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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一风荷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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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谢从之吵架了?”
同桌八卦地趴过来。
“没有啊。”
“怎么可能。你看谢从之这几天简直低气压啊。”
吵架确实没有,只不过是我这人矫情,打击有点大。
“你难道不喜欢他了吗?”
“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吗?”我有点跟不上她的脑回路,“什么叫不喜欢了,为什么用过去式,表被动吗?”
“你们两个还不是情侣哒!”
同桌表示惊恐。
“……”真想撬开你的佬阔看看里面都装了些什么。
不过,喜欢吗?
我脑子里突然全是他的眉眼,他的笑意,还有他声声入耳的“林歌”。
不要再想下去了,有什么要被挖出来了。
大课间我偷溜回教室,一整天脑子里都是谢从之,这让我很是混乱。
结果,回到教室,那个在我脑里呆了一天的人正侧头趴在桌上休息。
我悄然走进。
只见他眉眼紧闭,似乎睡得不安稳。
对不起啊,这几天一直躲着你,是我不好。
你没做错,是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我有些手痒,轻戳了他的脸。
突然,他把眼睁开,与我直直对视,眼里似是浓墨涌动。
我吓了一跳,向后退去。
未等他起身,直接跑走了。
“林歌。”
身后是他的喊声,语气却是不曾听过的沮丧。
我知道我的举动一定是伤到他了,类似于先给了枣子再打一棒吧。
但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跑远了之后,我按着胸膛靠在墙上。
胸腔里的心不断狂跳。
就在刚才,就在那个对视的瞬间,那个深埋的东西被铁锹砸到,从地底露出来。
原来刻在了心上的东西你怎么可能遗忘。
我是喜欢谢从之的。
不是因为他特殊,
而是因为他是谢从之。
想清楚的我更烦闷了:那么谢从之对我是个什么感觉呢?
好不容易挨到放学,结果雨倾盆而下,我的心里有些绝望:忘带伞了。
正当我打算去打电话给父母时,谢从之拿着伞站在我身后。
这老套的剧情。
“别躲我了,林歌。”
谢从之这条傻狗。
“谢从之,”我觉得有必要说清楚,“一起走吗”
路上谁都没有开口。
谢从之的伞比我的黄色小伞大多了,但我们俩还是站得很近,和上次一样。
最后还是谢从之先开了口。
“你是不是知道我脸盲了”
“嗯……”我还在斟酌怎么说才好,谢从之却像是打开了话匣子。
“林歌,我不是故意隐瞒的。”
“我已经可以克服它了,你看,除了你谁都没发现。”
“我不会把人认错,上次是个意外。”
“所以,所以你可不可以不要躲我,不要讨厌我。”
他有些急切了,我能感受到他有多么不想失去我这个朋友,可是我的目的和他完全不同,我是想做他女朋友的。
“谢从之,你冷静一下。”我在心里措了一下辞。
“首先,你不说脸盲,这是你的选择,没人有权因此批判你。再者,你就算脸盲我也不会讨厌你。”
“但是你这几天一直都在躲我。”他委屈极了。
唉,我在心里叹了口气,现在说这个真是天不时地不利的,没办法了。
“躲你是因为不知道怎么面对你。”
谢从之一脸不解。
“我第一次处理喜欢这种情感,所以有点束手无策。反复纠结,最后想想还是得真正实践一下,所以。”
我拽住谢从之的衣袖,目光毫不躲闪:“我喜欢你,所以想知道你的想法。”
我一字一句,严肃得仿佛在询问学术问题。
我打了个直球,就是那种毫不躲闪,直击目标的打法。
我知道,我下了步险棋。
如果谢从之真的只把我当好友,那我就是满盘皆输:这下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徒增尴尬。
但我不想让谢从之难过,他没做错什么,却要因自己隐藏的秘密而自卑。
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他不应该如此,而且我怎么可以这么坏,让他因此难过。
而且我就是喜欢他,喜欢他的细心,喜欢他的温柔,喜欢他的笑啊。
青春的悸动就是这么不遮不掩,不加修饰,没有华服加身,没有利来利往,不用你腰缠万贯,不用你权利万千。
只要那个人是你就可以了。
我们喜欢得纯粹,喜欢得毫无道理。
可能是你的一个眼神,也可能是课间无意的一次擦肩,心跳错失一拍,然后就是排山倒海,汹涌澎湃。
这大概就是青春的美好吧。
我们一无所有却勇往直前。
谢从之似是被我吓到了,沉着脸一言不发,只是目光一直聚焦在我脸上,灼得我不自在。
我此时大有一种独孤一掷的感觉,话说出来也收不回了,事后懊悔只是无用功。
所以我耐心地等他反应,目光到处闲逛,顺便抽空想了想母亲早上说过今晚吃龙虾,内心一阵激动:小龙虾有谁不爱。
在脑里放完羊,谢从之还不给个反应,雨还在下,我可不想错过今晚的小龙虾。
我抬头看向他:“你……”
谢从之的表情有些微妙,眼睛弯成好看的月牙,里面是闪闪流动的银河,嘴角微向上翘,使得酒窝深陷。
他就这么放肆浪荡地看着我,仿佛刚刚的什么奶狗模样都是我脑补出来的。
这人吓傻了
“你没事吧……”我气场渐弱,有些担心他刺激坏了,“你要是不想回答也没关系,我不急的。”
“怎么会”
“我感觉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听到这我一怔,心脏像是被人紧攥。
我眼神微闪,不敢相信地看着他。
“林歌,你知道吗?,”谢从之终于调整回严肃的表情,“比单相思可怜的就是我们两个了。”
比单相思可怜的不就是双向暗恋吗?
