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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久歌,你可以道歉了 ...

  •   第一次见到那个男孩,是在小学二年级的一个平静的午后。上帝似乎并没有给那一天带来太多的波澜起伏的预告,所以我只是维持着最平常的面无表情的状态去见了他第一面。
      我走到转角的二楼的时候,正好看到一楼的他,那个脑袋的剪影。男孩很认真的看着学校里的枫树叶子,专注的好像谁也无法打扰到他,可能就是那种一动不动的奇怪的专注让我也很专注的看了他很久。
      大概唯一打扰到他的就是我的目光了,他抬起头的时候,专注看着他脑袋的我竟然忘记了躲藏,就这样遁形在他的目光里。那是一双十分好看的眼睛,从那时候起我就这么觉得了,坚定而清亮,又带着一丝丝的凉意。男孩看了我一会儿就低下头径自走了,我又待了一会儿竟然鬼使神差的跑下楼,走到刚才他站过的地方,想要知道他究竟被什么奇妙的东西所吸引。
      然后我就看到校园里的枫叶奇怪的都卷起了角,卷着的叶角变成了枯黄色,不似原先热烈的枫红。就像是一只只挣扎的手,一碰到远处的空气就被烧焦了一样的感受。
      二年级第二学期要结束的时候,我又见到了那个男孩。
      “你们记住了,全都记住了,从今天开始,只要谁还敢说我没有爸爸的事,我就跟他拼命!”
      我抬起头看向另一半的操场,阳光下,那个男孩子好看的侧脸白晰却带着伤痕和泥土,可是仍旧是好看的。
      阳光太过刺眼,看不清他的眼睛,但是我似乎能明白,它们闪着光芒,像是倔强地对着这个世界的宣誓,他骄傲的昂着头,一只手指着前面的一群的男孩,样子霸气的不得了。
      我躲在阴影处很久,直到所有人都离开,我悄悄地爬起身,跟着那个男孩孤独的背影。他一个人悄悄地走到操场的边缘,却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蹲下身子,我不敢靠的更近,因为我看到他的身子,小小的一团,抱着自己的膝盖,带着微微的颤动,在阳光下,闪着光芒。我想他并没有看见我,所以我肆无忌惮的偷偷躲在他的世界里,观赏了一场畅快淋漓的命运交响曲。
      我认识他很久之后,他才算是知道了我,那还是因为一场关于自行车的故事。
      我学自行车的时候,已经是小学毕业要上初中的时候了。
      初中才学自行车,可以算是同龄的孩子中最晚的了。其实小时候爸爸也叫我学过,不过摔了几趟之后就再也不肯学了。直到要上初中了,学校在小城的那一头,再也没办法走路上学,只能无奈的趁着最后一个暑假好好学起来。
      爸爸总是很忙,忙得一星期都抽不出一天好好陪我说些话。妈妈总是很温柔,温柔到体谅了爸爸所有的忽视和粗心。呵呵,或许是忽视和粗心吧?所以我只能自己一个人推着自行车出去练习。
      夏季的阳光炙热的照在头顶,天气热得厉害,我总是尽量往树阴下走,偶尔几片叶子大概热得发晕,兜兜转转的从树枝上落下来,掉在地上,似乎都粘在了地上。我的自行车默默的压过这些树叶,以及地上其他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直走到离家不远的空地上。
      空地上已经有许多的孩子,大的小的,男孩女孩,对于住在附近的孩子们来说,这里简直就是个游乐园。明明什么都没有的空地,因为多姿多彩的笑声,似乎也变得有趣起来。
      我放下自行车,看到周围很多比我小的上小学的孩子都已经能很好的骑车了,心里冒出一阵无名的不甘,狠下心准备上车试一试。刚坐上车,两个脚就开始打哆嗦,心里害怕极了,当初摔得很痛的回忆涌现在脑海里,怎么都不敢把地上的另一只脚也踩上踏板。当我傻傻的坐在车上,保持这个姿势,而内心却做着激烈的心里斗争的同时,简宁的声音就忽然飘了过来。
      “久歌?”我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回头看的时候,金色的阳光照在他白皙好看的脸颊上,有些模糊,以至于后来很多次我想回忆起这个场景的时候,都难以记清当时他的表情。
