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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故园,信任(2) ...

  •   安顿好白宗锴入住的酒店,用过午餐,高筠灏自有公务需要处理,回公司之前先把他们送回武陵路的白家故居。移民之前,父亲已将全部产业转手,连这处祖宅亦一并高价售出,没有在伊诺市残留半点痕迹。白旖绾某些时候惊人的果断决然,来自家族一贯的遗传。故居正门上方父亲手书的“怀园”匾额仍挂在原处,只是不知道屋主已不知几度更新换代。

      姐弟俩没有敲门去打扰主人。世界上最残忍的事,并非物是人非,而是斗转星移,物换新颜,人却沧桑。时常会有这样的感觉,愈是内心万分珍视的事物,愈是不敢再度接近,生怕发现世事变幻的荒凉,与其拼命搜索旧日痕迹,倒不如只远远张望,知道它依旧妥善地存在,内心静美知足。

      两棵枣树,繁盛的枝叶越过低矮的院墙探出来,深红的果实累累挂在枝头,不知是否还是他们出生之时父亲亲手所栽的那两棵。

      “怀园”是一处建制古朴的四合院,父母都是清净恬淡的人,所以家里便随之散发着出尘隔世的气息。屋后是大面积的花园,母亲在园中种满各色花草,春天的樱花,夏天的荷花,秋天的金菊,冬天的白梅,一年四季,从不觉萧索。那时读到陶潜的《桃花源记》,直觉那简直是怀园的写照。

      幼年时她爱极坐在父亲膝头,听父亲将书上的童话故事娓娓道来,后来,父亲膝头的位置被幼弟占据,而她坐在清凉的青石地面,伏在父亲腿上,童话故事亦升级为中外名著。这时母亲总会端来可口的甜点,或是在地窖冰镇过的水果。再后来……父亲和弟弟坐在凉亭对弈,母亲在旁烹茶,而她,生命中多出那个站在樱花树下等她的英俊少年。那一幕如此珍贵唯美,以至于很多很多年后,她依然清晰地记得每一个细节,月光,樱花,少年英挺的身影和清俊的眉眼。只是当年她颇费心思照料的樱花树早已不见影踪,太过娇贵美满的事物总是脆弱易碎,反不及朴实无华的枣树,开枝散叶,果实累累。

      园外的竹林内零散地摆放着几只石凳,从前白旖绾总在这里帮弟弟补习功课,而现在,他们坐在同样的位置,商讨的却是SNOW集团即将运作的大项目——亚洲第一座SNOW酒店,确定选址在伊诺市。果然是时过境迁,为之奈何。

      到了与高筠灏约定来接的时间,却迟迟不见他人影,想必是有要事耽搁,白旖绾本打算打车回去,白宗锴却突然来了兴致:“姐,要不要回兴之看看。”

      白旖绾略一思考,便点头应允,发短信通知高筠灏。她离开六年,好容易浮生偷得半日闲,回母校看看,听起来是不错的建议。

      “怀园“建在半山腰,顺着环山路下山,就是一条笔直的林荫路直通兴之中学。这条路,他们从小走过无数次,那时的白宗锴年纪尚幼,正是好奇心最重的阶段,整日跟在她身后,喋喋不休地问着一些”譬如苹果为什么是红的不是蓝的“之类不可理喻无法回答的问题,她不胜其烦,真想把他头朝下栽在路边,让他和那些梧桐一般安静。多年以后再次走在这条路,那个十万个为什么的弟弟也终于成长为内敛而有担当的成年男子,一如高筠灏,一如林暮言。

      时近深秋,伊诺市已觉寒意。白旖绾穿着白色斜领薄毛衣,暗红毛料格子裙,黑色尖头靴子,白宗锴一身轻便的休闲西装,两个人并肩走在一起,金色阳光透过梧桐叶间的罅隙,细碎地撒在他们的黑发,肩背。美得如同梦境。

