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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她的前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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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莘自己都快忘了,她到底有多少任前男友,总之很多就对了。其实她对她的那些前男友,包括现任男友,没多喜欢,跟他们交往,也仅仅是害怕孤独而已。
关于,她为什么会频繁更换男朋友,原因很简单,每一个男的跟她在一起没多久就会劈腿,这几乎成为了定律。而那些个男的为什么劈腿,也很荣幸成为了方氏十大未解之谜之一。
她都数不清,她的前男友们有多少个是被自己捉奸在床的,事后还苦苦哀求自己不要分手,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了。可是可能吗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出过一次轨,谁敢保证他以后不会再犯。
偏偏她的生活又不可能少了男人,因为,这似乎是她孤独的人生仅剩的乐趣了。
迄今为止她交了这么多男友,可都没有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这多多少少是受了她的父亲影响的吧。
她亲眼见证过她的父母曾经有多恩爱,也见证过他的父亲后来有多绝情。
如今,她也不过二十四岁,毕业没两年,可她竟然觉得,历经沧桑,了无生趣。当然,她没想过轻生,她跟大多数人一样,依旧贪恋生存,即使这世间于她没什么好留恋的。
她的人生就像八点档狗血连续剧,母亲在她十二岁那年生病去世了,从此她成了个没娘爱的孩子。十三岁,父亲带了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回家,还附赠了一个三岁的弟弟。
呵呵,三岁,不就意味着,母亲还兼在的时候,她的好父亲就开始跟外面的女人厮混在一起了吗
更让人气愤的是,她的母亲不过走了一年,他们就开始按捺不住了。她反抗过,可是根本没用。谁让人家生了个儿子,母凭子贵,她奈何不了那个女人。反而是那个假惺惺的女人,人前一套,人后又是一套。
那个女人费尽心思制造出她欺负她的儿子的假象做给她的父亲看,末了,还可怜兮兮地跟他说:没关系,只是苦了他们的儿子。
为了对付她这个不过十三岁的继女,她还真够狠,亲手把自己的儿子推到在地,最后磕到了头。她即使她再不喜欢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也做不出来伤害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无辜孩子。
可她的父亲就是信了,当场给了她一巴掌,从小就疼爱她,连一句重话都没舍得对她说过的父亲,在她十三岁生日那天,打了她,毫不手下留情。
他没看到那个女人一脸得逞的笑,可她看到了,她恨不得撕了那张脸,可她说到底不过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更何况她的父亲又早就偏了心,她斗不过。
其实,从他把那个女人带回家,或许更早,早在他背叛她的母亲那天起,他就不再是那个无条件宠爱自己的父亲了。
连她自己都忘了,她也曾是一个开朗明媚的女孩子,跟所有女孩子一样,爱跟父亲撒娇。
“爸爸,我想去游乐场玩。”小方莘摇着正在工作的父亲的手撒娇道。“好好这陪我的莘儿去游乐场。”父亲一脸宠溺,把小方莘举得高高的,逗得她只咯咯笑。可这样的场景竟恍如隔世。
所以,在她上高中十五岁那年,她就毫不犹豫地搬出来一个人住,她不是害怕那个女人,只是她实在不想看那个女人假惺惺的嘴脸,还有那早已变得让她都不认识的父亲。
她的父亲有的是钱,给的生活费足够她肆无忌惮地挥霍了,只除了不能给她爱。这样的她,跟无父无母有何区别。
每天,回到家,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没人知道她有多害怕,害怕孤独,害怕黑夜,害怕打雷。刚开始的时候,她几乎每天放学回到家都会躲在角落里哭泣。
可生活不会在你哭过后,就会恢复原样。她只能改变自己,害怕孤独,她就交男朋友,害怕黑夜,她就把家里的灯一直开着,害怕打雷,她就捂紧耳朵。
就这样,她终于练得刀枪不入,遇到什么都不怕,再难过也不哭。可这种性格的她,也注定了没有可以谈心的朋友。
但谁让她长得漂亮,谁让她有钱,想做她男朋友的人自然不在少数。也因此,那些女生们因为嫉妒,就更加孤立她。不过,没关系,她也不需要朋友。
