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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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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一九九一。
「他们说这次的行动的代号是『圣经』,我们就是可笑的『圣经二人组』。但我不造方舟,你也不像圣徒。」
Noah递给我一根菸,我欣然接受。
「我怎麽可能是圣徒。」我吐一口烟之后说。
「我也不可能因为得到上帝赏识而免于一死。」Noah讥嘲地笑笑,随后却又像想起了什麽,撇下了唇角。
「你应该知道,踏上这条路的人,注定不能上天堂。我们自愿与罪恶为伍,做撒旦的奴。」
他又说:「我曾经比谁都虔诚,但现在——去他的,上帝在我死后爱怎麽审判就怎麽审判吧。」
Noah匆匆吐出,顺便在句尾加上一个可有可无的髒字,从制高点往下望去。
「老子不和他们玩狙击那一套——我喜欢大摇大摆走进大门,在所有人面露惊慌的时候朝他们开枪——狙击总有无可抹灭的距离。近距离拥有特殊的美感。可惜的是,我通常不被允许那麽做。」
我倚着高楼栏杆,望着城市万家灯火,胃部因那番草菅人命的言语而翻腾。我把一切反对化作一个皱眉,「所以,那个可怜人——他怎麽了?」
「可怜?哼,收回你的仁慈。你用错地方了。Wallace欠钱不还,私下壮大势力,找了一群没脑袋的小喽囉跟着他做白日梦——他们明天一觉醒来就会知道大事不妙了。」
我颔首。一个醉鬼在巷子裡大吼大叫,还对着牆壁撒尿。现在离十一点还早,我和Noah只好在城裡游荡。
「有钱人的酒会。」他比了个不屑的手势,「表定十一点散会,但可能更久。我们要做的就是趁着散会的时候进去。这件事会很快结束,但眼睛放亮点,Wallace这个贪生怕死的傢伙身边总有好几个彪形大汉。」
「这就是你平时在做的事?」我问。
「追讨债务,还有让心怀不轨的傢伙安份下来?是的,就是这麽干。」
「你说过,你曾经比谁都虔诚——为什麽?」
这当口,我发现Noah正盯着我的左手臂。我只好把捲起的袖子放下来。偶尔我也想让那长久闷在布料裡的皮肤透透气。但感谢上帝,他没有过问,只是转向巷子裡的那个醉鬼。他现在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小时候,我很喜欢圣经故事。进而变得虔诚。直到一个教士□□了我母亲。她不满二十岁就生我了,而父亲又抛弃了她。我对父亲几乎一无所知,我自小就是由母亲一手带大。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我九岁。对于什麽都懵懵懂懂的年纪,仍然可以理解这件事的可怕以及严重性。
九年之后,我杀了那个狗娘养的教士。我把他的头扔在教堂门口。
你现在知道我为什麽会在这裡了。」
Noah撇过头,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只见一缕轻烟冉冉上升。他再一次强调——却让我识破了他的满不在乎。
「我注定不能上天堂。」
他用食指轻敲了香菸两下,菸灰在顺着楼高坠落的过程由光亮逐渐黯淡,末了被一阵几不可察的风吹散各处,散向芝加哥的街里道坊。暗巷裡的醉鬼发出一声声断续的呜咽,接着是嚎啕大哭。
失恋。我猜测。若真是如此,他的悲伤在我和Noah面前恐怕不值一提。
「但是她可以。」
