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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   安多米达年轻时不爱喝茶。
      这是自然的,说实话,哪个年轻姑娘会爱这么麻烦的东西呢?滚烫的热水注下,茶叶慢慢地浮起又沉下,雪白细轻的泡沫就泛了上来。闻其香,观其形色,哪一步不是费时又费力。那只是深宅妇人无聊时为数不多的消遣,即使是作为纯血世家女性的必修功课,她也从不在乎。她只爱自己漂亮的脸蛋,姣好的身姿,无数追求者的追捧,和永远也跳不完的舞。她安多米达·布莱克想要什么就能得到,当她嫌弃路面上细小的沙砾时,整个世界都要为她铺上地毯。
      “做个淑女。”于是她微笑。“保持神秘。”于是她欲迎还拒。“最古老最高贵的布莱克家族永远纯洁。”于是她收起对麻瓜的好奇和怜悯,安分地做一个最合格的斯莱特林。
      她能得到所有她想要的,除了自由。
      众人皆知布莱克家的二小姐是个最好相处的人,她既不像大姐贝拉特里克斯那样偏执疯狂,又不像小妹纳西莎那样冷淡矜贵,她永远是一副温和从容的样子,像一杯温醇的清茶,不过分夺目,却也足够迷人。
      没人知道安多米达爱喝酒。不是其他女孩用以消遣尝尝鲜的果酒,而是呛人的伏特加,喝起来像是在吞咽火焰。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醉方休,醉酒后的世界比清醒时迷人得多,她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是勇气,她敢砸碎印着布莱克家族饰章和铭词的瓷器,她敢嘶吼如野兽,她敢对着挂毯上的家谱啐上一口——只除了一点,她不敢打开房门。
      这注定只属于一场隐秘的狂欢,每每过后,一切如常。她多想要一个酒友。
      谁会明白安多米达需要一个酒友呢?酒可以是觥筹交错之下维持假笑的工具,可以是耳鬓厮磨间的润滑剂,但唯独不能是真心热爱。热爱代表着超出掌控,代表着欲罢不能,他们不许。他们需要的只是一杯温茶,能够在长久的寂寞时光里安静地冒着热气,最后一点点变凉。
      直到她遇见了泰德。
      泰德是一个最棒的酒友,他懂得烈酒灼喉的快感,懂得她心里的野兽,懂得醉酒后如何把世界的荒诞转化成狂乱和欢愉。当他从她的指尖一直吻到锁骨时,整个有求必应屋都在战栗。或许他本身就像一杯灼人的烈酒——麻瓜出身,迷糊,直率,偶尔粗鲁得可爱,却有一颗最赤诚的心,与那些人正好相反。每当她想起这个,那永不停歇的疯狂的血液就叫嚣着涌向她的手掌,她的大脑,她的全身,带来触电般的快感。她想象着那些人知道真相时的表情,那时她一定要脱下磨脚的高跟鞋,用尖利的跟对准他们,然后狠狠的砸过去,再畅快地大笑。她紧紧地抓住泰德,像将溺的人抓住身边的最后一根稻草,然后带着叛逆的快感与他共同攀上顶峰。
      决定私奔的那天没有任何预兆,只是泰德忽然随口一提,但那正合她意。彼时家族以及在商量她和另一位纯血世家的后人的婚姻,她当然不愿意做一杯终会凉掉的茶。于是她凝视着泰德的眼,说:“我愿意。”
      一切都尘埃落定后,她和泰德举行了婚礼。除了阿尔法德叔叔和小天狼星,她的亲人们没有一个人到场。吼叫信尖叫着宣布她已被家族除名,所有人都为她感到羞愧,她给布莱克家族带来了耻辱。在信化为灰烬之前她笑了,然后做了一件很久之前就想做的事情。
      “呸。”
      她可以正正当当地喝烈酒了。
      那天安多米达失去了一切,却得到了自由。

