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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

  •   我和老三约着见面。
      老三是我的前男友。两人在一起时,互相欣赏,着实琴瑟和谐过两年。为了他的不安份,我跟着他北上北京,南下深圳,有上顿没下顿地瞎混,让我吃足了苦头。我们曾经一年搬过五六次家,睡过天桥洞,也住过地下室。但他爱勾三搭四的毛病,却是我们分手的导火索。
      我知道他一直为当年我把他甩了而耿耿与怀。他从来不检讨自己当年是怎么与别的姑娘眉来眼去勾三搭四的,他只记得是我提出分手,不顾他苦苦哀求决然离去的事实。他只认定我最爱的还是他哥大唐,他只是他哥的替代品,我从未对他付出真心。
      但我和他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没记性,健忘。健忘真是一个优点,以致我们分了手仍能心平气和地做朋友。当然,还有一点,那就是大唐,因为有大唐,我们即使不是朋友,也可以做亲人。
      在深圳分手后老三也追了回来,虽然不再纠缠我,但他并未从我生活中消失。少了顾忌,更加一本正经地寻欢作乐约会不停。我说他是本性难改,他说他是为了气我。他是和我杠上了。每每他泡到新妞总不忘向我汇报,吵架了,和好了,分手了,没事就打电话给我絮叨,我被迫成了他的知心大姐姐,我的电话就是他的午夜热线,我还不能不耐烦,我先提的分手,我欠他。
      我和他的几任女朋友都吃过饭,他给别人介绍,都说我是他姐。我从不解释,别说是姐,当姨我也认,只要他能安生别老拿我开涮。最后一次,我拒绝他,我告诉他,我要结婚了。
      我不让他参加婚礼,但他非要去。在婚礼现场,我一直心不在焉,我并不是对老三余情未了,而是害怕他砸场子,害怕他在主持人问老陈愿不愿意娶我为妻的时候,老三那个胆大包天的个性再跳上台来弄上一出他不愿意的戏码饴笑大方,他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但他没有。他全程面带微笑,彬彬有礼,和我高中同学一桌吃饭,也只小饮了几杯。直至婚礼结束,我送他出酒店的大门,他才装作喝多了有些伤感搂着我肩膀,对我说:“梅梅,如果我哥活着,今天和你站在台上的是我哥,如果我知道珍惜,今天和你在台上的就是我……但是我哥死了,咱俩,也都回不了头了……以后好好过。”
      我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再不用对他有所顾忌,马上翻脸,我一把推开他,叉着腰大爆粗口:“少他妈扮情圣,别人不知道你,老娘可知道,回去对你的女友一号二号三号四号扮深情去吧,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滚蛋!”
      眼见老妈和一众亲友从大厅里出来,老三落荒而逃,我踩着卡脚的高跟鞋站在门口不顾形象哈哈大笑。
      老妈送完亲友回来,拉我到一边,神秘兮兮地问我:“刚才那个人是三儿吗?你可是结了婚的人了,可不能再和以前拉扯不清。”
      我打哈哈:“你认错人了,刚才那个是我以前的同学。”
      我把老妈拉回酒店,立马从她身边逃得远远的。结了婚,我再也不用每天听她唠叨了。可能从我懂事起,唯一的理想就是脱离她的控制,给自己自由。我今天要扬眉吐气一回。
      我结婚后,和老三少了联系,后来又有了小宝,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在家拾缀娃。老三和宁宁结婚,他也没有通知我。他还真小气。宁宁我只匆匆见过一面,却颇为惊艳。那天他俩搂着膀子来找我,一个扎着长马尾,一个剃个平头。扎马尾的是老三,剃平头的是宁宁,两人打扮得很象艺术家,引得路人纷纷侧目。头发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宁宁胆大是因为她确实够美,浓眉大眼活泼开朗,象个健壮的小马驹儿,落拓不羁的艺术气质与老三很配。分别时,宁宁递给我两张票,让我去看她搞的地下音乐节。我把票转手送了人,我是个无趣的人。
      我们在清明那天约在墓园门口见。
      我先到,打着伞在雨地里等了一会,远远看到熟悉的身影,心情前所未有地复杂。他的一头长头发剪成了板寸,正常了许多。从他走过来的步伐,和他四处找我时的眼神,当年那个不羁的浪荡子多了几份沉稳,老三越来越象大唐了。
      “我的天,大姐,你该减肥了。”老三一见我就是当头一棒。
      “我胖咋了,我吃你家饭啦?”一应一答,我就知道,我和老三互损的模式一辈子也改不了。他以打击我信心为他终身的追求。
      放下花,认真地摆上供品,我和老三站在大唐的墓地前静默了许久。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我想伤感却伤感不起来,时光是良药,再大的伤口也能抚平,斯人已去,音容笑貌犹在,我已经心情平静。
      从墓园出来,老三让我上了他的车:“走,找地方吃饭,我有事跟你商量。”
      “吃啥?”
