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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雨季的蜗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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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
十九岁考上F市的大学,独自乘坐高铁从家乡来到这座大都市,最初半年,我被螺旋式的道路所困,不敢随意出远门,怕在半道迷了路。
F市比家乡的面积小上许多,却步步精致,每一座宏伟的老建筑都有上百年历史。初始,一片照在房檐的阳光,一只路过的鸽子都让我驻足许久。却也因为精致,倍感压力。每一座华丽的楼宇底层几乎都有一面橱窗,保护着店内昂贵的商品。
起初,我并不懂这些意味着什么,直觉比起它们,我更愿意看广场上数百只觅食的鸽子。
受到母亲的教育,从小我对于物质便没有概念。班级里流行那只卡通鳄鱼图标的塑料拖鞋时,我穿着超市九块一双的男士拖鞋去上晚自习。所有的名牌都贴着高远的标签,只在八卦里供人娱乐,似乎与我的生活没有联系。
我原是不屑的,直到看见一名初中女生穿着运动校服,脚踩鳄鱼牌人字拖,手拿LV钱包吊儿郎当地进入小超市买进口的瓶装水——她经过我身边,鲜嫩的面庞不见青涩。双眼扫过我的拖鞋,毫不在意地赶超到前面结账。
无名的怪异感在内心膨胀。仿佛高中时,班草偶尔轻描淡写的一眼掠过我也是那般难受。
不怪得都市的人物质。一出门便是四通八达的交通,城市的触角从市中心出发,体贴地延伸到每一户人家院落。橱窗购物盛行,每晚商铺关门,城市的灯火依旧不灭,橱窗里蔚蓝冷光集中在皮包或者鞋尖镶嵌着夸张的粉色羽毛的高跟鞋上,比雾霾笼罩的星空更耀目。
成长是什么?
若是从前与朋友上街——朋友说,你看,那双高跟鞋不是最近周迅品牌代言时穿的吗?我则连看都懒得看,回道:无所谓啦,没意思。
若是现在上街——朋友说,你看,那双高跟鞋?不用她说,我早就看见了。
大学自己在外面租单间,室友都是工作的人了,周末约着出门逛街,我常常要推脱说泡图书馆。
可就连从公寓到图书馆都非得经过那条奢侈华丽的中心大道,每每低头急行,恨不能像孙悟空一个跟头便翻过十万山丘。好在F市的四季分明规律,想换季,便下几场雨。见那阴霾连绵多日,具已明了,下个季节快来了。
最喜欢的便是两个时节夹缝间几日的雨水了。下着雨,世界便不再过分刺眼。
打着伞,将面目遮住,腿脚挽起,雨水浸湿凉鞋。我仿佛又回到故乡放学回家的路,一路走走玩玩,两脚冰凉泥泞亦分外得趣——知道前路一屋檐,内有沙发,棉被,热水,晚餐,于是什么也不惧怕。
打着伞,我慢晃晃地穿越空旷的市中心,广场边缘穿着靓丽的人群都不见了。也只有此刻,终于有精神打量一旁高耸的玻璃橱窗。
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公寓的人时时办派对,请来的朋友都是光鲜亮丽的社会人,我既没有地方躲,只好留下了参加,应付着讲话。到了大二开学,我的舌尖已经记住了各种酒的滋味,也有了喜欢的名牌,懂得自己的身材该穿什么掩盖缺陷。我的脚踝粗,便不敢穿细跟儿的鞋,总是想从那些粗跟的,笨重的鞋子里挑出一样优雅又舒服的,恰巧那年香奈儿推出一款黑白双拼的高跟鞋,休闲百搭。黑色的柔光小牛皮,唯有鞋尖儿是裸色,弧度圆润,看着就舒服。
可惜不只是我喜欢,从一线大牌,到小有名气,挤着脑袋往时尚圈钻的三流明星都纷纷换上了香家的双色拼接鞋,一身黑色搭配一脸的要睡不睡神色,模仿世纪末法国女性的散漫式优雅。
存着一丝文人的傲气,我觉得跟着大流走实在乏味,便罢了。自然,荷包空空是不可忽视的主要因素。
“今儿下雨,我还得上班。不像你这个大学生,还能睡个懒觉。”卫微画好妆从洗手间出来,见我一脸睡眼惺忪,正在从微波炉里拿出软趴趴的隔夜菜包。