      兴之中学是伊诺市最具盛誉的百年老校,101年的历史,从晚清开始,输送的人才不计其数,去年的百年校庆,在政府和校友的支持下,举办得盛况空前,他们在国外看转播,亦为母校百年辉煌心生骄傲感动。所以能在这个江山代有才人出的中学的宣传栏里找到自己的照片,白旖绾不禁得意地笑着对白宗锴说:“你看你看,你姐姐还是很有出息的。”宣传栏里张贴的是她初升高中部时的照片,麻花辫垂在胸前,笑容纯真无邪,对着橱窗尝试摆出一个类似当年的笑,最终颓然失败。

      “是是,你算得上是兴之那个时代的一面旗帜。整个高中部连带初中部,哪个人若没听说过白旖绾的大名,别人都要怀疑他是否真的在兴之呆过。”例如他新挖来帮他在亚洲卖命的中学同学蒋天,就对白旖绾的事迹念念不忘。父母有足够的心思和能力让她接受最好的教育,而她在各方面都天赋极高。德智体美音处处拔尖的她,无疑是兴之那个时期的学生偶像。

      “灏哥哥是大狐狸你是小狐狸,无事献殷勤,必有阴谋。”

      白宗锴沉默地看着她的手不自觉地上移,抚上位于她的照片上方三行的照片,缓缓抚过那人的额,眉,眼,鼻,唇。

      全校统一的白衬衣,林暮言穿在身上就偏偏那么特别引人注目。照片上的他笑得亲切爽朗,完全不似现在的疏离淡漠。

      她的纯真,他的爽朗,终成过往,只在老照片上留下些微存在过的证明。

      “姐,前些年让你受了诸多委屈,我很抱歉。我是长子,当年理应承担一切。”道歉的话终于找到最适合的时机说出。

      “那时你还是个毛头小子,能承担什么?”

      “那时你也不过刚满二十岁。”

      是啊,那时她也不过刚刚二十岁。从小被捧在手心疼宠,父亲对弟弟一向比对她严苛,就是打算好日后由他接掌生意冗务,务必护她一生无忧,所以她的名字娇气俏丽如公主,而弟弟的名字敦实沉重,宗锴,家族的钢铁。一切都为她规划好,唯独没有料到,青黄不接之时,她必须担当大任。

      “最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你只要好好守住我的心血,别再让我操心我就心满意足。”她已经很久没有回忆旧事,一个人若要勇往直前,便不能回首留恋。

      “姐,这一次,你不必顾及任何人,只要自私地让自己幸福。”白宗锴认真地说。刚才林暮言看姐姐的眼光,他曾经见过。那是他们到加拿大的第一年。圣诞节,她一个人出去滑雪,失踪一夜,后来警方依靠微弱的手机信号在茫茫大雪中找到她时,她已经昏迷多时,医生抢救了两天一夜,才脱离危险。筠灏哥几天没合眼,寸步不离地守着她,可是姐姐在昏迷中呢喃喊着的,是另一个人的名字。那时筠灏哥就是用那样的眼光看着她。渐渐年长之后,他才知道,一个男人若用那样的眼光看着一个女人,那便意味着,绝不会放手。又昏睡了2天,醒来后的姐姐眼神如雪,清澈凛冽,仿佛有什么东西已在那纷飞的晶莹中熄灭。也就是那一年,SNOW正式注册运营。

      是什么时候,她必须仰起头和当初那个小跟屁虫似的弟弟对话,白旖绾已经记不清了。他的这句话,意味着除了他自己,更有她一手缔造的SNOW王朝,做她最坚实的后盾。一个人,足够能力保护心爱的人,是应该志得意满的,可是她在白宗锴脸上看不到丝毫得意或骄傲,只有责任和认真的凝重。无奈地笑笑,果然应了那句,成长就是快乐越来越少的过程。

      “姐,你笑什么?”

