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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亮很亮 ...


  •   那天在书上突然看见一句话:月亮很亮,亮也没用,没用也亮。
      大概像世界上每一件东西一样,我真的想不出什么东西是没有保质期的,所以它们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里就会悄无声息的消失,但在属于它所拥有的时间里,谁都不能阻止,也阻止不了它的存在。有些东西早已不知不觉在心上生根发芽,却又只能到我们我们失去了很久很久以后才会意识到,尽管它存在于你的整个青春。
      过去的时代思想很封建,更不必说在农村长大的我。我小时候喜欢一个男生,总是偷偷摸摸的,在他的面前从不敢让他发现我的小心思现在怀念起来,那何尝不是一段像蜜糖一般的时光。
      他叫大丰,不是因为他最后一个字是丰,反而是他是姓丰。那个在小学时候爱在操场上跑步的小男生,曾经这样跟我说过,我是除了她姐姐之外第一个这样叫他的人。我记得当时的我心里就觉得,真好,这就像今天妈妈做的菜里只有一个鸡腿,这鸡腿谁也没有抢,刚好你也想要,就这样吃上自己想吃的鸡腿。
      大丰是个班上传说的那种不认真学习,爱捉弄人的小痞子,在那只看成绩的年纪里,他完完全全是处于班级的最下层,没有人真心和他交朋友,老师也对他冷嘲热讽。可在我眼里大丰是个特立独行的男生,他敢于去做在这个年纪我不敢做的事情。所以我也总会趁这收作业的间隙里和他搭上两句。尽管他好像对于我这种乖乖女并不感冒。
      “大丰,你作业本没写名字。”我拿着他的作业本伸手向他放去。
      “你帮我写好不好?”他写着其他没做完的作业,头也不抬的对我说。从他的后面走过一个同学,用那种诧异的眼神看了我一下,大丰往前拉了拉自己的椅子,给那位同学让出一条宽敞点的路。
      我点了点头,随即拿起他的一支黑色钢笔开始用我觉得最认真的态度去写,尽管写得也不太如我所愿。丰字写的太大了,显得有点头重脚轻。
      “你怎么老用钢笔,钢笔用起来很麻烦吧。”我拿着他的钢笔,仔细的看了看。
      “我家里习惯用钢笔,你要吗?送你一支。”我还是看不到他的表情,作业并不多可感觉他怎么写了我的整个小学时期。
      每次放学的铃声一打响,小学的学生不会像高中一样一下子全部冲出教室,还是会安安份份的坐在教室里,听着老师开始念留堂的名单,布置今天的家庭作业,我总是会会偷偷开始收拾书包,然后趁机往永远坐在班级最后的大丰同学看一眼。他完全不理会老师说了什么,哪怕老师点到了他的名字。他还是照样在放学之后去操场跑步。
      每逢周三都是英语老师的留堂时间,我的英语不太好,所以每次都被老师点名留下来辅导。
      “来,你坐在这里,背着十个单词。背完了去我那检查一遍就行。”英语老师总是指着单词表上的一列单词对我说着相同的话。我总是背得很慢很慢,即使背会了也会多待一会儿。有时也会走到走廊上看看跑步的大丰。
      老师都认为是我背单词很慢,这是我的小学时期的一个秘密。因为每次留堂的时候,都能看到大丰在操场上跑步。他不是慢步的跑,而是大跨步双手有规律的摆动着,风面向着他吹去,蓝白的校服紧贴着他的肌肤。
      那穿着匡威布鞋,头发有些杂乱的男生,领子的纽扣永远只上两颗,露出他的锁骨,衣服上的汗迹很明显,衣服洗了又洗已经有点泛黄了,蓝色的领子也可能会在某个清晨被竖得高高的然后又找到搭话的机会。
      “大丰。”我拍了拍他的桌子,不敢有太多的身体接触,明白男女授受不亲。
      “嗯,怎么?”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轻声应和到。
      “你校服的领子没翻好。”我指了指他竖起的蓝色衣领。
      “好的,谢谢。”他双手迅速找到位置把自己的领子翻好。
      简单的对话却包含了我心里的一万句我想和你做朋友,我想和你聊天。
      到后来快毕业的时候,我开始很努力的准备毕业考了,对大丰的关注自然也少了很多,只是还在每个星期三放学的时候望向操场。天空昏黄,飞过几只小鸟。其它教学楼早已经关门了,操场上也只剩一个黑色的身影在奔跑,一圈又一圈。
      虽然我们镇的初中是直升的,但为了自己和父母的颜面,总是想拼尽全力去考取一个好的分数。我第一次尝试到一个星期的时间用完一支笔的笔水;第一次因为低下头时间太长而脖子酸痛;第一次发现我的世界里好像你也不是那么重要。
      那时的喜欢,无关成绩,无关金钱,无关长相,只与你有关。
      我喜欢你