我知道我的那个「她」也可以——事实上,我认识的人几乎都可以。
Noah不以为然地哼了哼,芝加哥的夜景在他眼裡折射出绚烂的哀愁。我知道那是什麽——我们殊途同归。
他不可能到达那个地方。那个他所爱的人存在的地方。
而我——恐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除非我选择提早结束一切。但那麽做,我也去不了天堂。
看啊,我居然能在比我年轻一百多岁的人身上找到共通点,令人宽慰。
「其实你还不错。」Noah突地开口。
「哪方面?」
「虽然个子不高,但是很……稳重。跟你说这些,似乎很合适。」
——时光的流逝,能使人哀而无怨,并产生一种比众生的欢乐更甜蜜的忧鬱。
「我的荣幸。」我答道。接着也碰了碰手上的菸,让灰烬飞扬在夜空中。
「那麽,你是怎麽来到这裡的?」
一个世纪。一样的好奇。
「你知道,有些事情会逐渐模煳,特别当它们是由一连串细碎的因果关係组合而成。」
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转折,都别具意义。我说了谎——我从来不打算让它们随着时间风化而漫漶不清。我记得清清楚楚。只是我说了谎,而且冠冕堂皇。
Noah若有所思蹙蹙眉,但不打算问下去,只是一脚把香菸踩熄,道:
「是时候给那些傢伙醒酒了。走吧。」
*
Noah扼死后门警卫的那个画面,我难以忘怀。
他的前臂横过警卫的喉部,接着锁紧——一双垂死挣扎的腿使劲地踢,嘴却被紧掩着叫不出声。他看着我的眼神像是恳求,又像是愤怒。他恳求我伸出援手,又痛恨我是Noah的同伙。我毫不客气地与那张涨红的脸对视,却立时明白那涨红并非情绪波动,而是充血导致。
Noah在他耳边以近乎轻柔的语调数着:「五、四、三、二、一。」
那双腿不再踢动,双臂也不再挥舞。警卫的眼球微微上翻,Noah一脸鄙夷将那已死之人扔在地下。我走近一看,眼球出现点状出血——遭扼死的铁证。
「噢,天……」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接受更多。这很明显只是个开端。
「死人。尸体。你不是第一次见到吧?」Noah的鄙夷转移到我身上来。我吞嚥一下。
「这不一样。」
「但是他们都死了,结果一样。」
他没再看我,只是旋身朝交谊厅走去。
*
十一点半,Wallace还在与宾客说笑,但人已走了大半。再过十五分钟,就只剩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子站在他身旁,Wallace看来对他推心置腹,他们倚在吧檯上不停交头接耳,说着不知有谁能偷听的私语。酒保心中纵然无奈至极,却连吭都不敢吭一声。
「可怜的傢伙,你四十五分钟前就该下班了。」Noah撇了撇嘴,这是他对门缝裡的世界所下的结论。
为了不对宾客造成任何影响,交谊厅裡连接后门过道的那扇镀锌钢板门总是具有极为优良的隔音效果——Noah似乎是手痠了,一连赤手空拳扼死两个警卫后,他要我「上岗位」。
「差些忘了你来这裡的用意,」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甩甩手,「这些理应是你的工作,John。」
当另一个警卫朝着我扑来,我几乎想向这一切投降。我真想说实话——我办不到,我就是办不到。
你猜我是怎麽扣下扳机的?那个可怜的傢伙低估了我,看我个子不高想先发制人,却没发现枪就在我手裡,保险已经打开。我如反射一般那麽做了,就像曾经受过的训练。
接着鲜血浸透了我的上衣。
