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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程回雪是被冻醒的。

      睁开眼所见的便是古香古色的建筑,雅致的镂空雕花书柜,里面堆放着满满当当的书籍竹简,黄花梨的桌椅板凳,上面放着青花瓷的茶具。

      程回雪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自己躺在一块晶莹如玉的冰床上。

      来不及吐槽,程回雪哆哆嗦嗦的滚下床,喘一口气都冒着白花花的冷雾。

      “师、师兄、你你、你醒了?”

      突然传来的少年音把程回雪吓了一跳,他竟没发现屋里还站着一人。
      抬头看去,程回雪一愣,那少年胖胖乎乎,穿着灰白色的素袍,长发披肩,赫然一副古装打扮。

      程回雪歪着头,结合周遭环境……

      横店影视城?

      容不得程回雪多想,胸口炸裂般的疼痛让他冷汗浃背,他半跪在地,一手拄着膝盖,一手捂着嘴咳嗽起来,越咳越疼,喉中滑腻,鲜血顺着指缝间淌出来。

      “师,师,师兄……”小胖墩大惊失色,连忙过去搀扶。

      程回雪被扶到冰床上坐下,他虽然狠狠打了个冷颤,但胸口的震痛似乎减轻了不少。总算喘了口气,再看向小胖墩之时,他眼前直发花:“这是哪里?”

      “这是、谷、谷主的房、房间。”小胖墩非惊非吓,就是天然的结巴,他紧张兮兮的看着程回雪,“师兄,你、你哪里不舒服吗?”

      程回雪茫然道:“谷主?什么谷主?”

      “飘渺谷的谷主啊,师兄,你怎、怎么……”

      “小胖,回雪醒了没有?”忽然闯进来的人让小胖墩为之一喜,他忙不迭的迎上去,一脸乖巧的说道:“师父,我师、师兄他刚醒。”

      来人身形颀长,浓眉大眼,留着山羊胡,着一身浅色直襟长袍,妆容简陋好似跑江湖打秋风的穷酸道士。他几个阔步走到冰床前,自然而然的搭上程回雪的腕脉,一脸高深莫测的表情道:“并无大碍,再躺三天就差不多了。”
      人到中年却宛如孩童般调皮捣蛋的大叔拍了下程回雪的头,乐颠颠的说道:“不愧是我程堂的儿子,这身子骨就是硬朗。”

      程回雪脑仁嗡嗡响,呆呆的看了眼身下“小龙女同款寒玉床”,再一寻思目前所获信息——飘渺谷,程堂,远比梦境真实的感触……

      程回雪的脑子“轰”的一声炸开了。

      我特喵穿书了!!

      程回雪的脸色堪称“惊悚”二字,他看着自己那双因为沾了血而更加白皙如玉的手,以及垂在耳侧,软趴趴躺在冰床上的墨发。

      我勒个去!

      怎么这么衰?

      他凭着一身高超的绘画天赋,轻而易举的考上了硕士学位,作为中国画专业的优等生,他的书法字画曾多次在省市刊登展览,获奖无数,可谓前途一片光明。他父母健在,家有萌妹,美好的生活在身边,可现在全他喵毁了!

      最让程回雪抓狂的是,穿书也就罢了,穿成个路人甲不行吗?穿成个小透明不行吗?哪怕穿成那个结巴的小胖墩混吃等死也好啊!
      谁特喵乐意当反派BOSS啊?还是个不得好死的反派BOSS?

      【作者,你会得到报应的!阿弥陀佛哈利路亚急急如律令,雪神,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程回雪:“……”

      自作孽,不可活。

      老天最爱打人脸。

      “怎么了?”程堂伸手在目瞪狗呆的傻儿子眼前晃晃,程回雪猛然回神,欲哭无泪。

      “没事。”程回雪干巴巴的说道,悲催的为自己提前默哀。

      反派的作用是什么?当然是为了烘托正派人物,以反派的蠢衬托主角的智商,以反派的恶衬托主角的善。最后反派死翘翘,主角抱得美人归和全世界的赞美尊崇,华丽谢幕。

      戳瞎双眼,砍掉四肢,被泪歌抽上一百鞭子,最后丢入魔窟里被群魔分食。

      程回雪一阵恶寒,菊花一紧,深切体会到“自作自受”四个字的意义。

      可怜巴巴的摸摸自己尚在的胳膊腿儿……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不?

      哎……

      程回雪自顾自郁闷了会儿,怨天尤人和追悔莫及是没用的,既然穿进了《仙殊》,那就想想现在剧情进行到哪里了。

      天生乐观阔达的程回雪在短暂的“丧”中恢复过来,开始庆幸自己多亏是进了《仙殊》,而非其他没读过的小说,知道剧情就是一大金手指,或许可以避过他那惨绝人寰的苦逼结局。

      程堂坐下床,一边爱抚着儿子的头,一边忧心的说道:“你还有哪里不舒服的,一定得跟爹说。在昭阳究竟遇到什么妖了?你本身修为不差,怎会受这么重的伤?”

