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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啼血金丝雀(九) “让我唱歌 ...

  •   说起A市的景江区,许多人并不陌生,虽说此区盛产电子产品,可被更多人熟知却是因为它乃本市有名的红灯区。

      戚芳租住的小公寓,就位于这个区。

      4年前,怀着歌唱梦想的戚芳不顾家人阻拦,只身一人离开生养自己的大山,前来A市打拼,本想借着选秀比赛开启音乐之路,却发现无权无钱的自己别说进入决赛,根本连半决赛都走不进。

      这就是大都市的规则,它确实为人们提供了更多机会,但这些机会并不属于所有人。

      被排除在机会之外的戚芳无力反抗,却也不愿意就此回到家乡,当初离家时信誓旦旦说要闯出一片天地,现在又怎好意思像丧家之犬一样夹着尾巴跑回去。到时重男轻女的阿爸一定会狠狠奚落自己一番,然后打发自己嫁给山中农户,让她像所有大山的女人一样,守着田地和子女,一守就是一辈子。

      “我死也不要过这样的生活。”

      25岁生日那天,戚芳拉着好友程筱芝的手,抽抽噎噎哭了许久。

      程筱芝和戚芳是老乡,比戚芳早出来几年,因为勤奋肯干加上长得漂亮,所以在一家小酒店混上了大堂经理,活得还算宽裕。戚芳来到A市时人生地不熟,身上也没多少钱,刚好就在那家酒店打工,程筱芝听她口音是家乡人,便主动救济她,还帮她找了住处。

      从此戚芳过上了周一至周五酒店打工,周六周日跑选秀比赛的日子,大山的清雾和山泉给了她城市女孩没有的干净容貌和清澈嗓音,令她从众多参选者中脱颖而出,走进复赛。可也仅仅是复赛了,金钱对于评委们来说往往更具吸引力,毕竟选秀节目的目的是造星,造星的目的是金钱,有钱有背景的女孩往往更通人情世故,她们就像是可以迅速流通的商品,比起戚芳这种艺术品更容易创造经济价值。

      程筱芝把戚芳的委屈都看在了眼里,却从未开口劝过她,当年的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满怀壮志的来到大城市,幻想着有朝一日可以出现在银屏上,却四处碰壁饱受羞辱,最后只能在这么一家小小的酒店谋求生路。社会的残酷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领会,年轻的棱角也只有现实这把锉刀可以磨平,戚芳是她的缩影,却也不是她,若戚芳直到最后都没有屈服于现实,那么她或许真的能成功也不一定。

      就这样,2年时光一晃而过,戚芳显然没有回应程筱芝的期望,她不再奔波于选秀比赛,而是在一个顾客的引荐下去了酒吧,成为驻唱歌手。也正是因为这件事,程筱芝和戚芳之间发生了2年来唯一的一次争吵。

      “你疯了?酒吧是什么地方,你去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做什么?”程筱芝把阳台上晾着的性感衣服统统扯下来丢到地上,恨铁不成钢的说:“去那里唱歌就是你的梦想?”

      “梦想填不饱肚子,这个道理你不是早就明白了么。”戚芳窝在沙发里,捧着生理期坠痛不止的肚子,冷眼看着面色铁青的程筱芝,声音毫无波动:“我妈给我打了电话,说我弟要结婚,需要钱。虽然我觉得那傻桩子结婚跟我没半毛钱关系,可我妈肯定会倾家荡产给他娶媳妇,我总得管我妈死活。”

      “赚钱的法子可不止这一个。”程筱芝稍微冷静下来,她想了想,斟酌着说:“不如我先借你一些……”

      “别,你那钱还是自己留着吧,再说你马上就要结婚,总得给自己留点嫁妆钱。”戚芳自嘲一笑,“早知道当初离开时就彻底跟家里断绝关系,也不用像现在这样被一群蚂蟥粘着,被吸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程筱芝沉默下来,同样是山里出来的姑娘,她非常理解戚芳的心情。当初父母为了给哥哥攒娶妻的钱,有意把她嫁给村里一个四十多岁的光棍,她一怒之下偷偷离家,从此再未回去过,只是每年隐藏地址给家里邮两箱吃的,箱底压着一两万块钱,权当是对当初养育之恩的回馈。

      “你注意安全吧。”她长叹一口气,捞过一条毯子给戚芳盖好,起身去厨房煮饭。

      戚芳看着程筱芝忙碌的背影,眼眶渐渐湿润,忍不住小声说:“你要是我的家人该多好。”

      程筱芝没听清,转头问:“什么?肚子还是痛?”

