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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坏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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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晋有意拓宽自己的交际圈子,若真是组一拨精英荟萃,不去是有违本心的。再一想到这蜀地山林中乱跑乱窜的灵猫,春夏之交泌香最盛,他不去亲自猎得几头雄壮的,辜负天时地利。
不过行会改选的事情,还是等熊熊回来。秦晋不是正经的大通镖局掌柜,而今这镖局更是连掌事都没了,寒酸得可怜。
熊熊本以为做掌柜只是挂名,他亲哥出银子,二哥出力,他自个儿只管押货行走,下了观音山,天南海北逛一通自在。哪里能想到,会有烂摊子等自己收拾。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一脚逛入楠城,陷了十七八日,还抽不开身。
楠城沈家是清流名门,虽然进项不多,人口不盛,搞得偌大一个门第冷冷清清。不过世家底蕴深厚,往里头一站,说话都不好意思高声——除了沈晗。
熊熊在沈家后花园一处角落,口里塞一只鸡腿,两手捂住耳朵,还是挡不住有不该听的钻他耳朵。
在他视线前方,稍微抬一抬胳膊都能被瞅见动静的距离,是沈晗捉着一个小哥哥衣领子,说着特别不能入耳的话。
“你老跟着我做什么?怎么,是不是良心发现,要对我负责?”
这是沈晗的声音。
“负责?你指什么?”
这是漂亮小哥哥的声音。小哥哥是昨天才入府的,对熊熊挺友善,熊熊不忍心看他被沈晗折磨,所以连眼睛也闭上了。
“你说指什么,你看光人家身子,不该负责?”
……唔,好一个惊天秘密,熊熊担心自己被沈晗灭口,呼吸都屏住了。
小哥哥似乎笑了一声,“看过太多,负不过来了。”
天啊哟!熊熊惊得眼睛都睁开,他昨儿乍一见小哥哥,还有些惊为天人,没想到却是这种人!
小哥哥捉住沈晗手腕,往内侧一带,熊熊还以为要看到什么更加不可看的东西,睁大了眼睛,全神贯注,却只看见小哥哥替沈晗诊脉。
“同一个大夫说这种话,你也好意思。”
漂亮小哥哥叫樊若,是个大夫。
熊熊将捂耳朵的双手打开,悄没声儿地,心道:好没意思。
他这一路行来,当真是好没意思,又好生坎坷。
彼时沈晗病未大好,非要扯着他往楠城,一路走了病,病了没好全乎又走,十来日过去,也才离开玉城不远。
熊熊劝沈晗养好病再走,可人不听,死犟。原本不是大病,沈晗断断续续地治,有一回他驱马疾行,虚汗湿透全身,待走到枝江境内,一不留神,从马背上跌下来,此后就严重了。
沈晗还特娇惯,熊熊给他每日使唤,端茶倒水熬药搀扶又累又繁琐,日子一长,老这么着这么着地,他忽然发现,沈晗其实挺乐在其中的。
不是他看错,沈晗是真的乐意,偷摸着乐,不小心给他瞧见。
沈晗有一件薄透的纱衣,特别薄,特别滑,特别透。每次熊熊去送晚上那碗药,沈晗都穿那一身,熊熊便不得不常常垂着眼,想起春满园那处壁角来。
他也不是自己就想起壁角,是每当沈晗穿了这衣裳,就爱摸他的脸:药太苦,摸一下;让倒茶,摸一下;说句话,摸一下……就跟壁角那客人是一样的。
熊熊用自己并不敏锐的直觉判断,就穿这件衣裳而言,沈晗也挺乐在其中的。
他自认不蠢,家里有那么对儿成天黏在一块儿的,临走前又给秦晋警告过,而今再让沈晗摸过几回脸,怎么着也得有反应:天杀的城里花架子,要干坏事情!
