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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啼血金丝雀(二) ...

  •   和路秋生重逢的这天晚上,张雁君再次失眠。

      倒不是两人之间有什么刻骨铭心的回忆,只是作为高中同学,路秋生的出现就像是一颗时速160km的棒球,“桄榔”一声砸翻了张雁君尘封着过往记忆的箱子,鸡毛蒜皮的回忆一股脑涌进大脑,把她本就稀薄的睡意挤得没处歇脚。

      高中时期的张雁君,并不受欢迎。

      毕竟同一个地区的孩子大多会念相同的学校,小学,初中,高中,难免会有几个你认识的或是认识你的同学,而黑历史也会和这些人一起,跨越一个又一个三年,如影随形。

      小学时不懂事故人情,有话喜欢直说,也不明白自己那份感应的源头,所以数次对别人说出“你马上就要有大麻烦”或者“你会给我带来麻烦”这种话。而这些被“警告”的人里,不乏张雁君的亲人和好友,次数一多,大家都认为她喜怒无常,“善变的张小姐”这个外号也就渐渐被传开了。

      直到上了初中,张雁君才渐渐察觉到周围人的敌意,也意识到自己善意的提醒在他人眼中与挑衅无异。于是她不再主动与人交谈,也拒绝住校,假期几乎都在各种补习班中度过,本想着安安稳稳度过中学在高中开始新生活,却无奈同学太多,愿望依旧无法实现,只得耐心等待毕业,毕竟大学选择多,去一个远一些的城市就万事OK。

      如果路秋生不出现的话。

      被学校有名的小混混告白,原本存在感稀薄的张雁君瞬间成为全校话题人物,同学们感慨张雁君表里不一,老师们扼腕优等生误入歧途,无人问津的小女生开始三天两头被骚扰,要么被路秋生的追求者拦住警告,要么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喝茶,苦口婆心劝她专心学习,千万别因为早恋丢了成绩。

      直到路秋生转学离开,高考来临,她才真正的解脱出去。

      “孽缘啊……”张雁君长叹一口气,捞过枕边的手机想看看时间,却发现有个半小时前的未接来电,显示ID是成绵绵。

      成绵绵,外号成缠缠,是张雁君的大学同学。那一届生物科学专业招生少,只有这俩人是一个城市考去的,成绵绵有依存症,吃饭逛街过年回家都必须有人陪。张雁君本来和她不住一间宿舍,这姑娘不知是使了什么法子,硬是跟张雁君对面那位同学换了铺位,成了张雁君的室友。可怜张雁君一个来去如风的独行侠,硬是凭空多出个人形跟宠,走哪都追着,甩都甩不脱。时间一长,张雁君也放弃抵抗任她跟着,还送了她一个爱称——缠缠。

      半夜来电,且只来一次,说明没啥急事,此女纯粹是睡不着,想找人聊天说话。

      张雁君显然也对这种夜半来电见怪不怪,瞟了一眼便把手机丢回桌上,继续东翻西滚辗转难眠。

      第二天,张雁君好不容易在天亮时生出点睡意,想要趁着假期好好补一补,成绵绵的电话却如连珠炮一般袭来,虽说只是震动,却也硬生生把刚刚睡着的张雁君给震醒了。

      “雁君!”电话那头,成绵绵宛如磕了兴奋剂,本就尖细的嗓音上抬八度,透过听筒如利剑一般扎进张雁君的耳朵,几乎刺穿她的耳膜。

      “成绵绵。”张雁君捂住因疲惫而刺痛的眼睛,有气无力道:“我现在非常非常想睡觉,如果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请你现在就挂电话。”

      “当然是重要的事情!我和阿强要订婚啦!”成绵绵笑得像只惨叫鸡,说话跟在天上飘一样愉悦:“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和阿强的见证人,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大吃一顿!”

      “是么……”张雁君有些惊讶,刚才几乎燎原的火气也熄灭下来,她轻笑两声,难得好脾气道:“那你等会儿把地址发给我,我下午把雁诗送到学校之后就过去。”

      “成!”

