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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只小叽居 ...

  •   从这天起,每天晚上我都会和蜘蛛侠在后街一起等待里奥,到了10:00后蜘蛛侠会跟我聊一路顺便送我回家。

      他很健谈,好吧,是话唠。他偏爱理科,喜欢看电影,我们交换了很多彼此观关于电影的名单。他喜欢科幻片和惊悚片,而我正相反,我喜欢文艺片和轻松的爱情片,最好是无脑的恋爱剧。我说出这些的时候蜘蛛侠噗嗤一声发出嘲笑,他哇哦了一声,戏谑的调侃我:“你喜欢傻白甜电影啊?”

      我不置可否,怎么了?喜欢傻白甜怎么了?
      也许是因为看淡了生死的原因,或许是因为亲身经历?总之我不喜欢有枪战的电影,那些刺激肾上腺素狂飙的题材我统统不喜欢。

      人生平淡一点没什么不好的。

      我从蜘蛛侠口中得知,原来他的蛛丝都是他自己做的。

      很厉害不是吗?

      没过几天,蜘蛛侠就换了一身更新、更酷、更有金属质感的制服。他开心的不得了,在我面前上蹿下跳炫耀个没完没了,我从眼缝中觑着,不想发表自己的意见。

      “你之前那套衣服很不错啊。”我挣扎道
      “得了吧,那套多蠢啊,还是这套好。”蜘蛛侠说,然后他灵活的给我翻了个跟头

      我想掉头就走,我不想认识这个人。

      平淡的像白开水一样淡而无味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我租房子的事情还是没有着落。看上的一居室要么坐落在混乱的街区,要么就是没有能看到街巷的窗户,地段繁华的地方都是两居室起租。我顶着一头鸡窝造型,揉了揉泛酸的眼睛放下鼠标。

      不敢置信时间居然过的这么快,一晃眼的功夫居然已经到了十月下旬。十月下旬啊,中学们的返校季都过去了诶。倒上一杯咖啡,我惆怅的怀念我逝去的高中岁月。

      我来纽约的时候已经16岁了 ,正赶着是高中倒数第二学期,我那时候忙着考试忙着准备十项全能比赛错过了第一个返校节,等到毕业时我又倒霉的碰上了程明烨搞政变,父亲去世,改换专业等等等等一大堆事烦的我头都大了,第二个返校节也就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个返校节也就没什么心思参加了。后来读的社区大学每一年返校季都是变装主题的面具舞会,我对面具避如蛇蝎,所以每年都是提前躲出去恨不能谁都找不到我。

      现在想来,错失高中的返校节还是蛮可惜的。我对美国学校这些五花八门节日的憧憬由来已久,细数下来真正参加的却屈指可数,不免唏嘘。

      满大街都是金色的落叶,随便一点风吹草动又能掉落一大堆枫红的枝叶,铺在柏油路上和米色的居民楼对比形成巨大的色差。色彩浓稠的像复古的油画,驳杂的美。

      在此期间,我陆陆续续收到了彼得的消息,他的话越来越琐碎,上一句跟下一句总是没什么联系,不过从他的短息里我得知他失恋了。这个青春期的小男孩又一次陷入了迷茫,他痛苦的在追求学姐失败的阴影里没有办法走出来,似乎彼得的失恋还和他心上人的老父亲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通过彼得零碎的消息里我拼凑出的故事就是:他喜欢学姐——学姐老爸不喜欢他——他揍了学姐老爸……(什么操作?彼得这么弱小可爱的男生怎么会打人呢?对此我持怀疑态度。而且怎么看也是人家老爸为了棒打鸳鸯而暴打彼得才对吧。)然后他和学姐再也没有可能了……

      我眯着眼睛看着手机,整张脸皱成包子状。

      我觉得故事如果真的是我想的那样,那么彼得的失恋也不冤。

      讲道理哪家姑娘会跟打自己老爸的男孩谈恋爱啊?反正搁我我不愿意。谁敢动我爸爸我肯定拿刀子把这个人活剐了。咳咳程明烨不算数啊,他情况特殊,不能类比。

      本来我是不想回彼得消息的,但是考虑到失恋不是一件小事,不同于其他。我还是给他回了一则简短的消息。

      【初恋大多无疾而终,你这种情况也算正常。你要是很喜欢你的学姐就再去努力努力,我从你的讲话里看出来其实你们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前提是你没有打人家父亲。你没有吧。)所以,你根据自己情况判断吧。——艾米丽】

      我必须说明,我不会安慰失恋的人。在我仅有的两段失败的恋爱中,基本上都是还没走到表白就胎死腹中了,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呜呼哀哉。我自己失恋了都是一个人熬着,没有跟别人分享伤口的习惯,所以这件事我是真的没有经验。

      一个菜鸡的我怎么带另一个菜鸡的你?
      我发出一声生命不能承受的慨叹

      小男孩,想要变成恋爱达人请务必远离我吧,我这里只有失败的经验,跟我学你不就学到沟里去了吗?打算注孤生的话那你倒是可以来跟我请教请教。笑。这种时候笑是不是不太地道啊?

