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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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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天骄。
你可能会奇怪,为什么会有人姓天?
其实我并不姓天,我是个汉族人,照理来说应该随父姓,可是我并没有,户口簿上父亲姓陈,母亲姓解,就是没有姓天。我的父母亲戚,亲朋好友里也没有姓天的。
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上至五千年前的原始社会,下至科技技术突飞猛进的21世纪,从赫赫有名的高官影星到卑贱至极的乞丐小偷,姓这个姓的人数几乎为零。
至于为什么要给女儿起名叫做天骄,我爸爸是这样说的:“我们的女儿,自然要与众不同的,名字虽小,却也不能大意。”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天骄这名字就起好了。
如果以正常人的眼光来看,天骄真真是天之骄子,小小年纪,名气可不小。
除去显赫的家世不说,天骄不仅漂亮,脑袋瓜子也是一等一的好。什么奥数奥英,这赛那赛的,只要有天骄在,第一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更为难得的是,天骄从来不摆架子,对任何人都是笑脸相对。
正因如此,我的fans是一堆一堆的,不仅仅是男生,许多女生也将我作为自己崇拜努力的对象。
从小到大,我一点委屈也没受过,在父母的呵护、老师的喜爱和同学的崇拜中长大,就连出门上个街也会有成群爱戴的眼光尾随,一开始是满足了我作为一个小孩的虚荣心,可是时间久了我也不胜其扰。
“老天,能不能没有这么多狗仔队啊!”在第一万零一次被狗仔队追踪不得不躲进厕所里,我忍不住抱怨起来。听到外面的声音逐渐远去,我郁闷地踢开厕所门,不管那扇破旧的门发出痛苦的呻吟,我快步跑回家去。
夜里,我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告了晚安后,早早就睡了。
今天被狗仔队追了一天,毕竟是女孩子,我累的很快就坠入了梦乡,迷迷糊糊中觉得好像有两个人在身边说话,使劲想要睁开眼睛却不行,我只好放弃去看那两人,耳边听得那两人嘀嘀咕咕:
“小黑,是她么?”
“女的,十八岁,没错,就是她!带走吧!”
我醒来时,第一反应是被绑架了。
家世显赫就是有一点不好,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绑架的对象,好在陈家防患于未然,因此我并不惧怕,冷静地观察四周,寻找逃脱的线索。
我所处的地方很奇怪,好像是个小型的玻璃房子,刚刚好容我一人,玻璃上似乎刻着花纹,让我不能清楚的看到外面的情况。我的手脚倒是自由的,或许是犯罪分子对自己设计的玻璃房子很是自信,认为我即使手脚自由也逃脱不了,这才没有束缚我的手脚。
不过,他们也太过自信了。我天骄岂是那么容易被玻璃困住的?
张开左手,从小拇指上取下戒指,微微用力一拉,戒指就开了,这是十岁那年爷爷送我的生日礼物,可软可硬,能屈能伸,连硬度最高的金刚石也能轻松的切开,更何况是这么个玻璃房子。
我跪坐在地上,将拉开的戒指向那面玻璃墙上划去。只是轻轻一道,玻璃上面立马出现了一道裂痕。
不堪一击!我得意一笑,下一秒却愣住了。
那道裂痕竟然自己愈合恢复了!我不敢置信,用手抚上那面玻璃墙,真的,裂痕没有了!
见鬼!这是什么高科技产品,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说过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先进的技术了?
没等我仔细思考,就觉得整个玻璃房子一阵猛晃,就好像被大型的吊车吊起一样。我摇摇晃晃,好不容易稳住,整个房子重重一震,我终于还是没有支撑住,重重的摔到了地上。抬起头,一张诡异的马脸出现在头顶。
什么情况?!
我看着面前这个一脸讪笑的老头,感到十分的无语。
照这自称是阎王的老头的话来讲,就是地府的工作失误,准确的说是黑白无常那两个SB,造成了我提早报到的结果;而我阳间的老爸老妈爷爷奶奶十分积极的参与了火葬场的火葬事业,造成了我现在有家归不得的场面。
“那你说说,怎么解决。”事已至此,埋怨吵闹也不是办法,我翘起二郎腿,对那个一脸皱纹的阎王说道。
“要不,借尸还魂?”见我没有异议,阎王往斜后方使了个眼色,就看到一身艳红的“判官”出列,手上拿着一本线装古书,上书:生死簿。
判官说:“鸿运皇朝皇帝天骄,年十四,十岁继位,无大功无大过,死于剧毒‘潋滟’。”
阎王谄媚一笑:“这个怎么样?大富大贵,有权有势。”
钱财势力有什么要紧,不过是身外之物,凭我天骄的能力,要什么没有?
“什么皇朝?没听过!”我不屑,少拿次品糊弄我。
“鸿运皇朝。处于一个异空间,是个女子为尊的皇朝。”
“十四,会不会太小了?”我继续挑剔着,
“不小,不小,孩子都快要有了。”
也对,貌似古代的人结婚生育都很早的,貌似奶奶就是十五嫁给爷爷的。
“她也叫天骄?”
