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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鸿光县 ...

  •   鸿光县,旧金码头。
      “都让开,让开!”
      着制服,端火枪,官兵似的一队人物跺着疾步打破了清晨码头搬工的宁静。他们神情肃穆,两两排开,为首的区师爷体型瘦小尖嘴猴腮,戴着一顶圆帽,站在码头眯着眼睛远远眺望,不大一会,笑容满面地用尖细的声音向后面嚷道:“少爷!少爷!船,船到了!”
      一只雪白的腕子伸过来,在他后脑勺狠狠拍了一下,穿着绫罗绸缎的小少爷颈间还挂着一个亮闪闪的金锁,坠着的小铃发出清响。“你叫唤什么呢,本少爷自己看不到吗?”虽然这么说,但方洵略显稚嫩的脸上还是透露着雀跃的神情。
      船夫摆动着竿,水波推着那船渐渐近了,坐在船上的是一个穿着黑色立领学生装,高瘦英挺的年轻人,眉眼坚毅,丰神俊朗。
      还没等靠岸,船上的青年已经一个跨步,稳稳站到了码头上,提了提手上的两个箱子,一抬眼看见眼前的阵架有些发懵,随后微微皱起了眉。
      “季寒宵!”方洵眉开眼笑地凑到他跟前,“你小子可算回来了!”
      名叫季寒宵的年轻人看到方洵先是一愣,继而一瞬间扬起了嘴角,嗓音温润:“阿洵,你来接我了。”
      方洵一把拍上他肩膀,“那当然了!我们俩什么关系,我能不来接你吗?你念这学一走七八年,你都不知道我在这鸿光城里有多寂寞,多孤单!每次干坏事了被逮着我都会想到你,心想要是季寒宵在我指定不能给抓着,也就不至于挨我爹那絮絮叨叨的一通说教!总之这千说万说就是一句话,季寒宵,我可想死你了!”
      季寒宵一直笑着听他说,心想这人依旧是和小时候一个样,贪玩任性,没太多心眼,还是十足一个小孩模样。又顺着打量了一下,长开了,个头高了点儿,也比以前俊了点儿,白白嫩嫩。
      “你来接我就接我,带这么多人干什么?”季寒宵扫了扫周围排排站开的兵,眼神冷下来。
      他还记得当年,方孟昀带着一帮人站满季宅大院的场景,那些个端着枪的主儿,和今天的这些个人,好像并无分别,都是整齐划一的黑色制服,一样的面目可憎,令人恶心。
      方洵并没有注意到他的些许不同,只是翻了个白眼,“你还不知道我爹吗,生怕我在外面闯祸,非得派这么一拨人看着我,甩都甩不掉,烦死了!”
      白脸的区师爷在边上赶紧赔着笑,点头哈腰:“司令大人这不是怕您遇着麻烦嘛。”
      “边儿去,就数你最惹人烦。”方洵不耐烦地挥手,转而又兴奋地拉着季寒宵,“你刚回来,这些年县里的变化可大了,我领着你四处转转,咱今儿个得要好好叙旧!”
      季寒宵有些为难地看着他,方洵瞅到他手上还提着的皮箱子,转过头对区师爷使了个眼色,“你,把寒宵的东西送回他府上去,今天带上你这一队狗腿子离本少爷远点。”
      区师爷苦着脸,欲言又止,暗暗地看了季寒宵一眼,一双眼睛转了又转,最后躬着腰一拱手:“好嘞,小的知道了,大少爷可千万小心,莫要出了什么事儿。”说着踱到季寒宵面前,皮笑肉不笑,“季少爷,给我吧?”
      季寒宵定定地看着他,两手一伸,将箱子递过去,“有劳师爷了。”
      在季寒宵的记忆里,鸿光城是个不大的小县城,在这个已逐渐不算安定的年代里还尚算安定,普通人家或耕农粮作或周走行商,自给自足。而季家一门祖上清时进了士第,在鸿光县做了县衙,而后祖辈便定居在此。书香名门,学儒之风,在城内备受乡民尊敬爱戴,季寒宵儿时亦是以此为荣。
      如方洵说的那样,城里这么多年变化挺大,看着新了,也热闹了,要说最气派的应该是那座隔着老远都能看见的,占据了整个城中心的大宅子。季寒宵都不用想,下意识就知道那是谁家。
      “季寒宵,你这么多年在外面都见识了些什么?年前我爹刚带我出了次县城,瞧着了好多有趣的玩意。”方洵背着手,走路步子不大,却每一步都带着点踮,像个蹦蹦跳跳的孩子。“你累不累,饿不饿?我最近有件挺喜欢的东西,我带你去看看?”