      在旷日持久的等待中,我愈发觉得里奥回来的希望渺茫。
      而等待,等待将我化成风中的沙砾。它是粗糙的砂纸,有将柔软的心打磨成冥顽的石头的魔力和毅力。

      有时候看着高远的天空,我会生出一种悲凉感,那种仿佛扎根在我骨头里的悲凉,让我感到寒冷。穿再多的衣服我依旧冷的要命。我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哪样东西是真正属于我的,不会老不会死不会碎。眼见着至亲逝去,挚爱背叛,暗自滋生的恋情枯萎,眼见着欲望腐蚀这世界上最美好的存在。我不知道,在未来漫长的时间里,我一个人能不能坚持走到终点。

      也许能,也许不能。

      我仔细的想了想过去的人生,觉得自己活得很失败。曾经以为的理想,只不过是因为追逐程明烨的脚步而强生出来的产物。无论是读新闻还是读财经,我最初的理想都只不过是想帮帮程明烨。我永远忘不了6年前的某个深夜,我看着他在书房里点着一盏小台灯默默处理公司事务的背影。灯火昏黄下他宽阔的背是那么伟岸,仿佛能撑起我的全世界。

      一眼万年,那是我此生劫难的开始

      我穿着长至脚踝的睡衣,披散着头发,蹑手蹑脚的过去挂在他背上,“哥,别看了。夜深了。”

      他眉头紧锁着,修长的手指握着昂贵的钢笔,在文件上沙沙的写下批复,看都不看我。“不看不行,爸年纪都大了,身体不好。我得更努力才能撑起环球,年年,你去睡觉吧。”

      他赶我回到卧室,又神色郁结的返回书房,我倚着门框,觉得他好辛苦。我心疼他瘦的挂不住肉的脸颊,心疼他伶仃的肩膀,心疼他睡不足眼下的青晕。我好想一夜间长大,可以帮帮他。

      自作多情的爱情是美好的,因为爱的卑微从未奢望过那人回头,所以当他偶尔投射来的余光便足以让我陷入更深的情网。

      原来,我从来都没有自己的理想,我之前的所有梦都是因着程明烨而梦,活得很没有自我。
      可我是自愿的,所以也怨不了谁。

      忘记从哪里看到这样一句话:爱一个人不该如此卑微,被一个人爱着也不应感到受罪。我想这说的就是我。

      我不想让自己变成一个可笑的存在,一个只知道情爱的低级人类。仿佛我的生命里没有了爱就不行了一样。那样的人是可悲的。断情绝爱从我做起!哼!哈!从!我!做!起!

      可是我真正的兴趣是什么呢?弹琴肯定不是,画画也可以排除。舞蹈只是我娱乐的一种方式也不能算作我的事业。我不热爱媒体行业,也不喜欢从事写作的行当。嗯……我得好好的想一想这个问题。严肃的去想,我到底想干什么呢?我能干什么?

      我要好好的想一想我的以后了。

      首先,我还是要换个地方住,我有点受不了这个空荡荡的大房子了。一个人呆的久了觉得空的可怕。
      然后,我要调整我的作息时间,不能老是日夜颠倒。长久颠倒作息会影响我的身体健康。我不像等我找到了人生目标的时候却变成了病秧子。那很不好。

      所以,出门鸭!冲鸭!
      外面阳光这么好,天空一碧如洗。

      我泡了个澡,拿起久违的肤护品,换上衣柜里最鲜亮的裙子,画一个精致的妆容。

      我端详着镜子里的人,她弯弯的眉毛下面一双眼睛极黑,幽深的看着我,我提了提嘴角,镜中人也回给我一个难以捉摸的微笑。她薄薄的唇上涂着生动的红色,像汁水丰沛的石榴被碾碎了一样。哦,她看起来真刻薄。像是随时随地挑剔的怪人。

      我挤眉弄眼了半天,试图让自己看上去柔和一点,可是在镜子中反映出来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气质。
      她半眯着眼睛,倨傲的抬着下巴,带着没落的骄傲。

      我可真讨厌!

      我有点生气了,拿出香水啪啪在空中喷了两下,然后走过去,让甜蜜的气息沾满我。

      出门的时候,正好碰上了邻居。她热情的和我打招呼,我应了一声不肯多说话。

      接下来,该去哪里呢?我站在十字路口犯了难。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3章 33只小叽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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