      婚后的生活不能说是不尽如人意,但至少没有她想象得那么美好。泰德常常需要为生计而奔波,而并无一技之长的她只能待在家里为邋遢粗糙的他收拾烂摊子。修建花圃,打扫庭院,整理房间,洗手做羹汤。没有了家养小精灵,一开始她并不擅长,只能和泰德窝在床上,对着满屋子的杂物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肯先动。到了最后安多米达放弃了,开始学着做这些琐事,学着怎么当一个称职的唐克斯夫人,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
      她不再喝酒了,因为醉酒误事,醒来的她照样要面对那些永远也做不完的家务。她已经不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天真少女,当命运为她打开了一扇窗,就注定会关上一扇门。生活的重担总会换着方式来到她的身边,从前是失去自由,现在是自由带来的负担,而活在梦里无益于任何东西。
      有时候累了,停下来擦擦汗时,她会想,这样的生活是否是她想要的,但没有答案。她唯一能确定的是,这起码比她原本该有的人生要好。即使是整日里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也总比请一大群阴阳怪气只会假笑的夫人们来家里喝茶要精彩得多。她蔑视她们。
      后来她有了朵拉。朵拉就像她的父亲,冒冒失失,笨手笨脚,和那些人一点也不一样。她明白被压抑的痛苦,所以很少拘束朵拉。看着她一天天长大,每天都能扬起灿烂的笑脸,安多米达内心的某一部分在重生。
      但是女儿总会长大。朵拉上学,毕业,加入魔法部,成为傲罗,安多米达已经失去了对她的掌控。她也变得像个最普通的母亲一样止不住唠叨,整日里想着女儿能否从傲罗任务里平安归来,天冷了该加一件衣。
      她和泰德也越来越像尘世里一对最平凡的夫妻了,这么多年过去,激情与冲动慢慢褪却,他们偶尔吵架斗嘴,时常相互安慰。他不再像一杯烈酒,而是一杯清淡温醇的茶,温吞的韵味停留在齿间,留下久久的余香。
      无聊时安多米达也会泡一杯茶,静静地看着茶叶在沸水中舒展开来,像极了自己,在漫长的平淡的岁月中收起了棱角,开始学会与平凡和解,与曾经冲动幼稚的自己告别。她明白孤独是人生的常态,而并非纯血世家中的深宅妇人所独有,但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人生,现在,她只会在袅袅茶香中,学着与孤独和平共处。

      可平静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
      不顾她的反对,女儿加入了凤凰社,整日里出生入死,还决定与一个狼人结婚。安多米达只想过安稳的日子,不愿失去任何一个家人。但是一切都事与愿违了。
      知道泰德死讯的那天,她正忙着照顾胎动的朵拉,蘑菇汤还在锅里咕咚咕咚地冒着热气,收音机已经有些坏了,断断续续的,朵拉一直说要去买个新的,但是莱姆斯坚持认为眼下时局动荡,她们必须待在家里。所以当李·乔丹用沉痛的声音说出泰德的名字时,她以为又是出了什么故障,于是扯着嗓子让莱姆斯把它拿开,买个新的。可莱姆斯沉默了,用沉痛的表情对她说了一句话,朵拉放声大哭,然后晕厥过去,而她只觉得荒谬。
      她又开始喝酒了,喝酒总能让他想起泰德,就像他还在她身边似的。战争什么时候结束?他又什么时候能回来呢?不修边幅的他独自在外,会不会生病?吃得好不好?后来小泰迪出生了,她很高兴,如果泰德回来看到他,一定高兴得不得了。她这样想着,打了个酒嗝,然后不好意思地笑了。
      再后来啊,没过多久,朵拉就趁着自己喝醉、泰迪睡着偷偷跑去了霍格沃茨。见到他们的尸体后她才清醒了过来。她的女儿,她的朵拉,还是个孩子,还未体会到多少为人母的喜悦和乐趣,就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甚至还没来得及教她怎么耐下性子来泡一杯茶。她多后悔没有教她。
      但是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安多米达·唐克斯成了孤家寡人,亲人反目,家人不在,只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泰迪,告诉她不该死去。
      她依旧没有逃离自己的命运。

      把泰迪抚养长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好在哈利很疼泰迪,时常来陪着他。小泰迪从小就不缺人疼,长大后也成为了一个善良正直的人,她很欣慰。长大成人后他有了自己的生活,就像当初的朵拉一样,安多米达一点也不惊讶。
      现在她老了,白发一天比一天多,额上也有了深深的皱纹,常常一坐就是一整天,把一小勺茶叶和一杯热水,用漫长的时光等成一杯温茶。年轻时她常听人说,茶如人生,茶叶在沸水中沉浮,不再拧成一团,而是选择了与命运和解,慢慢舒展成温和从容的样子,把自己的茶香释放出来,和水融为一体,最后凉了,倒掉。她时常泡茶,就像是把自己的人生过了好几遍一样。
      她爱上了喝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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