我笑嘻嘻地:“羡慕吧,不过我倒是喜欢下雨天,等会儿还想去图书馆呢。”我见她拿出小羊皮的高跟鞋,好意提醒:“今天好像有雨哦,穿这个小心摔倒。”
她扶着鞋柜,胳膊从后方伸去够鞋跟,身体呈S形。她穿好一只鞋,回道:“今儿要来一个大客户...”她刻意压低嗓音,一脸八卦,“老变/态!”说罢,又回到那般了不起的,世故的作态,“我们的顶头上司,你见过的,那种雪梨形身材都得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接/客,我能示弱吗?人力部的竞争压力,你一个大学生不懂。”
她这话一出,我下意识地有些不舒服,又想着原来跨国企业的潜/规则都如此夸张,和电视剧比都毫不逊色,果然艺术来源于生活。
“我是不懂,也不想懂。”
卫微打开鞋柜放拖鞋,不知道看到什么,手上动作满了两秒,才合上鞋柜。起身同我说了出门前最后一句话,“看看你的样子,有空多出去逛逛,看看这个世界,总宅在家一副邋遢样子,有男生看嘛?”
“我本来就没想让谁看!”我皱着眉头,目送她终于出了门。
等她走了,我过去打开鞋柜。除了她四五双亮晶晶的高跟鞋,旁边还有一双突兀的存在,一双我几乎都忘了的旧运动鞋,在家乡的超市买的。
我试图回忆起卫微临出门前每一个细微的表情,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满满都是自大。
我将白色运动鞋拿在手里,观察鞋底没有擦拭的泥泞。最终,将它们放回原位,并刻意将干结的泥块抖到旁边。
“我的鞋柜,想装什么装什么。”
没有底气的话,也不知说给谁听。
晚饭的时候卫微下班回来了。我正在厨房大口吃泡面,双眼黏在手机屏幕上。
听见两声踢掉鞋子的动静,卫微走进厨房,将她前不久才买的手袋摊在桌子上。我好容易抬头,就被手袋上艳俗的大红色爱心图案闪瞎了眼。
MOSCHINI,一个小众的意大利牌子。当然,我自傲的心态眼中只有文青飘飘的素色长裙,路易威登在眼中都是俗物,于是口不择言道:
“哟,淘宝到货了?你们怎么都喜欢这种!”
卫微冰箱还没打开,回头给我一个眼神,轻飘飘地,但像一盆凉水倾盆而下。如果当时我能读懂,就会知道,那叫轻蔑。
“对,你不一样。我们只能用这种牌子货撑撑面子,只有您才配清高呢。”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不太喜欢颜色这么艳的东西...又没说不好看。”
卫微背对着我,明明穿着光鲜,我却觉得在厨房橙黄色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有些卑微瘦小。那时并不能察觉自己的想法,只是对她的酸化不大在意。
厨房充斥着冰箱的杂音,我吸溜泡面汤和她倒水的声音,却还是过于安静。女人连声招呼都没打,直接端了水杯往房间走,我盯着桌上的包,始终瞧不上眼。很快,她便折返,拽走了包。
我以为她和客户的会面不太顺利在撒气,没有理会。
卫微的行为有时像我的母亲,年纪亦相差甚小,我对她反感和同情兼具,却又将她视为半个长辈信任。于是第二天早上主动打破僵局:
“昨晚是不是说错什么了?卫微,对不起啊。”
她还是拎着一样的包,穿着同一双高跟。卫微叹了口气,接着摆出一副长辈的姿态来说教。
“你都是个大学生了,还什么都不懂。昨天那话幸好是说给我听的,我不爽也就不爽了。你这人要是进了公司,和别人相处不来的。”
“不是啊,我真的没什么意思。你天天说我穿得破烂,我都没计较。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在意打扮的人。”
“你以为人人都是你啊。你那些话说的就让人不舒服。”
她又说,“我这是在教你。”
“哦。”
她的表情总算温和一些。
今日——
“你要是不懂我可以教你。”
“不不不,我会用。”
图书馆里,我背着书包站在管理员面前和她对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