      他好像永远都这么精力十足,光亮得像升在当空朗朗放晴的太阳。
      季寒宵低笑,“游学在外,数年如一日,光是钻研学问的时间都不够了,哪有什么心思去关注新鲜玩意。”
      “你还是老样子啊,和季先生一个模子,不知道念书有什么好玩的。”
      “不提这个了。”季寒宵问:“你刚才说什么喜欢的?”
      酒楼里绛色帷幔,笙歌漫天,正中间搭的戏台铺着厚厚的红毯,拉曲的人坐了个满,排场十足。掌柜熟稔地围着方洵嘘寒问暖,招呼得无微不至。
      如此,季寒宵便知他定是这里的熟客。接着回过头望了一眼台上水袖遮面,身姿婀娜的女子。眼神里波澜不惊,勾了勾唇:“原来你喜欢的是这个。”
      方洵一双眼睛长在了女子身上似的挪也挪不开,只动动那张灵巧的嘴说道:“你不知道,这个小飞燕唱得可好了,人也长得水灵,每天听她戏的人能从早排到晚,我想包她一场,还得等到这个时候。”
      季寒宵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眼角余光瞥到方洵脖子上熠熠生辉的金锁,语气不由一沉:“你倒是过得潇洒。”
      季寒宵记得小时候,私墊里的一名同学滋事挑衅,故意伸手扯了一下方洵的金锁,嘲笑他是被娇养的贾宝玉。方洵个子小,但脾气一顶一的大,当即扑上去和人扭打起来,还是季寒宵护着,才不至于被打得破了相。而后来,季寒宵再也没在县里见着过那名同学。
      “那你是没见着平时我爹训我的时候。”方洵不乐意了,气鼓鼓地盯着季寒宵,“当年你走也不吱个声,头一天还好好的,第二天去你家找你就没了个影。你怎么不叫上我呢,我好几次都想去找你,可是你爹只说你去了省城念书。这次也是,还是问了私墊的老先生才知道你今天回来。”
      季寒宵能想象父亲带着微笑面不改色地将方洵一次次忽悠回去的场面,又暗自有些心疼他这些年一个人孤独长大,温润的嗓子只是吐出叹息般地说道:“你这个傻子。”
      方洵不以为意,打个哈哈,继续乐呵地捧场他的小飞燕。
      临分别的时候,天边夜色凝重,月亮周边挂着一圈月晕。街上人渐少,三三两两亮着的灯笼。后来方洵跟那戏子玩乐喝了点酒,这会脸上挂了点红,眼神也不那么机灵了,眼眶里带着昏沉的潮雾。他和季寒宵站在岔开的街口,手上没轻没重地拍着季寒宵,“你,你不知道,你这一回来,我心里,这个舒坦……季寒宵,我没别的朋友,从小到大就你一个。”
      季寒宵一只手扶着他,点头,沉默了一会,半晌说道:“我这次也不知道能待多久……”
      “什么?”方洵眯着眼睛看他,“你还想走哪去?”
      “没什么。”季寒宵笑笑,伸手把他敞在外面的金锁搁到了衣服里。
      冰凉的物事一接触皮肤便让方洵打了个激灵,他嗔怒,红红的眼睛瞪着季寒宵,“你干嘛呢你!”
      季寒宵拍拍他胸口,“你该学着不这么张扬。”
      方洵不懂他什么意思,脑袋里沉沉的,扬手推了季寒宵一把,踉跄了一下,嘴里说着:“回,回家!”
