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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第62章 ...

  •   那天早上,他们驱车到了镇上一个小旅馆,会见一个叫保罗.金的人。约莫四十多岁,头上谢了顶,身材却保持得非常好。

      丛诗薇一向对男人之间的交谈不感兴趣,况且他们一定不说中文,预料到场面尴尬,果断地表示要留在车内。

      因为无聊,准备翻几首歌听,看见好几盘无名光碟,心漏了一拍。承认想歪了,男人车里的能是什么好东西?这引发出另外一个好奇问题。

      他真的会为了她而洁身自好吗?如果不是,他会选择什么样的女人呢?
      意识到这个问题过于羞耻,整张脸绯红一片。深深喘了一口气,随手将一盘光碟放进CD机。
      结果证明她确实不够了解他。

      那是他二十岁参加澳大利亚F1方程赛的车内录像带,经过专业处理,压成CD,画面更为清晰。
      他对速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掌控能力,可以称得上赛车天才。总能迅速而轻易地超越其它选手,尤其在弯道上还能保持超强的平衡感,好像他用的轮胎比别人好似的。

      丛诗薇不喜欢看任何体育比赛,对赛车更是知之甚少。永远不懂半夜不睡觉守着世界杯或砸钱玩车玩命的男人究竟在想什么。

      话不要说太早太满。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看入迷了。
      许从一忽然钻进车,把她吓了一跳。
      他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能猜到得偿所愿。

      “真不可思议。”
      “当然不可思议,一个由白人当主理人的冠军车队竟然真的同意你入伙。”
      “我说的不是这个。”他系好安全带又去给薇薇系,贴过来能感觉到她的心跳,坏笑说:“我是指你竟然喜欢看我的比赛。”

      下意识便要反驳,话未出口,他说:“保罗不仅同意我入他的车队,拿到这次意大利布雷西亚二十四小时耐力赛的参赛资格,而且还同意我成为主推选手。”

      丛诗薇不敢相信,一个金牌车手退役组建的一支金牌车队,成员多为各个比赛的冠军,是美国最好的车队之一,怎会主推一个没有多少参赛经验,拿奖记录寥寥的中国青年。

      “我以为你只过的了初试,面试会刷下来。”半年前许从一已将历年参赛的录像带刻成光盘送审,通过前三轮筛选,给的回复邮件评价很高,称他有技巧能冒险,全神贯注,为赛车而生。说到这里,他脸上难掩兴奋。至于最终复试,我自有让人无法拒绝的条件。

      “嗯,哪怕你是铁人也会出车祸,差点把脸毁了。”
      一盆冷水兜头泼下来,她并非有意扫他的兴,怪只怪自己一时嘴快,总不愿顺其意,喜欢反唇相讥。
      “我说错话了,对不起。”知觉不妥,马上道歉。

      许从一吸了口气,脸上的神情不怒反乐:“你希望我告诉你,那场事故是因你而起,对不对?薇薇,你一直都喜欢我对你好,喜欢我为你发狂,你表面两难,其实乐见其成。”

      丛诗薇冷笑一声,说:“轮到我不明白了。你既然认为我是那种欲情故纵的女人,何苦还要追着不放?我喜不喜欢是一回事,你不必纵我的意,大可无情地揭破脸皮。若是要玩那套追到手又拼命糟践的把戏,恕我不奉陪,如果这三个月也在计划当中,我宁愿马上回去。”

      许从一苦笑说:“我没别的意思,不必多想。”
      是不是过于激动了。丛诗薇把头扭向窗外,大自然的色彩渐渐使她恢复内心平静。

      车速忽然加快,风从耳畔呼啸穿过,风景急遽倒退。
      由一开始的胆怯转变为莫名的兴奋,原来速度真能带来感官上的快感。
      她笑,他也笑。那种感觉,那种刺激,前所未有。

      驶到一处山坡停下来,他们爬上最高处。许从一指着远处一座山峰,说:“那叫雷山,是全球三大赛道之一。你知道上面有多少弯道吗,可以绕好多好多圈,而且是有斜度的弯道,盘山路一样,非常考验车技。”

      他一说到赛车就停不下来,纯粹热烈地像个孩子,熟稔地像个王者。

      有谁会对这样一个人的情感付出麻木不仁呢?
      没有的。她必须承认这一点,否则就过于虚伪和道貌岸然。

      离正式比赛还有一个多月。丛诗薇买了一本挂历,把八月十五圈出来,每天每天地给他数日子。许从一一天中的大半天会和车队一起练习,其余小半天会载着她四处兜风。

      没有接触之前,她以为自己不喜欢赛车,接触之后,竟而怀疑世上还有人会不喜欢这一项极限运动吗?

