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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睡觉and宠物 ...

  •   这样一来,薄野奚就十分不愿在此久留了。
      “我看天色还早,不如我们跑快一点,到远处找找有没有其他客栈好吧?”薄野奚这样说,亦谷和槲思没什么好商量的,服从命令。
      “要么在这里睡,要么睡树下,天黑之前走不出这里。”公乘兀作出自己的结论。
      “你怎么知道?”薄野奚不服气。
      “一个时辰之内,马可以奔跑20里左右,二百里路程需要十个时辰,但马要休息,也不可能一直这样疾驰,薄野公子也会受不了这样的颠簸,所以便在这住下吧。”
      亦谷和槲思便先一步去要房间,薄野奚发现自己举目四望无支持者,便放弃挣扎。
      “公子,这店十分小,只有五间客房。”亦谷纠结道。
      那不正好?薄野奚疑惑。
      “有三间房已有客人,只剩两间。”亦谷继续道。
      “这条件还有客人住?”薄野奚有些意料不到。可现在怎么办呢?两间房,五个人,自己和亦谷,槲思住一间房真挤。
      “我和薄野公子一间,其余人一间,可有问题?”可能是太子下命令惯了,公乘思索片刻用不容置喙的语气道。
      薄野奚心想,你都这样说了,我还能拒绝吗?况且这安排也不错,一来侍从们还可以交流感情,二来自己和公乘兀也可以互相了解一下,有利于以后合作顺利嘛。万一他睡相什么的不好,可以长个教训,下次决计不能跟他睡一起。
      薄野奚脑海描绘了一下公乘兀不雅的睡姿,心里窃笑。
      现在还早,午时过去没多久,太阳从正中偏向西方一点,春风拂面,夹带着山林中独有的树木气息。一只通体灰色羽毛,蓝紫色尾羽的鸟从头顶的高空旋绕飞过。薄野奚又觉神清气爽,暗想这山林野味应该挺多,怎么这店家不弄这些,偏搞些虫子来吃。
      “公乘兄,咱们出去找些吃的吧。你放心,我会些三脚猫功夫,一般野兽可以对付,我可以保护你,怎么样?去不去?”毕竟是太子,应该是不太擅长武艺,一般都比较养尊处优,薄野奚的顾虑不无道理。
      公乘兀秉着薄野奚是医者,医者最大,自己有求于他,这点小事不足挂齿,只要不过分,他都答应的想法。
      于是两人愉快地向山林深处走去,一路上薄野奚都在跟公乘兀说着自己觉得有趣的事物,比如几岁时他弄哭了隔壁家的小妹妹,然后又如何被母亲知晓,自己如何信誓旦旦保证后理直气壮再犯之类的黑(风流)历史。
      公乘兀很难想象世界上有这样的人,自己从小读圣贤书,“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富贵必从勤苦得,男儿须读五车书。

      美酒酿成缘好客,黄金散尽为收书。

      有田不耕仓廪虚,有书不读子孙愚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薄野奚从面子上看,应是个风度翩翩的公子,竟做出这些“小人”的事来,让公乘兀半阖的眼睛睁开来,着实有些惊讶,这确实让他进一步了解了薄野奚。
      见薄野奚说得高兴,好像事情就发生在刚才,情到深处还手舞足蹈地示意描绘,主要还是那完全不设防,真挚的分享快乐的话语,让公乘兀不禁被他带入他的生活,觉得也颇有意思。不过让他做这些事,他还是决计做不出来的。
      不出所料,山内野生动物很多,两人很快捕捉到几只灰麻色野兔,就是不见有白色,可能是白色野兔稀有吧,薄野奚觉得动物要白白胖胖的最可爱,不过颜色什么的不重要,反正是用来吃的,薄野奚立刻动作起来,拿出身上一只乳白色打底,蓝色水波纹的小瓶子,撒在已经被打理好的兔肉上。
      放上火架,不出片刻,香气四溢
      。“这是何物?”公乘兀问道。
      薄野奚粲然一笑,“这是仙玉,我曾在一座高山上发现一种色泽艳丽的草,中间夹杂着水色花朵,制成药物后,它附在食物表面,使食物的鲜美留在其内,散发诱人的香味,还含有少量盐份,是我居家旅行必备的东西,怎么样?是不是很好,不过你不需要带,你只需要带上我就够了。”薄野奚一本正经地说。
      公乘兀不知道居家旅行什么意思,疑惑还没得到解答就听到薄野奚的后文,又是一阵无语。
      薄野奚也不管他的反应,只是动作娴熟地烤着野兔,不一会儿他扯下一只兔腿,咬了一口,觉得十分美味,然后顺手将这只兔腿往公乘兀面前一递,示意他尝尝。公乘兀看了看,沉默半晌。“哦,对,这个我咬过,你可能有点介意,你别见怪,我跟以前的朋友这样处习惯了。”薄野奚忽然反应过来道。
      以前薄野奚就喜欢和自己看得特别顺眼的人分享最好吃的部分,他迅速扯下另一只兔腿给公乘兀,生怕多一刻就不好吃了似的。
      虽然公乘兀在皇宫内吃过很多山珍海味,但也不得不说薄野奚的烤兔十分好吃,很独特,鲜嫩无腥味,火候,速度都把握得很好。
      “看,小白兔!”薄野奚察觉有个小白团在两米左右的地方一动不动。正说没有白白胖胖的小萌宠,这就来一个,薄野奚很是欢喜,悄无声息地靠近那一团,然后迅速提起它的后颈。这才发现是一只白色的小狗?莫非是现代穿越过来的?像极了宠物狗,正当薄野奚脑洞大开的时候,公乘兀已到他面前。
      “是只幼狼,想来是被食物的香味吸引。”
      “原来是这样,小家伙,我喜欢你,跟我怎么样,我养你,每天都有好吃的。”小白团在他手里挣扎,表示自己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薄野奚眸子一转,拿出那只被咬过一口的兔腿,小白团眼睛一睁,表示自己什么都懂了,只要跟着这个少年,就有肉吃。
      哈哈,还挺聪明,薄野奚见状立刻放下小白团,让它撒开欢了吃,这就是诱拐小动物的最佳方式。
      “既然是头狼,我该给你取个威武的名字,叫胖胖怎么样?胖胖?”小白团吃得很开心,表示你开心就好,反正我不会应。
      天色渐晚,二人便开始启程回客来福,薄野奚一手拿着几只烤好的兔子,一手拿着没了腿的兔身,这兔身上还吊着一只小白团,是了,就是胖胖,就这样咬着肉不松口地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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