      简家在小城里还是很出名的,他的父亲原本是上海做生意的,据说投资失败,遭到朋友的排挤背叛,所以才带着妻儿住到小城来。附近的邻里说起简家,都是好奇和向往的。比如虽然生意失败,可是简家的院子仍旧修的比别人家的大,简家有一辆还算豪华的私家车,虽然在这样的小城市里根本开不上。简家的夫人难得出门,穿着得体,面容年轻,一看就是保养得极好的贵太太。这一切都让许多人对简家另眼相看。不过传言,简宁却不是简家唯一的孩子,他还有一个比他大好几岁的哥哥。在那个时候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身为大户人家的将家不只一个孩子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不同寻常的却是,简宁的这个哥哥同母异父。同母异父?最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还读小学三年级,那时候简宁还不是我的同桌,只是个叫得上名字的同班男生,最多算是个年级中风云的同班男生了。我还是很惊讶的那时候,虽然年幼,有些人之常情都还是搞得清楚的,大人们总以为小孩子是什么都不懂,也不会多想的,不过事实却往往不是这样,只不过是大人不这么想罢了。所以几乎在这个消息传遍同学之间开始,各种问题和讨论也就开始了龙卷风一般的袭击头脑。
      同母异父的确很奇怪的,若说是同父异母可能会少一些猜测。毕竟有钱人嘛,休了糟糠之妻,娶了年轻漂亮的小情人。或者是原配夫人福薄命不好,终于守的丈夫发财了却没命享福了,留下了可怜的儿子,老公只能再娶了之类的故事还是听了不少的。不过同母异父可就不一样了,这可以有太多版本了,毕竟女人和男人再婚,并且拥有两个不同姓氏的孩子本身就会得到更多的猜忌和不谅解的。
      当然毕竟都是孩子了,关于这个问题,根本没有人知道正确的答案,大人们肯定也不会告诉孩子的,也或者大人们其实也不知道。四年级的时候,简宁成为了我的同桌,对于这些个流言蜚语的疑问,我倒是没有任何想要问的打算。
      简宁微笑着走近,走到我的跟前,继续维持他惯常的优雅的微笑。六年的同学,三年的同桌,我很清楚他的微笑频率,难以计算他的微笑次数,因此我决不会轻易认为此刻他看到我是高兴的以至于展露出这样好看的微笑。与他不同的是,我大多数时间都是面无表情的,微笑对于我来说,称得上不大学的会的技能了。
      他喜欢直接叫我久歌,这在我还上小学的时候还是很少见的,一般的同学都会直接喊我的大名林久歌,亦或是最好的朋友月月和七七,就会叫我久久了。而我的爸爸妈妈则最常叫我久儿,第一次听见的人,可能会以为就是九儿了。有些俗气,不过从小听惯了倒也无所谓了,用妈妈的话说,名字什么的只要写出来正式就够了。简宁在和我坐了一年整的同桌之后,忽然问我:“林久歌同学,以后我能不能以后叫你久歌呢?”当时的气氛实在是有些诡异的,直到后来初中的时候我从看动画片开始转战电视剧,特别是看了不少琼瑶剧之后,才突然隐隐约约的觉得那个气氛那个画面,有些似曾相识的味道。不过虽然我根本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温柔自觉的简宁同学从第二天开始还是自动将我的名字简化为久歌了。后来很多次我都庆幸简宁这个名字只有两个字,不过在想到月月和七七以及久久这三个叫法之后,我最庆幸的大概就是他没有逼迫我叫他宁宁了。
      “久歌,你终于要练自行车啦?”他看看我身下小小的粉红色的小车说道。
      我有些无奈的回答:“是啊,以后上了初中,想不骑车都不行了。”
      “不如我帮你吧。”他说着,又开始他的招牌式微笑了,一副友好到不行的样子。
      我倒是很乐意的,毕竟对于学骑车,实在没多少把握,所以边应着好,还边特意也对他笑了笑。
      本来以为刚小学毕业的小孩学骑车肯定要很久的,不过事实是,简宁不仅准确掌握了学骑车的各项要领而且还准确迅速的教会了我。终于在第N次准备与大地母亲亲密接触的临界点,我成功掌握住了平衡,并且由此往来,一路顺风的学会了骑自行车这项技能。
      “耶!我学会了耶!”我高兴得欢呼起来,才短短一个下午就学会了,我一边感慨自己的智商,一边不忘对着恩师奉承两句“简宁,你真是个天才呢!”我毫不吝啬的夸赞他。这句话说出来,我倒是丝毫没有夸张,简宁的确可以称得上天才了。
