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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 ...
如果说在一起时间长了的人会产生距离感,那我就是这样的人吧。
“哟,雷云云!”
我眉毛皱了一皱,一种烦躁感由然而生。
看吧,在走廊里挥着手朝我狂奔而来的那个傻大个就是我男朋友。他叫绍伦苏,这个名字被吐槽了千百遍我确实有些难以说出口。他外貌不错,圆润的脸颊,白白的皮肤,远看也是个清秀的帅哥。身材蛮好,六块腹肌不多不少。
“哦。”我没有看他,简短的回答了一句。他站在我桌子边上愣了一下,沮丧地对我说。
“对我这么冷淡,是不爱了吗?”
说着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我也没当回事,但是有了脾气就得哄。我转过身去碰碰他的手,被他拉回去,拽了拽他的衣角,被他甩开。我有些烦躁但是还是站起身抱住他,在他耳朵轻轻地说。
“我爱你哦。”
下一秒钟傲娇版的喜笑颜开。我们一起回家,一起上学,住在一起。像一个大型犬一样每天把我当成抱枕。
哦对了,我还兼职作家,上过热搜,网上《迷人的xxx》就是我写的。嗯,挺狗血的,连栏目主编都不知道我是谁。我按着电脑写着小说,手边放着一杯咖啡,望着窗子外边被风吹下来满地的樱花,我知道,春天到了。
可能你们会好奇我的长相,毕竟一般小说女主都是美若天仙如下凡一般吧。我长得还算普通,毕竟也只有普通人才配得上帅哥——我是这么想的。虽然我的男朋友经常说我是最可爱,最美的。嗯……毕竟空气刘海眼镜妹,软萌的错觉吗?那还真是对不起了我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男朋友。
我是个冷漠的闷骚。我有一个很奇葩的写文风格。就是这样。来打我?呵呵。
我最喜欢穿的是长裙,高跟鞋,和过膝靴。我不是很瘦。但是我个子矮,才不到一米七。好吧也不算矮。
最后,我不喜欢扎头发,除了丸子头。
我有个好朋友叫凌铛,我男朋友有个好朋友叫肖九九……是我好朋友的男朋友。我的好朋友是这样说的:我们是约会都能二人一组的关系。是的我们经常集体约会。每次到了最后都是我和好朋友手拉着手吃着雪糕往家走。而我们的男朋友,当然是拿着我们的东西跟着我们一起走。这很正常不是吗?
我喜欢数学,最不喜欢写作课。特别是需要查资料的那种。烦,是真的烦。为什么我的男朋友是学霸而我是学渣?因为我是数学专业吗?好吧我用5x5的矩阵承认了。结果我到了最后还是没走完数学的路。
当初我们是这么在一起的。我们谁也不认识谁,然后在同一节课里见面了。放学之后他对我笑了一路,我没说话。然后他跟我说喜欢我要在一起,我也说好。然后就在一起了。很草率的在一起。男朋友笑着说明天来找我,然后就各自就回家了。三个小时以后我才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
于是我更新了一万字的文章作为发泄,被读者夸爆肝良心中又读出了点甜蜜还问我怎么了。
没怎么,脱单了而已。跟一个只见过一面,互相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我把我自以为的喜讯告诉了我的朋友,她为我欢呼了十几秒,给我讲了半天过来人的恋爱经之后,然后当天晚上也宣布了脱单。啊,世界可真小。
第二天我们四个就组团见面了,互相介绍了名字以及身份。但是我没想到的是我朋友的男朋友还是我的书迷。要不要这么狗血。
真的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他们都是商量好来骗我的。
当晚,我又爆肝了,写了一万两千字。然后消失了半个月。被生活打击到的人你别想让他段时间内能缓过来。
我的男朋友很爱我。虽然他很懒,都三年了依旧这么懒。
真的,跟偶然的一见钟情相比,我的热恋,你来的好晚。
我们每天都过着狗血剧一般的生活。甜甜蜜蜜的,甜到腻的。也不知道他对着我这样一张面瘫脸提得起什么样的性趣……没错是性趣。
“因为你害羞的时候很奔放!”他是这么说的。
…………Excuse me?!信息量太大了吧朋友。
然而日子还是在过着的,我们也在成长的,就像现在,我拉着他的手沿着湖边走去学校的感觉。他的手总是很干燥,我每天早上都会给他涂上护手霜,他笑眯眯看着我的样子真像是一只猫。但是我不喜欢猫。
