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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巴鲁西亚的刑罚(奴隶时代) ...

  •   早在巴鲁西亚的黑暗时代,各个民族就已经有了自己的“刑罚”,那时的所谓刑罚只是大致的一些简单规范,并且只会对罪大恶极的人使用,例如艾美西斯就规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就是如果有人打伤了别人的脑袋,就要被处罚打伤这个人的脑袋,如果有人杀了人,也要被判处死刑。那时的死刑也很恐怖,就是把犯人吊在树上,刺穿他的心脏,使其流血而死。古英拉纳统治时期,叛国罪都会被处以这种刑罚,后来茸蛇王南征后,颁布法规:亵渎宗室的被处理流放,就是流放到盾息山,在那里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饿死,或者干脆被异民族所杀。
      异民族的刑罚大都古老而野蛮,例如婆萨罗人会把叛徒丢进鳄鱼池,鄂图鲁人则会将叛徒斩断双足丢到盾息深山中。最早的希安人也蛮荒未开化,他们对待叛徒则最为残忍,他们会砍掉犯人的手脚,浸泡在海水里,并定时给其食物,最终犯人都会死于流血过多或伤口感染,而海水烧灼伤口的痛苦让很多犯人仅仅听说就会崩溃掉。
      巴鲁西亚奴隶时代刑罚体系的完善还要“归功”于亚述二世,这个著名的暴君为了威慑和惩治自己的反对者,发明了许多的酷刑,同时也客观推动了奴隶时代刑法的形成,这套量刑最终成为了漫长的封建时代诸邦刑法的蓝本。
      亚述二世参照鄂图鲁人的酷刑,发明了寒刑,鄂图鲁人被征服后,他将犯人流放到极北之地,并砍断犯人的双足,虽然伤口会得到处理,但是被丢弃到极寒之地,却根本无法痊愈,最终犯人会死于寒冷、饥饿,或者丧生野兽之口。一代名将雷兰公爵就被处以寒刑,据说当时老将军的许多旧部都曾私下帮助过他,亚述二世得知后大怒,随即将老将军投入野狼窟,成了野狼的食物。
      刈刑,也是亚述二世发明的一种酷刑,犯人被放在一个插满滚刀的铁笼子里,由一匹马拉着在刑场奔跑,铁笼子随之转动,犯人就会被十几个滚刀来回切割身体,惨不忍睹,最终成为一堆血肉模糊的烂肉。三朝元老的议政大臣安可·莱维斯特就因为在朝堂怒骂亚述二世被处以刈刑,全家被抄斩。这种残酷的刑罚视觉冲击异常强烈,在后世被各个朝代沿用,多用来惩罚朝廷要犯,历史上死于这种刑罚的还有很多,例如法兰克的著名改革家波列忒斯,贾哈那的大思想家苏里克洛西斯,以及罗多克的起义军领袖莫里尼,历代帝王在惩罚要犯的同时,也以此来震慑整个国家的臣民。
      裂首则是亚历克斯皇后奥瑟黛拉把持朝政时期,由她的情夫温雷尔公爵发明的一项酷刑,犯人身体被固定在刑台上,脑袋则被套上绳索,三名刽子手向前缓缓拉扯绳索,最终将犯人的脑袋活生生扯掉,由于施力缓慢,犯人在这个过程会承受巨大的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折磨,其痛苦无法想像,这项酷刑与刈刑一同被用来惩罚要犯,成为整个巴鲁西亚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酷刑。
      而广泛意义上使用较广的死刑,则是斩首,犯人趴在行刑台上,刽子手砍断绳子,巨大的斧头便会落下斩下犯人的脑袋,这种“较人性化”的刑罚最早被塔图拉提出来,经过不断完善,在亨利一世手上被正式列入律法,随后沿用了近4000年,直到近代才逐步废除。
      除了斩首之外,另一项较为普遍的死刑就是绞刑。绞刑的出现时期不可考证,史学家认为这种刑罚与斩首出现的时间相差不远,最晚不会晚于百年战争时期。绞刑虽然看起来比斩首要“人道”一些,但是却多用于警示罪犯和打击造反势力。在漫长的奴隶时代,处决大量罪犯时,统治者们往往会用到绞刑,处刑后大量的尸体就悬挂在城外的大路两旁,成百上千的死囚尸体在高高的树上摇摆,惨状足以震慑任何胆敢造反的人。
      巴鲁西亚的历史上,还有一些专门针对女人的刑罚,大都用来惩罚不贞的女人,或者羞辱失势对手的妻女,这些刑罚更大的用处是为了在精神上羞辱犯人,例如裸体游街,切去双乳,奴隶时期的酷刑并不多,而到了封建时代,统治者们为了震慑政敌,想出了一个又一个惨不忍睹的酷刑,在本章就不再详细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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