父亲的生日宴会,她其实很不想去,可她必须去,不然就便宜了那个女人,即使她不见得承认现在的父亲,可她也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方氏集团董事长还有她这个大小姐存在。她母亲的股份全都转到了她的名下,那个女人妄想用她的儿子独占方氏集团,没门。
这天,她穿了一身黑色的晚礼服,衬得她本就白皙的肌肤更加白而细腻,领口稍低使得前面雪白的肌肤若隐若现,后面是镂空设计,露出了她引以为傲的美背。加上她人本就长得极美,今天又精心地画了个妆,回头率百分百。呵~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她就是要成为全场的焦点。
“方小姐,真真是惊艳全场~”只见一个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男人,长相不算帅,但胜在气质还不错,而且看他那身礼服,估计不便宜。
“哪里,先生,才是风度翩翩。”她微微点头,举起酒杯,笑不露齿地说。多结交些有身份的人,总归是不错的,以后兴许会有用得着的地方。
“卓易,可否有这个荣幸与方小姐共舞一支?”卓易绅士地伸出一只手,寻求意见。
“当然!”方莘依旧微笑着,即使,她真的不想跳舞。
都说在跟男人跳舞时就可以看出他的人品,这话还真有一定的道理。
方莘跟卓易才跳没一会儿,他就开始对她动手动脚了,最反感这种男人了。哼~她也不是吃素的,敢吃她豆腐,很好!趁跳舞做小动作,谁不会呢?她故意踩了他好几脚,而且脚脚不留情。
结果是,一支舞还没跳完,卓易就跳不下去了,看他疼得脸都绿了,却又不能发作,真是大快人心。
她的笑意还没敛去,就听到一个愤怒到几近尖叫的女人的声音:“你这个女人,居然敢勾引我老公!”
只见一个跟她年纪相仿的女人拿着酒杯恶狠狠地冲过来就要往她身上泼,幸亏她反应快,推了那个女人一把,于是那些红酒,尽数洒在了那个女人身上。
“你疯啦,我只不过跟方小姐跳个舞而已,至于么?”卓易压低声音呵斥着那个失控的女人。
“易,你昨晚怎么都没回家,是不是这个狐狸精勾引你的。”那个女人含泪问自己的丈夫,即使面对丈夫的冷言,都不舍得向他发作。
“赶紧回去,别在这闹,不嫌丢人啊~”卓易一脸嫌弃,说着就要把那个女人往外推。
她从来都不是圣母白莲花,别人欺负自己,她必定以牙还牙。可今天她累了,那个女人,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可悲的女人。
反正目的也达到了。她一分钟都不想在里面多待,一个人出去走走都好,出来后才发现外套忘拿了。正值初夏,又是晚上,外面还有些凉意,她的衣服又比较露,冷得她直瑟瑟发抖。
于是,她在附近商场里随便买了一套休闲装,又去超市买了很多菜,打算亲自下厨犒劳一下自己。最后,走到地下停车场,准备开车回家。
“应该就是她了,嘿嘿~还真是个美女。兄弟们,咱们有福了。”一群小混混出现在她的前方,说话的是为首的男人。
什么情况,想非礼她?哼~她可是跆拳道黑带,还经常健身,这群小混混一看就知道常年泡吧的。唔~不足为惧,正好练练手。
方莘淡定地先把手里的菜放在地上,松了松骨头,准备迎战,她有些庆幸她换了身衣服,不然手脚还有点伸展不开。
经过一番激烈的打斗,结果当然是,那群小混混被她打得屁滚尿流的,最后全都跑了。其中一个混混末了还不忘说了一句:“靠,算我们倒霉,没想到这娘们还是练过的。”
怎么会突然出现一群混混,想也不想都知道,肯定是今天宴会上那个女人雇的人。女人啊,容易一往情深,总是为情所困,终于越陷越深。幸亏她不一样,她是绝情的。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平息了,可是没想到,过了几天,她就出门买个菜,预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她刚要过马路,就冒出一辆开得开得飞快的小车,直直地冲她开来,根本来不及躲避,只感觉身体在空中划了个弧度。
那一瞬间,她的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了一些话:早知会如此,她当时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那个叫卓什么的跳舞邀请。还有,谁知道他居然有老婆,而且还那么生猛啊~
那个卓什么的,出去偷腥就算了,干嘛还让老婆发现了啊,让老婆发现就算了,干嘛不讲清楚是谁,可怜她这个无辜的人。不讲清楚就算了,干嘛不哄哄自己的老婆,哪怕骗一骗也好啊~
如果可以,以后,男人跟她搭讪时,她一定要先问一句,你有没有老婆。如果有老婆的一边去。
最后,一句话总结:已婚男惹不得><
然后就不省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