「老天,John!」Noah一脚把那尸体从我身上踢开,他对此一点也不在乎,只是看着我手上的枪。这该死的人类发明刚刚杀了一个人类。
「什麽年代了,你还在用左轮手枪?」
「很多国家的警察也在用左轮手枪。」
「这就是为什麽警察制不了我们。半自动手枪都问世多少年了——你该换一把。」
「我比较习惯……左轮手枪。」
那让我想起过去。人都有种惯性思维。
不过Noah的建议,我确实在十九年后採纳了。二〇一〇,我换了一把白朗宁L9A1。
有意识的开枪与无意识的开枪,都让你一样罪恶。但这股罪恶有时会麻痺你的心智——特别是当你已处在崩溃边缘。你没办法承受更多苦痛,所以会想办法让一切变得天经地义。
身不由己,我只是身不由己。开第二枪时,我在脑裡如是说。而Noah不发一言,他司空见惯。
最终,我们来到那扇厚重的金属门前,Noah要我握好门把,让门保持在枪口可自由移动的范围内,但也不能全部敞开。
「我们来做件善事吧——让那酒保回家去。」
Noah的枪装了消音器,声音没有我想像的大。他连开两枪,一发子弹却打偏了。猝不及防,Wallace的同伴倒下,而Wallace本人从衣兜裡掏出一把□□,朝着我们的方向开了三枪。我赶紧把门关上。直到外头没了动静,才诚惶诚恐地探头出去张望。交谊厅空无一人。
「见鬼,给他跑了。」Noah走过原先光洁却因为一场酒会而凌乱不堪的大理石地板,我跟在他身后举着枪,蓄势待发。
「要是别人有意杀你,你早就死了。」Noah冷冷地说,「左轮手枪太慢了。」
我没回答,原因是我注意到吧檯那裡传来细微的窸窣声。显然Noah也听见了,他不急不徐往音源走去。
「噢,是你啊。」
是酒保。他熨得平整的白衬衫上满是血迹,缩着身子躲在角落瑟瑟发抖。没必要认为他胆小,正常人目睹一桩枪击案绝不会手舞足蹈。
「别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相反,我们还想让你早点回家和家人团聚。现在什麽都不用说,只要回答一个问题:Wallace去哪裡了?」
酒保漆黑的眼睛圆睁着,彷彿听不懂Noah的任何一个字。但他证实了我的猜测是错的,他颤抖的手指伸向交谊厅正门:「那裡。他往那裡走了。」
「很好。你可以回家了。你叫什麽名字?」
酒保看了看Noah,又看了看我。其实他的名字一点也不重要,就算说谎也无伤大雅。
「Marvin。」
「晚安,Marvin。你的家人肯定很担心你,赶紧走吧。」
Marvin想也没想就从地上弹跳起来,趔趔趄趄跑向后门。正当我心中安慰Noah还有一点人性,那傢伙却冷不防举枪,让子弹打进酒保身后,直穿胸膛。
「他妈的!」我大吼,手忙脚乱冲向那惨死在地上的男人,「你根本没打算让他活着!」
「他那副德性就像要去报警。你想被条子逮到是吧?」
「你这人渣!」我口不择言,「他——他以为你要救他,他以为可以回家!」
「他确实回家了,他见造物者去了。靠,John,你有什麽问题?」
「这没有必要!你没有必要这麽做,他只是个酒保!」
「闭嘴。你才刚来一年,掂掂自己的斤两吧,少在那振振有词。别忘了,我们都上不了天堂。」
或许是这场争执让我们无暇留心周遭情况,我依然为Marvin的死感到愤懑,盯着地板不发一言。
再次抬起头,是Noah的一声抽气。
蓦地,世界勐然转黑,感官即刻失效。
我恍若回到了西雅图的廉价旅馆,一片染得赭红的磁砖上。
*
头上的紧绷感说明那裡缠了层层纱布,勒住了痛感,久而变得麻木。但当我尝试从床上撑起身子,后脑杓的伤口却又尖利地割着我的神经,我不得不打消念头,只能不服气地朝着天花板狠狠眨两下眼睛。
上帝到底要让我经历几次血光之灾才满意?
