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成远番外 ...
-
B市的田间是我小时候经常出没的地方。我奶奶住在那里,因此每逢寒暑假,我就会被爸妈送到这里。我是我们家这代唯一的男孩子,所以奶奶非常疼我。远远超过经常不在家的父母。
出于天生的骄傲,我不屑和那群成天野在田里的孩子玩,白天更多的时候,带着奶奶家的大黑去后坡刨土。
7岁那年的夏天吧,奶奶给了我一个金戒指,没有什么花纹,一个很朴素的戒指,告诉我这个将来给你媳妇。我回去就把这个交给了我妈,老妈乐呵呵的,把她陪嫁的金项链穿在上面套到我脖子里。我很反感的摘掉,“女人才带这玩意。”“你敢!”老妈的嗓门吓到了我,我又乖乖套上。
这链子和戒指我戴了半年,平时总是小心翼翼,不让同学们发现,所以我爱穿衬衫,所有有领子的衣服,冬天更会穿上高领的毛衣。
寒假的时候,我还是被送到了奶奶这里,那年冬天大黑已经没了。我百无聊赖地躺在草垛上,学着电影里面的侠士,嘴里也咬着跟草,自娱自乐。
不知躺了多久,一个似乎才会走路的小女孩跌跌撞撞地走进了我的视线。她的胸口挂着块手帕,手里抓着一枝腊梅,脸上都是鼻涕和眼泪的混合物。我最讨厌这样的爱哭鬼了。偏偏她还不识相,就站在我面前不走了。
我翻了个身,不理她,然后哭声又响了几分。
“别哭了。”哭得我都烦了。她倒是还真不哭了,就这样对着我时不时抽着肩膀。可是还是不走。不走我走,我不是那些带孩子找妈妈的雷锋。我走了两步,发现那小孩子还跟着我。于是我跑了起来,不期然,她也跑了起来,不过很不幸,跌的也很惨。
她又哭了,不过又在我转身的一霎那,停止了哭泣。我很烦,突然一个念头在我脑袋里闪现。我脱下我脖子上的项链,套到了她脖子里,“乖乖呆在这里。戴了这个,你爸爸妈妈就可以找到你了,你就不会丢了。”她看看我,又看看链子,然后点点头。于是我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回去了之后,老妈终于发现我脖子上的链子不见了。“说,你弄哪儿去了?”“给我媳妇儿了。”“你哪来的媳妇儿啊!小兔崽子。。。”后来我在原来我家大院儿,被罚站了几个小时,如果不是下雪了,也许时间还要更久些。
后来谁都忘了这事。久的我也忘了。
我后来去了英国留学,硕士毕业的最后一年,陈军来英国看我,答辩结束后,我们去了比利时。陈军是我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直到大学我来英国才和他分道扬镳。他没考上大学,不过家底厚着呢,就送去了澳洲一个大学混了个文凭回来。再后来子承父业,接手了他老爸的十几家汽车修理厂。
晚上九点左右的时候,我们在酒吧喝酒,突然他就倒下了。起先我没在意,后来发现他不是醉酒而是腹痛,急忙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急诊。那么年轻,胆结石。为这,我嘲笑了他很久。
晚上的医院,静的让人烦躁。我在诊疗室外面的自动贩卖机前,买了罐咖啡,然后在边上的椅子上坐下。两个华人女孩从另一间诊疗室里出来,其中一个手上包着厚厚的纱布。
“包重要还是命重要?”其中一个女孩子发话,果然是中国人。
“人家手里有刀,刀,你明不明白。”
“清清,我想喝卡布其诺。”被教训的女孩有些牛头不对马嘴。
另一个女孩在自动贩卖机里投了硬币,拿了一罐热的卡布其诺递给她。
“以后被抢,就让人家抢,明白没?”那个叫清清的女孩没有消停的趋势。
“哪怕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
“那东西是我的,又不是你的。”清清终于暴走了。
“我这不是没事嘛。”
“诶,你。。总有一天被人卖了。”
“不怕不怕,有这个我爸准能找到我。”女孩从脖子里拿出了一根链子,上面有一个戒指。
另一个女孩看了看,“真难看,什么东西?”
“难看么?我觉得挺好的,我爸说啦,这是护身符。”
“老土。”
那个叫清清的女孩,注意到了我看着她们,拉着那个曾经的鼻涕虫往外走。我刚想去追,里面陈军就开始叫我。我目送她们离开,算了,有机会再见吧。
“你跌厕所里了啊,就这样抛弃你兄弟。”
“嚷嚷什么,我媳妇儿都被你吓走了。”
“媳妇儿?”他不解地看着我,“那痒妞不是上周就和你分了嘛。那也不是我吓走的。”
我看着剩余的咖啡,忽然觉得咖啡太苦,或许我该尝尝卡布其诺。
再后来见到她,是在一家咨询公司门口,我和我的助理来这里谈个项目。间隙,我出来抽烟。一个男人拉着她的手臂,“夏茉荷,我真的很喜欢你。”隔着吸烟室的玻璃,她看了我一眼,甩掉了那男人的手臂:“可是我不喜欢你!你有妻有女,麻烦你像个男人好不好。”
原来她叫夏茉荷,原本我无须再来,不过我还是坚持亲自过来。不过,她已经辞职了。
到了C城之后,遇见她变得如此频繁。一个月之后,陈军给我寄了张他一个兄弟的摄影展入场券,让我去捧场。
远远看到她穿着深紫色的连衣裙在人群里,若不是我认得她,她就是在人堆里很不起眼的一个。能称得上小家碧玉,但是没有她身边那个清清张扬的美。
很快在一个单元的展区里面,看了她很多问题,契合着同一个主体,说明生动富有感染力。同时,我知道了,夏茉荷是这么写的。后来在看过了她兼职的杂志后,我就觉得这个女孩在艺术上的直觉,远胜过她所学的商科。她真的不适合那些纷扰的社会,我第一次有了把她圈起来远离世俗的愿望。
于是在君临天下的聚会上,我跟着她离场,本以为会有人接她,不过上天给了我个绝好的机会。
父母也看到了那根链子和戒指,母亲以为之前我是偷偷藏起来的,那样的误会,我不想解释。双方都有结亲家的想法,那为何要拒绝一个门当户对,而我又有些心动的人呢。
她是我看到的最纯、最倔强的女生。很聪明,很执着。从倒车到工作,一切都那么一丝不苟。我们见的很少,哪怕她有一阵子一直在我的公司外勤。看得出来,那个叫kevin的男孩子对她也颇有好感,她应该没有那么后知后觉,但是我隐隐涌上了独占的欲望。我让她从这个项目上离开,冠冕堂皇的说是怕她累,但是我也不想否认我的私心。
我恋上了她的唇,恋上了那让我感动的女人,情不自禁地占有了她。她的美好让我欲罢不能。我不知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能保持多久的眷恋,我不是个完美的情人,和我交往过的女友中,不乏对我抱怨颇多的人,交往时间有长有短,一旦不爱了就放手。但是,和她的种种让我莫名的相信缘分。所以,我想娶她。在我不爱前,把爱变成责任。
如今,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她送我的册子,那一种温馨的感觉,想让我把她揉进我的身体里,变成我身体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