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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朋友 ...


  •   七月,天气已经有些转凉。

      我站在眼前的这栋老旧的小楼前,空气中泛滥着泥土混合青草的淡淡香味儿。

      兴许是因为很久没有人住了,木质的大门已经有些腐朽,轻轻一推便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像是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

      我迈着小碎步走进去。

      房内一切如旧,米白色蕾丝边的窗帘高高的挂着,小木桌上摆着的玫瑰依旧安静地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儿……如若不是地板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来人一定以为主人还在呢。

      我苦涩地笑了笑,打开后门进了小花园。

      五年前和白子夜,孟令表哥一起种的爬山虎已经霸占了一面木墙,一眼望去,绿油油的一片,叫人好不舒心。

      还记得白子夜曾说过,爬山虎是植物中哲学家,它可以告诉你人生的短暂,它知道世事演变是怎样的无常,更知道一切的争名夺利是怎样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可现如今,我望着眼前的爬山虎,知道了他所谓的真理,却不知他究竟飘在何方。

      真抱歉,我已经记不得有多久没见到他了。

      细碎的阳光爬到脸上,总是会让人忍不住扬起嘴角。我伸了个懒腰,像只猫咪似的蜷缩在红色的小沙发上。

      伯父伯母早就搬回了老家,只是因为孟令表哥的原因,舍不得卖掉这房子。对面的白子夜一家也不见了,有一个女孩走出来,高高瘦瘦的,背着印有辅导班名字的双肩包。

      青春,真好。

      \"谁?\"

      脚步声越来越近,我警惕地从沙发上站起来。

      直到四目相对,我才僵在原地。

      “你也来这里看爬山虎?”

      他的眼里似乎沁满了笑意,辨不出真假。

      我有些心虚地别过头:“就是路过。”

      “你呢,怎么在这?”

      “哦,在那边住得厌倦,刚好这边公司要我,就回来了。”

      沉默了一会儿,他又问:“怎么不码字了呢?”

      我一惊:“你看过我的小说?”

      他自嘲地笑了笑:“算是吧。”

      我顿时语塞。

      在一起时,我写过一部小说,小说里他是光芒四射的男主,孟令表哥是可爱傻气的同班同学……不过,那部小说还没结尾,孟令表哥就离开了,我和他……也分手了。

      所以直到今天,我也没有打开电脑继续更新。

      不是不想,是没有那个勇气了。

      就好像,两个人的关系,走到一半,突然断了,不敢碰,也不敢试图去接。

      我踉踉跄跄地从阳台上走下楼,他伸手拉我:“和好吧?”

      我回头看进他的眼,眼泪差点儿就滚落出来:“白子夜,你不恨我吗?”

      他的手一松,我便逃也似的跑了出去。

      这个地方,再也不是五年前的世外桃源了。

      变了。

      人也是,物也是。

      车开回城区,已是傍晚。

      同行的钰姐饿得受不了,拖着我跑到美食街吃面。

      美食街这个名字,叫得无可厚非。从街头到街尾,炸土豆条,冷面,脆麻花,软糕点,丝娃娃……各地特色小吃都有,一点儿也不重样。

      我很喜欢这里,即使没有什么想吃的,来走一走,也会觉得很舒服。

      尤其是在刚下过下雨的时候,青石板的坑坑洼洼里积满了了水,太阳照下来,像一块块碎玻璃似的刺着眼睛,有点儿难受,更多的是心满意足,很奇怪对不对。

      吃到一半,钰姐突然开口问我:“竹曦,你收到消息了没?”

      我一惊:“什么消息?”

      钰姐吞了口面,又继续说:“我们公司被人收购了,刚才经理来电话让我们明天早点去公司,说是新BOOS上任要开会,我还以为你都知道了呢!”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就是一虾米,公司谁当BOOS,对我而言又能有多大影响呢?工资照发不误就是了。

      吃完面,钰姐有事先走了,我一个人闲逛着,正无聊时,电话响了。

      “又是他?!”

      我无奈地按下接听键,方之其富有磁性的嗓音便钻入耳膜:“竹曦,米乐迪205号房,速度啊!”

      一如既往,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便先挂了电话。

      “我……”

      去吧,玩命!

      不去吧,命完!

