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奇人 ...
-
奇人的定义是什么呢?奇人所做的事,在大多数人眼中看来是不可思议,难以理解的;他不会有众生平等拯救地球这样的宏愿,更不会狼心狗肺人性全无——是奇人,不是伟人,也不是不是人。
要做奇人也是有先决条件的:第一点众所皆知毋庸多言;第二,他要有不把别人的眼光看在眼里的魄力——换句话说,他很有可能注定孤独一生,永远得不到别人的理解。然而他不在乎,他心里想着的,和眼里看到的,只有在自己前方的那个目标。
除了奇人,我没法子再用更好的定义去阐释我所看到的那个方天谬了。
谬,意指错误的、不合情理的,我想这个字就是对方天谬毕生经历的最佳注脚。
以现代医学的眼光来看,方天谬是一名人格分裂症患者,只是他发病的时机比较特殊:只有在发烧的时候才能见到他另一方面的特质。
聪明还是傻,说到底,那本不是什么问题,而自始至终,他们也就是同一个——善良抑或阴毒,体现在方天谬这样一个人的身上,也就好像人的本体和影子一样,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傻子虽然心地纯善,毕竟也还是分对象的,看他眼睛眨都不眨猛地就把瓶子对六老大掼了过去,可知其心性,一旦有人伤害到了他重要之物,是绝不会手软的。
可当他阴毒时,他甚至能一把火把蒜头都给烧死,但是那烟头在手中攥得那么紧那么紧,他也不怕烧痛手,那是因为现在有一个人正在他心里大叫大嚷:“不要啊!”“那是过去的事……过去的事……”绝情的提醒下是否有着刻骨的痛楚,那只有自己才知道……可是终究还是将那根火柴扔了过去,一旦作出选择就不会再磨磨叽叽地后悔,果决地行动才是方天谬——不论哪个人格主导这具身体时,这一点却始终不曾改变。
一个人要认知到另一面的那个自己并不容易,甚而时时需要借助于别人的力量——傻子正是在小情无意为之的一场游戏中,初次了解到与“真身”不同的自我,看着一个无所事事邋里邋遢的方天谬像蛇蜕皮一样,变得衣冠楚楚风流,笑容邪媚动人,那真是一种很特别、很神奇的感受。
所谓“心魔难破”,方天大的一番安慰之辞并不能完全化解他内心深处的忧郁不安,而老板娘无意间脱口而出的一句“你不做让给他做,你休息多好”的哄孩子话更是让他窥探到十三娘隐藏得极深、连她自己都未必明白的真实意念——自己会被替代,而消失了之后无人会怀念他而皆额手称幸,包括最爱自己的老板娘亦如是……多么可怕的未来!傻子为这样的想象震惊和恐惧,钻进了牛角尖,这种心理一直延续到能人谬谬掷碗消失之前,那杀人放火无所不为的行动当中渗透了这样的惊恐不安乃至近乎残酷阴狠不惜一切的强烈的自我维护意识。
由抗拒到排斥到忍受直至最终的认可与共存,这难道不也是人生一个必经的旅程吗?而对能人来说,同样如此。
一个噩梦也足以打碎他那本来就微薄得可怜的信心,佛家说:一念生、万恶作——从那冷冷的一声“哼”中,你可以听出仇恨,甚至是几分毒辣之意。
没有人会再保他了,在这样的危机意识下,不得不打叠起全副精神“备战”,为了自保,就算是傻子,也会变得胸有城府的:
看看人选,他第一个面对的人是游小情,因为她既比天大精明,又不如老板娘那般了解他,居于中游,是最保守的选择;并且她也是他最想打探底限的人。
他不可能和那个强大的对手面对面的决一胜负,比人缘儿他也已输得难看,只能搞臭他的名声——你看,他不光对敌人狠,对阻碍自己的人狠,就连对自己,他也一样那么狠。
呵呵,孩子,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没有?
结果,狼就真的来了。可是、他们都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人,小情也曾和他一起经历过无数生死风波,难道,真的抵不上那只,披了羊皮的狼么?
我们姑且把能人这部分人格当成一个独立的人来看,一个一直被压抑拘禁的人,对着一个样样都远不如自己,却能得到自己所渴望的一切的东西,包括快乐、爱、与幸福的人……从他对十三娘表白:我很想做他;到他问小情那句:琥珀色好看还是红色好看;甚至是对天大以金牌交换发烧珠,内里最真正的根源,其实都是同一个——他要他们更加重视(注意,我说的是重视,而非需要!)自己,这个聪明能干、手腕超群、温柔体贴的方天谬,而不是那个傻得冒泡不懂得珍惜的呆瓜。
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他忘了纵然智商有所区别,但心性却是传自一脉的。他一路走来,从众望所归到众叛亲离,一步步印证着傻子对他的预言,那绝非是为了衬托傻子的高明,而是他心底本能的就照着那时的思路去做了,秉承下来的思维,绝对地无可更改。
——那只因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啊!
到他们能同时出现在小黑屋里,也依然不变,潜意识中的自己,以能人的面目出现和自己对话,那种招之则来、挥之即去的神奇,那种幡然悔过般由黑洗白的醒悟,都是在潜灵中自己与自己的斗争,一句“我答应你”就是战胜了自身的恶欲,承诺了必然的责任——你见过会不答应自己要求的人吗?是的,“我们都在答应了自己的事情中生活”。
不过这部电视剧,不是为了探讨人内心的精神意识,它用了一种更直观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而已。
遇见小情以前一直都是生长在玻璃温室里的方天谬,旁人虽知他底子,但他自己却从来甚是狂傲自负的,所以游小情当众退婚时,心高气傲的他,遇到了生命中第一次沉重的打击。
受伤了吧?很受伤,但他现在还不懂,若不在乎这个人,是不会因为他的举动而受伤的,比如无量打他,他难过,那只是因为无法救出天大,他何曾因为无量对他不好、侮辱了他而发狂?