「若别人要杀你,简直轻而易举。」
Noah把玩着他引以为傲的半自动手枪,那微小的金属喀嗒声在这满是消毒水味道的空间裡迴响,我烦躁不已。
「闭上你的嘴,然后不要再碰那把该死的枪。」
我的声音比我所想还要虚弱许多。朝着Noah恶狠狠骂了一句,我阖起眼睛,等待白白流失的气力重新回到身上。
「你就是被半自动手枪给『打』昏的。有个人用手枪柄勐敲了你一下,八成是警卫。
那个警卫不知道打哪裡跑出来——他身上居然没有枪,用来敲昏你的那把还是从尸体上取下来的——大概又是一个把枪放在大衣口袋还挂在衣帽间的蠢材——难以相信Wallace会付薪水给这种人。
你应该感谢我。如果不是我把那些笨蛋警卫的子弹都卸了,今天躺在这裡的就不是你,而是你的尸体……」
我没来得及回话,一位医师装束的男子就进到房间裡头。Noah立刻收起了他玩世不恭的嘴脸与长篇大论,从生鏽的折叠椅上起身,和男子简单打过招呼,便快步离开。
「你知道我是谁吗?」男人微笑着说。这句话,我感觉熟悉的很。
「Sholto……?刚刚Noah好像是这麽叫你的。」
他颔首,似乎是有意撇过头望向窗子好让我瞧见那几乎毁容的半张脸。我倒抽一口凉气,蹙起了眉头。
「我是医生——专门为Kenneth和Samuel工作。医的人不是磕破了头就是折了一隻手。
我给你缝了几针,很不幸地,肯定会留疤。那警卫还真是出人意料,嗯?」
「至少他足够忠诚,还想到这一招让我挂彩。」
「送死罢了。」Sholto无谓地说,「Noah朝他脸上开两枪,让家属没法开棺瞻仰。」
「他们有好好处理Marvin吗?」我在乎的永远是对他们无足轻重的小事。见Sholto困惑一瞬,我连忙再道:「胸膛上开了个洞的酒保。」
「他会永远成为失踪人口名单上的一员。」
「什麽意思?」
「他躺在郊外的一个坑裡。」
「噢……!」
我痛苦地长歎一声,回想Marvin那双担惊受怕的眼睛。直到死亡,它们看来依旧如此张皇无措。
「你很在乎他们。那些与你素昧平生的人。」Sholto坐在Noah早些停留的椅子上,脸颊上的伤痕看来格外骇人。「但是这一点意义也没有。」
「当然没有意义。生命对你们而言轻如鸿毛。」
「每个崇高的理想都必须有牺牲者——帝国主义、政治革命,哪一个不是流血冲突?」
「这不一样——该死!」
我发觉再和这些没心没肺的东西说下去一点用都没有,反而可能引致更糟的处境。我抿紧了唇,选择缄默。
「你让我想起以前一位伙伴。」
我闭起眼睛却关不上耳朵。我选择对Sholto的每句话置若罔闻。
「他被枪击了,在五年前——因为氾滥的同情心。那玩意害死了他。如果你也想这麽做,别怪我没提醒过你。」
直至听见门扉掩上的声音,我才缓缓睁眼,扫视一圈这逼仄的房间。
「John Watson……你做了什麽?」
我瞪着点滴架,从鼻腔裡轻蔑而嘲讽地哼一声——更多的,实为无奈。我从未对自己如此深恶痛绝。这双手不该是我的。
木已成舟——总有些事掉不了头。
*
伦敦,二〇一一。
我们拥抱、亲吻、还上了床。我们做了恋人应该做的一切。
起初,我想让那日傍晚的脱轨演出成为仅存在我和Sherlock之间的秘密——我甚至警告那个大侦探只准在床上喊我John Watson,但全天下都明白他的性子——他不可能降尊纡贵来满足你的请求。
于是,他开始肆无忌惮地在221B裡改口叫我John,带点试探意味,彷彿一个实验——为的,就是要推论出我在怎麽样的语调下最容易妥协。
Sherlock总是在房东太太出门去的时候进行这项活动,然而时间一久,他似乎也不怎麽在意了——他会在大庭广众下朝我靠拢,并附耳轻语:「John,帮我买杯咖啡。」
可笑的是,我竟无力招架。一个征战沙场的军医,一位双手染血的帮派份子,就这麽稳稳地栽在他Sherlock Holmes手裡。
我觉得幸运,相当幸运。Sherlock,一位不凡的凡夫俗子,芸芸众生的出类拔萃者。两种矛盾性质在他身上找到了平衡,连带着孤高、不俗与倨傲的性情。
以及熟悉。那可能只是我的错觉。
