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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两小无差时 ...

  •   我曾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透过沉旧的木窗看看窗外那些朝气蓬勃的年少学生,或许我能找到心底里一点关于过去的影子。
      那年之前我应该和那些洋溢着灿烂笑容的孩子们一样吧!幻想着能有一个英俊多金的王子开着拉风的敞棚跑车在校门口等我。可事实往往是一个蹬着自行车的土气少年,自以为很帅地单脚支着车等在校门口。
      而我则会拉着晨晨故作矜持地走过去。那个少年是我那时认为最爱的男友。而那时的晨晨是我最铁的发小。少年叫霍瑞廷,我们一般叫他小霍,现在想来土气的他,当年在学校里也算得上小马王子的级别。帅气、成绩好、身家也不弱。
      那时我心里是以他为傲的吧!不然也不会明知晨晨对他有那么点意思,我仍坚持拉她做灯泡了吧!仔细想想那时我就是个极虚荣的人。虚荣地让最好的朋友嫉妒我的爱情。又虚荣地让的最爱的人羡慕我有如此优秀的朋友。
      当我左手牵着晨晨右手牵着小霍在学校里招摇过市时,我曾想过会不会有一天他俩越过我的阻隔将手牵到一起,上演一场传说中的朋友与情人的背叛。
      可惜这样的担心持续了很久,却没有发生。而后来发生的事又是那样不堪。让我在善意突发的一剎,宁原当初担心的一发生。这样或许我们三个会好过一点。更准备的说是他们俩个会好过一点。可惜上帝从不给人们重来的机会。
      世事如棋,黑白之间真有什么灰色空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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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小时候写了一篇关于我的家人的作文,我开头好像是这样写的:我家有四口人,一个爸爸,一个妈妈,一个弟弟,一个我。
      这一个一个的现在想来虽然好笑,但这完整的一个一个让我多少庆幸自己的家庭毕竟还算正常的。我父亲是个简单的老好人,只是我不知道以他那只会酗酒、抽烟、打牌的废物样,是怎么成为一个不大的国营企业的一把手的。。当然了,后来我知道了原因,可在我代价是巨大的。至于那家企业,它是做什么的我开始不太清楚,只知道它叫鑫诚,聚金言成,不错的名字
      我母亲也是个简单的人,简单的女人,她脑子里只有些唧唧歪歪的小事。她最大的本事就是插在腰在人后骂我爸是废物。哦,对了,还有一点,我母亲的目光极为敏锐,但她所有的敏锐只集中在我和我父亲身上。她敏锐地只看得到我们的弱点。
      当然了这些都没影响我什么,我仍旧滋润的生存着。样子不差,成绩不错,朋友不少,最难得的是还有一个死心踏地的男朋友小霍。说到小霍,得仔细说说,小霍上面自然有个老霍,老霍是小霍的爹叫霍建军,他是我父亲的朋友,他也是我父亲那家不大不小企业里的第二把手。有这样铁的关系扛在前面,我和小霍的恋情更是铁板钉钉,铁成的事。
      在那个早恋等同犯法的年月里,我和小霍的恋情却可以公开在阳光之下,这其中多少带着点父母的怂恿。我父母对小霍比对我还亲,同理小霍父母也是这样。也是因为这样,我和小霍才会过早的突破防线。
      我和小霍是怎么认识的呢?容我想想,我还真记不起来。小霍和晨晨一样都是在我有记忆时,我已知道有这两个人。
      我和小霍相熟比较晚,我和他之间脱离讨厌男生和烦人女生的阶段大概是在我们十三四岁时。记得那天好像是他老妈带着他来我们家串门。那年头老妈们的感情多靠麻将连接,而且怪的是后来徐霍两家一段风风雨雨后,我和小霍山盟海誓的爱情居然没有我们俩老妈那点牌友情牢固。
      不说后话,先说前事。记得那天小霍坐在两个八卦的欧巴桑旁边,极不耐烦的按着遥控器。那时的我也坐在厅里,我巴巴地等着每天卫视台的《东京爱情故事》。可被这小子一顿乱换,把我等着看丽香与丸冶的心一下绞乱了。
      我闷气一冲转身回房玩游戏机去了。那年头世面上刚出一个名叫俄罗斯方块的游戏,几个格子堆来堆去,就为了不停消掉之前的方块。当年我玩得忘乎所以,有次甚至还带到教室去玩。那天我正被一堆方块逼到顶点,马上就要Game over 时,突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那个放左边。”
      我一听是小霍,刚才的闷气又冲起来了,“切~就会说,有本事你把这消了。”
      “好啊!”小霍自信地接过游戏机,只见他手在按键上一顿乱按,一会那顶到顶点的格子还真让他给消了。他笑着将游戏机递给我,拽拽地说,“怎么样?我说我能消吧!”
      我现在还能想起当时的情形,一张干净的脸上衬着午后暖暖的阳光,一双漆黑的眼睛里浸着一抹闪闪的亮光。我的心跳莫名就加快了,我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但我知道我不喜欢这种不受控的感觉。
      当时我“切~”了一声转身丢下小霍自己出去玩了。那次是小霍第一次真正进入我的记忆,从那以后小霍就成了我记忆中重要的一部分。记得那天我走后是去了晨晨家。

      前面说过,晨晨是我的发小,我和晨晨是什么时候认识的我也记不太清,我只记得从我有记忆起她已是我众多跟班之一。和她最铁从某总角度上说是因为她的优秀,毕竟有个比自己出色的丫头当跟班的确是件很上脸的事。虽然偶尔她会拿出大我两月的气势把我当孩子揉,但自大的我还是很得瑟的在心里当她是我跟班。
      我不清楚以晨晨的出色为什么会跑来给我当跟班,但我心里清楚,晨晨是众多玩伴中唯一一个真正把我当朋友的人。
      我记得我脑子虽然聪明,但我不喜欢读书,所以从小她就背负了认真读书的责任,当我上课看小说作白日梦时,她就睁着两只大眼一边用心听课,一边帮我放风。放学我被锁在家无事可做时,她就拿着厚厚的笔记本,将一天的功课总结容纳之后强塞给我。
      可以说没有她我可能连高中都考不上,可有她这个优等生的帮助,我既然能悠闲的以一个中等生的姿态滋意的存活在压力巨大的重点高中里。所以说呢,一、她优秀。二呢,是我和她关系太好了。

      好到什么程度呢?好到当我不明白对小霍是什么感觉时,我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她了。她那时早已喜欢上小霍了,可一听我这么说,她笑了笑,摸着我的头说,“小可,你也长大了。”从此优秀的她,独自隐一下失败初恋的苦涩,成了我和小霍感情的支持者。
      当小霍第一次约我出去时,是她鼓励我,让我自信点,别管老师们那些危言耸听的早恋警告,好好面对自己的感情。于是我毅然面对了,那次之后我就和小霍走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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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过小可,“你是不是因为早恋才那么早熟的呢?”
      她笑着回问,“你怎么不说是因为早熟才会去早恋的呢?”
      我笑道,“也是,这正应了你那句话,性格决定命运。”
      她也笑,“嗯,算你懂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别奇怪,文章发的地方没错。人总不知道自己下一秒会遇上什么人,亦或爱上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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