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晨大周茉八岁。他上大学的时候,她还在读小学五年级,仗着自己的小聪明混日子,没事和班上的阿猫阿狗搞搞小朋友间清纯的暧昧。她上大学的时候,他早已远赴美国,和白人姑娘们调情,然后娶一个中国师妹。然而她毕竟是来了,在林晨读过的学校,度过或多或少相似的葱茏岁月。而他终于回来,遇到这个孩子,仿佛时光给了他另一次机会重回过去。 偶然的机会,他们开始在邮件里谈论电影,然后是最近在看的书,喜欢的运动,话题一旦延展,才发现他们有这么多共同之处。虽然他不喜欢村上春树而她也不怎么热衷于《战争与和平》。“我的天!那么长的俄国名字你都是怎么记住的?!”但他们谈起《飘》,谈起大仲马,谈起古龙和金庸,有时针锋相对地讨论究竟是阿加莎或者爱伦坡的侦探小说技高一筹。有时如出一辙地感慨Rebecca.Sharp is such kind of a charming bitch. 周茉再也没有错过任何一节他的课。反而是林晨,有时候在周茉专注的目光之下感到有些拘谨。对于角色的转换她适应如常,何时进何时退,何时是师生,何时是朋友。为此林晨甚至有些恼怒。既为周茉的坦然,也为自己的犹疑。 他摸着手上的婚戒,把他们往返间廿数封信按顺序阅读。有时候他觉得周茉仅仅只是单纯,有时候他却猜想这个女孩在天使的外表下怀藏着恶魔的心思。她说话的时候总是微笑着,仿佛知道这对对面的人是某种引诱,又仿佛知道总有什么人在什么地方观察着她。 不管是哪一种,他都应该到此为止。但似乎又没有确切的理由。她什么也没说,他只好假装什么也不曾发生。于是他们的通信继续着。 周茉在准备GRE考试,然后留学北美。这就是为什么她翘了那么多课乖乖在图书馆翻□□。有时候林晨看她的眼神好像在透过时光看当年的自己。每一步她都仿佛更像他。 他在课上讲起留学的趣事,不乏辛苦。他说几年下来再不复她们的活泼开怀。正如黄庭坚那一首《虞美人》,“平生个里愿怀深……” “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有人在下面接道。他一抬头,看到周茉清亮的眼神。他总觉得她有世界上最清亮的眼睛。并不大,眼角微微上翘,睫毛很长,淡棕色的瞳孔,眼白颜色很淡,笑起来宛如一弯新月。周茉缓缓念着这首词,微笑看着他。明眸皓齿,红唇轻启。 林晨站在讲台上,睁大了眼睛盯着她,一刹那脸都红了。身边的众人好似不存在,周茉只看到他高高站着,英挺的鼻梁,坚定的下颚,嘴角的弧度温柔上扬。她身体微微发抖,但声音依旧沉稳而柔软。他好像看到初恋的那个姑娘,也是这样镇静而热烈的眼神,小脸因为紧张而泛红。这一刻宛若时光凝滞,他微微带笑的神态,她轻轻吐出的清脆声响,仿佛永远地持续了下去。在某一个瞬间,所有人都闻到了空气中蔓延的暧昧。然而时间突然流动起来,于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般,那一瞬间又被人所遗忘了。 周茉低下头偷偷喘着气,心跳得很急。她甚至不能判断自己的紧张,究竟是因为心动,抑或仅仅是在课堂上当众发言导致。她不敢深究。但课无论如何是听不进去了。如果她听了,也许就会发现林晨不同寻常的频频出错神思涣散。 林晨尽己所能地集中着精神,然而内心深处一直在质疑,“我这是在干什么???”他无法摆脱。左手无名指冰冷的触觉提醒他界限的存在。在感情上他从来不是过度细腻的人。然而从遇见周茉开始,他总是猜测和不安。对自己的行为和感情仿佛失去了掌控。 那一晚他们都有些失眠。醒来没有看到对方的邮件,心里相互有些失望,又都微微松了口气。如果不是随之而来的长假,如果不是在乌镇无意之间遇到了彼此,恐怕一切都会到此为止。他们或许还会偶尔通信,她或许会一直保持在他课上的出勤率,而他或许会对她多一点关照。仅此而已。然而上天却说,既然相遇,你们不如上演一点什么。于是有了后来种种。 他不是没有想过,如果真的重来一次,他还会放任自己沦陷于她干净的眼神吗?每当回头,他都对生命的漫长深深感到寂寞。如果不曾遇到这个孩子了解他如同了解自己,如果不曾有过这样简单而愉快的时光,那么余下的日子是不是就不会显得如此空洞和苍白。如果重来一次,如果结局注定如此,他是愿意这一切不曾发生,日复一日平静地生活下去,还是依旧选择狂欢过后的空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