最终提出“本格mystery”理论,将浪漫的宏大谜团和现实的严谨推理结合,用庞大的诡计、复杂的人心和炽热的感情,共同拼成了他笔下的解密世界,构筑了他在本格派推理的王座 。
“易知翎她不是挺那啥的……能写出什么?”流华提出质疑。
“你看了她的文吗?”凤零在流华摇头时候,拍了小猫脑袋一下,“没有了解没有发言权。”
“是,”流华低头认错,“我迷着文如其人,就肤浅了,会认真看了之后再来评价。”
文如其人只是就大多数情况而言,也有不少像宋之问这样,文比人高的例子存在,明明是个趋炎附势的人,却能在归隐时候写出超脱潇洒的句子。
故此,文固然不可和人分离,却更应当单独来看。
周日下午,厉沐枫如约带着凤零和流华,去听现场版的约谈讲座,沈泉听说是要看人啰嗦怎么写字儿,头摇得像小孩手里的拨浪鼓,一个劲说,他去了也是犯困,就是把他熏成碳烤雀,也熏陶不出来腹中半点墨水。
台上的易知翎穿着一身白色干练套裙,和某知名女主持相对而坐,女主持也与她呼应地穿着一身白色简约西装。
两名气质绝佳的知性女子,只要她们同框,就是一副清澈明媚的风景画,柔和,诗性。
美人在骨,更在神,好看的皮相能让人多看一眼,但真正让人移不开眼的,是她水灵灵清透透眼睛里的文艺,是她举止之间的优雅从容。
这是只有在饱读诗书和精致成习惯之后,才能有的灵魂风骨,美入魂魄,书香氤氲在教养里,一不小心就让人在她独特的韵味中着迷。
一双骨子里都淌着文艺的女子,在台上侃侃而谈,从文学,谈到文学创作。
“其实,每个人在写作时候,都有他自己的影子,”易知翎过分精致美丽的脸上,挂着文化人独有的矜持笑意,清浅,含蓄,还有淡淡的自持,“我很喜欢的一位女作家,森茉莉,她的文里就体现了她的感情观。”
“少女藻罗的心里,有个奇妙的房间。那房间用不透明的,磨砂玻璃般模糊、厚实的东西做成。来自外界的情感,都经由这层玻璃进入藻罗心中。”
“每次读到她写在《甜蜜的房间》开头的这段句子,都能想到少女如何在心里一点点描绘禁忌的挚爱,”易知翎说到这里,似乎回忆起什么美好的事,面上那点疏离的笑,也慢慢被陷入什么美好往事的甘甜浸透,“我在写点什么的时候,也喜欢把自己写进去,好像每一个字,都是我灵魂的延伸。”
“能请教一下易小姐,您在写《月夕夕成玦》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吗?”女主持从面前的小桌上拿起本书。
书的封面几乎全黑,只在中上的位置印了一钩残月,和书名《月夕夕成玦》,这是易知翎今年新出的诗集。
“怀念一个人,”易知翎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娇弱似含羞带怯的粉海棠,可她的眼睛又是明亮的直白的,带着对感情的执着和向往,这两种矛盾的感觉在她身上配合得天衣无缝,构成她独特的美,让人忍不住想要探寻,是谁在她一泉秋水里,照出惊鸿影。
“不过,你也知道,我取这个名字,是化用了纳兰词,”易知翎眉眼稍黯。
照顾到听众平均水平,女主持替她念出原句,“辛苦最怜天上月,一夕成环,夕夕都成玦。”
“我和那个人走散了,我们的月亮也是再难圆,”易知翎依然保持微笑,“所以我就想写点东西给他,给我,给我们的曾经。”
“每次动笔,都抱着想把他的名字写进诗里的心情,像是画素描,一点点画出他眉眼……不过,达芬奇的秘密写不进他的日记,几行字也填不满我的心情,素描再细致,总归不是那人的眉眼如初,”随着叙述,易知翎的眼眶开始泛红,两点剔透将哀婉凝结成泪光,却始终不肯流下,“我……”
思念一个人到极致,是欲说还休,语未出,泪先流,是无处可言,不思量,自难忘。
所有人,都从易知翎的泫然中读出这种情绪。
在易知翎提到自己分别后,为了散心去世界各国,寻找心灵栖居地的时候,女主持问道,“能分享一下,您在旅行时候的故事吗?听说,这本诗集,就是您在旅行和回国的这段时间写的。”
“心情吗?”易知翎的情绪似乎已经克制住,只湿了眼眶,红了鼻尖,面上的浅笑不减,坚强得令人心碎又心动,“大概就是,离了他,看所有的人都像他,又都不是他,本以为是逃离,却亲手给自己画地为牢。”
女主持又和易知翎聊了其他的关于文心的话题,易知翎还给新手作家们,提出了几点建议,诸如尽量联系生活,每个作家最得意的文字,都是源于他的生活经历,多观察生活,细细看了生活百态,笔下的人才有灵魂,之类。
都是老生常谈,不过被换了一种文艺的腔调说出。
流华的小电子本,记得满满当当,一副受益匪浅,收获颇丰的架势。
坐在车里回家的路上,流华一面整理笔记,一面和两人交流心得,“说起来看到易知翎的样子,很难想象她会背后设计人。”
易知翎优雅文弱,天生自带一段文人的纤细敏感,那本就生得姣好的明眸,一旦沾上诗意,就有了深度,流于平面的好看,立刻就变成立体的层次美,有了内在的精神,在一众好看的皮囊里鹤立鸡群。
这样一个高洁似餐露饮雪的女子,任谁,都很难从表面,看出她的城府深沉和心思诡谲。
明明前不久,才刚刚联合了口中爱人的仇敌,一起要置爱人于死地。
今天又能在人前,深情陈述自己的爱意,将被自己抛弃的人,捧成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眉间朱砂,心头月光。
“这就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她今天用了木心的诗,我觉得另一句更适合她,”厉沐枫稳稳地操着方向盘,笑道,“我追索人心的深度,却看到了人心的浅薄。”
“我想从她身上寻到诗意,却看见俗不可耐。”
“啊喂,过分了啊,”流华叫道,不愿意将那个妙语连珠,诗句佳句信手拈来的人,如此贬损,“表里不一还行,俗不可耐就有点太过了吧,明明人家为你写了那么多诗。”
“所以才俗不可耐,”凤零有些吃味,“糟蹋了那些好句子。”
“哈哈哈,”厉沐枫借着等红灯的时间,牵起凤零的手,在他手背上落下一吻,“我的心,只向着你,再多诗,不及你一句好人,当然,如果用先生,我会更喜欢。”
凤零不知想起什么,反手捏了男人的脸,笑骂,“呵呵,信了你的邪。”
虽然这句对话没什么问题,流华的八卦雷达却告诉他,这里面大有问题,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剧本一定偷着演了很多集,小火车说不定也悄摸摸地发车了。
不给某猫八卦的机会,厉沐枫将话题又给扯回去,“你猜,易知翎她为什么写这些?”
