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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小写手敲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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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手敲完最后一个字,长伸了一个懒腰,翻了翻通知中心,依然没有新的留言,撇撇嘴,有点小失落。
站起身敲了敲对面的门,门并没有上锁,便径直走了进去,只听网配大神正对着剧本念台词:“这里很美,但我只看得见你。楚然,我喜欢你,只喜欢你……”声音低低沉沉,带着无限柔情,将小写手的心狠狠揉了揉。
这声音真能骗人,难怪那么招蜂引蝶,勾的一个个小姑娘往坑里跳。小写手想。
正好大神将最后一句台词念完,摘下耳机转过身就看见小写手在对着自己出神。起身走过去,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在想什么?走吧。”
小写手可恨,这家伙,不就比自己高一些么,老摸人头干什么,头发都摸没了!
两人说好了上午一块儿出去买菜。换好鞋子,安迪已经乖巧的等在门口了。安迪是一只金毛,又温顺又听话,除了被咬坏的无数数据线,可以称得上是别人家的狗了。
大神牵着安迪,小写手走在大神左手边。大概是因为彼此很熟悉,即使一路上没太多话也不会觉得无聊尴尬。
小写手时不时瞥一眼大神。凭良心讲大神几乎算得上完美了,一米八的身高,帅气的脸,名牌大学毕业,在公司担任总监。啊,大神连声音都非常好听。
站在大神身边的小写手是有点点自卑的。大概上帝果然是偏心的,为什么自己没有这么优秀。二流大学出来,在学校里当个历史老师而已。你看,大家都在网上混,大神粉丝数量都比他多得多。
但小写手还是会偷偷笑,大神再完美又如何,他喜欢的是男人哦。
大神喜欢男人是两人刚住在一起没多久小写手知道的,大神也没有刻意隐瞒。那时小写手租房子,正好和大神合租一屋。住下没多久老是听见大神在自个儿房间里说话,就问了一句。大神说自个儿在网络配音,还稍微科普了一下网络配音是什么。小写手听了很是感兴趣,问了大神的马甲后就上网搜了。
大神配的剧总体质量都非常好,很容易让人带入情绪。而且大神作品也不少,可以听很长时间。但是小写手听着听着就觉得不太对,这些剧怎么都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的?某天问了大神,只见大神特淡定的回答:“哦,因为我喜欢男人啊。”一下子震的小写手三天才缓过来,一脸郑重拍着大神的肩说:“放心,我不歧视你。”
为了体现自己真的不歧视大神,小写手还羞涩的告诉大神自己有在网站写文章,但是读者数量很少,每本都扑街,还有个微博小号是专门为读者开的。大神点点头表示知道了。等小写手再登陆微博时,发现粉丝里多了好多人,这才看见大神关注了他,连带着大神粉丝也关注了他,还纷纷问这是谁,吓得小写手赶紧回fo大神。
两人带着安迪去超市转了一圈,还特意为安迪买了狗粮和酸奶,又牵着安迪回了家。
大神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小写手在客厅逗安迪玩。并不是小写手不想帮忙,但是小写手不会做饭。也曾尝试过给大神打下手,然而切菜切到了手指头,吓得大神三令五申严禁他靠近厨房。不过两人吃完饭后碗是他洗的。小写手表示很满意,不然让他一点儿活都不干会觉得很对不起大神。
小写手把酸奶盖子揭开,安迪一边舔一边开心的摇尾巴,吃的嘴边都是白色。小写手开心的撸了撸狗头,给安迪拍了张照片po在微博上。
铁马冰河:我家傻狗真可爱[图片]
铁马冰河是小写手的笔名,他觉得这个笔名很man,很符合自己历史老师的气质,虽然他写的是玄幻小说。
大神的网名叫迷途,一听就没有自己硬汉。
小写手真的很透明,微博发出去两分钟才有人给点个赞,但他并不在意,发完微博就丢下手机又逗安迪了。
等大神做好菜端出来就看见安迪扑在小写手身上,对着小写手一阵舔。阻止了一人一狗继续胡闹,让小写手洗了手脸过来吃饭。
大神做的饭菜真的好吃,每次吃的小写手心满意足,以至于大神平日里忙的时候不能做饭,小写手都不太乐意点外卖。嘴被养叼了。
吃了饭洗了碗,小写手继续码字,大神也回房忙自己的东西了。虽然小写手写的文没什么人看,但他爱码字时的感觉,自己在文字里是自由自在的。
到了晚上,大神说过今晚他有歌会,小写手也没去打扰他。等又码完了一章,抬头一看已经九点多了,赶紧去洗澡。路过大神门口时,还能依稀听见里面的说话声。
小写手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洗完才发现自个儿睡衣内裤没啥也没拿。旧的内裤肯定是不能再穿了,但不穿内裤出去,难道是要当遛鸟侠么?太羞耻了。虽然小写手觉得自己很man,但让人赏鸟还是做不到的,尤其知道大神是gay后,他还是比较注意这方面的。纠结了半天,小写手把洗澡前穿的T恤又给套上准备溜回房间拿一下。虽然这身T恤有点大,但重要部位还是没能遮全。大神此刻在开歌会,应该没问题。
大神打开房门时就看见小写手穿着遮不住屁屁的T恤,其他啥也没穿,站在自个儿门口。
大神看着小写手,一脸复杂:“你……这是……?”
小写手也很尴尬,就差三步就能回自个儿房间了,怎么您这时候开门啊!赶紧解释:“我洗澡的时候忘了拿睡衣。”
大神沉默三秒,点头表示理解:“我去倒杯水。”
小写手赶紧回房,满脸通红,感觉自己特别丢脸。麻溜儿的换上睡衣内裤,把T恤扔在一边。
大神拿着水杯重新坐在电脑前,就看见公屏上很多人问:“大大是在跟人同居???”
大神喝了口水润润嗓子,“不是,我们只是室友。”
小写手好不容易平复好心情,随手在手机上点啊点,就看见一个读者留言“为什么大大每篇文里的男主给我的感觉都长的特别像?”
说起这个,小写手其实不太擅长描写人物外貌,只能以周围人为原型去参考着写了。既然是男主,必然外表比较出色,小写手自然而然就带入大神了,于是大神成了小写手每篇文里的男主。当然,这个不能说,毕竟小写手把自己的专栏告诉大神了,谁知道大神会不会看。
小写手自动无视了那个问题,又到处看了看就准备睡觉了。临睡前顺手刷了下微博,只见大神两分钟前刚刚更新一条。
迷途:一瞬间的错觉。
错觉?什么错觉?话说这个时间他应该没在开歌会了吧。
小写手把手机放在一边,睡觉了。