      整整小学六年,简宁的考试分数一直都是年级第一,从来没有意外。不只是学习,体育阿,音乐啊,画画阿,似乎都难不倒他。对于全校的孩子们来说,简宁的存在似乎一直都像传奇一般的被膜拜着。虽然还是小学生,可是仍然有不少的小女生对他情窦初开,视其为白马王子了。他又整天一张万年微笑脸,自从四年级开始成为他的同桌之后,我光是递情书就递到手软,还不算为此惹了多少仇恨。不过唯一的好处就是从他开始叫我久歌之后,他的所有礼物我都可以自由挑选,可没少偷吃偷喝的。
      “不早了,再练习一会儿就回去吧。”他看看已经西边的天空,已经有些晕红的云霞说道。
      我点点头,坐上车,认真地开始今天的最后一轮回锅练习。而江离安,就是伴随着我的回锅练习里的一场意外而走入我们的世界的,一场在我的右手手腕上留下了一条痕迹的意外。
      撞上那个男孩的时候,我是极度惊慌的,明晃晃的阳光在那一刻被我完全忽略了,只看到面前的白衬衣,风一般的速度,我看到那张脸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停下来了。
      “久歌!”身后是简宁震惊而焦急的叫喊,我挣扎着让自己的腿离开自行车的碾压,我已经整个人连着车倒在了地上。我努力的抬头,看到我倒下的地方正前方,一个男孩狼狈的摔在地上,看不到他的脸,只看到白衬衣上的污渍,一双洗得很干净的运动鞋,以及他抵在我车头上的一双手,修长的手指。
      “久歌,你没事吧?”简宁赶紧慌张的小心抚起我,上上下下的打量我。我抬头,看见他白皙好看的脸上明显带着的担忧,刚想回答他没什么事,一道很不爽的声音带着些坯气懒洋洋的响起来。
      “拜托,她能有什么事,不是应该先问我吗,简宁。”
      我回过头去,刚才摔在地上的男孩已经自己爬了起来,低头掸着身上的灰尘。微微皱着眉头,一副肆无忌惮的模样,竟然和四年前的他判若两人。
      “你认识他?”我询问简宁。
      简宁有些无奈的摊摊手,的确是无奈的:“是认识,他叫江离安。”然后对着江离安说:“这是我跟你说过的,我的同桌,久歌。”
      这下子我知道为什么无奈了,江离安,大名鼎鼎的江离安就是他啊。我好奇而震惊的转头看着他,阳光已经不再热烈的过分,他细碎的短发清爽潇洒的贴在额头上,单眼皮,眼睛却并不小,长得很好看,和简宁一样白皙的皮肤,笑容却带着一些玩世不恭的味道,大概,还有一种熟悉的味道。
      在我们小城的小学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江离安的名号,几乎是唯一一个能够与简宁齐名的人物,不过不是因为优秀,而是因为与众不同。
      江离安是个单亲的孩子,他的妈妈独自带着他生活,听说他的爸爸在很早之前就去世了,早到江离安根本对他没有任何印象。因为是单亲,在学校里总是会被人欺负,据说小学前两年,江离安都是个乖孩子,可是总是因为这些事被欺负。二年级学期末的时候,江离安打架了,对方是一群男生,有同伴的,也有领班的,还有一个是我们班的。据可靠消息的流传,那一天,是个下雨天,江离安一个人对着一群男生立誓,只要谁再敢说他一句没有爸爸之类的话,他就跟他拼命。
      一个小孩子说这些话,当然是没有人会当真了,根本没有威慑力,然后一个男生开始了语言上的挑衅,紧接着另一个,最后谁也没有当一回事。可是江离安是当真的,这一点所有人都没有料到。所以,一场血战开始,直到真的很惨烈的结束了,江离安都没有丝毫的退缩。自此之后,江离安的名声就这样传开了,所有人都知道他没有爸爸的事,但是所有人都不敢当着他的面谈论这件事了。
      我眨眨眼睛,看着面前的男孩,传说中的风云人物呢,本来以为是多么恐怖而凶神恶煞之类的,可是实际上,却是如此清秀好看的人呢!不过,他似乎并不记得我了,这让我有些失落,又有些放心,因为据说风云人物大抵不喜欢曾经走过他们落魄年代的老人。
      我对他笑笑,说:“哦,原来你就是江离安阿。”
      他也对我笑笑,说出来的话却让我顿时收敛了笑容:“林久歌,你可以道歉了。”
      我面无表情的收起我所有的友好,却在阳光照到他的脸上的一瞬间,想起了他,二年级的时候,那个孤单骄傲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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