“怀念那些年,我们一起爱过的男孩?”流华不确定。
厉沐枫:“再往深猜一点?”
流华回忆了自己看的三观清奇的书,再结合一下现状,厉沐枫和凤零是一对,如果这个时候出现一个人,毫无原则毫无底线地对夫夫中的某一个示好,那么,这个人只有一种可能。
得出结论,流华皱着眉,捏着婊气地嗓子,皱眉嫌弃开口,“不会是新月格格宣言吧?我不是来破坏你们的,我是来加入你们的,那种。”
“……”那句台词不用念得那么像也可以的。
厉沐枫忍住把猫丢下车的冲动,不敢让他继续猜,自己把话解释给他听,“易知翎对我可没有这种作呕的爱情,俗不可耐是因为,她写这些是给世人看,让别人以为她爱我,文字没错,可惜作者心思不正。”
“知道背后的潜台词,谁还有心情去看她如何作态?”厉沐枫眉毛一挑,唇边嘲讽一笑,“反正我看她每个字都是虚伪,逢场作戏的事,认真了你就入套了。”
“她的心里没有爱,”凤零接过话,似乎不想让厉沐枫说太多关于别人的事。
厉沐枫拍了拍凤零手背,为流华解释某人的心计,“从人类角度考虑,易知翎年纪大了,需要找个人结婚,这时候事业有成的沐枫是她的极佳选择,她就回来打感情牌。”
“所谓人前高调宣扬,也是为了公众造势,用舆论道德绑架,成功了,她能顺利完成商政联姻,不成功,她也能抹我一身黑,给我负心汉公众标签,打击整个公司的形象,”厉沐枫连笑意都懒得挂,“而且真正爱得深沉疼痛的,都不会说出来。”
爱得够深,那伤口就扎在心底,人类宁可让它在那腐烂变成深洞,都不肯暴露在阳光下与人言说,爱也好恨也罢,都是一个人的事。
痛到极致,是永远不敢触碰,所有的记忆,所有的言辞都会小心绕开,根本不会与人分享,能说出口的,有时候都不是真正痛入神魂。
这两种毒|药,除了忘却的时间,就是下一段炽烈的爱能解。
前者不断用漫长冲淡回忆,直到当初的气味消散,在伤口结出厚厚的痂,将往事泡成透明,酿的泪水成酒。
后者是锋利的刀,一个人手持利刃,擅自闯进别人的心,用灼热的感情,把伤口的腐肉剜去,用自己的灵魂和血肉把空白填满。
“知道真相的我,无法直视她的文学理念了,”流华捧着电子版,欲哭无泪,有种少年美好梦想泡沫被戳碎的怅然若失。
“该看一样看,”厉沐枫笑道,“文学家,诗人,都是一样的,只可远观,知道的太清楚,就没有了想象空间。”
“诗人在历史上是神话,但住在隔壁就是个笑话。”
杜甫的写《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在历史上,那叫文人的伤时感事,在隔壁,那叫风吹屋子的破事,都能废话一大堆的酸秀才。
“同样作家,也是,看看作品就好,有时候不是那么知道本人,反而是件好事,”厉沐枫笑着给小猫说着世界的残酷。
比如奥斯卡·王尔德,你可以欣赏他夜莺歌唱爱情的奋不顾身,也可以欣赏格雷先生美丽破灭的颓废,甚至还可以为他“除了天才,没有什么好申报”的恃才放旷而倾倒。
但是还是不要太去看他的传记比较好,当看到有人用“一口龅牙是绿而近黑的,估计是用水银治疗梅毒病所致”的语句来形容他的时候,多少旖旎幻想死在这么一句。
“我一直很想知道一件事,”流华默默为自己的少年纯真鞠了一把辛酸泪,问道,“厉大大不是搞物理的么,这么有文化是几个意思?”
“谁跟你说的理工生都没文化的?”厉沐枫被小猫的幼稚逗笑,“不少理工大佬都是文化人,普朗克会拉小提琴,中科院院士会自弹自唱,不过你们不知道而已。”
“我不能算有文化,但也不能算一点书都不看,这些恰好我知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