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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说起京城里的福瑞祥戏班子,不管听戏的还是不听戏的,都能准确地说出这个戏班子的所在以及最近的演出日程安排。慈禧老佛爷曾经御用的戏班子,就算是民国时期破落了,又能差到哪里去呢?再说,要不是推翻了封建统治,这御用的京戏班子,哪里就轮得到平常百姓来听呢。
      说是平常百姓,可是能听得起这个戏班子的人,依旧不占多数。千足之虫,死而不僵。更何况是一个唱功上本就没有退步的戏班子。虽说在民国时期不如当时风光,可就像是王孙落难,公主蒙尘,即使落魄,却依旧保持着优雅的举止。仗着曾经是慈禧老佛爷钦点的戏班子,抬着慈禧老佛爷御赐的牌匾,这个戏班子的茶座费,依旧是贵得让普通的老百姓咂舌。如果是当红的花旦落英出来唱一场她最拿手的《霸王别姬》,那花费,恐怕抵得过那普通百姓有鱼有肉生活个几个月。可是,人家戏班子说得也有道理,就算是王孙落难,公主蒙尘,至少,也要给一个头面钱吧。
      可眼见着北平的时局动荡,那些没钱的,小心翼翼生怕有一天没有口粮;那些有钱的,也在忙着把那些什么官窑器皿,名人书画拍卖,换些黄金和粮食。这年头,只有黄金不贬值,也只有粮食,最靠得住。这人心惶惶,来听戏的人,也就少了。这样一来,戏园子的日子突然的就拮据了起来。那些平时养尊处优惯了的戏子主角们,无绸缎不穿衣,无轿子不出门,连那些平时唱戏的头面都是真金真银,别的不说,就是那《霸王别姬》那虞姬剑上的配饰,都是昔日里南洋进贡的珠子。这没钱的日子,没人撑着,怕是不好过的。
      然而,还真的就有那不怕时局动荡的。唐家三少爷,也不知道是家里经济实力雄厚还是他舅爷官居要职,在人人自危的时候,依旧是福瑞祥戏班子的常客,而且,一掷千金的给落英捧场子,买头面,送花篮。人道是,锦上添花易而雪中送炭难。不消多时,那暧昧的情愫已经悄悄地在二人之间萌生,繁衍,弥漫。
      落英本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养不活,卖到戏班子里来唱戏的。没想到这落英极有天赋,苦练了几年,出台的时候一曲《霸王别姬》就惊艳四方,从此就挑了戏班子花旦的大梁。而天天呆在戏曲的世界,今天《霸王别姬》,明天《贵妃醉酒》,时间长了就忘记了低微的出身,真的以为自己是金枝玉叶了。从此眼睛长在头顶上,对于那些别有用心的捧场,总是不屑一顾。就是前两天水门提督差人说媒,想让她做续弦,都被不留情面的否决了。戏班子领班看着那排了一整条街的聘礼,赔尽了笑脸想让落英回心转意嫁过去,都被落英冷着脸骂了回来。然而这次,落英好像真的动了心。
      唐家三少爷,也不是一个空有金山的草包:知道落英喜欢唱《霸王别姬》的戏段,就在家请了一个老师专门教他项羽的唱段,以致在后来他包了一天的戏园,特特的进了后台,换了扮相,和落英一起唱《霸王别姬》。
      戏曲么,本来就是一个容易让人和现实世界混淆的东西。戏里戏外的,都是些人情暖意。戏外你是爷我是旦,戏里,你是项羽我是虞姬。项羽虞姬眼神交汇处,那神情,那暖意,怕是能融化了冬日冰冻三日的积雪了。
      久而久之,就是戏园子里扫地的小弟都看出了些端倪。而就在那个散发着淡淡梅香的早晨,三少爷终于牵着落英的手出现在北平街头。因为现在整个戏园子都是三少爷一个人撑着,对于这个财神爷拐走了自己的摇钱树这个事实,领班左右为难,有苦说不出。而落英却是异常高兴的,她以为她,找到了自己的项羽,而他们一对,是那可以白头偕老,不用自刎乌江的项羽和虞姬。最开始的时候,他们的确是甜蜜得让人羡慕的一对,郎才女貌。月老祠,香山处,北海湖,都留下了他们结伴游玩的幸福依偎的身影。
      然而,好景不长。
      得陇望蜀,恐怕是男人的本性。许仙娶了白娘子的之后会觉得小青年轻貌美,李甲抱得美人归之后以一千两的银子卖给了旁人,张君瑞还没娶了莺莺的时候已经会跟红娘说,“若共你家小姐同鸳帐,又怎舍得你叠被铺床?”戏剧上经典的爱情也不过如此,何况是模仿戏曲的二人呢?恐怕,那虞姬也本不是西楚霸王最爱的姬室,只不过是战败的时候碰巧在身边而被丹青记载,而成为后人爱情的典范吧。
      唐三少爷家里人早已为他选好了门当户对的女子,去月老祠和了生辰八字,下了聘礼,和亲家公亲家母早早的见了面,单单就等着哪天大操大办娶回家来,偏偏听见外面谣传说三少爷喜欢上了一个戏子,想要娶回家做正房。当这个消息被跪在面前的儿子红嘴白牙的证实了的时候,唐家老爷差点没有背过气去。然而,就在唐家上上下下开始绞尽脑汁费劲心机要拆散他们两个的时候,三少爷竟然浪子回头,同意娶那个传说北平里相貌最为出众小姐了。
      原因很简单,三少爷玩腻了。
