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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一些碎碎念 ...

  •   谈谈小香:
      同人里写小香,英文名是贺瑞斯/贺拉斯,Horace,和古罗马奥古斯都时期的一位诗人重名,而且那个诗人也写过塞里斯。

      如果有一天,年幼的小香读到那个和自己重名的诗人的辉煌诗篇,读到罗马人心里的塞里斯,再看看当时的中/国,看看自己的处境,不知道是什么感受。
      东方之珠和曾幻想着塞里斯的罗马诗人;一个流落他乡的孩子和被殖民者侵占的故土,支离破碎的中华。
      不管这名字是老王还是亚瑟取得,其背后心境都很微妙。
      在罗马灭亡一千多年后,仿佛被命运的红线所牵引着一样,网友们以那个曾在诗篇中给幻想着塞里斯的诗人的名字命名香/港,这个被西方殖民者夺走,流落重洋之外的孩子。和七子之歌里唱的:“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姓……”有异曲同工之妙。

      跑个题:Horace对老王的幻想不是特别美好啦(比如觉得老王有勇无谋……罗马人的自尊啊……他喵的自己都没搞清楚塞里斯在哪里呢),态度相当于老王对罗马那句傲娇的评价:“有类中国”。要说吹彩虹屁,Solinus的态度才有够正面(这位真的能吹)。丝路这哥俩对彼此的态度都是很微妙的,浪漫主义一点就觉得对方是远在天边的象牙塔,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 啦;现实主义一点就像咱们的Horace老同志,居然还考虑过赛里斯会不会成为罗马的威胁(大哥,你连人都没见过瞎操啥心)老王选择给老罗起名大秦也很……不知道该说是善意还是恶意。既然能叫他“大秦”,多多少少也说明是当成自家远方亲戚一样看待的吧(那句“有类中国”真的……史上最古傲娇)但是一个汉朝人,给老罗起前朝的名字,也能说是当敌人看待?不过我觉得“大秦”这个名字应该是误传,把希腊/中亚叫自己的名字当成罗马的名字了。
      归根结底还是对彼此的了解不够,要么把对方当成桃花源,彩虹屁吹到爆;要么把对方看成一个不认识的好人(但不够自己好)。说白了,就是把彼此当作天边的海市蜃楼,以此反思自己身边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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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谈青年:
      咳咳,咱们说回小香。我心中的香港人的是黄子华,敢嬉笑怒骂又玩世不恭。小香的命运真的是非常精彩,他不像王家里其他的老头子老太太,是“青年”的代表。年轻人嘛,会热血冲头,但在我眼里,那股反抗精神能够掩盖其他的过错。年轻人才有勇气向现状say no,正是因为年轻有大把岁月等着去挥霍,才不惧怕死亡,敢于将性命当成赌注,去赢一个未来(当然,这个未来正确与否还有待商榷,港x要的未来还是算了吧)。大部分的中年人、老年人,顾虑太多,不敢闯。
      在拾遗记里,有一个很重要的主题就是‘青年’。‘青年’是个美好的词儿,是难能可贵的品质。一说起这个词,我就想起明媚的春光。
      王耀是青年,伊万是青年,阿尔也是。aph的角色的魅力很大在于,在尝遍世间冷暖,沧桑变幻后,他们还能选择做一个青年。当然,小香是青年,而且他还是最特别的一个:他不像王耀那样坚韧,赤子之心永不死;他也不像伊万,永远都是少年人的心。他市侩,但又有江湖人的侠肝义胆;他一腔热血,但又不像阿尔那样,做着英雄梦。他选择做一个青年,就像王耀时时教导的:“最重要的还是选择”。
      其他的角色,譬如亚瑟和弗朗,他们都是成年人。他们深谙这个世界的规则,背负着现实前行——这非常可敬,若没有他们,少年人的理想和梦想就要被现实砸个粉碎。少年人抛开现实做白日梦想家,成年人背负、维持现实。一个文明需要两者才能前进。罗慕路斯就是成年人,他是在红尘中混得游鱼得水,没向现实投降且战胜了它的人。
      至于安东尼奥嘛……堂吉诃德也是老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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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谈理想与丝路:
      看 微博@我讲旧常识讲:“中国古人讲 “生发”,力量不是从外部来的,身体与自然的界限模糊,由内而外之间没有明确界限,我与我的理念之间不分彼此。西方人的想法相反:在我行动之前,高于(外在于)我十万英尺的理念就已经先行,它的前行牵引着我前行,在它的照耀之下,我犹如身披铠甲手执利剑。”
      我觉得这段话用在王耀和罗慕路斯身上特别合适。(同适用于恶友组,但伊万阿尔和亚瑟就不一样。伊万,闪闪红星就在心中,并不是什么外在的东西。亚瑟并不存在一个明确的理念,他的行动的出发点是反抗现有的选择,仅仅是“不想这样”。阿尔嘛……英雄梦永不死,坚信自己就是正义的化身。)
      罗慕路斯的理想,以及他引领王耀实现他们的理想的方式,是射出一颗流星,让人们在黑夜中追随。
      王耀,就像这段话说的,他没有一个明确的关乎“我”的边界线,而化身的身份进一步模糊了这条边界。他少年时期的困惑与痛苦,很大来自于多重身份造成的模糊不清的自我。王耀的悲剧,是从他担起化身的责任那一刻开始的。wg的那段经历,可以说是王耀的重生:讽刺的是,这或许是他第一次如此鲜明地感受到来源于外界,施加在“自我”上的巨大压力,第一次看清被名为“世界”的怪物捏扁搓圆的“自我”的形状。
      王耀和罗慕路斯的相遇,对于他们彼此都是十分幸运的。罗慕路斯给了王耀走出一切困境的勇气和决心,而王耀让罗慕路斯看清了世界。
      所以说,王耀究竟是被什么驱使着呢?来来去去,或许是所谓的“道”,但肯定不是什么“遵从自己的心”。
      (小王同志表示咱能不能别这么虚无,唯物一点好不好?老罗表示呵呵,你王耀要是能这么想,老子追你时就没那么多苦头了)
      来来去去,说到最后剩下一个最老掉牙的“选择”,和一个“义”字。王耀和王秋筠,两个都是铁肩担道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式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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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碎碎念丝路:
      丝路这哥俩的感情在拾遗记(以及全世界)都是独一份的:他们青梅竹马,相依相持,互相带领着彼此从尼采的‘骆驼’阶段进入‘狮子’阶段。
      拾遗记的很大一部分在讲成长,世界的成长,角色的成长,社会的成长。罗慕路斯不希望王耀成长,他希望王耀一直做个青年,迈向那光明的未来;可成长是无法避免的,为了他们的理想和未来,王耀终究还是成长为一个成年人,并把迈向未来的权利交给下一代。就像他自嘲说的:“我只不过是从伙伴们的生命中偷得几寸光阴和回忆,让自己的青春岁月苟延残喘罢了。”