“准确的说,她是你的上上上世,否则灵魂与身体不契合,会出大乱子的。”
也好,省的我再花心思适应新名字了。
“还是不行,”我看着阎王那张快垮的老脸,“不是说她死于什么剧毒么,万一我才去又被毒一下翘了辫子不是很吃亏?”
“这个小王早有准备,”说着,阎王变戏法似的给我变出一件衣服来,“金缕衣,有了它,百毒不侵。”
“不好吧,万一我什么时候忘穿了,不还是死?”
“那——”阎王眼睛一亮,“还有一刻百花丹,解百毒,辟妖邪,吃了它,连血肉也能起死人肉白骨。”
我结果那颗百花丹吞下去,阎王一笑就要拿走金缕衣,“慢着,这,我也要。”阎王苦着脸,“你已经有百花丹了——”
“那我就不走了,不知道地府有没有投诉机构呢,恩?”
阎王的脸都绿了,他颤颤巍巍的将金缕衣递了过来,就好像那是自己的亲儿子似的,我好笑的接过。
看来,一切条件都还说得过去。那就,事不宜迟,立刻动身吧!
阎王将我领到一个什么池边,施法将我推进池里,一种失重的感觉席卷全身,我头晕目眩,最后一刻,我对阎王大喊:“老头,换个形象吧,太丑了!”
我仿佛睡了有一个世纪那么长的觉,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自己已经来到了鸿运皇朝。
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有些恍惚,思绪还停留在21世纪,然而很快我就想起了阎王那个糟老头和我倒霉的穿越。
周围一片刺眼的明黄,那么,现在我躺的这里,就是这个鸿运皇朝的皇宫喽?
事实的确如此,已经有人自告奋勇来为我的猜想做出验证了。
我无奈的望着怀里那个一见到我就如同一个几十年没吃过肉的人突然看见一块肥的流油的五花肉一样冲过来的梨花带雨的男人。
没错,男人,梨花带雨。
“皇上,奴还以为再也见不到您了,呜呜,您要是有什么,奴也不活了,呜呜呜……”
我一脸黑线,这还是个男人么?一点小事就哭成这样,不就是死了个老婆么,再找一个就是了,用得着这样么?
“放开。”我一脸的不耐烦,这个人,一扑上来就是一顿哭,把我的衣服都弄湿了,冰冰凉凉的很不舒服,因此心情自然好不到那里去。
“皇上?!”那人一脸的不可置信,大概是没想到我会这样对他说话,看来这个人以前是蛮受先前这个身体的宠爱的。
不过我可不喜欢娘娘腔,我喜欢的是有担当有骨气能配得上我天骄的男人!
可是,似乎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人能符合我的这个再简单不过的要求。难道是我的要求太高了?
陷入沉思的我并没有发现先前还哭得死去活来的人已经停止了哭泣,一脸的绝望。忽然觉得身边一阵风吹过,还没等我想清楚身子已经先一步做出反应,拦住了那个想要撞死在我的纯金床柱上的男人。
虽然人是拦住了,但是因为惯性的作用,他的头还是受了伤,破了皮,流出血来。我望着昏迷的男人,万般无奈的叹了口气,对外面喊到:“来人,宣太医。”
大概是为了方便给昏迷中的皇帝看病的缘故,太医就在我的寝殿外候着,此时听我令下,立刻背着药箱进来了。
检查了一下,男人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皮外伤而已,太医给他清理了伤口又上了药,再给我做了个检查,就再次退下了。
我坐在床上,旁边躺着那个男人,脑中纷至沓来的是属于这个身体的记忆。
这个身体的主人也叫天骄,照阎王的话,她应该是我的上上上世,而我则由地府穿越进入了她因中毒而死亡的身体里,成为了现在的我。
我整理了脑子里残存的记忆,终于理清了我现在的处境。
我是鸿运皇朝的第XXX代皇帝,是个女皇,这是个以女子为尊的皇朝,男子代替着我原本认知中的女子行使相妻教女的职能。所有的一切,都和古代的中国差不多,只除了一点,就是男子和女子的地位完全是天翻地覆的改变。
难怪这个男人会这么恐怖,又是哭喊又是寻死的。如果我没有穿过来,恐怕他的下场就是和古代那些死去皇帝的妃嫔一样,被拉去殉葬吧!
说起眼前这个男的,我惊讶的发现,他竟然是我的妃子,而且似乎之前还满受宠的。
他本是宫里负责浇花的奴才,“机缘巧合”下被我看中并收入房里,受尽隆宠,至于为什么要是加了引号的机缘巧合,其中深意我想大家都明白。毕竟,即使是倾国倾城的佳人,也很难一下子从浇水的奴仆升为宠妃,更何况眼前这个充其量只能算的上是清秀有余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