今天我穿着浅绿色长裙,从他衣柜里拿出来的白色的运动上衣披在身上,卷了个半丸子头,剩下的碎发洋洋洒洒的落在肩上,暖暖的感觉,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他洗了脸刷了牙被我按着涂了整一套的护肤品,没整理好头发鸟窝一样,依旧很帅。身上被我撒上的果香香水也很好闻。随便套了件衣服就这样走在我身边。白白净净的。
啊,每天都是被自己的大脑撒狗粮的日子。
到了校门口,发现了另一对,我的朋友们。嘿,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说起来,凌铛长得真好看。一对梨涡,美好的嘴唇弧度,弯弯的笑眼,鹅蛋小脸,飘飘的长发,活泼的性格。倒是他男朋友,跟我一挂的,四眼一族,童颜包子脸,善良好欺负的样子——只有这点不同。
也可能是这样,她男朋友喜欢上了她,我男朋友喜欢上了我。莫非...他们有基情?所谓喜欢不上你就找个跟你相似的?想什么呢……两个钢铁大直男。换位思考其实我和凌铛不也一样。嗯,没什么的。
不过怎么想都是凌铛比较配我男朋友吧,俊男配美女。啊不要脑补了我这高山流水般作家的大脑。我男朋友只喜欢我,这点没得说。
今天课间换教室的时候我路过男朋友被找茬的现场,起因是有个人喜欢我。所以说我们为什么每天都脱离不了情情爱爱的,很狗血的可以吗。
那个人拿着刀逼着他跟我分手。
“你以为自己有什么资来跟我抢她?”男朋友是这样说的。还给了我一个wink。我自认为没好看到需要“抢”吧。毕竟邋遢宅女一个。但是你真够自恋的啊男盆友同学。
见状我本想直接走过去不管来着,但毕竟男朋友是我的,我也是我的,凭什么他们要掌握我的生杀大权。所以我走过去给他们一人一脚,骂了他们一个中午,再拿着偷录的录像把他们拎到校长室去。拉着小仙女一样blingbling的闪着卡姿兰大眼睛的我的男朋友翘课吃冰淇淋压压惊。没错我爱巧克力冰淇淋。
接下来一天的最后一节课,晚上七点多钟结束,跟男朋友一节,故意选一起的。课间时间英文系的系花过来找茬。所以说我们什么时候能脱离这一狗血的抢亲层面?长得没凌铛好看来撩谁啊。
男朋友,我不管,看你的定力了。
那个女人过来了!还差五米,还差两米!闻到了香水味!妈呀好浓!
“哎呦,特仑苏!”那女人贱贱的开口了。
我嘴角一勾,内心是欣喜的。默默的用右手推了推我自己脸上并没有滑落的架在我矮小山根上的眼镜。左手拍了拍男朋友的手背以表安慰。
当事人不好观战,但之后据我朋友的描述,我男朋友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望了那女人一眼,里面充满了对于自己名字的控诉以及对于那女人的鄙视。以至于我朋友的男朋友,早在那女人一开口,就跟我朋友抱团笑翻了。
放学之后,为了让我男朋友压压惊,我又请他吃了冰淇淋。
我爱冰淇淋。但我的男朋友酷爱葵。
没错就是这样,向日葵。想起那天我和凌铛第一次被邀请去他家做客,他家很大却不失优雅,温馨的恰到好处也不似普通家庭有很多存货,可以说是连个多余的水杯都没人准备。
但是永远不会缺少各种电子设备的包装盒就是了。
按照他的话来讲就是自己明知道很懒就不要有那么多东西好了。起初我对这句话不置可否甚至想要双手举起双手赞成,然而三年后的今天我是恨绝了这句话。甚至问自己为什么在当初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不直接扭头就走,相忘于江湖。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真的千古绝句。
我当时就应该知道,如果一个男人家里什么都没有基本代表着他不-开-伙!什么东西都是现买现做叫-外-卖!也等于是有什么东西都需要我去操心。唉,但是人有优点有缺点吧。男朋友是我挑的,有再多怨言也得忍着。成年人的世界就是你得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诶,那天我看着他家阳台上花瓶里插着的向日葵,阳光正好,温度正好,窗外安静的还有鸟叫。我喃喃自语“为什么是向日葵呢?”
男朋友分发饮料的手放下最后一瓶在自己面前之后像是听到了一般,嘿嘿一傻笑回答我“向日葵好啊,不娘还漂亮。”
我有些无语,在我脑子里的那些浪漫的东西一瞬间被他一句话搞得烟消云散。按照我的颅内剧情,那不得嘴角微微勾起,捧着我的脸颊然后。。。
果然现实就是现实。不是什么浪漫狗血剧。
本人半个腐女一枚,什么文章都写。就这样。因为隔了挺久准备接着写,涉及到文章修改和扩写,所以有两章就先锁了,到时候改完再解锁。谢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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