      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得着不如偷不着。往日追落英是因为她的名气很大,人也漂亮,戏唱得也好。可是,如果为了这已经上了手的东西,要闹得被赶出家门,那就不值当了。女人么,一件衣服而已,玩玩就可以扔了,更何况,家里找的未婚妻,是北平城里出了名的美人。
      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偏偏这次有情有意的戏子,碰上了薄情寡义的负心郎。
      而想甩掉一个人,也不是那样容易的。现在全北平城都知道唐家三少爷和最红的旦角落英两个人摆脱世俗的偏见走到了一起,如果是因为唐三少想另娶而分开,那么就会被全北平的人骂死。要知道北平的人口众多,就是一人一口唾液,也把唐家给淹了。那么,就要找一个办法把这件事情处理得干干净净,而最为干净的办法,就是……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在一次与父亲的密谈之后,唐家三少托手下小厮给落英送了一个纸条:“家里逼婚,不予。盼能与汝共生,不能,愿与汝同死。晚上见。”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落英昨天一日没见唐三少,便没了精神,懒了手脚,不爱梳妆,只穿了一件单衣在庭院里望穿秋水。那小厮也精明伶俐,躲开了领班人的耳目,悄悄地把纸条递给落英。落英看了纸条,没动声色,拿了银子打发了小厮,转身回了屋子。也许是虞姬死了太多次的缘故,二八年华的她早把生死看得异常平常。她找出虞姬的戏服,坐在镜子前面静静的画眉,一遍又一遍。落英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禁浅笑,“妆罢低头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仿佛今夜相约的赴死,于她而言是一场盛会,或者说,就是她的洞房花烛夜了。
      是夜,唐三少如约前往。摆在他面前的,是一桌酒菜,和一个娇艳欲滴的美人。
      落英羞红了双颊,举起酒杯,语音温柔而坚定。“今夜,你是我的郎,我是你的妾。不能同生,总能共死。来,喝了这杯酒了吧。”
      三少微微一怔,他原没想到这个女子原来这般想法。那么一瞬间,唐三少有点犹豫,如果,落英是真的爱他的呢?又一转念,戏子戏子,不就是用来做戏的么,这般,恐怕也是做戏给自己看的吧。也罢,落英这般,对他的行动也容易得多。他顺势拿起一个酒杯,倒满酒,用宽大的衣袖遮住了他的一个微小的动作。笑着,和落英喝了一杯交杯酒。
      黑暗。黑暗。
      在黑暗中沉沦,下降。
      当三少爷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两日之后的事情了。
      屏退了左右,唐家大老爷一脸憔悴的质问,“难不成你真的是想要和那贱丫头一同死了?”
      三少爷良久不答,末了,只说了一句,“我本来是想害她的。”
      从那以后,他们就说三少爷疯了。开始对这空气说话,一个人唱《霸王别姬》。那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早就被这种情况吓破了胆子,退了婚。
      然而,三少爷知道自己是没有疯掉的。他只是没有勇气再活,因为曾经有一个人爱他可以爱到死,而他那时,却只把她当作玩物。而他也没有勇气去死,因为他同样没有脸面去见那个喝完交杯酒,带着满足的微笑说要在奈何桥边等他不见不散的那个女子。
      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七月十四,是盂兰盆节,也是施孤日。这日,是鬼魂在阳间的最后一天,这日,可以尽情狂欢,无所顾忌。而过了这日,便是在冥间的漫长而无尽的岁月。
      七月十四,是鬼魂在阳间与挚爱至亲至人话别的日子,也是生者带着无尽哀思与死者魂魄分别的日子。阴阳相隔,说是世间最为残忍之事,怕也不为过。
      而过了今日,那些来不及,或者说因为生前的极度眷恋,或是极度怨念因而在原地徘徊不愿回去的鬼魂们,便失去前往冥府的资格,只能漂泊在荒野,流连在生前聚集了太多念想的地方,做了让阳间的人们闻之色变的孤魂野鬼。其实所谓孤魂野鬼,也只不过是因了某一个原因,舍弃轮回的权利,痴痴的在世间寻找答案的可怜鬼罢了。
      冥府的大门一年开闭一次,而那个奈何桥边等不到约定的人的戏子,会不会变成孤魂野鬼,只为了问他一句,“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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