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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陵与龙阳 二. ...

  •   二.

      皈依我道,愿求真仙。
      世路无常,神鬼难安。
      只上九霄,不下九泉。
      道死身消,魂散九天。
      ——《仙历诗序》

      修仙中人这一百多年来好像比较闲。
      闲的都有点长了毛,脑子也因为许久不用而生了锈,转起来“咯吱”响。
      虽说从古至今,没见过有几个修成正果,立地飞升的修士,但大家伙儿都一直很认真的修炼,把修仙当成自己人生唯一的追求。

      这一届的修士好像没有如此崇高的精神。
      他们唯一的共同追求,大概就是围剿那个总是一脸嘲讽,和修者一样穿着一身白衣,神出鬼没,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妖魔道尊者——当然他们一般不叫他尊者,而是连着姓,喊他叫“小人”、“老不死的”。
      当然,一般喊完之后,迎接他们的,就是无名剑一下,一剑霜寒十四州。
      但修仙界,还是有那么几个人崇尚力量至上,他们叫那个人“迟欺魔君”,雅称“剑君子”。

      这个名字就有点一语双关的意味了,“剑君子”、“贱君子”,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不过看楚会朝那张据说面如冠玉、清朗出尘的脸,是不是一群涉世未深的小姑娘起的称号,还尚未得知。
      ——当然,无论称呼有什么区别,楚会朝早就在年前不空山上那一场烧了九天九夜的大火里,投了铸剑池,烧的灰都不剩,和那不空山满山草木一起做了九重黄泉下的一缕幽魂。
      哦,不对,九泉不收修仙者。修仙者一旦入道,不入轮回,死了就连投胎转世的待遇都没有。某种程度上也算解决了潜藏的庞大人口问题。
      楚会朝想和那不空山上的花草树木一起搭个伴,到黄泉底下去玩玩也是不可能的了。
      就是可惜了他那一把无名剑,世人皆知的神兵利器,被收回了剑冢。一群人趋之若鹜,连个剑影都没瞧得到,只窥见了一个黑乎乎的剑鞘。

      ——被主人的血染黑的剑鞘。
      这么一想,也太不吉利。

      实现了人生最大的追求后,他们就懒了下来,有时间不修炼,专心弹弹琴,练练字,养养花草,或者练一炉丹当做糖丸吃着玩,或者给剑修打几把质量紧逼破铜烂铁的剑之类的。
      其中最瑰丽的一朵奇葩,当属借居在浮屠七层塔的一位修士。

      此人年仅十四,不仅根骨清奇,脑回路也是千奇百怪。是天水沐家一位仙君的侄儿,名唤沐砚池。
      本来是练剑的好料子,偏偏要弃武从文,一双手把毛笔当剑使,立志读尽人间书,写尽诸仙人生事。
      这志向自然让他被家里人打瘸了腿,沐家把他送到七层浮屠塔,也算是从他那暴脾气的父亲手下帮他捡回一条小命。
      浮屠塔一群和尚劝了又劝,始终不得章法,沐砚池反而更是坚定决心要干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最终方丈请他一人坐在藏经阁一夜。看着那浩繁经书,感慨一生恐怕无法完成如此浩大的壮举,沐小公子决定,仅粗略为这一代定一个年份,再把这十几年的历史逸闻详细记载。

      作为仙历有史以来最为瑰丽的一朵奇葩,沐小公子干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仙历》的第一章,起了个名字,叫“楚会朝纪”。
      这则消息刚刚被浮屠塔的和尚提了一嘴,下一刻就传到了他那仅存的嫡支独苗九叔耳朵里。
      这段让他被平素君子端方的九叔痛殴的文字是这样开始的:
      “楚会朝,仙历六百年生人。雅号剑君子,所谓‘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其父为不夜城主楚无尘,号轻尘真人。其母蓬莱李家中旁支女,梦月入怀,得其子。有二姊,一弟。七岁筑基,十四金丹,佩剑无名,时不夜诸人皆称其才”。
      此后花费大量笔墨,描绘迟欺魔君为人所称道的长相。最让一众修士气的牙痒痒的是那一句“墨发白衣,唇笑含讥,少年足风流。时人谓‘九天谪仙’”。