      “川菜。”
      大唐口味清淡,我和老三却都是无辣不欢的重口味,我有时候也会迷糊,我究竟是喜欢大唐还是更爱老三多一点。但,所有的一切都成了过去,纠结这些只是徒增烦恼。
      和女人说着不要,心里却想着不要停的纠结心比,男人真是理智。从他看我的眼神,我知道,他已放下,他真把我当了他姐。好吧,我现在又老又胖又丑,当姐总比当姨强。
      老三说话一贯直接,菜还没上齐,已经把他的想法跟我说了个大概:他这些年浪荡够了,不想按步就班地上班受拘束,索性开个公司,想和我合伙,他投资金,我技术入股,股份一人一半,他负责业务,我负责技术。我说让我想想。他立马手一挥:“还有什么可想的?多少人拿着钱想找我合伙,我都没有答应,我想到你,是你的幸运。”老三这些年纵横江湖,他千金散尽挥洒自如的处事风格全靠的是他与生俱来的才气,这一点,我从不怀疑。
      “谢大爷赏识。”在强势的老三面前,我只能低眉顺眼,不然后果堪忧。
      “我就喜欢你这点,大方自然,懂得眉眼高低,心宽体胖,不爱计较,做事又认真。”老三点起一只烟,一副恩威并重的架势
      我呸,心宽就心宽,非要再加个体胖。不过,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他这样夸我,我还是很受用的。
      “我总要回去跟我家老陈商量商量。”我被老三的烟味呛得直咳。
      “老陈那边我去说,咱先不说老陈,先听我给你分析,你现在这个岁数,出来上班身份尴尬,做个小职员人家没人敢用你,工姿低也配不上你的资历,你的能力又进不了管理层,再说,你在家呆了这么长时间,业务荒废,工作肯定难找,要想做事,只能自己当老板……按我的规划,第一年,肯定不会怎么嫌钱,但我保证你会有一个最基本的开销,凭着咱俩之前的人脉资源,不愁没有客户,就凭我的拍照技术,还有你那“一剪梅”的名号,绝对不会赔钱,我保证,第三年我要做到一千万的营业额……”
      我听得眼发直,也不咳了。我只是个胸无大志的家庭妇女,一千万的诱惑能让我魔怔喽。但老三只是个文艺男青年,只会游山玩水游戏人间会挣钱却更会花钱的主儿,虽说这种小型公司投不了多少钱,但是他做事能持久吗?
