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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那些过去的人 ...

  •   面前的女生染了温柔的棕色,为了遮掩偏黄的皮肤,涂了偏白的粉底,在自然补光的效果下,看起来白得既突兀又惊人。
      但她还是有些进步的,眉毛不再是蜡笔小新眉,也知道如何给自己搭配适合又成熟的眼影,就像每个合格的都市女性一样,带着过分精致又虚假的面具。
      就在罗笙打量她的时候,对方也在做着相同的事情。
      罗笙这几年的变化巨大到惊人。
      或许这两年见到罗笙的人没有什么感触,但是对曾经低到尘埃中的那个她有所认识的人,才会有这样心惊的感觉——
      从一个不收拾自己的土里土气的丑小鸭,变成了气质身材装扮都十分优秀的白天鹅。
      见证过曾经大学三年里旧有形象的同学,怎么都不敢想象会见到这样的罗笙。
      不仅仅是形象大改,那些瑟缩、懦弱,让人看不起的可以任人欺负的东西,全在她身上消失不见了。
      她只是站在那里,就能让人想到亭亭玉立这样的词语。
      是富贵、成功、顺遂才能堆出的气场。
      这些无形的东西,比任何物质上的搭配更能让人知晓:她现在生活得很好。
      “天呐,真的是罗笙啊……”她带着有些恍惚或者说难以置信,只是在初见伊始,就已经产生了些许的醋意。
      打量后的分析与感慨或许能在脑海里能花上个好几分钟,但是单打量这样一个外部动作,只有几秒钟。
      只是一眼过去,对方的形象就已经被拓在脑海里,任是脑细胞抱成团窸窸窣窣地研究分析,也干扰不了互相的寒暄。
      罗笙也是恍了一下神,就笑着说:“好久不见,夏成欢。”
      “是好久不见了!”夏成欢依旧是那么地自来熟,很快走到罗笙身边,抱怨道,“但也不能叫的这么生疏吧!当初你也是不告而别地休学,不知道我和织梦有多担心,是不是根本不把我们当朋友了?”
      罗笙已经不是从前被夏成欢软刀子戳肉,还闷不吭声的笨蛋了,闻言,她直接道:“你们很担心我啊?”
      “对啊!”夏成欢还有些气愤的样子。
      “那你们找过我吗?”罗笙好奇地问。
      夏成欢道:“当然!但是你什么都不说就把微信删了,我们都联系不到你!”
      罗笙笑笑,没说什么。
      大概夏成欢以为自己又重新找回了曾经在气势上压倒罗笙的感觉了,反倒不依不饶地说:“你这几年过得怎么样?做的什么工作?”
      罗笙很有耐心地一个一个问题回答了,“过得还行,创业开了一家小公司。”
      夏成欢愣了一下,没想到会收到这样的答案。
      以她对罗笙的了解,应该不是一个有创业这样魄力的人,相反,罗笙在人际关系上还有为人处世上能力远不如她,就连做事都没有她勤勉敢干,这样的人,现在却是老板了,而她却只是一个经理,还在给人家打工。
      但是转瞬,夏成欢就又想到了,听说创业成功率很低,就算成功了,最后也很容易被投资商挤下管理层,最后什么也没落着。说不准还背上一身债,得不偿失。
      别看夏成欢为人热情友善,但她却看得很清楚,什么人需要捧着,什么人毫无用处,她很少看错过。
      罗笙就是个没什么本事的软柿子,她早就看透了这一点。
      人的本质是不会变的,她的眼光也不会出错。
      罗笙怎么可能混得比她好?
      一定是其他的原因。
      她再次观察了一下罗笙,舒展的肩颈和紧实的皮肤,一看就经常锻炼形体。她不过是个部门经理,就天天加班到没有自己的时间,过了25岁之后,皮肤状态下降得很快,她就算花大价钱买贵妇护肤品,也没办法从精神气上做到罗笙这样充沛。
      以创业的压力而言,罗笙怎么会比她还悠闲?
      再看罗笙身上的衣服。夏成欢偶尔会陪领导女儿逛街,为了能有共同话题,她也学到了不少关于品牌和私人订制的知识。
      越是有钱的人,越是不再单单局限于品牌。好衣服标志,更多的是看布料和剪裁。
      剪裁优秀的衣服,能将穿衣服的人缺点掩盖,优点突出,能让一个平板身材立刻变得凹凸有致。
      罗笙的这套衣服,样式虽然简单,但是布料细腻,色泽低调,走线处没有一个细节失误。至于最重要的版型,罗笙穿上去后,身材曲线玲珑有致,还不能说明什么吗?
