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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血族亲王的白月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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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初放弃和系统搭话,开始和祈郁说话:“你从哪弄来的自行车。还是件古董。”
“我妈的。”祈郁解释道,“我妈一个人带我放在后面不放心,在前面的大梁上绑了个椅子,就放在眼皮子底下随时看着。”
时初伸手环住祈郁的腰:“那我也要坐前面。”
祈郁 :“别闹。”
二八大梁自行车拖着它残破的身躯,带着两个人,咯吱咯吱穿过桐花区驶进东陵区,停在了商场前的广场上。
五公里外的大型超市其实是个商场,独栋大厦带一个广场,上下七层设施一应俱全。广场两边有一排低矮的小房子,全是各种各样的小吃。
自行车一停时初就蹦下车,一跃钻进人群,冲进了一家甜品店门口。
祈郁停下车回头一看,后座空了,差点没吓出心脏病来,他还以为小时候他妈把他绑在大梁上是多此一举,原来后座真的能丢人。
还好祈郁没担心多久,就在十米开外的甜品店门口看见了时初。
甜品店门口放了一个一米多高的草莓冰淇淋模型,刚好时初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卫衣,站在一起宛如草莓冰淇淋套装。
时初从店员手里接过一支草莓冰淇淋,甜甜的道谢。
她伸出粉粉的舌头舔了一口,双眼满足的弯成可爱的月牙:“好吃。”
祈郁走过去皱眉:“都入秋了吗别吃这么凉的东西,”
时初吐吐舌头,狡黠的像一只小狐狸:“我偏不。”
边说边伸手,把冰淇淋递到祈郁嘴边:“你尝尝。”
还不到半秒立即收回来:“不给你,骗你的。”
说完跑开了。
祈郁怦怦跳的心脏还没噗起一个泡,就咕咚沉了下去。百般滋味,顿时哭笑不得。
傍晚的超市人非常多。
下午三四点,超市的人不多,时初推着一辆购物车跑的飞起。
时初一去超市这种地方就有一个癖好,那就是推超市的购物车。
笨拙的车身时初耍的如鱼得水,健步如飞,一眨眼就消失在了货架前面。
一转眼又带着一车的零食回来。
祈郁:“这些都要?还有别的吗?”
时初摇头:“不,我只是享受不停往购物车里扔东西的快感。”
时初倒车又把一袋袋零食原封不动的摆了回去。
祈郁:“……”
时初推着车子咕噜咕噜溜达到鸟禽区,拎起一大袋鸭血:“喜欢这个吗,我跟老板学了几天鸭血粉丝,做出来应该好吃。”
时初又拿起半包猪血:“这个用小葱炒好吃,不过我不会你会吗?”也不等祈郁回答就放进了购物车。
祈郁扶额。时初这是和各种动物血杠上了吗。
“诶!橙子果汁糖。”一阵风从祈郁的脑门刮过,掀起了他额前碎发。
时初已经到了另外一个货架,拿起一包花花绿绿的软糖扔进购物车:“我最喜欢的牌子,这个一定要买。”
祈郁:“行行行。”
一个小时后,祈郁拎着两个大塑料袋出来了,左边红彤彤一片,各种鸡血鸭血猪血羊血,但凡时初能看见了,都买了一份,简直丧心病狂。
时初走在祈郁前面,低头拆一袋软糖的外包装。剥了一颗西瓜味的,扭头拍到祈郁嘴里。又剥了一颗橙汁味儿的给自己。
Q弹又嚼劲,甜到心里了。
当天晚上两人吃的是鸭血粉丝汤,时初亲手做的,有模有样,色香味俱全,撒上最后一把小葱就能搬去参加美食比赛。
不是时初吹,就做饭这件事,她绝对毫不谦虚。有一个时间,时初穿成了一个厨师,跟大厨做了五年的菜,又开了五年的饭店,控火运勺的功夫出神入化。
时初做了十年饭,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一闻到那股油烟味就想吐。
不说别的。时初这一碗鸭血粉丝汤,祈郁再过十年也忘不了这个味道。
时初是个非常有原则的人,就做一碗,多的没有。
当天晚上,时初躺在新铺的床上睡的十分香甜。
入夜三分。
时初突然从床上一跃而起,砰一声推开窗户。
“哐当!”
坚硬的蔷薇藤蔓对上一把泛着寒光弯刀。
持刀的男人往后一跃,跳到了五米外的树干上,脚尖踩着榕树树叶,高度恰好和站在四楼的时初持平。
树叶哗哗抖动。
整本书里,但凡有名有姓的,只有一个人擅长用弯刀。
那就是男主凌朔。
凌家新一代崛起的猎人,本家的凌朔和收养的阮棠,一个擅长用冷兵器,一个擅长用热武器。
凌朔真不愧是男主,金手指一大箩筐。
首先他是真的帅,眼窝微陷,鼻梁高挺,一双桃花妖勾魂夺魄,皮肤又白又好。
他是作者这个造物主创造出来最完美的产物。
不过时初完全免疫,她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见过的美人没一千也有八百了,现在眼里只有一个积分计算数值。
即可不可以带来利益,这就是老油条。
此时,这个完美的男人,掏出一张手帕擦拭着手中干净的反光的弯刀: “没退步,还不错。”
时初豪不领情:“你有病吧,一见面就动刀。你怎么会在这里。”
男人说:“祁梁川提供的消息。你招惹他了?”
时初:“有一点。”
男人:“他还不敢动凌家的人。多大事家里也能帮你担着”
时初:“我故意的,他必须到这里来。不过不是现在,但是也快了,我给他留了一点小麻烦,他应该马上解决了。”
凌朔:“棠棠,你好像长大了不少。”
时初翻了一个白眼:“废话,女大十八变。找我有事吗?”
“没事。”
“没事快滚?”时初面无表情的关窗。
“嘭!”
坚硬的藤蔓再次和弯刀相撞。
时初转身,凌朔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身后。
时初喜欢睡觉的时候点一盏小夜灯,凌朔头发剪的很短,几乎贴着头皮,半明不按的灯光投到他脸上显得有点阴戾。
“要不是我在祁梁川身边放了眼线,还不知道你跑到这么糟糕的地方,怪不得没人能找到你。还和一个小崽子住在一起。”
时初压低身音说:“我愿意,我高兴。既然来了我有事求你。”
凌朔一点没把自己当外人,坐在了梳妆台上:“说。”
时初:“如果我猜的没错,最晚后天,祁梁川就会到桐花区。到时候,你带我回凌家。”
凌朔:“你自己找不到路吗?”
时初:“……没错,我失忆了。”
凌朔:“我答应你,但是……”
但是个屁。
绿色的藤蔓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把凌朔缠成了绿色的粽子,顺便堵住了他的嘴。
“咚咚咚。”有人敲门。
有光从门缝里透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