      程回雪一愣,瞬间恍然大悟。

      男频文和女频文的区别便是,前者女主出场就火力全开,集实力和魅力于一身;后者女主草根,从小白兔开始新手上路。
      《仙殊》作为女生频道的言情小说,女主角出身平平,资质一般,但勇敢有毅力,坚韧不屈。身为主角自然有金手指加持,苏倾萝的金手指比较套路,但十分耐用——她的血液有治愈的能力。

      然,如此逆天的金手指若无代价就太儿戏了,为了公平,以及剧情的合理发展,你妹设定了苏倾萝放一滴血减少一年寿命的代价,等乐于救人的苏倾萝意识到这点,发现她没几年活头了。
      为了活命,苏倾萝远走家乡,跋山涉水的踏足修真界,试图拜入仙门修行延寿。

      在求仙问道的路上,苏倾萝遇到了男二,也就是未来的反派BOSS“程回雪”。

      当时的反派第一次出场,还是个与人为善的翩翩君子,当女主角在昭阳受到妖物袭击之时,男二狗血的从天而降英雄救美,更为了保护女主而中了妖毒要挂。女主感念救命之恩,想也没想就用血救人了。
      你来我往,一来二去,男二对女主萌生好感,而女主尚年幼,还是个萌萌哒的傻白甜。

      后俩人分开,男二却不幸遭到妖物联合报复,危难关头,体内金手指也就是“混沌”初次觉醒,秒杀一干妖物之后,自己也失去意识昏倒了,最后是被路过的同门师弟捡回家的。

      综上所述,程回雪现在之所以这幅身虚易推倒的模样,并非妖物设伏,而是混沌之力的反噬。只是,谁也没有意识到这点,毕竟当时没有目击证人,事后也无人在意。

      上古混沌之威,这金手指老霸气了!

      “没什么,是我轻敌了。”程回雪露出阳光灿烂的笑容以宽慰现在的爹。
      程堂无奈叹气:“真拿你没办法,平时挺谨慎的一个人,怎么关键时刻掉链子?”

      程回雪笑着道:“第一次嘛,没经验。”

      程堂说:“行了,好好养着吧!好在并不严重,应该能赶上下个月的行程。”

      程回雪一激灵,立即想起来:“九霄之巅的传道大会?”

      程堂咧嘴一笑:“亏你还记着,你这伤病三五天的就好了,到时跟爹一起去九霄之巅,这是千载难逢的学艺机会,定不能错过。”

      程回雪心脏突突直跳,来不及思考,脱口就说:“我不去,你们去吧!”

      “为啥?”程堂脸色突变,“九霄之巅是什么地方?多少人想去都去不了,那传道的人是谁?修真界响当当的大人物,万人之上的大能,这么好的机会你怎能错过?”

      程回雪一阵心累。

      九霄之巅,修真界最辉煌的门派,乃是众仙门之首,站在世界顶端,俾睨众生的存在。
      门中弟子人才济济,英杰辈出,其中最为万众瞩目的便是那个三岁筑基,七岁金丹,十岁元婴,二十岁出窍的天之骄子——

      九霄之巅的少主,严蔽月。

      《仙殊》是女主言情文,不是少年征战文,男主不需要从小孩子开始历练成长,而是一出场就狂拽酷炫吊炸天!

      呵呵。

      这年头当主角敌人还是当主角朋友都不保险。尤其是书中描写严蔽月本人性格极差,孤僻寡言,居高自傲,目中无人。程回雪巴拉巴拉心中的小算盘,他多半和主角成不了朋友。

      惹不起还躲不起?

      程回雪下定决心,绝对不要和严蔽月扯上关系!彼此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老死不相往来!

      程回雪想定主意,找了个理由,说道:“我这身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利索,两地方又离得那么……”

      人设不能崩!

      程回雪后知后觉,忙起身朝父亲行了个还算规范的礼,温润的嗓音别扭的说道:“此去九霄之巅路途遥远,孩儿大病初愈也不适合出远门,就不去了吧。”

      程堂叹气道:“是远了点,但是……过了这村儿没这店儿,你错过这好事,日后可别后悔?”

      程回雪回答的特别真挚:“不后悔,绝对不后悔!”

      他现在要做的是努力提升自己的力量,保证日后不黑化,不和严蔽月以及苏倾萝有接触,再隐瞒好混沌,避免书中飘渺谷被灭的结局。

      既来之则安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市民,虽然身为反派大BOSS怂了点……但是,先努力活下去才是重点,日后的事就交给日后去操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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