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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蜀都赋》6 ...

  •   书生似是流露了真情,眼眶一下子红了。他说起话来一股子“之乎者也”的酸气,自以为怀才不遇,生不知食客和伙计都将他的话,当成了一场茶余饭后的表演。
      他看起来已经过了不惑之年,头发白了大半,胡须稀稀拉拉的,目光定定的,看起来就像是钻进书里头看坏了眼睛。他似乎也感觉到了大家都在等着看他笑话,更倔强地挺直腰板,将眼睛瞪得圆圆的,嘴角向下撇,做出一副“悲壮”的表情,以展露骄矜和傲骨。
      这就好像是台上的丑角最后摆出一个滑稽的姿势定格,惹得观众哄堂大笑。

      李青莲可能全场是唯一一个没有笑的人。

      他是一个天才的诗人。
      而诗人,拥有与万事万物共情的能力。

      他无意中流露出的某些神色,似乎戳中了书生心底自卑的那根弦。书生不去找那些嘲笑他的人讲道理,反倒走到李青莲面前,大声道:“吾寒窗苦读三十载,创下诗赋文章三千不止,可金丹仍遥遥无期。如今得见道友年纪轻轻便结成金丹……只叹天道不酬勤,又是何其不公!修习文道、读书万卷,仍抵不过天赋和门第。读书又有何用……又有何为?”

      大家又都笑了。

      唯有李青莲回道:“天道诚然不公。人一生下来,就有健康残疾、三六九等,有人灵根罕见,有人毫无仙缘,有人万众瞩目,有人籍籍无名。”

      笑声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注目着这个似醉非醉的白衣少年。他举杯而饮,萧萧肃肃。“可难道只因不公平,就说读书无用吗?”

      “若不知清圣浊贤、杜康陈王,那酒不过是又苦又辣的发酵水,如何能品得酒中逍遥?若不曾读过文章论辩,听得街头巷尾那每天不断的谣言岂非要人云亦云,成为他人的附庸?若没看过散文杂记,只当寰宇不外乎家门外方圆十里,哪里知道世间多得是瑰丽奇绝处?”

      明琇也是头一回听到有人用这么浪漫的理由来解释读书的用处。谁都觉得这落魄书生滑稽好笑,只有他认真地回应。
      那文修听得浑身颤抖,这么多年来,他已经形成了一套说服自己的逻辑。他宁愿相信是上天不公,是那些别人得到了而他没有得到的东西的错,至少他是受害者、是没有遇见伯乐的千里马。
      “命……每个人都有命,上天给的。若不能踏破红尘,陆地飞仙,读书。任凭道友如何豪迈潇洒,又能奈这世道何、奈命途何?”

      看到这人仍旧这般固执,换做明琇,绝对懒得再搭理他,任由他一辈子落魄下去好了。可她在心里又为李青莲抱不平:这文修算什么人,李青莲又是何等人物?李青莲真心实意地宽慰这文修,也得不到一句谢谢。哎,他这么古道热肠干嘛?
      在埋怨人家古道热肠的同时,她没考虑到,要是他不仗义,这会儿她早就被人贩子拐到下等妓院去了。

      李青莲对小二道:“拿笔来!”

      众人不知他要干什么,皆屏息凝神。他摇摇晃晃地拿起笔,一把夺来书生手中的扇子。在扇面上龙飞凤舞地写了四句话……

      “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功名富贵若长在,汉水亦应西北流……”书生捧着扇子,一激动扯断了一小簇胡须,“好诗!这竟是信笔而成……小郎君真乃神仙……神仙!”

      墨迹未干。扇面上的题字突然发出金光,那些字投射在空中,形成重影,好像有了生命,在食府中洒下一片金光,后渐渐消散。

      明琇第一次看到《文道仙途》中文修写文升级的场景发生在眼前,不由地啧啧称奇。

      众人鸦雀无声。

      过了一会儿,才有人平复了心情,问道:“仙郎这是突破了哪一重境界?”

