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想到的只是我一定要用skin做文章题目,很酷,而关于什么故事,什么人物想也没想过。
突然某天睡前思维发散的时候想到要写skin,就想要写什么呢?
然后就根本停不下来,想到了脸盲和路人脸,这种你是我世界的光。
结果当晚就睡不着了,虽然很仓促,连男女主名字性格都没想好,剧情也是完全没想法,但是那周回了家,另一片文卡了很久,就直接开了这篇。
很神奇,没有规划人设,没有剧本,每一个情节就这么写出来了,自然而然的,好像就应该这么发展,人物性格也因此丰满起来。
写作过程就像排泄,很爽。因为时间缘故,我停在最后一章。一整周感觉自己写得真是好极了(叉腰站会儿.jpg)
结果后来信心十足地重开文档码字,心痒地想看看我可爱的cp,一看:写的什么狗屁不同的玩意儿?
因为急切剧情推进很快,描写刻画都不够深入,有种在讲剧情的单薄感,代入感很差,情景跳转太快。
于是我开始修文,修了两三次。
这就不好了,情感应该是顺着发泄的,现在根本没有第一次的感觉,只是在填充,在深入,更可怕的是,在修的过程中,我又产生另一种情感,觉得这一段不应该这样,她不该这么说,结果两种不同的情感在同一段出现,很别扭。
林歌最初的设定是个丧girl,想法有点酷,还有点佛,对于路人脸这件事看得云淡风轻,说你们记不住我没关系。但她不把自己孤立起来,还是建立了自己的朋友圈。
开头林歌真是个酷girl,但写到她与谢从之第一幕对手戏,真是没眼看。怎么就变成了触也触不得的害羞girl了,这么矛盾吗?
大概是谢从之这人气场太强了,他太控局了。
写俩人的对手戏写得我甜到飞起,可能读起来没什么,可当时在写的时候,脑补的过程真是太甜了。
最后的告白我也卡了很久,其实我跟这俩相处不够久,现在这一段是我觉得更好的一种。
你看,我总是这么无病呻吟,一点也不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