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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23年前如果顾俊明手里怀抱着自己刚出生的女儿时,有个人采访他做何感想时,他一定会说:这么丑,脾气还不好,随我老婆了,娶错误终身,更误了下一代啊!
      至于顾妈,呵呵,她压根就不记得自己家闺女的丑样,换句话说,这一切都在预料之中。毕竟她当初选择嫁给顾俊明就是为了改善基因。然而,成效似乎不咋好。。。然而,顾爸顾妈还是很善良的,决定把丑小鸭当成“野鸭子”来养了,给孩子自由!一直以来小顾同学认为自己爹妈做的唯一一件负责任的事情就是给她取了一个颇有寓意的名字:顾朝暮,希望你朝朝暮暮,回顾自己干过的蠢事儿,长点儿心眼儿,长点记性!
      时隔一个月后,陈阡陌才慢吞吞地从娘胎肚子里爬出来。阡陌总说,“我要不是性子慢绝不会给你机会当我姐”这个时候打不过她的朝暮总会咬紧牙,翻着顾氏白眼,恶狠狠地捏自己做的阡陌玩偶。
      如果说顾朝暮在清安镇上是出了名的小丑孩儿,那么表妹陈阡陌就是明星般的小美女,人人皆知。偏偏两人还总是形影不离,宛若连体儿的黏糊,走在街上,人人都盛赞阡陌的美丽,以自己能抱一下阡陌为荣,完全无视旁边一直抽搭大鼻涕的朝暮,甚至更有恶毒妇人来一句“哎呀妈呀,这是谁家的孩子啊,长得真是不咋周正”说实话其实这也变成了顾朝暮23年以来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的问题,明明小姨夫和老爸一样丑,老妈和小姨还是亲姐俩,咋就生出来的孩子差别这么大呢。阡陌明眸皓齿,肤如凝脂,樱桃小嘴完美者搭配着她乌黑的发,性格温婉大气。对比之下,顾朝暮黄了吧唧如同枯草般的头发总是倔强的挺立着,眼睛又小还每天睡不醒似的闭着,每天像个黑旋风似的从镇东的沙坨子跑到镇西的玉米地。虽然是表姐妹,但很明显,可怜的顾朝暮本该无忧无虑的童年一直都活在阡陌的阴影之下,私下里也曾暗自伤过神,直到20年之后谈及童年的往事,阡陌手里端着酒杯,悠悠地一句“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啊,我可不记得自己小时候长什么样儿,哪会对你造成啥伤害呀?不记得,真的是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啊”朝暮一口老血差点没吐出来,一记棒子飞过去,“臭丫头,你真是气死人不偿命啊,永远不记得自己对别人的伤害!”
      时常,朝暮也会想,如果这一生没有阡陌的陪伴会怎样,尽管有总被她欺压的愤恨,但更多的是两人无忧无虑嬉戏打闹的忘怀开心,无休止调戏外公家葡萄架子上懒洋洋的露露(又肥又绿的毛毛虫)还有永远在舔自己屁股的花猫咕咪,夕阳之下,阡陌骑着自行车载着黑瘦的朝暮在下坡路上狂妄的叫嚣着世界。阡陌教会了她怎么吃土,吃雪,朝暮则教会了表妹怎么吃虫子(顾妈其实一直觉得自己闺女没被毒死真是命大,并为两人今后的智商情商不够高找到了合理的解释)两人一起得水痘,得麻疹,趁着休假时光,研究如何让家里新买的小鸡蛋孵出小鸡,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睁着眼睛看太阳。
      清安镇上的时光就像老照片一样,定格在每个人记忆的最深处,童年,少年,种种过往,总能在璀璨却又疲惫不堪的都市下给这些迷茫的我们带来唯有家乡的宁静平和。家,是我们唯一能找到的魂归处。就像是一首遥远的歌,我们在这片土地长大,在这里痛着疯着,慢慢却走的越来越远,偶尔会听到那首歌,听到那些人的名字,所有的回忆便会纷至沓来,在熟悉的旋律里,有刻在骨子里忘不掉的情。只可惜人有情而岁月无情,我们谁也预料不到未来会发生什么。
      朝暮在机场一遍遍的看着手机,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这样做,是对的还是错的,啊,其实自己心里不是早就清楚了嘛,她自嘲道,看向窗外,这么自私的决定我真是变了啊,好恨这样的自己。一双手轻轻的拍着她的肩膀说,“姐,如果外公还记得我们,如果他知道今天你的决定,他真的会比任何人都高兴。”朝暮握紧了一下衣袖,头轻轻的低下,眼泪在眼眶里狠狠的憋着,她想说些什么,可是却一直咬着唇,静默了半分钟,突然站起身拍拍衣服说“我知道,我走了,记得帮我和外公说,之前答应他的话我一定会做到的”说罢,大步的走进登机口,不敢回头。阡陌静静走出在机场,看见起飞的航班,默默的说句,朝暮,早点回来。
      在熬了7天后,阡陌送走了外公,跟着长辈们的身后,还是静静地样子,可是内心却已经汹涌难耐了,她憋在心里的眼泪好像快溢出来,好难受好难受。只是不能哭啊,外公不喜欢我们哭,我要让外公高高兴兴地去见姥姥。脑中全都是过往的点点滴滴,20岁的阡陌第一次感受到面对生命的无奈,姥姥走的时候还小,头一次这样近距离的接触挚爱之人的离去,阡陌茫然又悲伤。但她依旧只是静静地看着姥爷穿戴整齐躺在玻璃棺材中,看着亲友们手捧白花作最后的道别,没人知道那时候的她脑子中究竟在想什么呢?
      后来朝暮在电话里听到阡陌哽咽地说到:“那天,我看着姥爷安静的脸,脑子里想的全都是他带着我们放生小刺猬那天的场景,他戴着草帽,骑着高高的自行车在前面领路,我驮着不老实的你在后面紧紧的跟着,我记得那个夏天格外的热,南边沙坨子吹来的风都是火辣辣的,树好像都出了双影,朦朦胧胧的云,我记得他的背衫出了汗,白白的头发随着风飘着发着银光,他跟我说,小时候他经常自己来这里玩儿。。。。我们站在沙丘上看着小刺猬跑回家,姥爷的笑在印象里是像彩虹一样的存在!
      朝暮静静地听着,然后开口道,对不起阡陌,我也记得那一天,可是自从我去市里上学了,我便渐渐淡忘了。。。对不起,我脑子里都只有自己忙碌的琐事。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不对,从外公得了阿尔兹海默症以后,我们都开始遗忘,我们以为遗忘记忆的是他,但殊不知我们早就先遗忘了那些回忆。

      阡陌没有告诉朝暮,就在朝暮去往美国的前一天,姥爷一直在喊着:“朝暮朝朝暮暮啊”
      朝暮的名字是外公亲自取的,唯愿朝朝暮暮,与君相随。

      “朝暮啊,你今后一定要幸福啊”外公抱着刚出生的她,轻轻笑着说道。

      未来,瞬息万变,谁也不知道未来究竟会怎样。。。。幸福,又怎是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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