      这套衣服绝对不是商场随便买来的牌子货。夏成欢断定。
      这么一分析,夏成欢脑子里就有了结论。
      说是创业,却不怎么操心,过得富贵滋润,钱财也不困手,却又不是一个能靠自己挣大钱的人。
      这说明什么?
      夏成欢勾起嘴角,笑着说:“你都有自己的公司了!真厉害,不像我,还在做苦命的打工仔。这么一比,靠自己辛苦熬坏了身体才刚当上经理的我真是太失败了。”
      但她很快话锋一转,“我家老钱天天为我这个破身体都快急死了。对了,你现在这么优秀,肯定有对象了吧?你老公来了没?”
      罗笙听到她已经断定自己都有“老公”了,不由挑挑眉,将就在自己身边,还和自己穿着情侣装的季潜文又强调了一番,对这个睁眼还说着瞎话的人道:“老公没有,男朋友倒是就在你眼前。”
      说着,她晃了晃和季潜文一直牵着的手。
      正在她满意地欣赏夏成欢逐渐变得扭曲的脸色时,季潜文突然低头吻上了罗笙的唇。
      罗笙有些吃惊,但为了气夏成欢,便十分配合地抱住了季潜文的脖子。
      一吻之后,她面带薄红,刚抬眼,嘴角的得意就散了。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
      罗笙一瞬间没有任何想法,原来墨菲定律真的灵验。
      你越担心的事情,它就越会出现。
      林织梦出现了。
      和夏成欢多了社会打磨后的成熟不同,林织梦就像是被时间宠爱了,她没有任何变化。
      依旧那么地美丽清纯。
      唯一的改变,大概就是在穿衣打扮上,审美更加完善了。
      不再追求千篇一律的公主蕾丝,今天的她,穿着浅咖色的薄呢子大衣,在鞋口到垂下来的衣摆之间,正好露出纤细的小腿。
      优雅得体,温柔大方。
      突然地,罗笙观察到夏成欢在看到林织梦时脸上真挚的喜悦,她又得意起来了,因为林织梦而变得高高在上,仿佛在用她的神情告诉罗笙:你再努力,也只是个赝品。
      赝品……
      罗笙立刻转头看向林织梦,她的眼睛是那么漂亮,又大又明亮,而罗笙虽然因祸得福,有了一个高挺的鼻子,但眼睛还是原装的,小小的瞳仁,才会在脸色低沉时看起来凶恶,被自己的妈妈骂臭得像一张驴脸。
      而且林织梦的睫毛也很长,不像罗笙的又短又稀,即使大学时跟风买了睫毛增长液,也只是长到了正常人的长度,远比不上她的天生优良。
      这些年,罗笙见过了太多的美人,风情百种,各有不同,每个都能让她细细欣赏许久。但是没有一个人,会像林织梦一样,让罗笙产生自卑与恐惧。
      仿佛她是那座高不可攀的山峰。
      仿佛永远都越不过她。
      不是因为她太美,美到任何人都无法比拟。
      罗笙很清楚,仅仅是因为,她曾经是季潜文的女朋友。
      那个她最爱,宁愿珍藏一生的那个人认可的女性。
      林织梦不是山峰,季潜文才是。
      但她曾攀上了那座山峰,插上了一面登顶者的旗帜,从此,她就和那座山峰等高。
      一同被罗笙仰望。
      现在那双漂亮的眼睛,满含愁绪地看了过来,她在看什么?
