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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执念 喜欢就是想 ...

  •   “李青阁自然不是那坐以待毙之人,虽然在途中逃脱,却算不到会被村民误杀······”李序停下片刻,续道:“她的尸体被抛入海中,从此再无痕迹。”
      王鸣鲸摇头叹气道:“可惜了,若是她能活着回到京城,定能有一番大作为。”
      李序低头笑了笑,“未必。”
      “为何?”
      “你瞧她以为将全部都算进去了,却还是没算到村民们手里的镰刀。”
      “只是时运不济罢了。”王鸣鲸又叹了气,起身告辞,带着刘镜之回客栈去了。
      李序抱着猫儿们也回了屋。
      次日清早,李序闻到烧焦味儿,出门一瞧,王鸣鲸蹲在她家门口烧纸钱,她微微笑道:“你得去陈叔他家门口烧,我这儿烧了李青阁也收不到。”
      王鸣鲸深信不疑,于是挪到了陈叔家门口。
      陈叔抄着扫帚冲出来,大喝:“臭小子,你这是咒我呢?!”
      于是拿着扫帚追了王鸣鲸半个渔村,终于在海边逮着,揍了一顿。
      李序笑弯了腰,刘镜之吃着鱿鱼丝,漠视。

      又过了一月,王鸣鲸仍是没打算回去,李序早已习惯这两人每日来家中蹭饭,熟识之后,王鸣鲸也从客客气气地喊她李序姑娘变为了阿序。
      这日,李序见王鸣鲸手中的本子已写了一半,好奇问道:“写的什么?难不成是李青阁的故事?”
      王鸣鲸应道:“我想为她写本传记。”
      李序拿过他写了大半的本子,坐到他身旁的竹椅上。
      见他书中前部分写了李青阁的故事,后部分又编写了鲛人的故事。
      王鸣鲸解释道:“我先前借阅了县志,记载了角海鲛人的事情,觉得新奇,便将它记下,如今只是草稿,日后再将这两个故事分卷重新抄写。”
      王鸣鲸难掩兴奋,“待此书成,定能一鸣惊人!”
      李序笑道:“我这儿也有个‘一名鲸人’的典故,听否?”
      “你说。”
      李序用竹棍在沙地上写出‘一名鲸人’四字,道:“这四个字虽然念法相同,但两者的寓意却不同。”

      百年前,角海县有位少年,水性极佳,能游至遥远的外海。一日,少年不顾家人劝阻又到外海玩耍,这次却不小心遇到了海上风暴,被卷入海中,险些丧命,好在一头鲸鱼将他托出水面,救了他一命。这名少年为了感谢鲸鱼的救命之恩,之后便每日带了食物来喂养鲸鱼,一来二去,少年和鲸鱼成为了好伙伴,时常一同在外海玩耍。
      这少年向渔村伙伴炫耀,他们自是不相信,让他带了鲸鱼见上一面才信。
      少年为了证明自己并无撒谎,也为了让那些瞧不起他的伙伴们吃惊,便用食物将鲸鱼诱致近海。
      少年的伙伴们见到了鲸鱼,少年也沉浸在伙伴们的赞扬之中。而那鲸鱼却搁浅在海岸,扭转不得,苦苦哀鸣,哀鸣声引来了鲸鱼的同伴们,那些庞然大物为了搭救同伴,就这么一个个地前赴后继,搁浅在了海岸边。
      村民们见着深海巨物自个儿送上门来,将那鲸鱼肉割了下来卖,鲸鱼骨送至城中供富人赏玩。鲸鱼们困于浅湾,死的死,伤的伤,哀鸣不止,鲜血染红了这片海域。
      那少年见此惨象,才明白自己的过错,拼尽全力想要把鲸鱼推出海岸,可这岂是一人之力可为。
      最后少年筋疲力尽,累死在自己的好伙伴——那头救他的鲸鱼身边。
      少年原是想利用鲸鱼让村里的伙伴对他刮目相看,却未想到最后会害死鲸鱼,甚至连累它的族群。

      李序将那未完的书还给王鸣鲸,勾起唇角道:“希望你的‘一鸣惊人’不要‘一名鲸人’才好。”
      李序的故事王鸣鲸自然听得明白,“阿序放心,这书我自己藏着,绝不将它公之于众。”
      王鸣鲸收起书,盯着李序半响,忽而红着脸低头不敢看她,深吸口气,抬头下定决心道:“阿序······那个······我娘说让我赶紧找个媳、媳妇······我明日要回家一趟,你······”
      “那太好了,你赶紧带着许洲回去相亲吧!”
      王鸣鲸涨红了脸:“我······”
      往日讲课流利的太傅,如今支支吾吾半天,这话总也讲不全。
      李序从屋内抱着酒坛出来,塞到他怀里,咧开嘴笑道:“这是我自己酿的桂花酿,送你一坛,祝你早日取到好媳妇,我看天色也不早了,你明日还要上路,早些回去休息吧,我就不送了。”说完便将门一关,也不管脸红得像颗秋末柿子的王鸣鲸。
      王鸣鲸抱着那坛桂花酿,站在门口看了半天,直至天渐渐暗下来,最后也只能先回客栈了。