      不仅艳阳天,下雨天他们也会开车出去,有时去超市补给些日用品,有时仅仅是漫无目的的闲逛。好几次路上打滑,诗薇吓的汗毛倒立,他却不惊不慌,很快校正过来,让轮胎重新有了抓力。

      平稳后,他说:“男人的双手只有两个用途,一是握方向盘,二是······”
      “二是什么?”她惊魂甫定,想也未想,脱口而出。
      他没有回答,但他坏坏的笑意已给出了答案。丛诗薇双颊发红,没好气地假视前方,看雨刮器冲刷挡风玻璃,发出哒哒的声音。

      回家后,她来做饭,这些天都是她做的。出于对他胃的亏欠,她费尽心思去了解他的饮食习惯。其实许从一并非对西餐有了依赖,只是他的胃既吃不得过咸过油又吃不得过淡过寡,分寸不好把握,索性选择简单易食的西餐。如果有人专心为他烹制中餐,和他的口味,他一定爱不释口。
      丛诗薇占了先天条件,只要稍加用心他就喜欢的不得了。爱上她做的第一道菜就是西红柿炒鸡蛋,连吃了一个星期。

      这样温馨的时光容易让人产生错觉,恍惚觉得她真的在跟一个男人好好过日子。然而下一秒总会想起井磊。气味能刺激人的记忆,那个血腥之吻如此不同,占据脑海,挥之不去。常常想,金黄的油菜地里,他未说出口的话究竟是什么?是自己期待的表白吗?

      现代不同往日,通讯四通八达,他若真对我有心,何苦送一只玉坠项链而不告诉我联系方式?倘若无心,又怎会招惹我,甚至三番两次舍身救我?
      很矛盾,很奇怪。必须找到他,向他索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一想到许从一知道他的身份或地址便忍不住打探口风。他总是淡淡地说三个月后。她提醒他不是三个月是二个月二十五天,二十四天······

      直到比赛前一个星期,丛诗薇不再问了。她希望他能安心备赛,自己则全心全意照顾起他的饮食起居。
      她从来不是一个会照顾人的人,尽管尽力了,也一定算不上好,不过许从一很满意,对她做的每一件事,哪怕只是无聊到擦了一扇玻璃也能注意到,然后给予自己的赞美。

      丛诗薇几乎要哭出来。虽未哭出来,声音却嘶哑了。她觉得是自己从小到大说话太少的缘故,很容易嗓子变哑。

      正找水喝,咕噜咕噜地,他忽然神不知鬼不觉从身后抱住了她,挣脱不开。
      过了好久,诗薇叹气说:“总有一天,你会厌倦我的。”尽管时间比预想的晚了许多。
      许从一沉着脸,不以为意地说:“多久呢?三年还是五年?如果我要用十年甚至更久才够厌倦你,何不爱你十年二十年?”

      她无法反驳,只好说:“你违规了,这算过分的举止。”
      他没有理会她的话,嘶哑地说:“很抱歉。如果期限到了你还坚持找那个人,我便承认以前所有的坚持都是对你的一种伤害,我会致以深深的歉意,如果相反,请你一定对我好一点,就像现在这样,好不好?”

      好吧!我想,如果我找不到他就和你在一起。出于同情,几欲出口,但没有说出来,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为感情留退路的人无比自私可耻。

      “我不值得你如此对待,你为什么非我不可呢?我从未非你不可过。”
      “在你嫁我之前,爱谁喜欢谁,都是你的自由;有朝一日,你我在一起了,你的心里眼里就必须只有我。我总是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

      会吗?她咳嗽了一下,找到理由似的,马上说:“你勒着我了,有些喘不上气。”他于是放开她,浅浅的笑容使她心脏剧烈跳动。

      诗薇一向吃软不吃硬。他若用强,则会心安理得地远离他;一旦他施展温柔魅力,才发现自己有些沦陷了。谁说温柔是女人对男人最好的必杀器?温柔的男人一样让人毫无抵抗力。

      必须要洗一把脸。冲进卫生间,将水龙头的水扭到最大。仿佛如此,她异常的心跳才不会叫他发现。

      时间又快又难熬。
      比赛那一天,天气很好。他说希望下点雨,雨天他的优势更强。

      诗薇劝说:“胜败不重要,重在参与以及过程。”
      话是老生常谈了点,毕竟理是这个理。

      他斜嘴一笑,说:“如果不赢,我干么要参赛?”这话活像在说:“我一定会赢。”这种自信使她比到自己身上。他说不在乎我最后选不选他,却坚信我最后一定会属于他,是这个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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