想到这我顿时五味杂陈:两个小傻逼。
脑里回忆近日种种,我笑出了声:这算什么事,我们两个纠结来纠结去的。
谢从之也忍不住跟着我笑了,我们俩不顾路人奇怪的眼神,笑作一团。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捅破那张可以忽略的纸,就这么自然而然在一起了,连之后的牵手也是情理之中发生的。
“谢从之,其实我吧,也有秘密没和你说,所以我们扯平了。”
“你知道为什么别人都记不住我吗?那是因为我是路人脸,就是那种NPC。”
“所以你脸盲看不清也记不得我,对我来说,都没关系,因为大家都这样。”
“不过,你能靠细节马上叫出我,这让我很高兴。”
可能世上真没那个特例存在吧,不过也不是件什么大事了,我已经有可爱帅气的谢从之同学了,其他都不重要,包括小龙虾。
“不,不是这样的。”他急急打断我的絮叨,“我脸盲是可以看清人脸的,只是认不出来。”
“而你是唯一一个我能认出来的,你是特别的。”
我眼前原本黑乎乎的一片,现在似乎有什么在微闪。
“林歌,你知道吗?你是我的宝贝。”
那东西越来越强烈,突然在我眼前明亮起来:那道光其实并没有消失,它又出现了。
谢从之就是我的光。
雨后初霁,空气清新。
盛夏时节,微风拂过,池中一一风荷举。
作者有话要说: 最初想到的只是我一定要用skin做文章题目,很酷,而关于什么故事,什么人物想也没想过。
突然某天睡前思维发散的时候想到要写skin,就想要写什么呢?
然后就根本停不下来,想到了脸盲和路人脸,这种你是我世界的光。
结果当晚就睡不着了,虽然很仓促,连男女主名字性格都没想好,剧情也是完全没想法,但是那周回了家,另一片文卡了很久,就直接开了这篇。
很神奇,没有规划人设,没有剧本,每一个情节就这么写出来了,自然而然的,好像就应该这么发展,人物性格也因此丰满起来。
写作过程就像排泄,很爽。因为时间缘故,我停在最后一章。一整周感觉自己写得真是好极了(叉腰站会儿.jpg)
结果后来信心十足地重开文档码字,心痒地想看看我可爱的cp,一看:写的什么狗屁不同的玩意儿?
因为急切剧情推进很快,描写刻画都不够深入,有种在讲剧情的单薄感,代入感很差,情景跳转太快。
于是我开始修文,修了两三次。
这就不好了,情感应该是顺着发泄的,现在根本没有第一次的感觉,只是在填充,在深入,更可怕的是,在修的过程中,我又产生另一种情感,觉得这一段不应该这样,她不该这么说,结果两种不同的情感在同一段出现,很别扭。
林歌最初的设定是个丧girl,想法有点酷,还有点佛,对于路人脸这件事看得云淡风轻,说你们记不住我没关系。但她不把自己孤立起来,还是建立了自己的朋友圈。
开头林歌真是个酷girl,但写到她与谢从之第一幕对手戏,真是没眼看。怎么就变成了触也触不得的害羞girl了,这么矛盾吗?
大概是谢从之这人气场太强了,他太控局了。
写俩人的对手戏写得我甜到飞起,可能读起来没什么,可当时在写的时候,脑补的过程真是太甜了。
最后的告白我也卡了很久,其实我跟这俩相处不够久,现在这一段是我觉得更好的一种。
你看,我总是这么无病呻吟,一点也不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