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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有血色起于剑光末 内史腾在拿 ...

  •   内史腾在拿下新郑城之后,便一直负责着韩国的治安,守卫以及一切。
      在接到林云出现在新郑的情报之后,他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从韩国各地调离来不少秦国部队,第二件事便是严格控制进出城门的人,排查进出城门的人。
      然而当人进了城以后,才会发现,城门的秦人不会再让允许任何人出去。
      所以几个国家派来的人都发现,自己同本国的联系,断得彻底。
      内史腾是一个不简单的人,这也是秦王将他从韩国挖到秦国并加以委任的原因。他也没有辜负秦国的期望,他成功攻下了韩国,秦国一统天下的第一步,成功了。
      新郑是中原重地,封锁这样一个对于天下都意义非凡的城需要怎么样的勇气。最起码来往的贸易会断开,秦国军队的调动也会引起周边国家的警觉。
      这是内史腾的自作主张,咸阳与新郑来回有半个月的路程,禀告咸阳自然来不及——这也是秦王欣赏内史的一个方面,足够果断与狠心。
      现在好了,新郑是一座孤城,将来自天下各方的势力都困在这样一座城里,是他的第一个目的,这个目的现在已经达到。接下来要做的,便是找到他们的踪迹。并在一个合适的时间收网。
      聚而拢之,然后一网打尽。
      今晚那道剑光的出现,似乎将这个进程大大的提前了……

      夜深了,城主府的窗里仍透着光。
      中年人并不红润的脸上略显疲倦,近日来的事情实在是有些多,让他有些不适。公案上摆着大小不同的竹简,内史腾站在床边,他看到了那道剑光,也一直看着那个方向。
      “扶苏公子还没有到新郑吗?”内史腾问道。
      “今天傍晚时候便到了,只不过当时将军还在休息,所以他安顿在客房里,并不让属下们打扰您。”他旁边的侍卫说。
      “公子一向温润,跟这样柔和的上司打交道实在舒服。不过来得刚刚好,今夜给他看一场好戏,全当是为他接风洗尘,送他一个大大的功劳。”内史腾笑着说:“都准备好了没有。”
      “几位将军带着他们手下的直属亲兵已经随时待命。”侍卫回答说。
      内史看了一眼侍卫,这是一个很年轻的人,在他面前,就像个孩子。
      “还不够,守城的部队再抽出一半来。东方的客人,我们可不能怠慢了。”他说着,脸上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来。

      林云没有醒过来,楚歌也没有指望他能醒过来。他只是觉得这夜有些长,这方夜幕于他实在是绝望。
      “远来的朋友们还是出来吧。”厉行雨倚着一棵树,换了一个舒服些也并不那么狼狈的姿势,说道,“天要亮了。”
      然而这句话似乎并没有什么用处,周围依旧是死一般的寂静。
      这个场面竟然有些尴尬。
      “如果我没有猜错,现在秦军应该已经把这里围得严严实实,诸位还在这里耗着,可是有了什么全身而退的手段?”
      仍然没有人回应。
      楚歌闻言,并不奇怪,因为这与早先他和林云的猜测相吻合。只是……
      他看了看自己身旁的林云。
      秦兵既然已经将这里包围,那么一会趁乱带林云出去也不是没有可能。
      只能赌一把了。平日时嬉笑怒骂的楚歌这时却是前所未有的严肃。
      有一件事情让他颇为失望,他所等待的天山执事们到底是没有出现。
      也许都睡了吧。楚歌想。

      这里离民居远,旁边是一片树林,恰逢春初。
      所以秦军想要找出隐藏的人们并不难。只需要一点点小手段——放火。
      俄而火起,俄而火光满天。
      灼热感传来的刺痛太过强烈,无数人终于隐藏不住身形,纷纷跳出来,躲到空旷的地方去。然而,这并不能使他们安全一些。因为随着火海而来的还有万箭齐发,于是一瞬间夜幕为颜色更为深与暗的如同黑云一般的箭雨所蒙蔽。

      应该没有人能活下来了吧。内史腾遥望向火光冲起的方向,满意的点了点头。
      “果然不愧是将军的风格,干脆利落。便是先天强者来了,也必定死在里面。扶苏不得不赞上那么一句啊。”
      “公子过誉了。属下只不过是干脆利索一些,免得夜长梦多。”内史腾回头见了来人,行了一礼,说道。
      “只不过我听手下人说,那里面还有一个天山的人?将军若不办的万无一失,天山那里怪罪下来,可是麻烦得紧。”
      “无非一个毛头小伙子罢了,只消待会打完了,把尸体毁了就好。死无对证,公子还怕什么?”
      “无论怎么说,都是在我秦国的土地上死了,总要给天山那边一个交代。”扶苏想了想,“罢了,以后再说吧。”
      “今晚的戏很精彩,我想父王一定会很高兴。”扶苏走到窗边,看着那边熊熊燃烧的火焰,大声说道。
      楚歌看向厉行雨,那里早已经没了人影,何方也早不知道去了哪里。他已经来不及疑惑厉行雨的消失了,因为箭矢飞的比他的思绪快得多。
      无数惨叫声起,楚歌依稀看到火光不断死去的东方人。即便是先天强者,在这一波箭雨下也要重伤,然而箭雨只是开始,还不知道内史会弄出什么其他手段,至少包围这里的一个城的秦军就不是重伤的人可以突破的。
      如果他跑的足够块,或许有机会逃出去。
      一个人究竟可以有多快?这是很多人曾经探讨过的问题。然而在这里,人们所要在意的问题却有三个。
      一个人可以多快,一个人可以负荷多快,以及一个人需要多快。
      楚歌来不及思索了,因为箭矢已到眼前,火海已到眼前。箭矢破风声不断响起,火焰传来的炙热感也更加浓烈。
      关于速度,天山上有一本书。
      我们可以称之为天书。
      楚歌在天山的地位很高,他是未来掌门真人的接班人,继任者,原因无他,因为近百年来,只有他对那本书参悟有所成就。
      所以,那本书就是楚歌今夜于地上那个迟迟醒不过来,即便醒过来也只能等死的面瘫的唯一机会。
      楚歌抱起林云,选定了火光最少,箭矢最远的一个方向——跑。
      于是一道身影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飞掠而去,像一道流星划过天际一样。
      天书是从天上来,所以这并非人间的速度,就好像林云的那一剑,非人间剑。
      然而人施展出超越人的手段,总要付出一些代价。
      楚歌没有注意到的是,林云昏迷了,然而手里的剑却还紧紧的握着,这么快的速度下还没有甩掉。
      只是一瞬,他已经走出了近百丈距离,火海远了,箭矢远了,他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然而——

      叶重觉得自己今晚的运气好极了。
      他刚刚察觉到不对,于是速退,凭着自己的隐匿手段,他成功的在秦军包围圈形成之前,逃了出去。而且他是孤身前来,并没有带来很多人,所以韩国与燕国在今晚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他很清楚,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根本没有能力去救出还在昏迷的林云,也就是说,林云必死,救他也必死,所以他干脆放弃了这个没有任何价值的计划,准备过两天就带人离开新郑。
      所以,他才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感到很吃惊与不可思议。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有血色起于剑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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