      而且,我对自己也有踌躇,我以前一直都是给别人打工,只求把自己的事做好就行,不会八面玲珑,不懂财务,又不会管理,我只想着即使再出来挣钱养家,也只走原来的老路,找个工作,图个安稳。这老三,等于给我出了个难题。
      从饭店出来,我选择一路走回去。
      天已经热了起来,雨停了,暖洋洋的阳光洒下来,街上来来往往穿着美丽春装的女人随处可见,轻盈又可爱。而我低头瞅瞅自己灰扑扑的T恤和外套,象是与时代脱了节的火车,内心里不是不失落。我已经在家里耽搁得太久。我讨厌那头发里那洗也洗不掉的油烟味。
      我一旦做出决定便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包括老陈。婚前没有深厚的情感基础,婚后便归于平淡,有了孩子更是将对对方的一丝宽容消磨至尽。孩子既是婚姻的毒药也是解药。他那魔鬼般的破坏力能将两个原本相爱的人拆解成互相憎恨的仇人,他的一声爸爸妈妈和天使般的笑又会让原本两个感浅情淡的男女重新找到粘合点,我和老陈就属于后者。我们晚婚晚育,考虑问题便更理智也更成熟,为了小宝,双方都把要求降到最低,只求相安无事,平静生活。
      我把自己的决定告诉老陈,是的,不是商量,是告诉。
      找房子,买家具,注册,招人,公司很快就开了起来。
      一开张就有生意上门。是我以前的同事杨杰介绍的活儿,他公司给客户呈了三次方案都没过,他江郎才尽被搞得疯掉,又苦于交稿期限,只好把案子转给我。我生子之前的名声仍在,同事多年的深厚情谊令他对我仍有无比的信任。事实证明,我仍宝刀未老,小小的鼠标就是我舞得风声乍起的刀。
      一个活儿还没干完,老三又接到一家公司的宣传片。老板是老三以前的女友二号小可,老三对付女人有他的手段,他爱来就来爱走就走潇洒又自由的作派让人又爱又恨,但却总有女人甘心任他来去如风。小可便是对他最死心踏地的那个,即使结了婚,仍对老三余情未了。这几年不见,她和老公办厂开公司,准备在新三板上市呀。几家实力很强的公司为了这个片子打破头,老三去和老板娘喝了两杯咖啡,轻而易举就拿到了这个单子。这就是老三说的人脉资源?
      前期找不到得心应手的员工,只有自己上。老三拉着人出去拍外景,我在办公室写文案做后期高强度奋战。原本就不胖的老三更加黑瘦,我却并没瘦一斤。我一喊累,在办公室里叼着烟喝茶的老三就鄙夷我:看你白白胖胖,哪里累?我恨得咬牙,每天在电脑前一坐就十个小时,痔疮都坐出来了。
      但是为了见程岚,我也要减肥。我不害怕老三的毒舌,却怕程岚那不经意扫过来的眼风。那一阵不咸不淡的眼风扫过来,我瞬时觉得衣服尽褪,白花花的肥肉暴露于光天白日之下,好不羞愧。
      我定了表,六点起床,跑步。饿着肚子头晕眼花地跑了一个月,跑步时感觉自己身上的肉不再闪闪地甩,我知道我瘦了。我穿上漂亮衣服乐呵呵地应程岚的喝酒约。唉,为了约会男人而穿衣打扮的时代过去了。
      程岚对我的状态还算满意,她说:“虽然瘦了一点,但还不够,还要继续!女人一定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为别人,只为自己。”
      我只嘿嘿傻笑。红酒的后劲大,我一瓶下肚,已经飘飘不知所以然。
      我张牙舞爪给她大倒苦水:年轻时,干劲十足,总想把工作做到最好,不怕加班,老板一句话,恨不能住在公司,感觉又敏锐,总能做出最新颖的方案,后来老皮老肉混成油条,多年经验成了包袱,多年经营又给自己裹上厚厚的保护衣,处事疙瘩不够圆滑,每天重复劳动,毫无新意,丧失冲劲与灵性……
      我又跟她讲:小时候喜欢画画,苦练不缀,总以为自己搞的是艺术,等真正开始工作,才发现哪有狗屁艺术,从北京到深圳,从深圳又回来,无论到哪里都没有区别,天天对着电脑,眼都快瞎了,没黑没夜用心设计个稿子,客户说是狗屎,用半个小时随便找些素材堆砌一下,客户却大叫外瑞姑得!
