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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事实证明,人只要倒霉,喝水都会被呛着。
      当我灰头土脸地从期末考试的考场中考完出来,拎着行李要开始准备放暑假坐车回家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要坐的那班火车晚点了,心里不禁道了句MMP,看见车站边有一个卖饮料的小姑娘,豪爽的买了三瓶饮料外加一大堆零食,毕竟车上的东西实在太贵而且等车又需要不少时间。渴的不行,快速喝了一大口,结果呛着了。是的,就是这样的没出息,当咳完缓过神来以后,发现周围的景色不知不觉变了。
      不认路,这很正常,因为我是个百分百的路盲,在自己熟悉的城市走远点都会迷路的那种。可是车站的,周围郁郁葱葱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车站,车站是在郊区,但是沥青大马路呢?
      这一条曲曲折折的小土路是什么鬼?掏出手机一看,没信号,很好,我是在做梦,一定是在做梦,这样不停地安慰自己,并且用脚使劲的踢了一下树干。踢完瞬间感觉一股锥心之痛在脚上蔓延开来,注意到脚上的是凉鞋,且是自己最喜欢的一双凉鞋,做梦会这么具体吗?
      而且脚怎么感觉变小了,腿也细了也短了,拿出手机的相机照照,脸都嫩了,像极了小时候,不过比小时候感觉还要好看,萌萌哒,哈哈,心里这样想着,果然还是做了美梦吧?
      看了看天,快黑了,于是就近找了个大树,拿出行李中的脏床单铺在地上,准备美美地睡一觉,来个梦中梦。可是半夜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是在这个地方,我不禁开始慌了。黑暗最使人害怕,十分自觉的打开手电筒,希望有人通过光亮发现我。
      黑暗使人焦虑,想到当年中二时期看的小说,主角乘坐飞机,飞机一定会出事,然后整座飞机的人都遇难而主角却号发无伤,脑洞越开越大,差点把自己再次吓晕过去的时候,终于迎来了黎明,发现手机因为长时间的亮着手电筒,电量还是百分之五,幸亏带了充电宝,充上电,把鞋子换上了运动鞋,鞋子大了许多,淡定的从行李箱中掏出了卫生棉,垫了进去。
      虽然咱很学渣,但还是稍微有点脑子的,选择向背山比较平坦的方向走,任命拖着行李,一瘸一拐的走在曲折的小土路上。感觉走了好久好久,期间一个人都没碰上,之前买的零食和水又不敢吃太多,怕遇到意外情况。
      不知不觉,天又要黑了,充电宝的电也是有限的,不敢在晚上一直开着手电筒了,作为一个不抽烟的乖乖妹纸,怎么可能随身携带打火机,生火PASS,很庆幸因为懒打算把脏床单带回家让妈妈洗,至少晚上没有那么冷。
      昨天晚上加上今天的奔波,我好像已经有点要感冒了,吸吸鼻子,裹着床单,靠着大树,又将就着睡了一夜。
      等天稍稍亮,我又出发了,经过昨天的一天,我不敢确定了,这个地方大得离谱,我开始怀疑是不是走错了方向,没有遇上稍微凶狠的食肉动物,这是条安全的路,这样一遍一遍安慰自己,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
      走着走着,忽然闻到了一股非常非常不好闻的味道,虽然我很平庸,嗅觉一点也不灵敏,可是这股味道大太了,简直让人无法忽视,于是我把行李藏到了茂密丛林里,自己大着胆子猫着腰顺着向味道最浓的地方走去,我发现了一具尸体,我并没有尖叫,不是因为有多么冷静,而是太害怕了,吓到了失声,瘫在了尸体的旁边。
      我慢慢冷静下来,腿慢慢恢复知觉,通过我的仔细观察发现这具尸体死的十分奇怪,他的头上插着几枚有一个绿色的小圆球钉子,预计钉子可能很硬,它扎穿了这人的头盖骨,可怕的是跟咱大□□的针灸一样,一点血都没有留。
      终于没忍住手贱的拔出了一颗钉子,真的是很长的一颗钉子,但是非常的细,就跟针一样。这时旁边的土地动了,有一只白皙的手从土里伸了出来,有一个黑长直妹子从土里背着我慢慢坐了起来。
      我顿时感觉虎躯一镇,拔腿就躲到了一棵大树后面,完了完了,靠,丧尸出土,跑也跑不快,上树。正在准备向上攀爬的时候,黑长直丧尸猛然一百八十度地回头,我只注意到一双黑漆漆毫无高光的大眼睛。
      呵呵,呵呵,大眼睛。萌萌哒。我感觉到一万头草泥马踏在心头上呼啸而过,头脑中只有两个大大的卧槽两字,我可能是吓傻了,懵逼脑残的冲着他笑笑并且小幅度挥了挥手。也许是刚睡醒心情好的原因,他冲着我摆了摆手,整理了一下衣服,就快速地消失在了丛林中。