      “有一个财大气粗的弟弟做靠山,难道不值得高兴?”学着他认真的神态反问。

      “我在同你讲正经事。”白宗锴懊恼地说。

      “小锴,你要考虑的正经事,应该是收起心,找个媳妇生个儿子让爸妈早点抱孙子。”现在的她,只想看着心爱的人们都幸福喜乐,至于她自己,早就对幸福这种抽象的物质抱“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豁达态度。

      白宗锴从鼻子里轻哼一声:“你也知道我是筠灏哥亲自调教的小狐狸,他是遇到你这个祸水才破功,我才不会和他一样倒霉。”

      “……”沉默。

      “你的意思是,遇到我,是很倒霉的一件事?”白旖绾笑得分外甜蜜亲和。

      “……呵呵……就算倒霉也是苦中作乐嘛……嘿嘿……姐……你的手机在响……”

      高筠灏靠在迈巴赫Landaulet修长的车身,成熟温和的气质引得路过的中学女生都红着脸偷偷瞅他。连白旖绾都笑言:“如果我还是十几岁的中学生,一定以为他是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王子殿下。”

      不理会她的揶揄,高筠灏回身打开车门,拿出一件披肩细致地帮她披好。这画面若被好事记者拍下,定会成为可以同林暮言和梁宛倩相媲美的爱情神话。

      白宗锴看着她对高筠灏温婉柔顺的笑,却不知为何回想起多年前他不小心看到樱花树下林暮言偷亲姐姐,那时候她羞涩而愉悦的笑容,令漫树樱花都黯然失色。

      半路接到宋致雪的电话,失了平日的冷静稳重,声音慌张急促:“白小姐你在哪里?林总要你马上回公司。”

      “好的我马上回去。”

      “灏哥哥先送我回明盛。”蛾眉轻拧,心头略过不详的预感。

      车子才刚刚停稳,白旖绾就打开车门跳下去,正在门口焦急踱步的宋致雪一把抓过她直奔电梯。

      高筠灏透过车窗看到她被宋致雪拖得步履踉跄,差点摔倒,眸色转深,眉头不悦地皱起来。

      “你现在向她求婚,我保证她会答应,何必大费周章地把她送回林暮言身边?“白宗锴舒服地伸长腿,悠悠问道。

      “浓烈的感情,只有释放出来,才能安心。否则历久弥香,更加糟糕。”

      高筠灏第一次踏足伊诺市,是九岁那年。父亲带他到“怀园“探望多年老友。小筠灏在花园中第一次见到时年六岁的小旖绾。她捧着小小的花洒,细心地为一株紫薇花浇水,满园春色中,她仿佛从花心中偷跑出来的精灵。感觉到有人走近,她转过身对他笑,露出细碎的小乳牙:”你好,我叫白旖绾,你可以叫我绾儿……“初见便很亲近,没有半分防备。

      拜访结束,他却抿着唇不愿离开。父亲尴尬地笑,白伯父和伯母却热情地挽留他在“怀园”多玩几日。

      他的生活向来丰富多彩,阅历颇丰,然而内心深处最珍贵难忘的记忆,却是在“怀园”度过的那短短几日时光。小旖绾依次教他辨认花园中的各种花草,他总是记不全,她就点着他的额头讥笑他笨蛋;唆使他晚上陪她偷偷溜出去到山间旷野抓蟋蟀捕蚂蚱,玩累了就赖着他背她回去,走到斜坡的时候故意蹦跳着摇她,她伏在他后背尖叫着捶他的肩,天未亮时又推醒他带他摸黑爬上山顶等待日出,当第一束晨曦冲破黑暗照耀着她白皙的小脸,那画面美丽得令他忘记呼吸;下山的时候会偶遇上山采摘瓜果的农民,她乖巧礼貌地一一打招呼,他于是猜到在“怀园”吃到的不间断的时令鲜蔬水果从何而来;也有片刻的安静,她对他与众不同的蓝眼睛产生强烈兴趣,坐在他面前,直盯着他眼睛深处,看得他脸红心跳,只好转过脸闭起眼睛。还有白伯父磁性低沉的声音道出的世界名著,白伯母烘制的格外美味的小点心,看到什么都抓起来往嘴里塞的胖胖的小男娃娃,“怀园”的一切,都充满了他不曾体会过的美好。快乐时总是觉得时间飞快,不久之后他不得不随父亲返回加拿大。“怀园”是人世间难得的华丽舞台,他本来只抱着看客的心态欣赏羡慕,却不想能被邀一同演出,身临其境地感受其中美妙。那段经历,值得一生铭记。