      戚芳把脸埋进毯子里,含含糊糊道:“恩,有点。”

      “那我给你冲杯红糖水。”

      “好。”

      大概真的是红糖水生效,戚芳当晚就恢复正常,继续去酒吧唱歌。这天刚好有个富家少爷包场过生日,酒吧里挤满了打扮新潮的年轻男女,他们在舞池里毫无节奏可言的胡乱摇摆,全然没把唱歌的戚芳放在眼里。

      戚芳孤零零坐在舞台上,看着群魔乱舞的舞池,忽然感到难以言说的悲凉。

      一曲唱罢,她决定提前收工,在员工休息室换好衣服准备离开时,一位前来参加party的男客人却拦住了她。

      “你的歌声很好听。”男人笑得似三月桃花,“人也很漂亮。”

      老套的搭讪,老套的台词,明明知道他在油嘴滑舌的撩人,却总有女孩吃这一套。

      戚芳没有离开,她和这个男人天南地北聊了许久,喝了一瓶又一瓶的啤酒,终于在最后及时刹车,拒绝了男人送她回家的请求。

      “你的身体状况不太好。”油嘴滑舌的男人其实是医生,他指了指戚芳的脖子,好心道:“我听你说话带痰音还有些嘶哑,最好去医院查一查。”

      “是么。”戚芳摸了摸脖子,笑着问:“你觉得我是什么病?”

      男人却笑不出来,他沉默半晌,沉默到戚芳的笑容渐渐消失,才低声说:“咽喉……炎。”

      “这样,我说最近怎么老是咳嗽。”戚芳松下一口气,笑道:“谢谢,我会去检查的。”

      男人盯着她清瘦的瓜子脸看了半晌,轻叹一口气,转身离开。

      程筱芝赶到酒吧时聚会已经散了,戚芳正趴在吧台上睡觉,矮小纤弱的身影几乎完全淹没在黑暗之中,就像一只即将被献祭的羔羊。她满腹的怒气忽然就偃旗息鼓了,取而代之的是强烈的心痛,以及无以名状的悲哀。

      第二天,戚芳听从男人的建议去了医院,结果却远远没有她自己想象的那么乐观。

      这天之后,她变得沉默寡言,和程筱芝一起吃放时总是一言不发,却又磨磨蹭蹭吃很久。程筱芝虽然担心,可因为婚期临近,又不得不先忙手头上的事,只偶尔挤出些时间来看她,想着等婚礼结束再来陪她住几天,帮她调养身体。

      戚芳却突然失踪了,就在婚礼结束后的第二天,一言不发的消失在程筱芝的世界里。

      她搬去了混乱却房租便宜的景江区,换了一家又一家酒吧驻唱,白天在家睡觉,只有晚上工作才会出门。原本就单薄的身形变得更加消瘦,唱歌却比以往更加拼命。

      而拼命的后果,就是日益剧烈的咳嗽,以及纸巾上愈发刺目的血迹。原本清泉般的嗓音开始变得沙哑,没有酒吧愿意再雇用她,脱离了程筱芝的她像是断了线的风筝,无依无靠的漂泊在这陌生的大城市,只等待跌落尘泥的那一天。

      “你在等死吗?”

      夜晚,没有合上的窗户吱呀作响,晚风带着一道天籁之音飘进戚芳的房间,刺痛她本已麻木不仁的心。

      一只金丝雀悄然落在窗棂上,金色的羽毛泛着微光,照亮窗边梳妆台上一摞被揉得面目全非的药方。

      “如果你还想唱歌,我可以帮你。”

      金丝雀飞入房中,轻轻抖了抖翅膀,在微光中渐渐伸展,最后化为人类模样。

      是那位医生,却也不是。除了脸,他与戚芳那日所见的模样没有任何相似之处,金色长发垂拖于地,雪白四肢如女子般纤细修长,遮盖住身体的衣物似纱似雾,无风却也如海浪般轻柔浮动。在他背后,一双巨大的金色翅膀泛着柔光,细小的羽毛雪花般片片飘落,接触到地面时却又似雨滴般溅开,化为金色粉末消散。

      “你是神仙?”戚芳伸手接住飘落的羽毛,看着它们在自己手心化为粉末,情不自禁道:“真美,你是男神仙还是女神仙?”

      “我不是神仙。”金丝雀微微倾身,抵着戚芳的额头轻轻说:“我是金丝雀所化之妖,你可以唤我千音。”

      “千音?”

      “吞食万千声音的意思。”千音伸手抚上戚芳的脖颈,遗憾道:“真可惜,你的嗓子已经留不住你的声音了。

      “所以你要拿走吗?”戚芳握住他的手,哑声道:“送给你也无妨。”

      “但是有个条件,对吧?”千音收回手,有些好笑的说:“虽然我可以轻松捏断你的脖子取走声音,可我从来不抢东西,说吧,你的条件是什么。”

      “让我唱歌。”戚芳目光坚定,“我要你给我的嗓子续命。”

      “即便只有一年?”千音挑眉。

      “是。”戚芳点头,“哪怕一年。”

      “成交。”千音轻笑一声,右手从翅膀上取下一片羽毛,轻轻放在了戚芳的脖颈上。金色羽毛化为粉末渗入皮肤,缠绕她许久的疼痛竟真的消失不见了。

      “记住,1年,你的嗓子和你的生命,都只剩下这转瞬时光。”千音变回金丝雀模样,扑楞着翅膀从窗户飞出,只在夜风中留下一句听不太真切的话:“去冀东街的绿杉,那是个可以安心唱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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