      李青莲看起来也挺意外,“大概是……元婴。”

      紧接着,传来诸多碗筷落地的声音。

      通常境界的提升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从金丹后阶到元婴必将经过比此前所有阶段更严苛的考验。李青莲显然也很惊讶,因为他先前已写过许多诗文,却没想到正好在写下这一篇后,厚积薄发,突破元婴。

      书生捧着扇子疯疯癫癫地笑了起来,对李青莲道:“你跟吾来,吾有话同你说。”

      明琇也跟了上去。只看见那书生神神秘秘地从怀里掏出一条布,上面模模糊糊地写着几行字。

      “小郎君,这世道要变了。”

      李青莲取来那条布一看,轻声念了出来:“弄文罹文网,抗世违世情。积毁可销骨,空留纸上声。”

      明琇听着这首诗似乎有些熟悉……

      “其实……吾本无灵根,打从一出生,就断送了仙途。吾寒窗苦读三十余载,也不过混成一个乡村先生,教那些普通人家的孩子识文断字。”书生顿了顿道,“只不过,三个月前,有一位心善的高人,赠了我一段伪灵根。”

      伪灵根?灵根是天赐的,要是也能做伪,岂非天道失衡?是以李青莲并不相信他说的话。“你莫骗我。”

      书生激动道:“是真的!这块布条就是那位高人走后留下的!这世道,真的要变了……从此以后,就连、就连九阙仙门也须得仰仗那位高人三分!”

      李青莲道:“好,既然道友说自己被种植了一条灵根,那你倒说说,那人是如何做到的?”

      书生回忆道:“那是一个暗室,吾看不清周围有什么东西,只听得周围有‘轰隆轰隆’声,也不知怎的,什么也没感觉到,就听高人说‘好了,灵根已经种好在你体内了’。”

      人造灵根?明琇隐约记得这是明瑄在创作时为了砍大纲完结,腰斩的一个概念。事出诡异,明琇问:“那个人还说了什么?你快想想,把你能想到的任何细节都说出来!”

      “高人好像还说了甚么‘磁场’……之类吾听不懂的话。哦是了,他还说,他是神,灵界的天神!”

      宛如一道闪电,打在明琇头上,她忽然想起那首诗她在哪里见过了!这首诗是鲁迅写的。《文道仙途》架空的背景基于唐,这里的人绝对不可能穿越得知这首诗,唯一的可能就是……还有一个穿书者!而且,从那个穿书者故意留下这首诗的情况看,他应该也在寻找着伙伴。

      那个穿书者还说他是神。

      这么中二的吗?

      明琇突然想到一件事:如果说这个世界真的存在一个造物神的话,那就只有明瑄能称得上是神!

      “哥哥……”难道是明瑄?
      明琇抓住书生的袖子颤声问,“给你灵根的那个人,在哪里?”

      “男女授受不亲!授受不亲!”书生吓得连忙摇头,“吾不知啊!”

      在哪里……明琇充耳不闻,汇聚精神思考着明瑄如果来到这个世界,会去哪里?

      一个作者,穿越到他笔下的世界,来到这个他付出无数心血的理想国,会想要做什么?

      明瑄有多热爱这个世界,她是清楚的。斐然仙子、骷髅香妃,他笔下天姿国色的女主角们都真的存在……以他的性格,不可能放过见证书中人变成真人、书中景变成实景的机会。

      他会去哪里?

      九阙仙盟。这个词第一时间在明琇脑间蹦了出来。九阙地处最繁华的仙都永安,是最庞大的修仙门派。男主尉迟瑄在那里邂逅了两位女主角;在那里受尽屈辱,逆天改命;后又回到那里,成为新的仙首。

      明瑄会去九阙仙盟。明瑄渴望一睹他所创造的伟大。这是任何一个作家都无法拒绝的诱惑——幻想成真的诱惑。

      “李青莲,我想跟你们一起去九阙……”明琇沙哑着嗓子,刚一抬眸,眼泪珠子就一颗颗滚下了那散发着玉泽的脸颊,顺着她小巧的下巴打湿了她的衣襟。

      “你、你别哭哇!”李青莲有些不知所措,他想要掏帕子给明琇抹眼泪,可他一向不讲究这些琐碎细节,身上竟连块帕子也没有。“我本就要去九阙,捎上你也无妨的。”

      明琇顺手用手里那块写着诗词的布条擦了擦眼泪,然后珍重地将布条放进衣襟:她本来打定主意绝不和书里的主线人物扯上关系,但现在为了找到明瑄,也顾不上这么许多了。

      .