      下半句是:我喜欢你,喜欢也没用,没用也喜欢。
      我小学的时喜欢个姑娘,身高不高大概只到我肩膀的位置,一头中长发整天扎着马尾,做操的时候总是一甩一甩的,后面的男生都会厌烦她的马尾,大概只有我觉得她一甩一甩的太可爱了吧,她笑起来时眼睛会眯成一条缝,露出两颗小虎牙。
      她是我朋友中唯一一个叫我大丰的,说实话我也没用什么朋友,小时候比别的小朋友贪玩多了上课总是不听讲,成绩也稳居班级上的垫底,风雨不改。每天放学之后就只记得去玩,但我的小学时期里还有一个小秘密。
      她是我们组收作业的组长,不是那种大喊大叫拉你书包那种野蛮的组长,她每次叫我交作业都是很温柔的叫,衣服也会散发一种淡淡的洗衣液的味道,让人闻起来很舒服的感觉,她长得很漂亮,每天都会来我的座位面前收作业。我总是低着头不敢看她,我记得有一次我本子没写名字。
      “大丰,你作业本没写名字。”她看了看我的作业本后对我说。
      我低着头,不敢看她害怕对上她的眼神后小脸一红让她发现这个秘密。我就想了想让她帮我写,她拿着我放在语文书上的一支黑色钢笔,开始写我的名字,我看到她侧脸的睫毛长长的,耳边的碎发时不时掉下。
      没人知道那本本子我有多珍惜,那个名字写的是那么头重脚轻,丰字写得特别大,而且可能是她不习惯用钢笔,总有几个地方墨水特别的多,像斑点狗的斑点一样。真的算不上好看的字体,可我真的特别喜欢。
      “你怎么老用钢笔,钢笔用起来很麻烦吧。”她拿起笔盖正要盖上嘟着嘴疑惑的看了我一下。
      之前了解到送朋友钢笔代表着永远不分离,我希望不仅在小学阶段,我还希望参与你的初中、高中、大学,哪怕只能靠收作业才能说上两句话,我也愿意这样默默的在你身边。
      “我家里习惯用钢笔,你要吗?送你一支。”我没有随口说说,第二天我还从家里带了一支全新的钢笔打算送给她,结果她可能也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我也不好意思去打扰,就这样偷偷的在教室后面,看着她的背影。
      我也说不上这是什么样的情感,是喜欢?是爱?可能只是单纯的仰慕吧。就像我很爱吃橘子,可每次剥橘子的时候,都会被橘子皮上的汁辣的刺痛,可下次还是会吃的,不管手痛多少次,爱吃橘子还是不会变的。
      对你也是一样的,哪怕我感觉我已经努力向你接近,可你好像真的没有感觉,没有回应。但我相信如果我们真的能读懂彼此,无论怎么错过,可心里的感觉是不会变的。
      每次的和她对话都让我感觉心里好像突然间开满了小花,我的心不大,小花占满了它。
      “大丰。”她的手拍了拍我的桌子,袖口轻轻抖动了两下子,早晨的光线照在她的脸上,像从深海里逐渐游向海面,海面的光是那么的吸引人。
      桌子上的书都变得不安分起来。
      “嗯,怎么?”我迅速抓住块从桌上滑落的书本,直起了身子。
      她指了指我的衣领,但她不知道这是我来到学校后故意弄乱的,就是想她主动过来跟我搭上话。
      “好的,谢谢。”我左手摸到校服领子,右手也接着一起整理好。我看着她从我的位置向自己的位置走去,想着这女孩真坏,在我心里种下了小花,又想让我将小花送她。
      她的英语成绩一直不太好,我知道每个星期的星期三,英语老师都会留她在教室里背书,她背单词很慢,我就想多陪陪她,于是每个星期的星期三都在操场跑步。
      我没有什么朋友,所以放学后的活动他们基本都不会叫上我,为了看起来自然一点,我将自己假装成一个爱跑步的少年,学习各种跑步的方法,大跨步,匀速摆手。
      到后来好像骗着骗着连我自己都信了,每个星期三都一边跑一边往教室里望去,白炽灯还开着,她有时会站到走廊上嘴里念叨着英语单词,我就可以借着昏暗的黄昏大胆往她的方向望去。
      临近毕业了,虽然是直升上初中。不出意外我应该还是和你在同一间学校可过去的时光再也回不去。之前总感觉无论怎么样,我还有机会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在每次我没翻衣领的时候走来提醒我;看着她在每个星期三在教室走廊上背英语单词。
      其实在最后的这段时间里,我也很努力考一个好的分数想要为我这段不太完美的小学生活画上个得体的句号,这也大概是我能够为这段暗恋做出的唯一一点努力了吧。我还是会在课上偷偷去看她的背影,那种像在玩捉迷藏时害怕的心理大概就此结束了吧。
      那时的喜欢,无关时间,无关空间,无关距离,只与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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