      成绵绵笑嘻嘻的挂了电话,不一会儿就在微信把地址发了过来,张雁君困得不行,瞟了眼就关掉,继续蒙上被子会周公去了。

      成绵绵的男友陈强也算是张雁君的熟人,两家大人都认识,张爸和陈爸还是战友,小时候经常一起吃饭。三年前张雁君硕士毕业,张妈妈想在女儿念博士之前把个人感情问题解决,就和陈强父母一起安排了一场欲盖弥彰的双人聚餐,名曰叙旧实为相亲,谁成想那次相亲张雁君带上了成绵绵,陈强和成绵绵都有精分体质,俩神经病一拍即合,成了一对儿。事后张妈妈痛心疾首,直说没想到自家女儿如此缺心眼,张雁君面无表情听了一宿,第二天早上就收拾包裹回了学校,继续跟细胞和病毒谈恋爱。

      可以说,张雁君是成绵绵和陈强的红娘,他们二人的喜事,张雁君定然是不会缺席的。

      理论上,是这样的。

      “成绵绵,这就是你所谓的庆祝?”

      傍晚5点,公司对街的绿杉酒吧门口,张雁君打通成绵绵的电话,面无表情道:“我回去了。”

      “别啊!”成绵绵推开男友环在腰上的手,手忙脚乱的穿过群魔乱舞的舞池,踩着十厘米高跟鞋一路狂奔,终于赶在张雁君发动车子之前将她拦了下来。

      “来都来了,干嘛要走啊?”

      “我是开车来的,你要我在酒吧喝一肚子水回去吗?”张雁君叹息,“我早就该知道,你成绵绵什么时候按常理出牌过。”

      “亲爱的,你听我说,这次除了我和阿强订婚,还有别的好事。”成绵绵趴在车前盖上,两眼放光道:“阿强给我买泰迪的那家宠物店主是个大帅哥,他们今天约着一起喝酒,你不见会后悔的!”

      “我的直觉告诉我,见了才会后悔。”张雁君发动车子,凉凉道:“我数三声,你要是再不让开,我可要把脚从刹车上挪开了。”

      “阿强的女朋友?”

      低沉又略显沙哑的男声从车后传来,张雁君瞟了眼后视镜,只见后面那辆年代久远的黑色大众车车门打开,一个穿着蓝色T恤、黑色短裤和夹脚拖的高个男人慢悠悠从驾驶座走下来,黑色长发绑了个高马尾,随着他的动作在后背来回摇晃,甚是扎眼。

      “啊,你来啦!”成绵绵一脸欣喜,伸手使劲在车窗上砸了砸,激动的冲张雁君说:“来了来了,就是我说的那个帅哥。”

      张雁君眼皮跳了跳,皮笑肉不笑道:“我可不喜欢比我头发还长,违反交规穿着拖鞋开车的帅哥。”

      “留多长的头发是我个人自由,拖鞋也是我下车之前才换的。”男人弯腰,隔着车窗看向张雁君,挑眉道:“顺带一提,我也不喜欢染棕色头发、还穿着高跟鞋开车的女人。”

      张雁君虽然嘴巴毒,但其实不是个容易生气的人,眼前这男人尽管看起来邋遢又不正经,长相却是实打实的英俊帅气。不同于路秋生的干净清秀,这人五官鲜明带着些锋利气息,眉眼间流动着狡黠,要不是下巴上还有些胡茬没有完全剃干净,搁在平时她一定会忍不住多看几眼。

      “这才第一次见面,你们俩怎么就剑拔弩张的。”成绵绵一脸不高兴,“清风你可是男人,干嘛跟女生拌嘴啊?”

      “男人也有发言权,被怼了当然得怼回去。”云清风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烟叼在嘴里,睨了嘴角抽搐的张雁君一眼,轻笑几声,转身晃晃悠悠的进了酒吧。

      成绵绵傻眼了,按照她和陈强的计划,今晚颜控师太张雁君会看上落魄帅哥云清风,而穷屌丝云清风也会看上高级白领张雁君,只要他们在背后推波助澜一把,这俩大龄未婚青年就可以领个证相互祸害去了。

      谁成想她还没来得及当成红娘,这两位自己倒先杠上了,这下可好,别说什么一见钟情互相祸害,俩人能安安稳稳坐一桌吃饭就算是造化。

      “雁君……”

      “有意思。”张雁君熄掉车,向成绵绵露出一个阴森森的微笑,“被怼了确实得怼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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