嘴上说着“成亲当夜休了你”,但那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她是他的理想,从她说出那句“他比你聪明多了”,从她的一次次若明若暗的维护中,他的心里就已驻进了她的位置,只是他从来都不曾说过。
可是当他把刀子架在小情的颈子上时,那幽深如晦的眼神,却早已经出卖他的不忍、不舍,和心痛。
一句“不发烧的天谬,也有可爱的地方”,只因出自她之口,便足以将他原本丰盈的自信打击得鲜血淋漓,幼稚的报复注定带来悲剧性的后果,“我宁愿在我临退烧之前,死了算了,一拍两散。我都不会再让这个傻子出来了。”真的,你只有听到这句话,才能感受到他心底有多恨,平时埋得太深,看不出来,一个契机,火山爆发……
他以为自己应该是喜欢多情的,可当他看着多情时,绝对不会有对小情那样纯净真挚的动人神态,就连微笑,更多像是挑逗而非那样满满而溢出的温柔深情,这神态是骗不了人的。
不能说毫无怜惜的,而他看着多情时的神情也是有被迷惑的成分在内的,但是……可惜啊,人的心只有一颗,不可能同时去爱两个人。他并不是真的想跟这个女人在一起,否则怎会直到最后关头还在百般试探?他承诺一定会好好待她,可当她被花非花打晕的时候,他镇定自若不为所动;他告诉花非花多情是在骗你,他难道不怕花非花一怒之下杀了多情吗?不是一点都不在乎,但他必须去赌这个结果,是因为在他的心目中,小情永远比多情重要。
而多情,她太难捉摸,像自己一样那么难捉摸。多情比较喜欢傻子,他难道就会喜欢比小情复杂百倍的多情?
为什么小情被推下楼时会那么失控地叫“不要啊”?为什么小情一次次说那句“我爱你”时目中会含着泪光?为什么小情被拉到海里时会长声痛啸跪倒在地?这种事,你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骗得了自己,也骗不了观众啊!
我一直都觉得小情最后并非真傻,试想一个傻子,怎么可能会记得九年前的对话,而那甚至是对诗?!她的傻很“作”,就是作戏,就是演戏,在天大他们面前演戏,在十三娘面前演戏,最主要的,在她的丈夫、她最爱的男人面前演戏。
是谁说过:爱一个人太深、太久,自己就会不知不觉变成那个人——我想,方天谬当着花非花与小情的面说自己爱多情,一定给她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她本来就是一个独立自主、个性很强的女人,再加上以前发生过的那些事……或许直到她能真正想通时,她才有会可能会被治愈吧?
被过去所困扰的女人:
其实无情并不是一个多么重要的角色,但是我很喜欢她。这么说吧,如果要把这个人物展开来细细写的话,她的故事绝对不会逊色于多情或者天谬。
她很强悍,那是外表,她的内心却是那么那么柔软的。她为花非花做事,除了因为迷恋他,另更是为了她的姐姐多情,她很善良,却做了很多自己并不真正想做的事:她杀了很多人,甚至是毁灭了很多家庭的幸福,她在地狱中苦苦徘徊,沉沦,她一直以为自己是无可救药的恶魔,所幸,恶魔遇到了自己的天使。
温柔敦厚的方天大拯救的不光是她的自由,还有她的心灵。
可是,过去的噩梦太沉重,留下的阴影太可怖,现在的幸福反而让她充满了不安,她已承受不起失去。而在花非花手底下长大的人,内心的恐慌和不确定,根深蒂固,深到连一个算命相士的胡言乱语,都可以让她信以为真,噩梦连连。就是这样,她被过去所困扰,钻进了牛角尖拔不出来。
顺便再说一句,虽然不及多情那般美艳妖魅,风情万种,但她的清秀也是别有韵致,尤其穿上喜裳时的容颜比平常更多了三分娇羞柔美。
“说不定有一天,我也会像无情一样背叛你。”这句调情一般的威胁,或者说是威胁一般的调情,得到花非花一个冷笑的表情作为回应。
多情到底喜不喜欢花非花,有目共睹,毋庸辩论。花非花到底喜不喜欢多情呢?很难说一点都没有,无论如何,要守一个并非至亲的人从小守到大,守上整整十五年,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花非花对多情的感情是像宠物一般,他以为这条狗跟定了自己,无论怎么踹都不会背叛他的。他错就错在多情并不是真的是他的狗,她是一个人,是一个女人。女人是这个世上最难琢磨的动物,也是这个世上最简单的动物,她需要的东西好简单的,那就是感情。当女人需要感情的慰藉时,没有得到想要的,很容易就会对这个男人绝望。
十五年中,花非花不知道让多情绝望了多少次,但又会在绝望时给她一线希冀;而多情,她一方面没有别的选择,她也像曾经的无情一样,认定了自己不配被人拯救,然而比这更重要的,她是真的喜欢这个男人。
可是她也是人,而且是一个很多情的女人,所以当多情最后一次向花非花呼救,也是最认真的一次呼救,而花非花没有及时地扔出那根救命稻草时,她也就转身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