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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邂逅旧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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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大的美术系,收费是很高的,平均一年下来,除了近两万块钱的学费,还需要一到两万的生活费。在美术系,基本上出没的都是些有钱人。
郑彦记得自己当时读书的时候,还是很有点煎熬的。自己和父亲的关系闹得僵,母亲也不好太插手父子俩之间的明争暗斗,只能自己从私房钱里掏些出来,悄悄的替儿子付了学费,但是,生活费却需要自理。实际上,郑彦心知肚明,母亲并非是每年拿不出这区区四万块钱,不过是又心疼儿子挨饿,又期望儿子浪子回头。于是,母亲有保留的送钱,这一招,可比得上宋江招安,确实好计。
于是郑彦读书的那四年里,换了无数的小工。现在回想起来,还真觉得有些不容易。但是,吃苦这种事情,要的就是一鼓作气,苦是一口气吃到底,然后坚持下来,也就不是苦。若是二鼓三鼓,鼓到最后,停了一停,那就不灵了。
也正是靠了无数的小工经验,郑彦对n大的周边,非常之熟悉。
众所周知,在大学的附近,往往到处都是租房,那种握手楼式样的廉价房子。上面出租给大学里恋爱的男女们,或者低收入者。房子的底层,一般都是些小摊位,比如廉价卖衣服的小店、平价小超市、粉店面摊大排档。这些店铺源源不断的制造出秾而黑的烟气,带着油腥味,密密麻麻的滚上墙壁,滚上天去。最后又掉了下来,垂头丧气的,一块一块的,淤积在建筑上。远远的看过去,就是城市灰蒙蒙的背景上,破烂的拥挤的建筑上,搭着一块一块的黑黄补丁。
可是人,往往就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偏偏还最为生辣而刺激。
直到现在,郑彦还是很喜欢约上几个朋友在s大周边的大排档吃饭。他的收入并不高,租房子就可以花掉他工资的一半。剩下的钱,也不过够他吃饭穿衣的。但是,他只是不愿意回去,这算是他憋在心里的一口气,吞不下。
郑彦下班的时候,已经快8点了,AE小颜热情地问他要不要点客饭,言下之意,大有陪他加班的意思。可惜郑彦却故意的不解风情,婉言谢绝。等小颜一走,他立刻抓起手机拨电话。
郑彦的手机还是最老款的moto v70,在五年前,算是顶顶高档的,当时是母亲买了送他的,市价是7000。但是现在,估计只有一些手机老玩家还有这一款手机了。
手机里传来了一阵一阵嘈杂的“两只蝴蝶”彩铃声。
郑彦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最近中国移动在搞活动,送彩铃。但是不花钱的彩铃,一般都是两只蝴蝶三只猪这样的歌曲。
手机终于接通,郑彦笑起来:“喂,望远镜啊,在做什么呢?”
郑彦的大学同学,大多都前往h城工作了,现在身边比较熟悉的一个,也就是望眼镜同学,那个姓张的小子,读书的时候,成日沉迷于偷窥的那位。
“没做什么?吃饭了没有?一起出来吃个饭。……对,就上我们经常去的那一家,是的,胡麻子奇味鸡煲……8点见。”
郑彦赶到胡麻子的时候,“望远镜”已经到了,还点了一堆的菜肴,两瓶纯生。郑彦见了他,就是一拍肩膀,“嗨,先吃上了?”
“望眼镜”一边吃,一边回答:“喝酒不?”
郑彦笑笑:“就一杯罢。”郑彦平日里倒是不太喜欢喝酒。
“望眼镜”搔搔耳朵,笑,“你现在公司里怎么样?我前两天换了一家公司。没意思,真没意思。”说话表情,和愤青没有两样。
郑彦也不理会,坐下来,拿起一次性的杯子——在大排档,那些一次性的塑料杯子都比较的软,握在手上,毫无形状的混乱。“望远镜”就给他倒上酒。
郑彦说:“广告公司不就这样。你老是换,也没意思。”
“望眼镜”眨了眨眼睛,笑:“还记得以前寝室里那个癞子程不?听说他现在在h城混得不错,进了一个狗屁事业单位。快结婚了。听说老婆是他单位一个头儿的女儿,长的不咋的,但是,有权有势啊。这小子,算是熬出头了。”一脸的羡慕。
郑彦笑笑:“我也就和你联系得多一点。他们的事,我还真不知道。”
“望眼镜”一口气灌了一杯啤酒下肚,发泄道:”你小子算是脑袋不开窍的,当年在学校,不知道多少人迷你!你倒好,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那些丫头们送你一个绰号,‘冷木村’。”
郑彦一呆,“我什么时候长的像木村拓哉了?”