      谁让我高中三年就这么个好朋友呢。

      我翻了个白眼,懒得回家换衣服,便穿着我的运动衫,短裤,踩着从城郊穿回来的沾满了黄泥和草屑的人字拖,连被长途颠簸弄得不人不鬼头发也来不及重新扎一下,小跑着拦了辆出租车直奔目的地。

      果然,人总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

      十分钟后,我在服务员的带领下走进了205号包房,成功收获了房内清一色的十几号雄性校友的尖叫和大笑。

      方之其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指着我:“大哥,你这是在搞什么行为艺术啊?快过来,这里有专门给你留的位置呢。”

      我尴尬得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活埋算了,低着头一言不发地朝他走去。不料更倒霉的事又发生了——我绊到了正中央的茶几,扑进了旁边的一个男生怀里。

      瞬间刚刚平息下去的笑声又卷土重来。

      我抬起头,鼻尖传来一阵淡淡的洗衣液的清香味儿……

      是他!

      我吓得闭上了眼睛。

      是白子夜!

      他怎么又在这里?我今天……是怎么了?

      说起来,认识他,是个意外,跟他在一起,是个意外,今天的两次重逢,更是个意外。

      五年前。

      我刚刚结束人生中最重要的考试——高考。打着释放灵魂,解压的口号,天天跑到城郊的孟令表哥家玩。

      说得直白点,其实也不过就是少女怀春情窦初开,而孟令表哥家对面刚好住了个好朋友白子夜,长了一副人畜无害的面孔,吸引了我而已。

      也许是我天生自带交友属性,也许是白子夜对谁都太友好。总之,才见过几面,我们俩就已经无话不谈了。

      他叫我瘦子。每次他调侃我放到唐朝就是一个端茶倒水都要被嫌弃的小丫头时,我都会开心得像个二傻子——毕竟除了他,再也没有人说过我瘦。

      他会炖大锅大锅的汤,我会做超黑暗的泡面拌菠菜,孟令表哥会炒带着糊味儿和苦味儿的西红柿炒鸡蛋……

      很多个热得出不了门的日子里,我们就这样嘻嘻哈哈地互相吐槽着……饿过来了。

      后来因为孟令表哥决定复读,不能和我们一起玩了,白子夜便一个人骑着自行车载我绕着城市游行,带我吃遍了大街小巷的美食。

      他陪我看了好多次日出日落,陪我一起在大排档吃变态烤翅到流泪,陪我一起逛地下商场……

      “十元一件”的店老板还给我们强势推荐过一系列情侣T。豹纹的,巴黎铁塔的,大红花的……我们全都试了一遍,笑嘻嘻地问老板可不可以买三件,然后心满意足地在老板的一脸诧异中打包付钱离开。

      那天晚上,我,孟令表哥,白子夜一起穿着豹纹T走出去,在路人的注视下看着对方哈哈大笑的场景。

      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竹曦?”

      我慌忙松开手,却瞥见白子夜正扬起嘴角朝我笑着。

      似乎是察觉到了我的恐慌,他的笑容也戛然而止了。

      是的,他叫我竹曦。

      干干净净。

      利利落落。

      不夹杂半分感情。

      我有些不知所措。

      像是已经干涸的旧伤疤突然又被揭开,血一点儿一点儿地冒出来,没有水,没有药,甚至连纸也找不到一张。

      只能干看着,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楞了半晌,我终于假装镇定地对他说了句:“谢谢!”

      然后小心翼翼地坐到方之其旁边,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

      苍山洱海旁 你在我身边这次的夏天和从前不太一样单车在经过田野你轻轻唱睁开了双眼只剩下相片

      牵手走过的街道就在眼前经过的路人和我们那时一样真的永远无法和你在一起但我会微笑着想起远方的你

      我真的只能唱歌给你听因为长大后的世界还是分不清一颗心不大的地方有许多许多你明天的电话里依然是我想你

      我真的只想唱歌给你听没有甜蜜的话语只有一起走过的路两个人在不同的地方

      ……

      包间里的歌唱到一半,我竟忍不住红了眼眶,。

      不不不!这一点儿也不符合我的范儿!!!

      我赶紧使劲甩了甩头!一遍又一遍在心里地给自己强调。

      不要煽情,不要自顾自怜,我是最厉害的!

      方之其似乎是为了替我解围,竟带头鼓起了掌:“好!!好!!哥们,大熊唱的不错!竹曦今天来捧场我们这个炸到逆天的男人会,该不该敬?”

