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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撕家第二天 ...


  •   赵思笳记得自己在公司忙到很晚,回到家里简单冲了个澡便睡了,但一觉醒来,她却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倒不是最离奇的,最离奇的是她成了变成了一只狗,还是一只没多大的幼犬!

      确切的说,她现在的意识是附在一只幼犬的身上。

      因为她能清楚的感觉到,身体里还有另外一团懵懂的意识,在沉睡着。

      赵思笳还没来得及细想,就被人拎着后脖颈的皮毛,拎了起来。

      虽然这么拎着并不痛,但作为一个人,绝不会喜欢被这么对待,她下意识就想张嘴去咬,半路却又硬生生停住。

      她如今附在狗的身体里,却仍然是人类的意识。当然不能随意咬人。况且咬了人的狗,会有什么下场,她很清楚。

      “胖子,你跟我说说,你是怎么做到把我的枕头拆地如此完美,连修补的可能都没有的?”

      常凛把小狗拎到客厅的沙发上,然后跟它面对面,谈狗生。

      “你别怕,我就是好奇,你才这么大点,哪儿来的那么大力气,牙齿是铁做的么?”说着常凛就想去看小狗的牙齿。

      赵思笳高贵冷艳地蹲坐沙发上,在对方伸手过来的时候,头一偏,躲开了,毛脸上还露出一种类似嫌弃的表情。

      常凛:“……”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这胖子好像有哪里不对劲,跟之前傻乎乎的样子,好像有点不太一样。

      变得……

      常凛跟赵思笳目光对视半天,竟然是常凛先移开了目光。

      算了,不跟这小东西一般见识。

      他清咳一声,指着赵思笳道:“我去收拾房间,你给我老实待在这,不准动。听到没有?”

      赵思笳的回应是,往沙发上一趴,像是懒得看他一样,闭上了眼睛。

      说实话,莫名其妙跑到了一只小狗的身体里,而且还不知道怎么离开回到自己的身体,赵思笳觉得离奇又烦躁。

      不过她平时克制自矜惯了,不会轻易表现出自己的喜怒。

      常凛平日里很少自己亲手做家务,一般都是请钟点工,不过这个时间点,也不方便再请人,只能自己先简单收拾一下。

      常凛清理完卧室,又去把奶粉稍微热了热,之后端给小狗。

      “喝吧,喝完我带你去遛一圈。”

      赵思笳看了眼狗碗里的奶粉,她当然不喜欢,也不想喝这种东西,但身体的反应却很诚实,最后还是把碗里的奶粉一点不留的喝个精光。

      赵思笳在此之前从来没想过,自己还有喝宠物奶粉的一天,味道……狗其实没多少味觉,所以说恶心排斥,那也没有,就是没办法适应。

      理智告诉她,这种情况下,她应该保护好这个小狗的身体,这样才能保证她的意识安全,谁知道狗饿死了,她的意识会不会跟着一起消散?

      只是真的去接受这个身体的习惯和反应时,赵思笳还是没办法立刻适应。

      带小狗下楼遛了一圈,在走到半路时,小狗跳进树丛里,过了一会儿才出来。

      常凛笑道:“想不到你还挺自觉啊?”没有随地大小便。

      他本来想说这肉团挺有羞耻心,知道方便时要找个隐蔽的地方,后来又觉得这小东西这么小,不可能那么聪明,只能说是天生的习惯?

      好像某些狗,就是喜欢到草丛树丛里方便。

      遛了一圈后,常凛带着肉团子回家,到家后他先把狗子带到客房的洗手间洗爪子。

      “别乱动,你刚才跑树丛里,谁知道那里面多脏?你还小,万一真被感染什么脏东西,爸比钱再多都救不了你。”

      赵思笳看着面前认真给她洗爪……不,洗脚的男人,心里觉得有些微妙。

      她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跟哪个男的这么亲近过。

      常凛长得不赖,甚至可以说非常亮眼帅气,属于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的存在,身高腿长,眉眼英俊。

      赵思笳见过的好看的男人很多,常凛在其中仍属佼佼者。

      “好了,回你窝里去。”常凛吹干小狗的爪子后,推了推它毛绒绒的屁股。

      赵思笳回头作势要假咬他,没想到常凛竟然不躲,还故意又弹她脑袋逗她,赵思笳索性迈着小短腿回自个窝里不理他。

      常凛睡觉前,还特意在狗窝附近摆了尿垫。他也不确定小狗懂不懂用尿垫,反正摆一个总不妨事。

      第二天常凛起床后,第一时间去看了尿垫,发现上面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赵思笳卧在门口,见他出来,就用爪子扒拉了大门,示意对方自己要出去。

      “你这家伙……”常凛半是好笑半是惊疑。

      他早做好了幼犬随地大小便的准备,却发现自家这个还挺……爱干净的,这么小就知道要出去方便,不弄脏家里?