“望眼镜”拍了拍桌子,笑:“别装了,当时你没事就戴一顶渔夫帽,又是长头发,笑起来,简直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啊,迷倒了一大票的学姐学妹们。她们硬是要说你长的像是万人迷。”
郑彦低下头,笑笑,不说话,那算是年少轻狂,可以这样解释么?
“望远镜”喝了点酒,兴奋起来,话语滔滔不绝:“对了,大四的时候,我们终于是看到你尘埃落定,你不是和校花刘莉莉一起了,但是怎么分手的?听说那女人家里有钱,搞房地产的。你要是和她成了,嗨,现在指不定就是地产公司副总裁了……”一脸的神往。
郑彦突然觉得很后悔约了“望远镜”。人就是这样,非常的怕寂寞,于是不停的打电话、约会、见老朋友、见老同学。可是,等到约到了、见到了,又开始觉得孤单起来,因为实在是找不到有什么可以和她们聊的。
世人皆醉我独醒。
两个人吃完饭的时候,已经近10点了,“望远镜”多喝了一点,兴奋的不行,走起路来,简直就是在马路上画地图,郑彦无奈,只能陪着他回家。“望远镜”一直还在学校后面的城中村租房,两个人,就绕着大路,缓缓的荡了绕过去。
S城早上下的那场雨,让整个城市的空气干净了许多,人呼吸起来,也觉得分外的通畅。但是,雨给城市带来的,也还有一种烦闷。那就是道路上,往往都是积水。郑彦走在路上,感觉到自己的裤脚上,带了一丝两毫的泥水。他也不开口,任由“望远镜”在身边喋喋不休。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自己很多年前爬父亲的书柜,曾经翻出一本《约翰•奥利斯多夫》来,记得小说里有这么一段情节,约翰在下雨的时候,跑到了郊外,然后扑倒在地上,感受生命的奇迹。草地、泥土,这些自然的东西,仿佛有这样的一种本能,可以吸附雨水、吸附感情、吸附生命,随后,又吞吐出一种宁静,一种自得。而城市里的水泥的道路,却有着他们自身的坚硬与不包容,所以,水在城市里,注定要流离失所。
这样的遭遇,实际上是与人一样的。
人在城市里,流离失所。
一辆蓝色的青年莲花轿车缓缓驶过。灯光迷离,郑彦看见车窗上映照出五彩的光环,灰扑扑的水印子干在玻璃上,城市的灯光扣在这些印子上,光环一环扣着一环,就像是人生。人生就是如此,谁也看不清以后,但是就这样一环扣这一环。满天满地,永远的连接下去。
他感觉到有泥水溅到自己的身上,自己只是皱了一下眉,身边的“望眼镜”已经大叫起来:“混账,开车也不看人的啊!”
车子在不远处停下。然后有人下车,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男子,穿了一身的浅色西服,即便在夜色下,也看得出衣裳做工极好。那个男子快步走了过来,眉目清隽,衣履翩翩。车子的另一侧,车窗摇下,一个女孩子,披着长长的卷发,探出头来,娇声道:“爱德华,别去!”
那个女孩子的声音非常熟悉。
是刘莉莉。
郑彦一时呆住,隔着这暗色的天,就那么望着。
这是多么好笑的会晤,在当下的城市里,便是连曾经疯狂爱恋过的彼此的会面,都会变得可笑。这不是维罗那古城,这也不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会晤。
也许在n城这样的城市里,是不会有《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的。即便有,台词也会变成如下这般:
啊罗密欧啊,罗密欧!为什么你偏偏是罗密欧呢?
啊朱丽叶啊,朱丽叶,为什么你偏偏是朱丽叶呢?
……
啊,我们还是沙扬娜拉罢。
他低低叹了一口气,不再多言,转身就走。
身后却传来那个男子温柔的道歉声:“这位先生请留步,刚才我开车不注意,弄脏了你们两位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