      好在结尾差强人意:“仙历六百二十一年,空郡沈氏生擒凤烈。次年,六大门派,四大世家,群雄尽出。蓬莱李家请凤凰真焰一扫不空山。九日九夜,火光映天若九重霞光,时人不辨日夜。满山草木尽毁,然迟欺白衣不染,眉目安然。凤烈临阵叛变,以剑无名刺其胸口。迟欺败。此剑无名,后以‘谪仙’名之。”

      尘世有说书人把这段当成了话本子,稍稍改编,坐在茶楼里醒木一拍,道:“话说世间万物,阴阳循环,十二年为一轮回。十二年后是否风云再起,且听下回分解。”
      十二年后,除了天灾人祸,什么都没有发生。

      百年轮回,说书人不过站在百年之后,在光阴的角落,说着曾经光芒万丈的岁月。

      迟欺魔君都化成飞灰了,哪里来的下回分解。
      你看他生前如何光耀,死后也不过沦为他人茶余饭后的笑料罢了。
      咀嚼过几遍,便觉得索然无味,扔到犄角旮旯的地方,懒得再去理会。
      那些千古功业背后,往往都只有一个独自前行的清瘦背影。

      当然,千古骂名之后,也是如此。
      ·········

      清晨原野的天色近青,雨丝细密地斜织着,只一家小小的客栈孤零零地立在旷野之中,四周没有人烟,只有几棵老而枯黄的树,在这一场天降甘霖中耷拉着眼皮任由雨水洗刷尽一身尘埃。

      只看客栈挂着的牌匾,就知道,这人嫌狗憎,鸟不拉屎的地方是没有多少生意的。
      “杏木客栈”,好好的“杏”字因为长年烈日曝晒,下面“口”的金漆已经完全脱落了,只因为它原来带着的地方比别处颜色新些,才能让人仔细看出端倪。有商队或镖行的路过,一群认不得几个大字的汉子,眯着眼睛,只觉得“木木客栈”怎么说都不太对劲。

      但今天总归是不同的。尽管下着雨,小二还得手忙脚乱搭出一个逼仄的棚子,让屋里呆不下的客人坐到外面来。
      里里外外坐满了人,一群大汉赤着上半身,围坐在小的可怜的一张桌子边,那桌子还瘸了一只脚,风一吹,颤颤巍巍地就在这群伤风败俗之徒的淫威下颤栗着。
      有个大汉抓着酒坛子,吞了一大口酒,把那酒坛子就掷到桌上,砸吧两下嘴,说:“兄弟们,赶上这趟仙门选徒,咱也去个李家、王家试试,选上了就是自家祖坟上冒青烟喽!”
      “谁不想当个神仙?”有人应和,“来来来,大家伙一口干了!”

      客栈里,各色人等,都关注着一件事:
      ——按照修仙众人成天没事做,闲的无聊搞出的劳什子仙历,在仙历753年,时隔十二年之后,中原诸家族开始选徒,扩大人脉。

      最受关注的自然是顶尖的四家:蓬莱李家、琅琊王氏、空郡沈氏和天水沐家。世家嘛,内里总归有些弯弯绕绕的,比如说这四家互相联姻,谁都说不清自己血管里留的究竟有哪几家的血。
      大家聊着,没有谁注意到原野边际走来一个黑袍人,披蓑戴笠。

      那人缓缓走近,走到客栈跟前,身后牵着的马打了个响鼻,不安的在原地走了两个来回,那草棚居然就有摇摇欲坠之势。
      “娘的,哪里来的王八蛋——”一个男人被冷冽的雨水浇了一脖子,顿时嚷开了嗓子。
      那人拿开顶着的斗笠蓑衣,才发现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郎。个子高挑,右边半张脸藏在头发里,那左边露出的半张脸,看起来虽稚气未脱,但看清秀的眉眼是一个挺俊的少年。虽然穿着一身死气沉沉的黑衣,却掩埋不了他浑身透着的一股少年独有的机灵活泼感。

      少年用那斗笠拍了那马一下子:“小花,给大哥道歉!”
      那马颇通人性地打了个响鼻。
      虽说这马叫小花,实际上看上去却似马非马,有些像是马和鹿或驴之类的杂交品种。一身皮毛油亮光滑,黑色里有些发灰,夹杂着,因为颜色相近,乍一看倒看不出来分别。

