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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哭什么哭,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说不定咱俩的运气就来了。”王立群使劲扯了一下身边一直哭的路加,一脸不耐的说道。

      两人是在西虹市一起长大的兄弟,但王立群比路加大了一岁,平时也比较有主意,所以一般都是王立群主导。但现在世道艰难,两人的家里都是兄弟姐妹众多,种地的收成根本不够吃,之前听村里的老人说沙洲一部分沿海地区有许多洋人开的工厂,待遇非常不错,才想着来这边做工,讨口饭吃,也为家里减轻负担,但是两人都是穷苦人家,哪有钱买船票,所以才想着坐货船偷渡到沙洲,可没想到这艘船在半路沉船了,幸好两人从小水性好,且当时正好有渔船,才捡回一条命。

      到了岸上之后,惊魂未定的路加只觉得两条腿不是自己的,一直在斗个不停;眼睛也不是自己的,眼泪一直在流个不停。

      “大爷,这是哪儿啊?”王立群倒是胆子大,一会儿就将刚刚的事抛之脑后,问起救他们上来的老人。

      “啥?你说啥?”老人年纪有些大了,听不太清楚。

      “我说,大爷,这是哪儿?”提高了好几个分贝。

      “哦,这是瓜州。”大爷用同样高的声音说道。

      “好嘞,谢谢大爷!”揉了揉耳朵,王立群拉了拉路加,“大爷,我们本来是要去沙洲,可是现在船沉了,我们在瓜州人生地不熟的,能不能在你家借住一晚啊?”王立群的脸皮一向厚。

      “行啊,只要你别嫌弃俺们家就行。”幸好这是个热心的大爷。

      两人跟着大爷,一路上和他说话,了解了一些情况。大爷姓金,在这打渔已经有几十年了,早年有一个儿子,但不幸丧生大海,儿媳第二年跟人跑了,留下一个年纪尚幼的孙子,老人就靠着打渔将孙子养大,十几年这里办学堂,就将孙子送去了学堂读书。

      “别看我孙子年纪小,但是已经在洋行找了一份工,现在不仅不需要我交学费,还时不时地给家里带东西。洋行的经理还说,像我孙子这样能读好书的,以后肯定能有大出息。”说起自己的孙子,大爷满是骄傲。

      王立群嘴上恭维着,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他们村里也有几个有文化的官,只是一个个那看不起人的样,看着就想让人打一顿,这个能读好书的金晨光,肯定和他们一个样。

      “爷爷,饭做好了,你快来吃吧。”刚到门口,就听到屋里传来一个声音,少年人的声音,非常清亮。

      嘿,这小子的声音真好听。王立群心道。

      “爷爷,他们是?”

      哈,这小子长的真好看!等人一出来,王立群又是一阵惊讶。

      “给你介绍一下,这是爷爷今天在河里救的两个人,本来是要去沙洲,结果船沉了,在这人生地不熟的,爷爷就让他们来咱家住一晚。”

      “沙洲?最近从这经过往沙洲的船没有客船,他们,坐的是什么船?”金晨光眉头皱了皱,怀疑地看向两人。最近一直有从其他地方偷渡去沙洲等地的人,这样的人,一般都是家乡混不下去了才来,而这些人,有好有坏,犯了事,也难抓,前几天金晨光就听过好心救人却一家被杀的事,私心里,他并不希望这两人在自己家。

      嘿,果然读书人都一个样,蔫坏蔫坏的。王立群在心里吐槽,脸上却不见分毫,一直傻笑,“俺叫王立群,我比你大,你叫俺王大哥就行。”就算感受到金晨光的不满,王立群也没有要走的打算,这里他啥也不知道,万一真的走了,就连个睡觉的地方也没有了,还指不定怎么死呢。

      金晨光也没有必须不让两人住的意思,见爷爷喜欢两人,也没再说什么,就招呼众人进去吃饭。

      相安无事地度过一天,第二天金晨光一大早就去了学堂。而王立群和路加也出去找工。本来以为这里工厂多,一定可以很快找到工作,但没想到工厂老板基本不愿用外地人,即使是愿意用外地人的,工钱也少的可怜,两人碰了一天的壁,才在码头找到一份工钱比较高地工作。虽然是卖力气,但年轻人嘛,有的是力气。