      “还用问该不该?哈哈哈!!来来……干!”

      一群人跟着他举起了酒杯。昏昏暗暗中,只有邻座一个高高瘦瘦的黑影动也没动。

      都过去这么久了,还这么拧巴?

      我畅然一笑,随波逐流地站了起来。

      只是杯子还未见底,那只手便过来了。

      意料之外。

      我有些好奇地看着眼前的人。

      “有事吗?”

      “你不是说,最讨厌酒的味道吗?”

      “我还说,我们三要上同一个大学,每天一起去食堂,瘦肉都给我吃,肥肉你们俩抢呢……”

      “我还说,我们三一定会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呢……”

      “我还说,不管发生了什么,我们三都要一直在一起……”

      我一脸挑衅地盯着他。

      自揭伤疤痛吗?

      痛!

      可是白子夜,如果是你陪我一起的话,那这痛可就有趣多了!

      话说回来,突然做了一次恶人的感觉,真的很棒呢

      我笑得像一个跳梁小丑,双下巴都笑出来了,酒糊了一脸,不用想都知道自己有多狼狈。

      一时间大家又嗅出了八卦气息,开始起哄闹腾。

      可我没那个心思了。

      五年前,有人盯着我多看了几秒我都会脸红又羞耻地跑开。

      现在,就算把我扔到几十人的台上,我也能脸不红心不跳地讲完我的几大页策划稿。

      怪时间,还是感谢时间?

      我说不清楚。

      我不知道孟令表哥在那个陌生的地方会不会难过,如果会的话,我想,他一定也过得跟我一样吧。

      这五年,明明那么努力的想放下一切,到头来,却发现全是徒劳。

      要假装不在意,假装从来没有经历过那些……真的做不到。

      很多人,很多事,从一开始,就没有谁对谁错吧。

      我无奈的笑了笑,一脸苦涩地盯着白子夜:“开个玩笑,别当真了!”

      人群“切”了一声,便又开启了新的狂欢点。

      是的,热情和兴趣一样,都短暂得可怕。

      方之其问我:“竹曦,你跟他很熟?”

      我摇摇头。

      “我一个表哥的朋友而已。”

      “怎么没听你提过?”

      “忘了。”

      叫我有些乏闷,他便不在问了。

      这个聚会,我本以为,是那种俗不可耐的毕业晚会,没想到,是一中大哥们(好朋友们,不是□□不是□□,我们是和谐社会!!!)的男人pa。

      虽然搞不清楚为什么方之其要把我叫来,虽然跟白子夜共处一室很奇怪,但是,管他的呢。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既来之则安之。

      我玩我的,大家玩大家的。

      其乐融融其乐融融!!!

      额……好吧,是我多想了。

      拿出手机不到两分钟,朋友圈都还没刷到一半,我就被硬拉去陪玩了。

      是的,陪玩!真心话大冒险!

      我一脸嫌弃地坐在皮沙发上,看着对面的校友大熊转瓶子。

      第一次,转到了校友方泽。

      大熊给了他一个“仁慈”的大冒险:给他喜欢的女孩打个电话,说大熊喜欢她。

      方泽估计怎么也没想到还有这种操作,瞬间变成了一条癞皮狗。

      “不行不行,这个好没意思,我要真心话。”

      “不行,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快点咯!!”

      最后,在大家的鼓舞下,方泽总算是带着哭腔打了电话,在被女孩骂了一句神经病后,他又立刻满血复活,扬言要和大熊玩死对方。

      于是这个无聊得烂大街的游戏又继续了,我忍不住打了几个哈欠。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我太不认真了,瓶子竟然转到了我面前。

      好吧,愿赌服输。

      我说:“我要大冒险。”

      大家起哄:

      “不不不,女生玩大冒险不雅观,真心话吧!”

      “真心话,我们问个简单点的!”

      “真心话真心话!”

      ……

      我没忍住笑出了声。

      真心话?我连自己有没有真心都不知道,怎么讲真心话?

      更何况,讲出来了,就要负责,就要信守,假的也要当成真的。

      多没意思。

      “我就要大冒险。”

      “大冒险不好玩!”

      “真心话!”

      ……

      “去去去,说好的自由选择,我们要民主,不要压迫!”

