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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呵,男人 ...

  •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没有第一时间去刻我的“正”字,因为我想起了后来。
      后来……
      后来我要离开了……
      在撞破他和秘书搂在一起的那刻,我就这么想。
      果然,男人和男人是不可能有什么爱情的吧。

      我已经三十的人了,把自己活着的将近一半的时光都给了这个男人,可是换来的却是满目疮痍。

      我很失败,作为爱人,作为男人。

      我想走了

      可是他不愿意放我离开。

      他包养了我,我成了他的东西。

      我觉得可笑,冷笑道:“你都已经厌烦我了,何必又装出这副惺惺作态的模样,好分好合不好吗?”

      他当时那冷漠的态度是我做梦也没梦到的,好听低沉的声音像是魔鬼低喃,他说的每个字都化为一把把利刀狠狠插进我的心脏。

      “好分好合?余琼羽你怎么这么天真,如果是别人这么和我说,我二话不说让他走,可是你,被我包养了近十年的人,说走就走?嗤,先把钱还来吧。”

      我真的想破口大骂,骂他牲畜不如,骂他掉进了钱眼,骂他是个人渣混蛋。

      但是我不敢啊,因为我还不起,也养不起自己。

      ——我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的,要包养也是我包养你啊

      那时天真烂漫的自己真是让我羡慕又作呕啊。

      最后我还是留了下来。

      金主不肯放过我,我能跑到哪儿去?

      似乎是被我撞破后,他就无所顾忌了,每晚带着不同的女人进了房子,那房子就离我住的地方不过隔了条街。往高处看下去,偶尔还能透过帘子看到纠缠的男女。

      真是恶心,我厌烦地关上帘子,转身走进浴室。

      浴室里有块等人高的镜子,几个月之前他们在它面前做过。

      恶心、恶心、真是恶心!!!

      胃部的不适感渐渐加重,我烦躁地扯开了衣领,一件件地褪去衣服,沉默地看着镜中的自己。

      三十岁的男人啊……

      真是恶心。

      我一拳打碎了镜子,细小的碎片嵌入,血腥顿时弥漫开来,我静静地看着不断淌血的手指,在食指根部有条很明显的伤疤。

      那是他第一次尝试给林煜生做饭时留下的,割到的那刻他表情顿时变了,大步上前,猛地抓着我的手指,二话不说将流血的食指含进嘴里。

      “疼不疼?疼不疼?小羽你真是太不小心了!”那着急又心疼的模样,仿佛是割在了他的手上一样。

      后来他用了很多办法,想不留疤,可是我切的太深了,最后还是留了疤。

      但是我不后悔,因为那是为了林煜生留的。

      现在呢,血液已经顺着手腕,流到手肘,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血洼。

      当初来心疼自己,吮吸血液,柔声安慰自己的人呢?

      喏,对面房子里的床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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