      王立群年纪不大,但干力气活却是一把好手,虽然都是庄稼人,可是他总会找一些刁钻的角度装卸货物,用的力比别人小,做的或自然就比别人多了,才来第一天,就受到老板的夸奖。最后在结算工钱时,老板还问他愿不愿意在码头长期做工。做长期工每天的工钱会比普通工高,但是工钱不是日结,而是按月结。王立群本来有些心动,但到底不清楚行情,就跟老板说考虑一下,明天给答复。

      拿了工钱他也不吝啬,买了一些酒菜回了金家。路加虽然也很感激金家,但到底没舍得自己一天的工钱,就没买什么,而是给王立群出了个份子钱。

      “欸,晨光小兄弟,你咋在这?你爷爷不是说你们要考什么,哦!考大学,现在时间很紧吗?”在回家的路上,王立群遇到了金晨光。

      金晨光不是什么外向的人,王立群他们对于他而言,不过就是稍微熟悉的人,所以就只是朝他们点了一下头,权当打招呼,然后就走了。

      “欸欸欸,别走嘛,你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差?”王立群拦在金晨光面前,实在不是他多管闲事,而是眼前的人实在面色苍白的让人不忍,甚至连血管都能看见,真是让人怀疑他会不会突然晕倒在哪个地方。

      金晨光把目光投向王立群,棕色的眼瞳里有些茫然,精致的五官在阳光下有些发光,但整个人给人疏离的感觉。王立群心中一紧:这小子,真他妈太漂亮了!

      “我要去买笔墨。”沉默了一会儿,金晨光开口。

      “嗨,我以为多大点事,不就是买笔墨,你先回去,我一会儿就给你买回来。”说完,不等金晨光反应,就一溜烟跑走了。

      “等等,我……”

      “欸,晨光,我大哥都给你买了,你就别担心了,一会儿他就给你送过去,我这提着这么多东西,就不送你会学堂了,”路加搂了搂要掉下去的卤肉,“咱一会儿见啊。“

      金晨光回到学堂时心里有些荒唐,自己这么就理了王立群,不仅如此,还让他帮自己去买了笔墨。他既不知道自己要买什么样的,也不知道自己的学堂在哪儿,万一一会儿上课没有笔,该怎么办?金晨光有些头疼。

      “晨光,你在就好了,没耽误你事吧?”不过一会儿,王立群就出现在金晨光面前,手里大包小包,除了笔墨,还有一些小零嘴。

      “你看这是什么?”王立群献宝似的拿出了一个东西。

      这是?钢笔?金晨光有些惊讶。这东西刚出现就在班上刮了一阵风,几乎人手一个,但一来这东西新玩意儿实在贵,金晨光不愿意浪费钱去跟风,二来若要用钢笔,墨水钱也是一大开销,所以王立群要送的这支钢笔,其实是金晨光有生以来第一支。

      “怎末样,喜欢吗?我听老板说,这是你们学生最喜欢的一种,还有这个,”他拿起另一包点心,“我看你脸色不好,就给你买了点吃的,快试试看味道怎么样?”

      “王立群,我,和你非亲非故,你没必要这样。”金晨光抿了抿嘴,定定地看着王立群,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从小和爷爷相依为命,爷爷虽然对他好,但年纪大的人,做事总不会那么细致,而在学堂,又因为家庭和性格原因不遭人待见。若是旁人用冷言冷语刺他,他反而不会有什么,可是对他这般好,他反而会不知所措。他总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别人的好意。

      “怎么没必要,你爷爷救我一条命,难道我王立群的命还没有这些值钱?再说了,这是我的钱,我想给谁买就给谁买。”王立群眉毛一挑,颇有些蛮不讲理,话没说完,就将点心放到金晨光嘴边,催促他他快吃。

      点心很甜,很好吃,很……谢谢你。金晨光心里有些暖。

      在家吃完晚饭后,金晨光和王立群心照不宣的没有说起搬出去的事,金爷爷看孙子没反对,也就没提,王立群和路加就在金家住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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