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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宵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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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绪高中那会正处于长个子的阶段,加上每天脑袋飞速运转,能量消耗的飞快,身材比李蒙小了一圈食量却和他差不多,俩人都处于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阶段。
所幸两家都不是缺吃的的人家,加之李蒙妈一手的好厨艺,孙绪高中三年几乎没在自己家吃过饭,天天在李蒙家蹭吃蹭喝,蹭到最后还把人家儿子蹭回了家,可以说是蹭的最高境界。孙绪也不是个会委屈自己的,而且从小他在李蒙他家也不把自己当外人,想吃什么就直接跟李蒙妈说,晚修回来也得先去李家吃一顿才回去睡觉,也为他和李蒙之间的奸情打下了良好基础,当真是能掐会算的聪明人。
不管怎么说,孙绪一定要吃夜宵的习惯就这么养成了,反正他平时运动量大,早晨还会出去晨跑,每天晚上吃点东西倒也不用和女生一样计算热量,但李蒙不行,李蒙的体质属于容易瘦也容易胖的类型,他能有八块腹肌全亏他热爱运动,等一段时间他停了运动之后,稍不忌口,辛苦练得腹肌马甲人鱼线分分钟变成一块小肚腩,一戳一个窝那种,所以他从不和孙绪一块吃夜宵,也不想吃,他总觉得晚上吃得多容易不消化,不过得老妈亲传,加上食谱的教导,李蒙做饭还是有几分样子,至少做什么像什么,虽然不至于好吃的让人想爆衣,但就着吃两碗饭还是没什么问题。
所以他和孙绪在一块之后,只要两人呆在一块,李蒙就会在九点多钟准时去做饭,有时候是煮点粘稠的粥,有时候是烙点馅饼,也不陪孙绪吃饭,奉行“食不言寝不语”的李大厨不喜欢在吃饭的时候聊天,反而觉得两人一言不发坐着吃饭,最多抬头看对方几眼就足够温馨,所以孙绪吃夜宵的时候,李蒙不吃就拿点东西坐在餐桌旁沉默着一边陪着孙绪,一边忙活自己的事情,偶尔抬头和孙绪对视一眼,他就觉着甜蜜。
两人结婚很久之后,在昏黄的暖色调灯光下一人吃着一人陪着,还是他们觉着最浪漫的时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