      “你能走吗?”季寒宵问,又赶忙上去搀住了他。此时刚好看到街头一队巡逻兵迎面过来,便皱皱眉拦下了,还没等对方开口,就先指了指方洵,“你们家大少爷,麻烦你们给送回去。”
      那领头的原本想发火,但顺着季寒宵指的看过去,发现确实是自家少爷,赶紧让人去搀扶。
      在这个期间,季寒宵已经默不出声地走远了。
      不出所料的,家门口的灯笼还亮晃晃的,自打小时候就伺候在他身边的崔管事静静地候在门口,给他开门,说:“少爷的东西早些时候就已经送到了,老爷在大堂里等着您。”
      季寒宵点点头。
      进到大堂里,季寒宵看到季远闻正静坐着,靠着椅背闭目养神。这么多年过去,季寒宵觉得他还是如记忆中一贯的沉着,云淡风轻,只有两鬓的斑白印证了岁月的流逝。
      “回来了?”季远闻缓缓睁开眼睛,口气淡然,却目光如炬。
      “爹。”季寒宵离他近了点,笔直地站着。
      “正中午,我听着外面吵吵嚷嚷,心想着又是哪路妖魔鬼怪在闹腾。结果坐了不一会,看见方司令家的师爷提着我儿子的行李给我送上门了,说什么,你跟方少爷,要好好叙叙旧?”季远闻便是平常的语气,仿若波澜不惊,只普通地在讲述白天里发生的一件小事。
      季寒宵不说话。
      季远闻盯着儿子看了一会,悠悠地叹了一口气,站起来,背着手走到季寒宵面前。季寒宵在他心里打小就是个自立自强的孩子,一身宁折不弯的性子。而今这么多年过去,他眉眼间男儿的坚毅越发清晰,在这枪声炮影的时代,到底是不是好事,季远闻也不知道。
      “当初我是为什么将你送出去念书,你心里很明白,既然这么多年过去,季家安然无恙,你说要回来便也罢了。好好的,你为什么非要和他家再扯上什么关系呢?”
      季寒宵说:“阿洵和方孟昀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季远闻道,“他们是亲父子,这些年方洵骄奢淫逸,小小年纪行迹恶劣的事儿也没少干!”
      “他是他,方孟昀是方孟昀。”季寒宵看着季远闻,“爹,您如果真的那么痛恨他们,当初乡绅们找您联名请命的时候,您为什么回避呢?方孟昀带着他的保安队威逼恐吓的时候,您为什么退缩呢?”
      “你!”季远闻怒目,一甩袖,背对着季寒宵深吸几口气,半晌才开口:“傻儿子,胸口挡不住枪子!”
      季寒宵面色不改,抬眼看眼前正上方挂着的“孝儒义礼”的牌匾。“爹,今天我和阿洵走在街上,摊贩看他的眼神是畏惧的,酒楼掌柜对他的态度是恭维讨好的,那些暗处的百姓,对他这个人的存在是鄙夷唾弃的,这是因为什么?我不知道这些年来方孟昀用了多少鲜血□□,让他们如此愤怒却不敢反抗,但这一切不该由阿洵承受,他根本什么都不懂。”
      他移动目光,季远闻的背影依旧努力着正直,却已经难以避免地佝偻了。“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回来吗,因为我从走的那一天起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拯救我的家乡,我要拯救我的好友,我要拯救鸿光县所有被那个恶魔压迫着的父老乡亲们!”
      季远闻哑然,季寒宵的大义凛然令他欣慰又担忧,叹了口气:“你能拯救好你自己就不错了。”
      他回过身看着儿子,苦口婆心:“你在省城念书时应该也能察觉得到,如今的世道要乱了,那些个军阀纷纷各自拥兵,划地为王。如此动荡,没有人会管你一个小小县城暴虐无道的土匪司令,你大好青年,报国有望,自己脱了这苦海到哪不好?何必非要拿性命去做什么斗争?”
      “连自己的同乡都拯救不了,何谈报国?正因为我感受到了,我才明白,无以治小,不足谋大。”季寒宵抿抿唇,眼神柔和了些许,连口气也温和下来:“爹,我希望我能成为你的骄傲。”
      季远闻默然,良久拍拍他肩,“傻儿子,你一直都是爹的骄傲。”而后略微思索,道:“方孟昀知道你回来了,而且还和他儿子走得近,必定会对你有所刁难,不管你想做什么,都务必小心。”
      季寒宵应过,又与父亲些许寒暄,夜深透了,才回房去。
      床上放着的是今日里区师爷带队送回来的皮箱子,季寒宵用手抚过冰冷的革制纹路,打开箱子,发现里面的衣物叠得杂乱无章,很明显就是被人翻动过。
      季寒宵只用手扒开所有东西,然后用力按了按箱底,紧接着划拉一下最下方的木板,然后拿了起来。
      里面静静躺着一把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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