然而,他是不怕沈晗的,小官儿细皮嫩肉又病殃殃,打他不过。所以他仍旧好好地送这一趟镖,他的第一单生意,必得善始善终。
至于脸,不怕,让他摸。
后来有一天,沈晗歇脚在路边,熊熊去溪边打水,回来的时候,看见地上躺了好些个“哎呦哎呦”叫疼的男人。沈晗一手执剑,一手去扶跪在地上道谢的少女和老汉。
那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故事,熊熊给秦晋熏陶多了,话本的套路他懂。
然而,沈晗的套路,他却不懂了。
熊熊觑一眼沈晗那剑,数一数地上那些人,再看看沈晗苍白冒汗的脸,心里打鼓:他其实可能也许大概应该未必……打沈晗不过。
出门在外,带剑防身本是寻常。沈晗也带剑,但熊熊一直当他是个小白脸,拿剑不过装模作样,真有架打,十成要躲他背后。可这一回,他觑着沈晗那剑,心里头虚无缥缈起来。
沈晗没瞧见他,也不知道此刻熊熊脸上闪烁变幻了多少神色,他矮下腰伸手搀人,但眼前发了发黑,四周的景象不断旋转起来。
沈晗晃了两晃,晕倒在地。
熊熊于是紧走两步,认命地背上他。
小官儿能是挺能,就是常晕。短则一刻钟,长能几个时辰,一惯也没听他说哪里痛不痛,可就是晕怔怔醒不过来。熊熊请好几个大夫看过,可谁也不知是为什么。
因这晕病,熊熊即便明知他不是看上去那么花架子,即便明知他可能要干些坏事情,也没说就此散伙。只是一路上叹气的次数比较频繁。
临近暹城的时候,有一段险峻的山路,沈晗在半道上晕过去,足有几个时辰未醒。
熊熊将他护在马上,赶路的速度便行不快,入夜未到城镇,只能找一块能挡风的山洞,露宿。
原以为夜里是能到下个城镇的,便没有额外准备干粮,熊熊一边背着沈晗,一边摸黑在林子里抓兔子。也是他耳聪手敏,黑灯瞎火地,愣是靠着听声辨位,单手拿石子儿击中一只。
回到露宿地后,熊熊小心地将沈晗放下,才知这人已醒了过来,但方才却一直让他背,不露个声儿。
熊熊意图理论两句,未及开口,自己先劝自己:可能打不过。
后来沈晗一直盯着篝火和烤兔子,怔怔地不知道想着什么。
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光有兔子和篝火,烤不出美食。兔子烤熟,熊熊食难下咽,沈晗倒是不嫌弃,一口一口慢慢吃着。火光映照他的脸,没什么血色,唯沉静得迫人。
熊熊又叹了口气,小官儿太闹腾不好,太安静也教人吃不消。
沈晗慢慢咽下一只兔腿,兴致却忽然又起来,“明日,我们去长乐山,那里落日最好。”
赶路赶了近俩月,楠城却迟迟不到,还有个挺重要的原因,就是沈晗太能偏了。
熊熊不应声儿,沈晗又补一句,“反正我们去楠城,那里必要经过,也不算耽搁。”
所以说楠城真是个好地方,必要经过的地方全是风景名胜。熊熊在心里翻了翻白眼,他虽然常有按下沈晗打一顿棍子的贼心,但一直没有付诸实践。
沈晗也叹气,幽怨道,“一个将死之人,最后一点愿望,你就不能答应吗?”
熊熊闭上眼睛,狠狠撕下一块烤肉,一边嚼却也一边点头。他发誓找到最好的大夫,押着沈晗治好一身怪病,然后,每天三顿乱棍伺候。
沈晗一点不知道自己要被人揍棍子,他挪到熊熊身边坐下,在人脸上摸了两把,高兴,“小熊,你真好。”
熊熊干巴巴地扯了下嘴角,想回个笑,但笑不出来。
第二日傍晚,他们已经到了长乐山头,彼时落日西沉,远近的云海一片金红。
熊熊本来也不是个长久烦心的性子,面对开阔风景,便消减了许多积郁。
沈晗在云海边儿上,双臂张开,迎风站了一会儿,忽地回头,冲着熊熊绽开一笑。
他这一笑太能挑时候了,落日在他身后铺开耀眼的光,碧蓝碧蓝的广阔的天空,金红的纯白的云海,山风猎猎地扬起他的衣摆和广袖。
熊熊只觉得胸口“砰砰砰砰”被狂跳的心脏猛烈撞击,整个人死去活来活来死去就是怎么样都喘不上一口气儿,他脑海中更是空空如也,只剩下沈晗,而沈晗在笑。
就在他不知所措的时候,沈晗往后一仰,干脆利落,坠了下去。
“……”
熊熊有一瞬间呆滞,仿佛木雕似的杵在原地。下个瞬间,他的心脏在胸腔中撞击得更为激烈,却是猛然一下,四分五裂,碎得血肉模糊。
“沈晗!”
他飞奔至那崖边,跌倒在地,始终无法相信方才那一幕。
他这拢共没活到二十年,痛苦的事情毕竟历得少,沈晗忽然来这一出,让他又慌又乱又急又痛,眼泪也刷刷地滚出来。与此同时,也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极其喘不过气来的,撕心裂肺的痛。
他就这样挂着两行泪,扒到山崖边儿上,去看底下的情况。
崖上横生一松。
沈晗比方才还笑得畅快,一手挂在树干,一手冲他不停地扬,“小熊?”
熊熊那撕裂的心脏在一瞬间愈合如新,不过里头燃了一把业火,恨不能就此将沈晗烧成一把飞灰。
“哈哈哈哈……”沈晗仍还笑着,有些不知死活,“这就哭上啦?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 不想另起番外,还是放正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