      方之其一脸尴尬的出来结束了混乱。

      人群唏嘘了几声,大熊拉拢大家商量了几句,笑得直不起腰:“竹曦,你确定不后悔?”

      “确定。”

      “那……我说了?”

      我一本正经地看着他。

      他也故作正经的咳嗽了几声:“嗯……经过我们的商量,竹曦的大冒险是:“和在场你认识最久的人,做三个月星期的情侣。若最后你们牵手成功,奖励你们一中半日游,顺便请我们吃饭!若中途失败了,给你们提供人工安慰,心灵指导,也要请我们吃饭,OK?”

      我有些震惊。

      “这也叫大冒险?”

      人群又笑成了一片。

      “都说了让你选真心话啦,你不听。”

      我盯着白子夜,他在人群的最里端,被好朋友层层簇拥着。

      他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方之其站起来。

      “这有什么难的,大熊,我跟竹曦认识三四年了,什么事不敢做?”

      人群一片哄笑,我还没反应过来,便被一双手拖了过去。

      “我跟她认识五年了。”

      再次被他牵着手,我连头也不敢抬,任凭他拉着我跑了出去。

      凌晨一点的城市有点安静,天空黑漆漆的,一朵云也没有。像一块单调的黑布,又想一块让人头晕的干干净净的黑板。

      接连着十几分钟的狂奔,我和白子夜都累得气喘吁吁。

      我停下来,坐在一个不算太高的贴了瓷砖的花坛上。他站在原地,双手抓住膝盖,脸白得像刚刚粉刷过的墙。

      “好玩吗?”

      我一脸无所谓地看着他。

      他愣了半晌,终于抬起头来。

      “竹曦,今天这个局,是他给你的表白局。”

      “哦,我跟方之其是好朋友。”

      他像盯一只猎物似的盯着我。

      “跟我呢?”

      也许是没有料到他会这样反问,也许是长时间的奔跑让他有些短路……

      总之,过了很久很久。

      我也没有回答。

      沉默。

      我最讨厌沉默。

      可我还是做了。

      三年前那个暑假的最后几天,在那辆酒驾的车冲过来时,白子夜没有及时叫住路上滑滑板的孟令表哥。

      那时候我以为,就是他用他的沉默,把孟令表哥送去了那个陌生的地方去的。

      殡仪馆里,伯父伯母的哀嚎,我的痛哭,都撬不开他的嘴。

      他本来话就少,亲眼目睹了那那一幕,更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伯父伯母恶狠狠地看着他:“白子夜,你不像一个人,你简直是一个冷血动物,孟令怎么就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了?我们为什么要让他跟你一起出去?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救救他……你为什么……”

      我也冷冰冰地对他说:“如果不是孟令表哥,我不会认识你。现在他走了,我也不想继续认识你了。白子夜,我们分手吧。”

      那时的我不知道,一个人的言语有多伤人。我还没经历过那些苦痛,我只知道我从小最好的玩伴、最亲的亲人死了,我只知道是因为他的沉默害死了孟令表哥。

      我自私得像一个怪兽,可我又骄傲的不可理喻。

      骄傲得甚至后悔对他说出那么重的话也不肯道歉,骄傲得即使心疼他被不平等对待也不愿低头。

      我以为人的感情就像一面镜子,碎了就是碎了,在修补也是无济于事。可我忘了,镜子也是有两面的。

      我是水银的那一面。他是玻璃的那一面。

      我的不可理喻,我的骄傲,将那层薄薄的水银划得遍体鳞伤。

      而他的玻璃,在他的沉默中,完好无损。

      “愿赌服输!”

      借着酒气,我跳下花坛,拉住他的手。

      “走吧,送我回家还是一起看电影呢,男朋友?”

      他的手心热乎乎的,细细密密的汗珠不停地冒出来,弄得我的手心黏黏的。

      我大阔步地拖着他往前走,嘴里哼着一些不着调的歌,快乐得像一个刚好中了五百万一夜翻身的贫民。

      失而复得的感觉,真的挺不错的。

  • 作者有话要说:  一开始肯定会撒点狗粮,毕竟一哥也是单身汪一只,所以……哈哈哈 但是最后肯定会很虐很虐……总之,希望大家不要骂我太多太多 就酱咯 感谢相遇 感谢观看!!!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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