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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帕子(捉虫) ...
不过,事实证明他多虑了。
“哈哈哈,凤英啊,”林执事一脸笑容,手上还拎了两只礼盒,“昨日实在是让你和元药师受惊了!这是一点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啊!张堂主也在,”对于要巴结的人事,林执事的笑总是爽朗的,“看我!真是粗心!回头我马上叫人再送一份过来!”
他笑眯眯地上前,一把握住还没搞清楚状况的张堂主的手:“昨日若不是于姑姑,我们可就要抓错了凶手!这可真是太感谢她了!我们也没想到,那真凶不但杀人,还敢将罪名诬到别人头上!”
于凤英一愣:“凶手竟然是陈九么?他怎么招供的?”
“唉,”林执事抚额一叹,状似很不好意思:“说来,都是我们的错!一听那陈九举报说有亲眼看到有人行凶,便信了。结果昨日他同元锦姑娘一番对质之后,自知罪责难逃,半夜时分,他自己悬梁自尽了!死前更是留下血书,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陈九竟然死了?!
看着对面还笑得一团和气的林执事,于凤英心头一阵发冷——若是昨日,元锦没有顺利脱罪,那死的会不会是她们两个?
张堂主一头雾水,不知道到底陈九是何许人也,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同对方宾主尽欢。
全程,王玉芳数次想要插嘴,却都被于凤英打断。
而林执事因为昨日云药师的事,自是对于凤英另眼相看的,偶尔开口,也是明里暗里帮衬着后者。
倒让王玉芳吃了好几个暗亏,气得咬牙,转身想走却又舍不得。
只得别别扭扭地戳在那里。
而张堂主虽心疼王玉芳吃瘪,却也舍不得驳林执事的面子,便只装做没看到。
三人笑眯眯地说了会儿话,突然自外面冲进来一个小厮,面色惶急。
看到林执事,他正要开口,却被对方一声喝住。
小厮反应过来,定定神,俯身飞快地在林执事耳边说了句什么。
林执事神色没变,但是于凤英眼尖地注意到,在小厮说话的时候,他不自觉地握紧了手中的杯子,后来更是连茶水倾到了衣袖上也没注意到。
她的心头不由染上了一丝阴霾。
随后,她注意到,林执事虽还是笑得一团和气,但是明显不如先前闲适了。
果然,过不多久,他便起身借口离开。
林执事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就不见了人影,只留了个礼盒在桌上。
张堂主一脸感慨,将那礼盒掂了掂——本来还以为今次是麻烦来了,却没想到竟然是来送礼的。
真是出乎意料。
“凤英啊,”张堂主很开心,“你往后可得多跟林执事走动走动,他认识人多,随便一句话,便可帮你良多了。”
于凤英心里想着另外的事,闻言心不在焉地“啊”了一声。
张堂主也不以为意,又笑着叮嘱几句,便转身走了。
王玉芳原想跟他一起走,但走了没两步,似是想起什么,转身往另一个方向去了。
元宝已经很久没有同元锦一起上值了,今天一直处于一种极度兴奋的状态,一路上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元锦话少,偶尔应和一声,两人相处得倒也和谐无比。
直到日头起来,刚下过雨的林间蒸腾起一丝雾气,元宝觉得有些口渴,这才止了话头。
一扭头,她不由犯愁,忙了一早上,自己的药篓才堪堪装了一个底。
“阿锦!阿锦!我不会第一日就被打回去吧?那王芳琳她们不得笑死我!”
采药院有规定,若是每天完成的任务量不足十之七八,下次补上,三次警告;不足十之四五者,警告之;若是不足十之一二,直接辞退,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元锦抿唇微笑,早就知道这丫头会着急。
一看她的笑,元宝来劲儿了,索性扔了药篓,双手抓住元锦的袖子:“好阿锦!我知道你一定有法子对不对?快告诉我!”
元锦呶呶嘴,示意她把药篓捡起来:“跟我来。”
在对方如冰如雪的目光注视下,元宝不情愿地撒开了手,抱着药篓跟在元锦后面。
她带着元宝右弯右拐,走的路越来越偏,越来越陡。
不过好在两人自小就是在这山里长大,这点子山路倒也难不住她们。不过总归比之前还是难了点,这从元宝越来越少的话便可看出来。
“阿锦阿锦,你要带我去哪?好累我走不动了。”
元宝有气无力地嚷嚷着。
“到了。”
好在很快元锦就停住了,这才救了元宝一命。
看着眼前郁郁葱葱一大片田七,元宝吃惊地张大了嘴巴:“这么大一片成熟的田七!竟然没有被人采!”