      程岚被我逗得哈哈大笑。
      我又将现状和盘托出:总以为结了婚能找个依靠,最后发现根本不对,‘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观念已经过时了,现在的社会生存压力太大,需要两个人四双手,才可维持一个家,生了孩子更是将自己钉在了十字架上,孩子确实可爱,但为了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就要将自己牺牲到鞠躬尽瘁……
      “我当年在我们医院外号‘程一针’,刚出生的婴儿、二百多斤的大胖子,无论多细的血管,我只一针就能见血。我是三八红旗手,最年轻的护士长,但因为老大生的是姑娘,婆家重男轻女一定要我再生二胎,为了生亮亮,我只能辞职,我有一个能干的先生,从不为物质生活所累,但烦恼也并不比你少呢……”程岚一副欲言又止。
      “是不是他在外面有女人?”
      “你怎么知道?”
      “这种事情,没什么新意,男人有了钱,就会象被惯坏了的美女,到哪里都会有女人往上扑,没有几个人会拒绝。”
      程岚叹口气:“你不会嫌我活得窝囊吧?许多人一听,都会劝我离婚。”
      “一点也不,活到这个岁数,你总会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你早年和他共苦,现在为什么要把胜利果实拱手让人?不能离婚!要离也要首先保证你的利益,房子、孩子、钱。就是离了婚又能怎么样?男人还不是一样?千万不要意气用事。象你这样开朗大方的女人,最懂得轻重,不然,你老公的生意怎么会做得那样好,这里边有你一半的功劳呢。”和老三混这段时间,长了本事,一张嘴就夸人这招,手到擒来。但我夸程岚出于真心,我只是说出了二十年前就想说的话。
      “吁,夸得我好不受用,我没你说得那么好,也没有你聪明。”
      “聪明有什么用?有了聪明,总会先行想到别人没想到的,要未雨绸缪总要比别人做得多才行,有了聪明,总想拿出来显摆,不露一手总不甘心,这样反倒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只是聪明,你却是智慧,差得远了。”
      “你想得太多,看得太清,总会不快乐的。”
      “快乐?快乐并不是我的追求目标,而且,如果能洞悉人情世故,超脱物外,自然就会得到快乐的馈赠。”
      “我最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当然,如果美丽,就更好了。”
      我知道程岚在讽刺我以前的邋遢,但我不以为意:“我以前也是美丽的,我是□□蛋的生活折磨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牢骚恁多,来来来,喝口酒润润喉。”程岚我,把瞪酒杯递到我手里。
      “好好,我不发牢骚。咱不是要谈咱们的二十岁吗?”我喝了一大口酒,眼都红了。
      “对,谈二十岁。”
      “我暗恋大唐多年,二十岁才真正在一起,那是我一生最美的日子……他比我大十岁,如父如兄,在他身边我恣意快乐,他甚至是我的人生导师,甚至可以说今天的我就是他塑造的,他死后,我最喜欢做梦,因为只有在梦里我才会见到他,我相信,他一直都在,他一直在守护我。”我倒在椅子上几乎神游天外。
      程岚原本笑着的脸也沉静了下来,她低头想了许久,才慢慢地说:“我二十岁那年,认识了大眼睛,我一直叫他阿蓝,我一直叫他阿蓝,因为他是我见过穿蓝穿得最好看的男子,我对他一见钟情,那也是我一生最美的日子,因为他离过婚,有孩子,父母不同意,我只得妥协,即使后来我们被迫分手,相忘于江湖,但我对他的爱,从未减过一分一毫。就是因为心里有这么一个人,所以,什么样的委屈我都能忍,只要不是和他一起生活,和谁都无所谓,这也是我不会选择离婚的原因。”
      “来,为了我们的二十岁,干上一杯。”两人碰杯时,都泪流满面。喝得是酒还是泪和鼻涕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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