      罗笙的直觉叮当作响。
      她一瞬间就像是在高海拔的地区缺了氧。
      她回头望向了那座山峰。
      林织梦,在看我的雪山。
      那一刻,旌旗猎猎。
      罗笙耳朵里全是狂风拍打旗面的巨大响声。
      那声音就像是抽打在她的身上,让她的耳朵剧痛,身体也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只是此时,没有人留意到她。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林织梦身上,就像从前一样,她依旧是那个在人群中最瞩目的人,而罗笙,只是个背景板。
      林织梦一步一步走了过来,她的目光充满了哀伤,只是却不是望向罗笙。
      她直直地走到季潜文身边,张张嘴,想要问什么,或许想要说什么,可是最终还是没有开口,因为眼泪已经替她表达了千言万语。
      美人垂泪,多么惹人心疼。
      她只是静静地哭,就像电视上的演员明星一样,肌肉都很舒展,除了眼中弥漫哀伤,泪水不断滴落,鼻尖通红。
      而罗笙,她也常常静静地哭,但是面部扭曲,咧着嘴角,皱着鼻子,仿佛在用尽全身力气悲伤。她很奇葩地照过镜子,就这么看自己哭,好像找到了人陪着一般,但多数情况下会很快停止哭泣,因为视线会让她无法继续悲伤下去,即使那是自己的视线。
      当然,也有可能是被自己丑到了,哭不下去了。
      而林织梦却没有她那样的敏感内心,即使被众人看着,也依然泪如泉涌。只是哭泣得犹如花瓣垂露,众人也看得一幅美景,自然互相都不介意了。
      罗笙是在场唯一欣赏不了这样美的人,她怕得很,她本就怕得很。
      男人总是会为初恋留一个空间,林织梦不知是不是季潜文的初恋,但总归是被爱过,罗笙不敢赌。
      于是她拉着季潜文准备离开,哪怕被人瞧不起,哪怕做个逃兵也无所谓。
      但是罗笙没有想到的是,季潜文并不想走。
      腕间执着抗拒的力道这样告诉罗笙,季潜文不想走。
      他想留在原地,看林织梦梨花带雨,和林织梦叙旧,或许,还正在为林织梦心痛。
      罗笙的脸一下子就白了。
      她看到夏成欢讽刺的嘴角,看到林织梦激动又上前些许的脚尖,最后看到了被自己牵着的那只男人的手。
      她低下头,如丧家之犬一样,露出了同样讽刺的笑。
      笑自己期待过多,笑自己的贪心不足。
      季潜文,她在心里想,我很贪婪。
      你可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的人,地盘意识超级强的。
      我一直都在骗自己,以为可以接受你心里某个角落藏着林织梦。
      但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只是今天这一瞬间,就不行了。
      在你为了林织梦而拒绝我的那一瞬间。
      我接受不了。
      她的手像是卸去了全部的力道,就这样放开了原本紧紧攥着的人。
      我可以接受求而不得,却接受不了得到了又失去。
      因为我本就一无所有,所以拥有,就会渴望全部。
      我想要最纯粹的爱。
      如果你给不了,哪怕你是季潜文,也不行。
      罗笙不想受伤。
      季潜文会让罗笙受伤。
      那就……
      离开他。
      罗笙狼狈地抬头,听到林织梦悲戚可怜地说了一句:“你终于还是来见我了。”
      好一句柔情百转,哪个男人不会为旧日恋人如此深情的话而柔软。
      果然,季潜文说:“对,我必须来见你。”
      罗笙最后一丝侥幸被打碎,告诉自己,该离开了。
      正要转身的时候,被一只胳膊抱住了,强硬地困住她的身体,就这样正面她那不可战胜的竞争者,林织梦。
      林织梦似乎才看到罗笙的存在,她的眸光闪烁了一下,但很快又将眼神放在了季潜文身上,仿佛天灾降临前仍在傻傻渴盼天意转回的虔诚信徒。
      罗笙突然觉得自己真蠢。
      林织梦这样的心情,她很熟悉,刚刚就经历过,但是她却从来不会让人看出,永远只会自我消化。所以就算分手了,这样的自己,也不会让季潜文有一丝怜惜吧。
      因为会表现得很冷漠,很不在乎,很潇洒的样子。
      哪怕心已经千疮百孔,依然要为了自我保护而戴上坚强的面具。
      女人该利用的柔软优势,她一个都用不到。
      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蠢货。
      谁会喜欢这样的蠢货?连她自己都不喜欢。
      快终结吧,快结束这一切吧。
      罗笙开始祈祷。
      如果世界毁灭是必然,就让我体面地躺在没有他人的房间独自绝望到死吧。
      这一刻,她甚至有些咬牙切齿,对这个将自己留在此处无法逃离的季潜文。
      但季潜文给她的回应是——将她抱得更紧了。
      “我必须来见你,”他又重复了一遍,“为了终结这一切。”
note作者有话说
第79章 那些过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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