      写拾遗记的动机,来源于我一直梦想的一个场面,那就是丝路组俩人在一类似于星球大战的场景里,穿着古时候的服装,手里还拿把霜之哀伤:
      “我有红肚兜,老婆绣的,你有吗?”
      “他妈的,你有病吧!”
      俩人互相爱的问候(物理)后,瘫倒在虚拟草坪上累到吐舌头:
      “这位先生,有没有兴趣了解一下我们的天父和救主克苏鲁?”
      “滚,老子选择赞美太阳。”
      只穿托加/汉服是不够的,咱再朋克一点,加件紧身束腰黑皮衣,或者带个毒气面罩。想想两个满脸机油污垢的古代人穿着toga玩朋克/摇滚乐/放毛式土嗨的场景,魔性又上瘾。
      丝路组,这哥俩真的放哪儿都合适。他俩最好的一点,就是那种既古老又现代的感觉,那种“老子啥都不care我就是我是颜色最美的烟火”的姿态。时间?距离?去他妈的。
      丝路组在我眼里可不是什么老掉牙的将军和美人的故事,而是穿着汉服的老王在大漠飙机车,每小时四百码那种。是西安市民王大爷骑着辆小电驴,早上嗦凉皮儿,暮宿黄河边;走了十几年,到罗马睡了个男人又回来的故事。
      我不想整那些凄凄怨怨,干净漂亮的别离;要写就写一身的红尘和机油,如霜发鬓;再度相逢就吻彼此干裂的嘴唇,在边境小城的某个旅馆里搞得昏天黑地,休战时其中一人抱怨道:“这凉席……比在荒郊野岭做还要硌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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