      高筠灏从来不是长情的人,同白旖绾的联系,却不间断地维持了十几年。他离开时她泫然欲泣的可怜模样太过深刻地烙印在他脑海中,以至于后来无论他身在何处,总不忘帮她搜罗世界各地的新奇玩意儿,仅仅听到电话那头她收到礼物时惊喜的道谢,他已经觉得内心充实。通过照片,电话,他见证了她一点一滴的成长,小小的蕾丝公主裙换成白色收腰及膝长裙,脸上稚气渐褪,显露出少女特有的蓬勃芬芳,他送给她的礼物,也从芭比娃娃变成水晶蝴蝶发卡之类精致的饰品。她像一朵芳香四溢的百合花,渐次伸展花瓣。而他远在大洋彼岸,只得欣赏,无法参与。

      本以为终其一生,他都只能远远观望她,像一个兄长,沉默爱怜地为她的成长,婚嫁,生子祝福。不曾想上天眷顾,十四年后,她竟越过万水千山,越过分离的十多个年头,重新回到他身边。他深信这是天意。

      当她再次站到他面前,他才蓦然醒悟,经过十四年的陈酿,他对她的感情早已变质,不是玩伴间的亲昵,甚至不是兄长对妹妹的疼宠,那是纯粹的成年男子对异性的爱慕和渴望。终于明白为什么多年来他总会以各种各样奇怪得连他自己都不明所以的理由拒绝交往超不过一个礼拜的女伴,“抱歉我比较喜欢长发女生”,“因为你不喜欢白色”,“你太瘦太矮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原来他从一开始,便拿身边所有的异性同她作比较,而与她相比,其余任何人都入不得他的眼,他的心。他拒绝所有人,只因他从来不愿退而求其次。

      她不会知晓,当发现她在匆忙搬迁之时仍不忘将他送的礼物全部打包随身携带时,他内心的狂喜和欣慰,他以为她和他是心心相息的,都将心中最纯洁高贵的感情保留给对方。直到那年的圣诞节。他始终不敢深想那件事是否真的仅仅是一场意外,抑或,在那漫天白雪中,她已生无可恋。他从死神手中将她抢夺回来,却在听到她在生命垂危时饱含思念和爱恋呼唤那个名字的时候,惊觉其实自己仍是输家。原来在他不曾参与的她的豆蔻年华中,早有一个人,教会她爱,并且令她刻骨铭心,成为她心中最隐秘最执迷不悔的牵念。

      他们在一起六年。连双方家长都早已默许这段知根知底的天作姻缘。她从未拒绝过他的心意,亦不曾有半句话提起那个让她在生死边缘仍念念不忘的人。可是不提不说,不代表不存在,不想念。她的性格,少时乐观开朗,后来日益坚忍,绝少流泪。但是只有一个人,即使只看到关于他的一小段采访,一张照片,她都会立时泪盈于睫。任何关于他的只言片语,都足以令她泪流满面。

      创业之初,她本可以不必那样辛苦,但他冷眼旁观她一次次摔倒,从不出手扶助,只是教她如何站起来,如何走好下一步。除了因为他一贯奉行“没有自保能力的人是可耻的”原则之外,更是要让她在一次次成功与失败交替的煎熬中彻底磨灭那个人留下的记忆,重新刻画属于他的痕迹。可是六年的无功而返,终于消磨了他的全部耐心。索性,带她回来,逼她与林暮言再度朝夕相对。

      这是一场赌博。他迫切想知道他和白旖绾的二十年,能否胜过她的初恋四年。他在懵懂未知的时候爱上她,花了漫长的时光等待最适合他的她,他不认为林暮言能同他一样,为了一个人,忍受漫无边际的寂寞,站在原地等她回头。对林暮言的念念不忘,只不过是因为求而不得的遗憾,自动过滤掉其中痛苦和酸楚,只保留最初浓烈的情意,那是自编自导自演的故事。这世上,不会有人比高筠灏更爱白旖绾,他笃信,并且要让她在头破血流之后认清这才是事实。然后自动自觉回来,全心全意只属于他一个人。

      既然下定决心要,就一定要得到最完整的。这是他的信条,也是他的骄傲。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8章 故园,信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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