      本以为一大一小两个麻烦终于走了的李序,第二日格外神清气爽,起床时心情好到甚至哼起了小调。
      伸了伸懒腰,打开了门正准备去那海边欢呼一声时,看到了站在屋外吃着鱿鱼丝的刘镜之······
      两人大眼瞪着大眼。
      “你怎么没走?”
      “我生病了。”说着故意咳嗽两声,将一封信递给了李序。
      李序打开信一看,是王鸣鲸所写,说是小孩子生病了,路上怕加重病情,让李序帮着照顾一段时间,等到王鸣鲸事情处理妥帖再回来接他。
      李序看他这津津有味地吃着鱿鱼丝的模样,哪里像个生病的?不过是王鸣鲸怕她跑了,才找个熟人看着她罢了。
      说起来这几日都见他在吃鱿鱼丝,这小屁孩竟然还不腻?!
      只怪他长得太可爱,邻居家的阿叔阿婶阿哥阿姐们看到他都会给他塞点自家做的零嘴海鲜干一类的,鱿鱼丝最合他意,除了别人给的之外,王鸣鲸怕他吃完了无聊又给他买了好几筐。
      不过虽说是零嘴,但是这些盐制之物小孩子吃多了对身体也不好,李序便同他道:“许洲,你想不想吃冰糖葫芦?”
      李序见他静静地不说话,看起来是在想冰糖葫芦是个什么东西。
      一看你就是没吃过的富家公子哥。
      “可比鱿鱼丝好吃多了。”李序又道。
      刘镜之点点头。
      于是李序把他的剩下几筐鱿鱼丝在许镇全卖了之后,带着钱和刘镜之来到了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前。
      那红彤彤的一颗颗冰糖葫芦,糖皮上闪着金色的光泽,刘镜之长在宫里,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却从未见过这民间小食,觉得好看,让侍卫拿了钱就要全部买下。
      李序制止他,“小屁孩,买那么多干嘛?你是要扛着吗?”
      李序拿出钱袋,从里面拿出方才卖掉鱿鱼丝换的钱,买了两串冰糖葫芦,笑眯眯地拿了一串给他,“喏,给你,我请客。”
      刘镜之接过冰糖葫芦,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甜甜的,并无什么特别,比起宫中的甜品实在是差远了。
      看着李序一口咬下一颗,吃得十分开心,也学着她的模样咬下一整颗。
      糖皮在嘴中化开,山楂酸味正好,酸甜交杂,令人食欲大开,一颗接着一颗地嚼着,听那糖皮碎裂的声响也很是有趣。
      李序见他吃得开心,想起当年大哥带她翻墙买冰糖葫芦,她第一次吃也是他这样,将军府除了日常饮食之外,从不给孩子吃甜食,说是甜食使人意志软弱,还容易牙疼,打仗时敌人可不会因你牙疼就停战的。李序第一次吃到之后便对这冰糖葫芦念念不忘,除了它的味道还有大哥为了坑她的零用钱,以‘姑娘家买的冰糖葫芦总是要甜一些的’为由骗她出钱买冰糖葫芦这件事她至今难忘。
      “姑娘家买的冰糖葫芦总是要甜一些的······”李序喃喃自语,盯着手中吃了一半的冰糖葫芦,眼中又浮现起了那段时光,只是画面中的人如今只剩她一个了。
      “那以后我的冰糖葫芦你给我买。”刘镜之拉过她的衣袖。
      “你真好意思啊~”李序揉着他的头发笑道。
      “你想要的东西我都可以买给你。”
      “可别,”李序玩笑道:“你还是留给你媳妇儿吧,不然日后要同你生气的。”
      本是一句玩笑话,刘镜之却听进心里去了,从怀中拿出一个锦囊,里面有个小檀木盒子,盒子里是两枚青玉戒指,刘镜之拉过她的手,将它放到她的手中道:“这个给你。”
      李序看这青玉戒指觉得十分眼熟,转着戒指的内壁瞧了瞧,看到了小小的桂花图案,果真是当年刘行云要送给她的那枚戒指。
      怎么会在这孩子手中?
      李序蹲下,在他耳边悄声问道:“你家先祖可是姓刘?”
      虽然王鸣鲸之前交代过不能把真名告诉别人,但要是别人自己猜出来了这可不关他的事,刘镜之点头回应。
      李序心中一惊,将那青玉戒指还给刘镜之:“我不要。”
      刘镜之拽过她的手,十分霸道,“我给了你就要收下。”
      “凭什么?”李序同他拉扯着。
      “凭我喜欢你。”
      “你这小屁孩懂什么是喜欢吗?”
      “知道!”刘镜之小脸分外严肃道:“喜欢就是想让你给我买一辈子冰糖葫芦!”
      “那是小白脸······”
      “我不管我就是喜欢你。”刘镜之说着便又冲上去抱住李序的腰,那绕水可是好东西,当下又是一划。
      李序拿手帕捂着他脸上的那道口子,无奈笑道:“你还真是不长记性啊,我家海带不喜欢别人碰的。”
      刘镜之指着他再次负伤的脸道:“负责。”
      之后刘镜之便以受伤负责为由,继续整日缠着她。
      她去采珠,他就在海边等着;
      她去救人,他就让侍卫去抢着救;
      她在画猫,他就在旁边看着,等他看到她画出的东西之后,终于明白了他落水的那块礁石旁的画是出自何人之手了,并且得知那画的含义是此处危险而不是举手欢呼。