      常凛脸都没洗,先带着小狗下楼解决了生理问题,之后又给它喂了一点泡软的幼犬狗粮。

      常凛手里的产业和资金都是父母的遗产,都雇了专业的经理人打理,他偶尔去公司,也是充当吉祥物,平常根本不用去上班,唯一的工作就是吃喝玩乐,当个纨绔。

      身边的狐朋狗友也都算非富即贵,比他混不吝的大有人在,但比他逍遥的真没几个。

      “阿凛?你人呢?不说好今儿陪我一起去探班林姻么?我给你打了几个电话都没人接。”电话里,江鼎粗亮的大嗓门喊得常凛耳朵疼。

      “我没忘,正打算往剧组去呢。”常凛给小狗穿好衣服,直接抱着就出了门。

      江鼎是常凛的狐朋狗友之一,外表粗犷凶悍,其实为人怂地一比。也没什么心眼和大本事,还手黑点背,做什么生意都稳赔不赚,后来索性也不折腾了,专心靠着江家大哥当纨绔。

      江鼎身边的朋友不止常凛一个,但被兄长允许多来往的只有常凛。

      他人长得糙,却喜欢柔弱娇怯怯的女孩,见着这一款的就走不动道,前段时间迷上了新红起来的娱乐圈小花林姻。

      林姻跟江鼎以前追的那些女人不同,看着柔弱清纯,其实性子挺倔,这不,江鼎都追人快俩月了,都没把人追到手。

      林姻现在参演的电视剧叫《明天若有花开》,是一部网络小说改编的青春虐恋剧,投资占大头的正好是常凛的一个娱乐公司。

      江鼎不缺钱,单零花钱,都是那些小明星累死累活一年都赚不到的。更别说他每月手上还有不少分红。

      但除了钱,他想调动什么关系资源去捧林姻,却是没那个本事,江家大哥也不可能让他打着江家的名义在外头作威作福。

      常凛这次出门开的是SUV,不知小狗是适应了坐车还是不晕SUV,总之一路上都没吐,也没有任何不适。

      “你怎么还带着狗来了?什么时候养的狗?多大了?吃得还挺胖。”江鼎伸手想去揉阿拉斯加的耳朵,却被后者躲开了。

      常凛笑话他:“你快别手贱了,这小家伙傲娇着呢,我想摸它都得左哄右哄。”

      江鼎一听“啧”了一声,“要我说你养这玩意有什么用,还不如养两条土狗,还能看家护院。”

      常凛瞥他一眼:“那你家那条泰迪,除了日天日地日拖鞋,又会干什么?”

      江鼎顿时噎了下,不是很有底气的反驳道:“我就是后悔养了才这么说……”

      常凛懒得跟他计较,谁不知道那只叫加多宝的泰迪是江鼎的爱犬,江鼎还专门给它配备了一个厨师和营养师,天天在微博炫狗,粉丝都大好几十万了。

      两人在那斗嘴,赵思笳蹲坐在车后座上,姿态高冷,黑亮的眼睛微微眯起,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她这一路从常凛和江鼎的电话对话中,知道了不少信息。

      比如她现在的所在地、常凛的名字,以及他的小部分产业。

      赵思笳是B市人,大学时期,倒是来淰城旅游过,还在这买了一串紫檀手串回去,一带就是好几年。

      她对淰城了解不多,但淰城江家的名头,倒是听人提起过。也跟江鼎的大哥,江锡打过一次交道。

      她对江锡印象不深,只记得是个能屈能伸的人,挺有潜力。没想到江锡的弟弟,却是这样的性情。

      “过来了过来了,林姻朝咱们这边过来了,阿凛,你快看看我这身衣服合不合适,发型帅不帅,林姻会喜欢么?”

      “我又不是林姻,我怎么知道她会不会喜欢?”常凛也是服气这哥们了。

      “马马虎虎吧,反正没我帅。”

      江鼎当然知道自己长得什么水平,跟常凛那是绝对比不了的,不过他女人缘却比常凛好得多。

      林姻下场走过来,看都没看江鼎一眼,跟助理说了几句话,又喝了点水,就坐着休息等下一场戏。

      “姻姻。”江鼎凑过去献殷勤。

      常凛懒得看哥们那没出息的样子,索性专心抱着狗逗它玩。

      过了没多久,也不知江鼎跟林姻说了什么,让这个外表柔弱性子倔的冷美人软化了态度,跟着他一起朝常凛的方向走过来。

      “常先生,你好,我叫……”嘴上寒暄,林姻看常凛的眼神,却跟看江鼎一样,带着不屑和冷淡,像是看人渣废物似的。

      常凛瞥了眼伸到自己面前的那只手,声音懒懒地打断她道:“有事说事,我对你叫什么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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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撕家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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