无怪她这样吃惊,负责采药的药奴大都起得早,她忙到现在只采了这么点药材,一路上光顾着说话是一个原因,另一个便是因为出来太迟了,那些成熟的好药材早就被别人采走了。
此时一看这里这么大一片成熟的好药材,而且还是没人动过的痕迹,不由分外吃惊。
她一脸敬佩地看着元锦:“哇!就知道你有办法!”
元锦推了她一下:“快采!这是我无意间发现的,因为地方比较偏,还没人来过。不过现在已经成熟,又有引药蜂引路,说不定别人很快就能找到了!”
药山实在太大,又适合药材生长,随便撒点种子就能长得很好。因此为了方便药奴采药,植药堂培育出了一种引药蜂,专门寻找那些已经成熟的药材,再由药奴前去采药。
一听这话,元宝急吼吼地扔下药篓就往药田里冲,却被元锦一把揪住衣领:“等下,洒点驱蛇药。”
元宝吐吐舌头,“什么时候我也能有一只引药蜂啊?”
元锦就有一只,她眼热了好久了。
元锦抚抚系在腰间的竹筒,笑:“很快了,只要你顺利过了这头一个月,于姑姑自会予你一只的。”
“好吧。”
虽是头一回采生药,但是元宝毕竟是在拣药院做熟了的,元锦只示范了两遍,她就已经能采得很好了。
于是元锦便放她在这里采田七,叮嘱她如果看到人不要轻易与人冲突,然后就往另一边去了。
那里有一条小溪,水很清甜,她每次过来都会去那里取点水。
天已经完全放晴了,小溪粼粼地反着光。
忙碌了一早上,元锦不由加快了脚步。
来到溪边,她先是将手脸洗了洗,溪水冰凉却不刺骨,扑在微微有些汗意的皮肤上,分外舒适。
如果元宝在这里,只怕又会惊喜得叫起来吧?
元锦唇边溢出一丝笑,不由自主地想。
将装水的竹筒洗净,又取了水打满,元锦转身,决定回去。
突然,溪边一样事物引起了她的注意。
她定定地看着那东西半晌,那东西随着潺潺的溪水浮沉,却始终困在那里打着旋儿。
元锦面上的神情犹豫再三,终于叹一声,折了一根树枝把它们捞起来。
——那是一张绣帕,里面包了一个烧了一半的祭奠死人用的纸钱。
绣帕的一角,红红的,绣着两个字:“明玉”。
初开始的时候元锦还以为这是用红色的丝线绣出来的,此时拿近了才发现,那竟是被血染红的,被水泡了这许久还未曾消褪,可见当初这帕子定是被血浸着的。
大唐书院有规定,除清明除夕这等大节以外,寻常奴才管事是不许燃烧香火烛钱祭奠死者的。而且即使是祭奠死者,也是在书院山脚,专门辟了一块名为“往生堂”的地方,山上是不许人随便生火的。
按理说,此处乃是药山,绝无可能出现香火烛钱等物。
方才元锦犹豫,便是因为发现了那枚纸钱。
但此刻捏着帕子,她更觉得棘手。
只因绣这帕子的主人,她是认识的,这两个字,当初还是她描给对方的。
玉香是淞涧堂负责跟采药院这边对接的人,她人很好,比现在的林执事好说话多了。这帕子,便是她绣给未婚夫的定情之物。
只可惜,天妒红颜,在她新婚之夜,她竟跟新郎一起暴病而亡了。
盯着这方帕子上的血迹,让元锦心中隐隐升起一丝不安——当初玉香,真的是如她们所说,得了怪病一夕而亡么?
现在又是谁在冒着被赶出去的风险偷偷祭奠着她?为什么?
抱歉,今天的更新晚了点,由于接下来要开始上班,又带小孩。
所以往后的更新改到晚上十一点,对不住各位。
还请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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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1、帕子(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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