      那少年把马系在一旁木桩上,走到那叫嚷的男人旁,道:“大哥,小弟从学堂下学回来吃喜酒,您多担待些。”
      “您大人有大量,江湖儿女快意恩仇我最羡慕啦。来来来,您先让让,对——我搬个板凳来,大家坐在一起才热闹。”说着他颇为自来熟地再那男人让出的空地坐下。
      “小二!”他招呼着,“一盘白菜——整个的不要切,还有一碗阳春面。”

      杏木客栈的伙计虽说常年见不到几个客户,就只会赶赶苍蝇——有时连苍蝇都没的赶,但这几天遇见了不少人,临阵抱佛脚,一通恶补,服务水准上来不少。不一会儿工夫,就捧来一盘水灵灵的大白菜,还有一碗阳春面。
      盛面的碗极大,汤汁充沛,面条上撒了葱花一类,都切的细碎入味。
      小二的说:“给您加了个水煮蛋。”
      可见天底下虽然黑心客栈在各色话本里层出不穷,好心人在生活里远比想象的多得多。

      少年刚吃了两口,那马就叫了一声。
      “得嘞小花,没忘了你的白菜。”
      少年从书袋里左翻右掏,拿出来的书没几本,封面上都用笔画了各种古怪的动物,陀螺、玻璃珠一类小玩意儿倒是很多。找了半天,才算掏出个黑漆马虎的东西。
      那是一把匕首。
      黑色的剑鞘上刻着一只巨兽,龙身豺首,双目圆瞪,宛若铜铃。大汉目光一凛,却见那少年一抽,没有预想中的寒光凛凛,却是一把暗淡无奇的木匕首。唯一的不同寻常之处,就只是其上雕了一只凤凰。
      “精雕细刻的武器是派不上大用场的。”大汉原本紧握着酒碗的手渐渐放松,“小二郎不知道,我们却是从刀口上舔血一天天活下来的。”
      少年笑笑,拿起匕首就向那盘白菜上切,“咔擦”“咔擦”,六七刀下去,那白菜就被砍成几大块:“够切白菜就行了。”说着,捏起一块白菜,递到那马的嘴边。
      那马也不客气,主子似的,嫌弃的看了两眼,才动嘴开始吃那宛如被五马分尸的白菜。啃完一块,它打了个响鼻,那鼻子上仿佛冒出了一缕白菜的冤魂。

      大汉蒙头喝了口酒,笑着问:“少年郎今年多大?”
      那少年说:“快十七了。”
      大汉酒足饭饱,许久没有这样安安稳稳的歇息一会,惬意的眯着眼,问:“可有娶妻定亲?”
      少年不像同龄人谈到心上人的羞涩,说:“没影的事。我哥明日才成亲呢。我还早,不急。”
      “是啦——你还在学堂上学,有福气,”那大汉说,“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大哥我这辈子怕是没那个福分喽,只能走南闯北”

      “咳,老大——”有人提醒。
      “我知道——”那大汉一下子把碗里的酒全部喝掉了,然后,长长叹了口气。

      那少年也不多问,低头默默吃起了阳春面。

      突然一下子,就像是蝴蝶扑扇翅膀的刹那,四周一下子寂静了下来。淅淅沥沥的雨声停了,喝酒谈笑的说话声,后厨忙碌的声音全部消失,一切归于天地初开的寂静。时间仿佛静止,一切人的手脚自然的凝固,雨滴僵持在半空,小二不小心打翻的酒壶,酒水在壶口将出未出。
      那少年也停了下来,卷着面条的筷子就杵在嘴边。

      “昔年我有,白衣水神。
      眉染风月,目似朗星。
      剑动九州,笛响八荒。
      七人驭马,六人随行。
      弱水有情,载我以歌。
      半月当空,知我意兮。
      ”

      遥远的天边传来缥缈的歌声,听者头皮发麻,寒毛直竖。

      “嘻嘻嘻,找到你了,楚会朝——”
      有人在他耳边轻轻说,语气幸灾乐祸。

      叶十七的手抖了抖。

      楚会朝这个名字,十七年来,他总是在梦里梦到。

      同时梦见的,还有一把漆黑的剑。

      名曰,无名。

      人称,谪仙。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安陵与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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