      此时反应慢半拍的我终于反应了过来,理清思维之后终于想清楚了那大眼睛是谁,主角基友的哥哥,好像是个弟控,貌似特别抠。看着不远处的尸体,我一咬牙一跺脚,快速的冲了过去。
      不要误会,也不要以为我是突发善心想把他埋了,我只不过想到揍敌客家售价不菲,大哥杀了他之后还在尸体附近睡觉,一定是非常疲惫,这被杀人之人一定有过人之处。于是我。。。。。。。开始翻尸体的口袋,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在翻口袋,我无比的确定来到的是猎人的世界,在这个高危的世界,语言都不知道能不能和他人顺利交流,生命安全都无法保证,臭点算个毛啊。
      我企图在口袋里翻出钱来,这具尸体体虽然在死之前只有少量流血,且血迹已经干枯,但这是在夏天,之前闻到的那股气味是很强烈的尸臭,不知道是不是把自己埋在土里可以屏蔽嗅觉,还是可以闻到泥土的香味,杀完人还陪着人家睡一觉,不愧是揍敌客家,服务就是一流,给你个六六六。
      我边在心里吐槽边仔仔细细兢兢业业地摸着口袋,也许是穿越给我的福利,我除了翻出皮夹里面的现金,更是在衣服的内衬里面翻出了一张证件,一张带有编号的四四方方的XX卡片。
      上面的文字压根看不懂,但我还是我暗喜了一下,虽然不确定是身份证还是猎人证,但至少可以忽悠一下别人,身份证说是老爸的,猎人证直接卖掉。
      我看完这部片子已经很久了,只注意帅哥的我才不会注意猎人证与国民证的区别.为了以防万一,我把这位大叔手中紧紧握住的手枪也拿走了,拿完以后才发现自己压根就不会开枪。
      思考过后,我还是良心发现,觉得大叔这样躺在草丛里很可怜,于是决定让他入土为安,当是我拿了他钱的报酬,边说着大叔你安息吧,不要来找我,在絮絮叨叨中,使劲的把这位大叔的尸体拖到了被伊路米躺过的已经松软的泥土旁,在小包中拿出平时画画常用的刮刀,一点一点的继续深入刨坑,终于挖到了适合的深度,赶在天黑之前终于把大叔埋了进去。
      之后又把大叔尸体原本的地方乱踩乱踏,觉得埋得踏踏实实近期内不会被人发现之后,又拖着行李箱走远了一点继续找个平坦舒适点的地方过夜,边走并暗自庆幸幸亏有点家当伴着穿越,不然肯定走不出这里。
      哎,老爸老妈,我对不起你们,你们把我养这么大,相信我,这不是我的本意,我宁愿天天在家被嫌弃,也不想默默无闻的死在这里。想着想着,慢慢的睡着了。
      天稍亮,我又返回去检查昨天埋尸的地方,发现自己找不到了,寻找无果后继续向东前进,终于在傍晚,抵达了一个小镇,几经波折,找到类似一个旅馆的地方,进去之后,前台阿姨跟我打了招呼,热情的问要不要吃饭住宿,我兴奋的点头,因为我发现我可以听懂她说话,尝试着说了一句有食物么?
      “你想吃啥?”阿姨边说边招呼着你坐下并给你递了一张菜谱。我发现看得懂数字却看不懂菜名,嘿嘿,看来还是阿拉伯文字够普及,猎人世界都通用,边默默吐槽着,边看着菜谱上有图,于是特别淡定了来一句,给我这个这个加这个。吃掉了三盘菜外加两碗米饭以后,我感觉自己有充满了力气,于是像阿姨要了一块肥皂就去了自己的房间。
      我把这个普通单人间的价值发挥的淋漓尽致,所有的衣服该洗的衣服、被单、自己从里到外洗的干干净净,手机、充电宝的电充的满满的,就连自己的塑料瓶子都灌满了凉开水,唯一遗憾的是脚上运动鞋,在土地里走了三天已经长得不成样子,如果不是除了人字拖没有鞋换,我连鞋子内里都忍不住要刷了,最终还是拿着小刷子清理了一下外部,尽量的让它看起来干净些。
      换了件衣服,原来的七分裤穿到身上变成了正常的衣服,果然是变小了么,又默默吐槽了几句,开始潜心研究在尸体拔下来的钉子,钉子质量十分可观可以作为武器,可是我什么都不会,扔飞镖有时候连标盘都扔不中,钉子虽然暂时派不上用场,但身为一个穷鬼,我还是把它们擦的干干净净。干完所有的活,产生了难以言表的满足感,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勤快过,累过之后沉沉的睡了过去。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文,有什么意见尽管提,不怎么会分段,希望大家畅所欲言,顺便评下分,能给2分最好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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