我绝不会厚颜无耻地将自己的智力与Sherlock相提并论,但我可以很肯定地说:要了解这个侦探,从来就不那麽困难。
「大拇指——他断了一根大拇指。什麽样的人会断了一根手指?」
Sherlock在诊间裡来回踱步,十根手指插进那一头蓬乱的鬈髮裡。他似乎把诊所当成了第二个221B,总是在我看诊的空档闯进来——而护士们似乎也习惯了这个男人的存在。
我们刚送走一位病患。他名叫Vic Headly,失去了一根拇指,举着流血不止的左手,径直走进诊所裡。我为他做了简单包扎,并且建议他前往医院就诊。
「是利器切断的,他说是工作事故……」
「不,John,想想啊。他的态度不太自然,甚至坐立难安,不像纯粹的意外。他很明显是个记者,看看他的穿着!他的工作不需要劳力,这是个再明显不过的谎言。他从哪裡来的?伦敦郊区?」
我靠向椅背,随口说出了我的猜测:
「呃,或许是私刑?你知道,那些人一狠起来是不管身份地位的。断一隻手或一条腿都有可能。」
「什麽?」Sherlock嘴角抽动一下。
「我只是猜测……或许是私刑?」
「私刑、私刑……噢,噢!」Sherlock激动地挺直了身子,「他表现出了慌张,不停往门外张望,似乎有人在追赶他。他是一名记者,或许是挖出了什麽不可告人的内幕而遭到警告——切断了他的拇指!我怎麽会漏下了这麽重要的线索?他的反应,他不合时宜的反应!我们必须告诉Lestrade,这可不是纯粹工作意外那麽简单。」
相较于Sherlock的欣喜若狂,我反倒异常沉默。这种事情,我见得太多,一辈子都不想再碰上。
Sherlock隐然发现我的反常,我看得出他眉宇间藏着一丝困惑,不过很快便泯然无迹。他话锋一转,「你应该来做我的助手。」
那语气胸有成竹——他认为我不会拒绝,但我的回应肯定会让Sherlock失望与讶异。
「处理命案?我想,还是算了吧。我很排斥这个。」
更多鲜血——还有尸体。记忆已经够我受了,不需要再添上新的。
「这不像你。」Sherlock扬了扬眉,嘴裡嗫嚅着,「你有一些特徵,说明了——」
与此同时,护士Sarah进到了诊间裡。我满怀感激地迎上前,而Sherlock没好气瞪了那女孩一眼,后者僵硬了一下,接着支支吾吾地说:「下……下一位是Kelvin Brown……」
Sherlock一直对那护士怀有敌意。而追本溯源,我难辞其咎。
我们的关係再也不是秘密。自从某一次他把我压在诊间的牆上索吻还让大门敞开——我知道那是故意而为——我就明白没必要再瞒着什麽。
「Sherlock,你怎麽能——」我看见护士落在门口的病历表,她大概吓着了,连走回来拿的勇气都没有。
「那个护士——叫什麽来着?管他的,你看不出来吗?她喜欢你!」Sherlock急躁地说,「看看她拿病历的方式还有眨眼的频率!」
「这也不代表你可以在我工作的时候强吻我!」
我们的对话全被外头听得一清二楚,好在那时候的病患并不多。Sherlock已经达到了目的——宣示主权,让全世界知道我是他的人。
就连Lestrade都来过问,「我发现Sherlock变得比较……不同。你们之间……」
「什麽?」
「呃,你知道的,有些事情能够在短时间内改变一个人。我在想……你们是不是……」
「Lestrade,其实你大可直说。」
「好吧,你们在交往?」
我暼了Sherlock一眼,他正在端详Lestrade带来的证物——一个火柴盒。
「就是你想的那样……或许吧。」
警探应了一声。那神情不是「这脾气古怪的傢伙居然找到了伴,真不可思议」,反倒像「我早就和你说过了,这迟早会发生」。
「十一根火柴被折断,今年是二〇一一——钠的原子序是十一,而受害者被扔在海水裡。这不可能是巧合,John。」Lestrade离去后,Sherlock还把那红色小盒对着阳光细细观察着。
要理解Sherlock Holmes从来不是那麽困难的事情——儘管想跟上他的跳跃式思考并不那麽容易。事实上,两者没什麽必然关联。若有任何人认为我在大放厥词,我不会感到诧异。这本来就难以置信。
有时,我会想:我和Sherlock,哪一个比较疯狂?