      九阙仙盟向百家仙门召集了一批优秀的嫡系后辈,送来永安求学。李青莲代表大匡城,前去九阙。同行的贺老是九阙长老,他极为欣赏少年的才华,甚至亲自来接他去,可谓是给足了面子。

      百家仙门皆有自己的管辖州县。仙门历史悠久,千年来演化出错综复杂的势力关系,是以,各仙门所管辖的地方的律令、习俗皆有不小的差别。灵界大陆不存在中央王朝,仙门不仅是修士们修行的门派,还是政治机构,颇有几分“政教合一”的意味。九阙仙盟百年来一直在吞并其他仙门,从而获得了最为广阔的管辖疆域,九阙的归属地上有独立的法律和制度、完善的政治构架,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国家。

      九阙如今的仙首是朱恕,字无咎,在他的统治下,九阙日益壮大。

      不过,他做出了一件让整个灵界为之震动的事:佣兵。

      灵界的诞生和那些凡间王朝都不一样。据说两千年前,十二个遭到皇帝放逐的修仙者发现了灵界大陆,后来灵界吸纳了那些身怀灵脉的人,彻底和凡间分离。大陆不设君主、亦没有朝堂,各大仙门就是独立的宗教和行政机构,各自统领一方地域。灵界先祖认为天下修士本是世所不容之人,如今有了家园,必要团结一心。为了维护仙门势力之间的和平,先祖们在“千古问仙”石壁上所题的律令里,第一条就是禁止仙门私自佣兵。

      朱无咎不仅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九阙建立由修士和平民组成的军队,更毫不避讳天下人的眼光,连个幌子都不打,直接命名其下三军为“威武军”。

      野心昭然若揭。

      九阙仙盟内部对于佣兵一事也有分歧。贺老是鸽派元老,主张解散军队、维持修仙道派的传统与平和,潜心道行,莫惹是非。而鹰牌则面向一个完全相反的方向,主张九阙只有拥有了强大的实力,才能震慑四方,肃清海内,维护和平。两派的最终目的都是和平,可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却无法共融。

      从蜀中到九阙仙盟境内,明琇坐了有十几天的马车,坐得腰酸屁股疼。拜九阙律令规定,只有进入了特定区域内,修仙者才可以使用仙门法术,所以明琇这一路上几乎忘了这是一个有法术存在的世界。

      马车来到仙门的南门,就到了分道扬镳的时候。众马夫、侍卫都依依惜别,一步三回头,看着李青莲走进了仙门结界,才各自离去。

      贺老道:“青莲,老夫也只能送你到此处了。如今正是多事之秋,你年少气盛,热血上头就会忘了分寸。这次众仙门弟子齐聚九阙,非同小可,你在外头自在惯了,去了学堂,可决不能说不该说的、做不该做的,最好,也不要当冒头的那个!”

      “放心放心,我就是来求个学嘛,能出甚么岔子?”说着李青莲扯了扯自己的脸颊,朝贺老做了个鬼脸,“我可招人欢喜了。阿止,你说对不对?”

      他生得英俊,性格又豪爽,帮别人忙也不计较回报,一路上从身边的马夫和侍卫到酒馆客栈里的老板和伙计,都对他很不错,就连路上卖果子卖煎饼的大姑娘小媳妇也愿意把东西送给他吃。

      不过,明琇更喜欢逗他。

      “你想怎么招我欢喜呀?”

      李青莲仿佛遇到了一个天大的难题——他从来没考虑过要怎么讨人喜欢,尤其是讨一个女孩子的喜欢。

      他诚实地说:“我需要吗?”

      明琇被他问住,半晌,才觉得不对劲:这人怎么能这么自信?
      而且奇了怪了,她为什么觉得他说得都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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