      眼见日子近了,李序担心王鸣鲸回来之后又同她纠缠不清,她体质特殊,不能与人久处,每隔十几年便要换个住处,这次有个王鸣鲸还有个刘家后人,她并不想与他们过多牵扯,是到了要离开的时候了。
      趁着夜色,她收拾起了行囊,打算悄无声息地离开。
      那夜无风,正是退潮的时候,海面上静悄悄的,夜晚时常响起的虚无缥缈的歌声也消失了。
      李序整理衣物时,从那柜中深处翻出一件嫁衣,嫁衣款式简单,既无宝石镶坠,也无金丝绣图,只是用了深红丝线绣出了卷云纹样,虽不华丽,但显大气。
      有几处已经起线,毕竟过了六百年,再好的衣物也该有些受损。
      李序摸着这件六百年前她的嫁衣,她曾想着回到京城之后,便穿着这一身去见刘行云,戴上那枚青玉戒指。
      可惜后来她虽然没死,但是容颜却已完全改变,伤口竟然能迅速痊愈,这让她明白自己已经变成了怪物,京城是再也回不去了,于是便在海边的小渔村定居下来。
      再一次穿上这套嫁衣,仍然合身。
      门突然被撞开了,李序眉头一皱,转身见到刘镜之站在门口,苍白的小脸上竟有几道血迹,李序上前一看,不是他的血。
      “救救小殿下!”那往常跟在刘镜之身边的一名侍卫焦急说道,他浑身是血,筋疲力尽,显然是刚刚经历一场恶战。
      李序没有多问,拉着刘镜之往海边跑,“这边已经不安全了,我们躲进海里。”
      可今夜恰逢退潮,海水退到了远处,比起平日的海边,这段路就变长了些。
      那侍卫正和一群黑衣人拼杀,单枪匹马撑不了多久。
      快点!再快点!
      眼见那海越近,可那些黑衣人的脚步并不比一个带着小孩的女人慢。
      李序将刘镜之推入海中,冲他喊:“我教过你的,往海里游!拼命地游!!”
      李序心脏虽然因方才奔跑跳动得厉害,脑中却十分冷静,绕水寒光划破无月的夜,一时随着李序的挥动化成数道流星利落割开刺客的脖子,一时又如银蛇缠人,绞住刺客的刀剑。
      李序一人与他们对峙,竟也不落下风。
      刘镜之在海水之中,见她几次险些被伤到,一颗心提起,便往岸上跑去:“李序——”
      “快回海里!不要碍事!”李序忙着应付刺客,又要顾着刘镜之,一分神,红色嫁衣上就被割破几处。
      体力消耗,速度也弱了下来,终于是难以支撑,刺客那一剑,刺在了李序心口上,而她的最后一剑也杀掉了最后一个刺客,鲜血喷涌出来,若是常人必死无疑,而李序则不同,于她而言,这致命伤并不致命,等到明日,她还是能活过来,只不过又是另一张脸罢了。
      如此便可摆脱这两个麻烦了,李序笑起来,远处举着火把来的,是县里的衙役,回身看了眼刘镜之,见他愣愣地站在那湿软沙地,嘴角动了动,本想再叫他一声‘小屁孩’,可是那伤口太疼,实在是疼得说不出来了,就任由自己倒下了。
      县衙里的衙役们接到了消息,说是京城内乱,二皇子派人要来挟持小皇子当人质,就赶紧过来救人,见小殿下跪坐在红衣女子身边,那女子嘴角仍然挂着笑容,小殿下咬着唇,似乎也想挤出个笑,可是最后那眼泪一滴接着一滴地落到了女子的红衣,如同一朵朵绽开的梅花。
      另一拨刺客又来了,衙役们只得先把小殿下带到安全的地方,小殿下紧紧地拉着红衣女子的手挣扎着就是不肯放手,他们只得先哄着他说明日再来带她走,可他还是抓着不放,最后只得将人弄晕了,掰开了他的手。
      次日,刘镜之匆忙赶回海边时,海水冲刷着绕水的剑身,而它的主人早就不知去了何处。
      昨夜村里未来得及逃出的渔女告诉刘镜之,她没有死。
      十岁的小男孩心中至此多了个执念——李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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