一个平凡人过着不平凡的人生,与一个不平凡的人过着相对平凡的人生——上苍对每个人都公平,也对每一个人不公。
人们不理解Sherlock,是因为他们忽略了一个再明显、纯粹不过的事实——
他是一个人。他终究还是个人。不会因为中了□□而欢欣鼓舞,但会因为一次案件的失手意志消沉。不会跟着电视节目拍手叫好,但会在中餐馆打开幸运饼乾的时候露出微笑——好吧,那个笑容可能更接近嘲弄。
「十一还有什麽意义?」Sherlock坐在沙发上自言自语,指关节不安份地敲着边桌。
「John,如果你不愿意跟着我东奔西跑的话,至少帮我理清思路:十一让你想到什麽?」
「……十一路公车?」
「观光客?想像力挺丰富,但这种娴熟的作案手法,不太可能是游客,除非凶手想要透漏下一位受害者的身份——」那侦探蓦地停了话,吞吞吐吐地改口:「或许,你是对的。」
「那很好。」我一行收拾着碗盘说道。手上的工作让我错过了Sherlock的表情。
「我以为你会感到高兴。」
我过了一阵才意会过来。而Sherlock早已若无其事起身朝卧房走去。
「等等,」我把水滴往裤腿上抹乾,「你想……让我开心?」
「我只是想验证一下自己对于常人的观察分析与了解在你身上是否同样符合。」
「Sherlock,」见他眼眸流盼,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笑意,「你居然想方设法逗我开心?」
「得了,我只是想让你替我跑一趟邮局——」那侦探面不红气不喘地分辩道。
我走过去,踮起脚尖,在他唇上落下浅浅的一吻。Sherlock似是对这一举动感到惊讶,一隻手僵直在半空。隔了许久,他才轻抿双唇,像要化解难堪一般伸长手臂取来茶杯,呷了一口:
「好吧,你觉得如何?」
「你说呢。」
短暂对视后,我又说道:
「其实你没有必要特别为我改变什麽。真的。我没有你想的那麽脆弱,也没有那麽……悲惨。」
「但是我愿意那麽做。我想那麽做。」
「为什麽?」
「因为——」
要理解Sherlock Holmes从来不是那麽困难的事情。他的眼瞳偶尔也会来一场实打实的背叛,将情绪展露无遗。好比现在。
我在等他的一句话。一句他从不明说,却比什麽都来得透彻明瞭。
一不堪句我逃避不止、花了一百多年时间才重新接纳的坦白。
「因为我爱你。」
*
*:十一路公车(London Buses route 11),从富勒姆市政厅(Fulham Town Hall)到温彻斯特街(Great Winchester Street),途中行经西敏寺大教堂、大笨钟、国会大厦、圣保罗大教堂、英格兰银行等知名景点,亦会经过新苏格兰场New Scotland Yard。每日电讯报(The Daily Telegraph)评选此路线为「小额旅游的最佳观光路线(best routes for sightseeing on a shoest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