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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番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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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吻发生的年代已经太过久远,无从考证了,依稀记得是献给了我们小区的一个男生.
当时年少不懂事,对亲亲这种事情,总觉得那是大人才会做的事,而我们总是抱着强烈的敬畏和好奇心——想做,又隐约知道那是不应该的。
而我,是在一堆手帕交的怂恿下,和玩家家酒中饰演我丈夫的男生接的吻.
这个吻当然不可能有什么触电的感觉,真正让我映像深刻的,是林慕风握着一根带血的球棒进门的模样。
我当时都傻了,后来才听说,林慕风抄着那家伙追了那男生三条大街,六条小巷,在把他打到鼻青脸肿之后,还记得擦屁股--放话告诉他,如果敢去告状,见一次揍一次!
经过这一役,林慕风成了我们小区的大哥大,具樊易传述,当时林慕风手握金蛇宝剑(碧血剑),脚踏风火轮(哪吒),威风凛凛直惩奸贼(秦侩),那模样,那气度,俨然就是李逵转世(水浒传)!
对于这不伦不类的说法,其可信度可想而知,但偏偏我们小区多的是无知小儿,在樊易的大力宣传下,所有人简直敬林慕风为天人,于是林慕风的英勇事迹在我们的小区里开始广为流传,流言的力量是可怕的,没多久,对方的家长就找上门了,他们也是在过了N长时间后才知道,自己的儿子竟然是小孩争相告闻的英雄故事里的反一号!
结果,老爸在门口给人哈腰道歉,老妈在屋里拍着儿子的肩膀,
“干的好!”
大有扬眉吐气的感慨,本来还要给他来个爱的鼓励,在看到门口老爸铁青的脸才作罢.老弟后来被狠批了一顿,至于老妈的处罚,我们就无从得知了.
对林慕风,我只能说,成也流言,败也流言.而我的初吻,只剩下了一个血腥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